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122395e+09
1704122395 最近两年内,天源迪科的股权结构未发生任何变化,股权结构一直维持在比较分散的状态,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2007年5月21日天源迪科完成最后一次增资以来,天源迪科的股权至今未发生任何变化,具体情况如下:陈友持股19.82%;吴志东持股15.68%;陈鲁康持股13.50%;天泽投资持股12.86%;谢晓宾持股10.45%;李谦益持股10.45%;李堃持股6.44%;王怀东持股6.44%;杨文庆持股4.36%。
1704122396
1704122397 2.本公司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股东大会
1704122398
1704122399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天源迪科任何单一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因此,天源迪科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1704122400
1704122401 3.天源迪科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董事会
1704122402
1704122403 天源迪科的自然人股东陈友、吴志东、陈鲁康、谢晓宾、李谦益、杨文庆均在公司董事会中担任董事,上述股东在董事会席位上的分配比较均衡。
1704122404
1704122405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天源迪科的董事均由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且各股东均按照各自的表决权参与了董事选举的投票表决。因此,天源迪科任何单一股东均没有能力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
1704122406
1704122407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天源迪科任何担任董事的自然人股东均无法控制董事会或对董事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1704122408
1704122409 天源迪科全体董事均参加了历次董事会,并进行了相应的表决,且该等董事均依据自己的意愿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不存在任何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
1704122410
1704122411 4.天源迪科的股东间无一致行动
1704122412
1704122413 在天源迪科历次股东大会中,股东在进行表决前均没有一致行动的协议或意向,亦不存在任何股东的表决权受到其他股东控制或影响的情形。
1704122414
1704122415 天源迪科历次董事会中,董事在进行表决前均没有一致行动的协议或意向,亦不存在任何董事的表决权受到他方控制或影响的情形。
1704122416
1704122417 天源迪科的股东陈友、吴志东、陈鲁康、天泽投资、谢晓宾、李谦益、李堃、王怀东、杨文庆于2009年7月20日出具《声明》:各股东之间未签订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实施其他任何可能约束数名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利而实际控制本公司的行为。
1704122418
1704122419 综上,天源迪科的股权结构一直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704122420
1704122421 (二)解决措施
1704122422
1704122423 针对天源迪科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天源迪科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稳定性、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以及避免公司内部人控制对股东利益带来的不利影响。
1704122424
1704122425 1.天源迪科股东承诺上市后锁定股份
1704122426
1704122427 天源迪科股东陈友、吴志东、陈鲁康、天泽投资、谢晓宾、李谦益、杨文庆、李堃、王怀东于2009年7月20日均签署了《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函》,其中,陈友、吴志东、陈鲁康、天泽投资、谢晓宾、李谦益、杨文庆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期为36个月;李堃、王怀东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期为12个月。天源迪科通过股东承诺锁定股份的方式,保持天源迪科在上市后的股权结构稳定,保证股东大会作为经营决策层的稳定性。
1704122428
1704122429 2.天源迪科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1704122430
1704122431 天源迪科依法制定了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设置了独立董事,强化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任实施累积投票制,任何股东均不能单独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履行职责,该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案均是由全体股东、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1704122432
1704122433 3.天源迪科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内部人控制以保障股东利益
1704122434
1704122435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从而避免因可能存在的内部人控制而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出现;同时考虑到上市后公众股东的利益保障,公司还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天源迪科上市后公众股东能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从而有利于公众股东有效地参与公司的治理,保障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还制定了一套包括组织架构、治理结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在内的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确保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都能有章可循。
1704122436
1704122437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已向天源迪科出具深南专审报字(2009)第ZA197号天源迪科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证明天源迪科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1704122438
1704122439 综上所述,天源迪科的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的状况,并未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经营决策的稳定性和避免内部人控制。
1704122440
1704122441 四、硅宝科技(300019)
1704122442
1704122443 (一)重大风险提示第一项:控制权风险
1704122444
[ 上一页 ]  [ :1.70412239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