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50837e+09
1704508370 从以上事例不难看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短期行为还有很多种。政府为了抑制房价,就制定限购政策,给房地产长期健康发展留下了许多隐患。又如在一些领域频频出现的60岁贪腐现象,实际上就是短期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的另类表现形式而已。
1704508371
1704508372 由此可见,短期行为作为一种行为模式,已严重浸入到我国政治和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且有不断蔓延之势,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消解影响,如不加以扼制,将会贻害无穷。因此,从政府到企业到个人都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从我做起,坚决抵制短期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尤其是政府在制定大政方针政策时,要着眼于长远计划,尽量避免短期行为,特别注意培育约束短期行为的条件和环境。
1704508373
1704508374 首先,要认识到产权约束的重要性。古人云:有恒产者有恒心。中国封建社会的皇权体制维持了上千年,虽然争权夺利事件时有发生,但儿子可以继承老子权力的世袭制显然功不可没。这里有两个基本概念,一是短期行为会导致“江山不保”,二是短期行为有辱祖宗尊严。所以,在这两者的约束下,历代统治阶级会千方百计地致力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明确了产权约束的概念,对我们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有益无害。
1704508375
1704508376 其次,要认识到制度约束的迫切性。我们在改革开放初期奉行的策略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摸着石头过河”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制定的一些政策不免存在短期行为的倾向。但现在我们已快到岸边了,必须从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中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世界上许多国家长期性的制度安排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同时,在“摸着石头过河”以后,我们也应该认真总结一下造成短期行为的主要原因,下大力气从制度改革入手,解决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利于国家发展和制度建设的弊病。只有这样,我们的政府、企业和个人才能各得其所,各从其事,和谐共处,实现长治久安。
1704508377
1704508378 最后,克服短期行为,要从重视建立个人信用开始。短期行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蔓延趋势反映了日益深重的信任危机。但是,重视建立个人信用不等于重建个人信用。我完全不同意“重建个人信用”的提法。因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个人信用有被短期行为裹挟和绑架的现象,但整体上我们国家的信用并没有被击倒。而事实是,在我们国家的产权约束和制度约束尚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的情况下,我们的人民依靠中国的传统文化和道德维系了全社会的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这是与社会各种短期行为抗争的成果,也是促进国家发展的不竭源泉,实属不易。我们不应在呼吁建立产权约束和制度约束时忽略这一点。
1704508379
1704508380
1704508381
1704508382
1704508383 产权的逻辑 [:1704508159]
1704508384 产权的逻辑 第二章 土地改革须厘清产权
1704508385
1704508386 目前,中国的土地改革问题牵涉到产权改革,而产权改革又必然涉及公有和私有、公有制和私有制、公有化和私有化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认为,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经济体制。中国的土地改革首先要厘清产权问题。什么是国有土地?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最终归属如何?厘不清产权问题,所谓的农地市场化改革也无从谈起。确立改革的二元思维,明确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改革,才能释放土地改革的红利。同时,集体所有土地确权的过程,也是明确中国房地产产权的过程。
1704508387
1704508388
1704508389
1704508390
1704508391 产权的逻辑 [:1704508160]
1704508392 产权的逻辑 土地二元制的顽疾
1704508393
1704508394 什么是集体?一个人不能成集体,只能是个体(自然人);两个人为合伙人,可称为两个人的集体;三个人或更多人称为集体就不难理解了,人少称小集体,人多称大集体。而不能称全国人民为全国大集体,因为全国人民代表的是国家。
1704508395
1704508396 厘清集体所有制概念
1704508397
1704508398 按照目前中国的宪法,中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无疑属于全国人民,由国家代表全国人民持有和管理;集体所有土地无疑由本集体成员共同持有和管理。
1704508399
1704508400 由此可知,国有土地是永远不变的,因为其任何形式的租赁、赠予和交易都必须有全国人民的授权,即国家及法律的允许。而集体所有土地却是永远都在变化之中,因其持有人的不断变化,土地产权不断易主,在不断易主的过程中并不会发生任何交易行为。如果说有交易的话,目前只有卖给国家,转为国有土地这一种交易形式。根据现行宪法,虽然将土地转为国家所有是合法的,但这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唯一性,不属于真正的市场交易行为,因此可以称之为“征地”。现实中,集体所有的土地往往成了有名无实的“无主地”,而在其所谓的流转过程中,集体所有土地则成了村长或镇长这一类人的掌中之物,任其摆布。
1704508401
1704508402 所以,厘清集体所有制的概念是研究讨论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我们可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只要征得本集体全体人员的同意,集体所有土地完全可以实现产权到人的确权和改革,本集体以外的人员无可置喙。这种改革既符合我国目前的宪法要求,又不涉及国有土地,还可以改变目前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混乱的现状,实为土地制度改革的长效之举。
1704508403
1704508404 本文所指的土地制度改革暂不包括国有土地的改革。
1704508405
1704508406 谈到集体所有制,难免会涉及农地市场化的概念。什么是农地市场化?有人认为,农地市场化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甚至称其为“新土改”。我认为,在我国现有宪法的基础上谈农地市场化是在研究伪命题。
1704508407
1704508408 首先,我们要弄清什么是农地市场化。农地即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集体产权无法确权到人的情况下,农民(持有者)只拥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怎么入市呢?
1704508409
1704508410 目前,我国所谓的农地市场化无非有两种形式:一是卖给国家,变成国有土地,即政府向农民单向征收土地;二是目前在一些省份试点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即农地直接入市试点工作。第一种形式由来已久,是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虽然经常发生“强征”“强拆”等非法行为,但在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没有改革以前这些都是难以避免的。第二种形式则概念不清,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相悖,不宜盲目扩大试点和推广。虽然过去领导人曾表示“永久不变”,但现实情况却是“一直在变”。如果不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到人的改革,不如暂时维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现状,等待土地制度改革绝佳时机的到来。中国渐进改革的实践证明:一项不成熟的改革或者说有致命瑕疵的改革会错上加错,会为以后的土地制度改革留下重重隐患。因此,不成熟的改革不如暂不改革。
1704508411
1704508412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农村调研时强调,要好好研究土地流转问题,这就说明土地制度改革的绝佳时机尚未成熟。同时,他也对各种智库和学者们进一步研究和厘清土地制度问题寄予了厚望,以免欲速则不达。
1704508413
1704508414 所谓的农地市场化研究中的小产权房问题和土地财政问题都不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目前,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的小产权房实际就是无产权房。可先变小产权房为集体所有的出租房,用原购买价格总额抵付房租的办法逐步化解矛盾,通过“时间”(租赁期限)换“空间”(产权)的方法逐步解决。土地财政是现行土地制度下的“怪胎”,如果解决了集体所有制土地改革的产权到人问题,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1704508415
1704508416 确立土地改革的二元思维
1704508417
1704508418 拿土地政策来说,我国目前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具体表现为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二元体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一系列难以解决的实践问题,而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根源在于理论上的混沌不清,如房地产政策就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转化为国有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才是合法的。这实际上是执法犯法,是公然侵犯集体所有土地产权的侵权行为。为什么这种政策能够推行?一是因为权力不受制约;二是由于土地产权集体所有,无人负责,实际控制人并非所有者。所以,在目前遍布城乡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失地农民从集体所有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得到的补偿远远低于其土地的应有价值,而高于其价值的部分则被转移到政府部门,或在转移过程中被控制人腐败掉了。
1704508419
[ 上一页 ]  [ :1.7045083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