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429698e+09
1704429698 虽然研究对象不同,本文却发现,新政权并没有能够为其基层国家机构提供稳定的财政经费供给、消除其赢利性倾向、从根本上实现人员的正规化。作为正规的基层市场管理机构,工商所的经费仍然是依靠市场管理费和罚没收入返还供给。在这种经费体制下,基层市管人员正规化难以推进,基层市管机构的赢利性导向并未得到根本根除。相反,国家三令五申也依然难以遏制乱收费。1978年后基层市管机构的乱收费问题并非是与这时期的断裂,相反,它们正是1978年前的体制遗产。
1704429699
1704429700 其次,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新政权又有其独特的国家建设经验,展现了1949年后新政权国家基础权力发展的成就。同样面对经费的局限,欧洲国家形成过程中,统治者往往依靠世袭制来解决经费的难题。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在经费限制的情况下,却通过市场管理的群众路线来延伸国家市场控制的触角,实现国家社会控制的目标;在基层市场管理机构建立以后,虽然它的经费体制和世袭制的经费体制有相似之处,即它们都没有稳定的财政经费供给,而从自身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入中承担经费开支。然而,与世袭制相比较,基层市管机构的这种经费体制虽然带来了乱收费和人员非正规化等问题,但是,它却没有出现世袭制下的职权的私人化、垄断化等更为严重的问题。从国家建设的角度来考察,共产体制下的群众路线、政治运动和意识形态教育训导等更显出其独特性。
1704429701
1704429702 基于对1978年前国家基础权力的分析,我们再进一步追随工商所在1978年后的演变,并追问:如果说阻碍1978年前基层市场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的根源在于经费的不足,那么,1978年后,随着国家财政经费的增加,国家是否将工商所经费纳入财政供给?进而,财政经费的充足和工商所经费纳入财政供给是否就从根本上铲除了工商所所有的问题,使得国家市场控制和代理人监控能力得到根本改善,基础权力得到加强?1978年后的基层市场管理机构在社会控制和对于国家代理人监控方面与之前究竟有何断裂或者延承?下一章将描绘1978年后工商行政管理所改革的宏观图景。
1704429703
1704429704 [1]“群众路线”概念本身十分模糊。本书中,它指代国家依靠非专门的市管人员和市场管理组织进行市场管理的方式,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国家依靠摊贩联合会和小商贩联合会这样的群众组织来实现市场管理;二是国家依靠基层市场管理网络进行市场管理。“基层市场管理网络”又包括两个方面,即1956年开始在社会经济各部门和基层政权内设立的市场管理人员和组织,以及文革时期广泛建立的群众性市场管理组织和贫下中农市场管理组织。本书将1956年建立的基层市场管理组织和文革时期建立的群众性市场管理组织都作为“基层市场管理网络”的组成部分,进而作为市场管理群众路线的一部分。首先,在人员构成上,1956年建立的基层市场管理组织与文革时期的群众性市场管理组织差别并不大。虽然前者的人员不仅包括了街道积极分子、小商贩、退休工人、民兵等,也包括了各部门的负责人、干部,但是,文革时期间建立的“群众性”市场管理组织同样不仅有群众,也有干部。比如,文革时期的街道市管会就要求有街道革委会副主任、派出所长、工商所长、企业单位代表等组成。贫管会的成员除了贫下中农代表,还有公社(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它们受公社(镇)党委直接领导。其次,在处罚权上,在市管所和工商所建立之前,市场处罚权还未如后来一样集中于市管所或者工商所,而是分散于1957年后建立起来的各种基层市场管理组织之中。市场管理所和工商行政管理所建立后,国家逐步集中市场处罚权,才将基层市场管理网络明确划归为群众性市场管理组织。然而,在文革时期,各区建立的所谓“群管组织”在“检举揭发”的同时,都有一定的处罚权。市场管理的处罚权由非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行使都带来了同样的约束问题。再次,市管部门的工作报告中也明确地提出,市场管理的群众路线包括两个部分:除了积极发动街道群众外,还包括了密切与有关单位的关系,主动争取包括公安、街道等在内的相关部门配合(《东山区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一九六四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东山区档案馆001—2—68,1964年4月17日,第28—32页)。因而,本书以将1957年建立的基层市场管理组织和文革期间建立的群管、贫管组织都作为基层市场管理网络的组成部分,并将其作为群众路线的一部分,以此区别于市场管理所和工商行政管理所这种专门的一级市场管理职能部门。
1704429705
1704429706 [2]《广州市中区人委摊贩科1955年五月份处理违法摊贩及对今后工作意见》,1955年7月1日,广州市档案馆全宗322,案卷48,第127页。
1704429707
1704429708 [3]东山区委政策研究室《蔬菜产销体制改变后如何迅速加强对小商贩教育改造的调查报告》,1961年6月19日,东山区档案馆,001—A1—5—31,第103—108页。
