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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18 第十三条 在第八条的项目中,由行政机构进行的收入估计必须分割为每两月的征收计划,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包含一下内容:对税收腐败和逃税的应对方法的具体描述,对拖延税款进行诉讼的金额和数量,在正常征税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税收的信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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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20 第二节 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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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22 第十四条 税收优惠可能带来潜在收益(包括边际缴税激励增加),但必须评估其生效当年和之后两年的财政/金融影响;税收优惠也必须遵守预算指示法中的规定,并且满足下面条件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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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24 (1)由提出税收优惠的团体提交文件,证明在年度预算法和根据第十二条进行收入估计时已经考虑了该税收优惠的影响,并且该税收优惠不会影响预算指示法附录中列出的税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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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26 (2)同时提交一份在进行上述税收优惠的期间增加税收收入以补偿收入减少的办法,增加税收收入的方法有增加税率、扩大征税群体、增加税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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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28 第一款 税收减免包括税收免除,税收减少,津贴补助,假设信用等级提高,特殊群体的税收免除,在符合非歧视原则下的税率变化或者征税计算方式的变化,由其他方式进行的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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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30 第二款 如果第十四条中所述的税收优惠带来的潜在收益(包括边际缴税激励增加)与上述第二项同时发生,则只有所有的措施全部实施之后才是税收减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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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32 第三款 本条的规定不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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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34 (1)巴西宪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四、五项关于税率调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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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36 (2)比征税成本小的税收的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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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38 第四章 公共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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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40 第一节 支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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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42 第十五条 任何不符合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中条款的支出和债务均视为对公用财政有害的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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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44 第十六条 造成支出增加的任何政府活动必须同时进行以下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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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46 (1)该政府活动在其执行当年及其后两年的财政/金融影响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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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48 (2)由该政府活动的提出者出具报告,证明支出的增加符合年度预算法、预算指示法和多年度计划(P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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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50 第一款 在本补充法律中,以下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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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52 (1)政府活动的支出包含在年度预算法之内(即符合年度预算法),指的是这些支出在年度预算中已经有了足够的财政拨款,或者相应的承诺,并且预计受到影响或者即将受到影响的支出的总和不超过该年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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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54 (2)符合预算指示法和多年度计划(PPA),指的是这些支出符合预算指示法和多年度计划(PPA)中的原则、目标、优先顺序等,并且不违反其中的任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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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56 第二款 在上述第十六条第一项中的评估必须在科学的假设和计算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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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58 第三款 本条中所述条款并不适用于预算指示法中关于那些视作无关紧要的支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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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60 第四款 遵守上述条款为进行下列行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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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62 (1)对有关服务、必需品和商品的承诺和招标的拨款以及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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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64 (2)根据巴西宪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对城市土地的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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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63566 第一小节 持续义务性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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