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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36 在经过为期6周一系列严酷的黑客松之后,该应用程序的原型就呈现出来了,可以进行现场测试。随后在经过另一个为期6周的快速迭代之后,最终产品就完成开发,可以上市了。过去,此类项目可能会持续6年之久,有些项目甚至因为实施时间过长而未能最终问世。在这家公司充分提速的数字化转型推广中,这款应用程序的快速上市触发了滚雪球效应:整个公司和管理层对此都感到非常意外和兴奋,这进一步坚定了他们对数字化的信念,从而进一步加快了数字化转型的规模化推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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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38 这并不是个例,有许多类似的例子可以证明,以速度为指导原则的规模化推广,往往会让数字化转型快速地席卷整个企业(见图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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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43 图6-1 重视速度的指导原则需要进行全面反思:能源供应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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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45 利用“数字化建设—运营—移交”(DBOT)加快推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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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47 如果需要以更快的速度进行数字化的规模化推广,我们可以借鉴一种起源于汽车行业的方法:建设—运营—移交(BOT)。这个方法指的是:汽车制造商委托其供应商在自己的厂区中建设和运营设施,一旦该专业公司实现了这些设施的全面正常运转,就会根据事先的约定将这些设施的控制权移交给汽车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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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49 该方法在数字化转型中的应用,我们称之为数字化BOT,即DBOT。它与工厂不一定有关,但和专业公司及专家有关。为了加快数字化的规模化推广,企业可以委托数字化专业公司及专家提供类似的数字化专业服务,以快速地将最初的数字化成果在整个企业范围内全面铺开。等到一定期限(通常为6~9个月)之后,再逐渐让自己的员工承担这些专家的角色(见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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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54 图6-2 大力推广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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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56 在传统的数字化项目的实施中,为了弥补解决企业内部数字化能力的问题,或是加快项目实施的速度,企业往往会选择将数字化工作长期外包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相比之下,DBOT的方法要更为优越。这是因为,将数字化工作长期外包,这意味着企业会一直缺乏必要的数字化专业知识,并且极度依赖于服务提供商,这对于以数字化转型为目标的企业而言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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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58 如果不选择长期外包,而是与数字化经验丰富的合作伙伴共同成立独立的新公司,这种方法与DBOT相比,也有着更大的风险。因为这样会使传统企业无法拥抱数字化未来,会将客户关系、技术和产品等企业重要的支柱转移出去,并限制新公司,使其无法积极向原有企业输送数字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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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60 世界上最大的零售企业沃尔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展示了大型企业需要怎样大刀阔斧的改革,才能走出模拟时代并且迅速进入数字化新时代。沃尔玛实验室(Walmart Labs)以DBOT的方式起步,逐渐建立自己内部的数字专家团队。从最初60名数字专家的核心团队开始迅速成长,到2016年发展成拥有3 500名专家的大型团队,在印度、巴西和美国都设有办事处。这些专家都在致力于找出方法重新定义沃尔玛客户的购物体验(无论是通过实体店、网站还是移动设备)。其目标非常宏大:“重新定义全球电子商务。”试想,如果不是以DBOT的方式快速起步,并在初始阶段过后逐渐形成沃尔玛内部专家的团队,这样的目标将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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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65 从1到N:企业数字化生存指南 [:1704244928]
1704246566 从1到N:企业数字化生存指南 6.4 以客户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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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68 “以客户为中心”,这似乎是一句老生常谈,其实不然。虽然大多数企业都把这个原则奉为真理,但不同企业对于它的理解,以及相应的做法,显然不尽相同。有的企业把它作为装点门面的饰品,有的企业把它作为市场营销的手段,有的企业把它作为发展的战略……在数字化的时代背景下,这些差别显得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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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70 在这一点上,苹果、谷歌和亚马逊等所有成功的数字化企业是有相通之处的。无一例外,他们都尽可能地把“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融入所有的产品和流程中。不仅让客户的愿望和需求决定其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方式,而且把对客户的关注度提升到高于竞争对手的程度上来。对它们来说,客户的期望是什么,什么样的陷阱使得产品或服务低于客户预期,如何让客户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些是数字化企业真正值得时刻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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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72 把“以客户为中心”作为目的而非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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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74 在各个企业对“以客户为中心”的不同解读中,全球市值最高的企业之一亚马逊公司的做法无疑是令人眼前一亮的。对亚马逊来说,“以客户为中心”是公司的目标本身,而不只是实现其他目的(盈利、扩张等)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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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76 亚马逊的创始人贝佐斯曾说过:“零售商分为两种:一种是想方设法怎么多赚钱,一种是想法设法让顾客怎么省钱。”其实不仅是零售商,对于企业来说也大抵可如此分类,且大多数的企业都会归到第一类。这对企业的属性而言,无可厚非。即使是归到后者的少数企业,“让顾客省钱”也可能只是它们“想方设法多赚钱”的手段。因此,像亚马逊这样,以“让顾客省钱”为主要目的,而对“自己是否能多赚钱”不那么在意(至少到目前为止)的企业,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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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78 例如,亚马逊在进军珠宝行业时,传统珠宝行业的定价体系简单,零售的利润空间很大,零售价比批发价高两倍,这是行业内共同认可的规则,也是企业本可拿到手的利润。但亚马逊坚持砍掉大部分利润,让顾客能以接近成本价的价格买到珠宝。一般的企业作为新入市场的搅局者,以低价策略拓展市场,不算新鲜,它们往往会在占据市场之后,逐步提价以弥补利润的损失。但从亚马逊占据市场的后续行为来看,低价并不是其开拓市场的策略,而是一贯的“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让利的大原则。在这个原则面前,即使与供应商关系紧张,与珠宝全行业为敌,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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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80 除了盈利性之外,那些企业通常所追求的其他目标,如销售额、市场排名等等,亚马逊同样把它们的优先级排在了客户之后。比如,对一般的企业来说,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目的是为了在市场上保持领先的地位;但对亚马逊来说,在市场上保持领先地位,是为了给顾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亚马逊将传统企业的因果逻辑进行了颠覆,“以客户为中心”从“因”变成了“果”。这样的转变,看似简单,实际在理念的转变和企业的运营上,都相当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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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82 把“以客户为中心”从手段升级为目的之后,竞争理念也随之被颠覆。大多数公司在试图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时,都会把目光放在竞争对手身上,而不是客户身上。他们会花大量的精力在产品、渠道、价格、营销上,寻找和竞争对手的差距,采取手段试图超越。至于客户是否会在这些做法中得利,最多只是作为考虑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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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46584 亚马逊的竞争理念截然不同,他们把目光的焦点从竞争对手转移到了客户——如何在不牺牲质量和体验的情况下,让客户享受到低价;如何不断创造出创新产品,让客户的体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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