1704429709
1704429710 [4]广东省人委:《关于调整农村集市贸易市场商品管理目录的指示》,1960年,广东省档案馆,235—1—249,第137—140页。
1704429711
1704429712 [5]《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和取缔私商长途贩运的几个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1983年3月25日,广东省档案馆,235—2—23,第154—157页。
1704429713
1704429714 [6]国务院国发〔1981〕3号《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1981年1月7日。
1704429715
1704429716 [7]东山区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九六四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东山区档案馆003—A1—2—68,第34—37页。
1704429717
1704429718 [8]《广州市志·工商行政管理志》,广州市地方志网站(www. gzsdfz. org. cn)。
1704429719
1704429720 [9]《广州市对摊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宣传提纲(宣传参考)》,1956年1月25日,广州市档案馆,全宗137,案卷1,第6—9页。
1704429721
1704429722 [10]当时,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摊贩占了城市工商业经济很大比例的地方都开展了摊贩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摊贩整理委员会,进行摊贩的民主换证、摊贩市容交通整理工作,建立摊贩内部的纠察、卫生、会议等制度。参见《解放初期上海摊贩管理工作概况》,载《档案与史学》,2003年第1期,第69—70页;《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整理摊贩工作的总结》,1949年8月,载《北京党史》,2004年第2期,第44—46页;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局编:《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志资料汇编》,1988年,第260—262页。
1704429723
1704429724 [11]广州市档案馆,《整理摊贩初步工作总结》,载《广州工商》,1950年第1期,第2—3页。
1704429725
1704429726 [12]《关于摊贩管理处合并工商局的指示》,1952年1月31日,广州市档案馆,全宗97,案卷31,第13页。
1704429727
1704429728 [13]《市委关于整顿目前摊贩工作的指示》,1953年9月25日,广州市档案馆,全宗3,案卷79,第72—73页。
1704429729
1704429730 [14]广州市人委《关于现行各区摊贩管理人员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57)会贸字第112号,广州市档案馆,全宗97,案卷106,第149页。
1704429731
1704429732 [15]中区人委摊管科《摊管科工作总结》1955年,广州市档案馆,全宗322,案卷48,第13页。
1704429733
1704429734 [16]《关于市区成立管理摊贩机构问题的具体通知》(54)府商知字第36号,广州市档案馆,全宗97,案卷58,第63—64页。
1704429735
1704429736 [17]广州市人委《关于现行各区摊贩管理人员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56)会贸字第112号,广州市档案馆,全宗97,案卷106,第149页。
1704429737
1704429738 [18]同上。
1704429739
1704429740 [19]建国初,广州市开展了社团整理工作,将旧政权遗留下来的各类工商业同业公会进行整顿改组,重新产生领导人,将所有工商企业全部组织到同业公会中,然后将所有同业公会组织到工商联(《社团整理工作总结报告》,载《广州工商》,1950年第4期,第38—39页)。与这个工商业社团消亡的过程相反,在广州,国家将在旧政权下不允许建立同业公会的摊贩组织起来,成立了摊贩联合会。
1704429741
1704429742 [20]由于广州市摊贩整理委员会和摊贩管理委员会的全宗都没有开放,所以,这里难以对摊贩管理委员会进行分析,以下主要是对于广州市1951年左右成立的摊筹会、摊联会进行考察。
1704429743
1704429744 [21]《广州市志·工商行政管理志》,广州市地方志网站(www. gzsdfz. org. cn)。
1704429745
1704429746 [22]东区工商科《十月份摊贩改组计划》,1952年10月11日,东山区档案馆,003—A1—1—016,第40—41页。
1704429747
[ 上一页 ]  [ :1.70442969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