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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出售国有工厂,值或不值可问谁?问“国家”吗?除了“朕即国家”——皇帝的个人意志就是“国家意志”——之外,国家差不多都是一套行政机构和相应的工作程序。哪一个政府机构经过何种程序可以代表“国家”决定对一家国有工厂的“主观估值”?是工厂的主管部门?是国资管理机构?还是被授权经营国资的机构?答案是都可以,只要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倘若进一步问:这些机构里有许多工作人员,谁的“主观”才可以代表那个机构,进而可以代表“国家”?想来想去,没有一个好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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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而求助于“全民”吧。在法律上,国资属于“全民”,遇到主观定价这类难题,问问“最终的主人”如何?答案是无人可问。“全民”是抽象的,它既不可分解为公民个人的私产,也不是经过私产之间的市场合约“集合”而成的“公产”。对比一下私产基础上的股份公司和各类基金,那是有人可问的体制,不难表达“主观估值”。恰恰在转让的环境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全民国资”一不可追溯为个人私产、二不以市场合约为基础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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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的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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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国资体制干脆不准转让,或仅限于在国家的各个代理机构之间“调拨”,似乎就免去了定价难题。问题是,资产转让一旦超出国有的范围——这是改革带来的压力和机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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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经验是,发现替代。譬如,普遍以国资的“净资产值”作为判断国资转让是否值的基准线:如果市场的成交价高于“净资产值”,国资转让就被看作“增值”(至少也“没有流失”);反之则反是。我们知道,“净资产值”——资产形成的历史投资在今天的账面记录——是非常客观的。过去投资了多少、今天还剩多少,全部有迹可循、有账可查,不需要主观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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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值法”帮助了国资向私人和非国有机构转让,功莫大焉。问题是,形成资产的“成本信息”虽然客观,但与该资产在未来提供收入的能力没有关系。等量的历史投资形成的资产,在未来提供的收入可能是正的,可能是负的,可能多,也可能少。就是说,等量“净资产值”的资产市价——按资产未来预期的收入决定的今天价值——可以截然不同。“净资产法”只允许“高者”转让,那么“低者”——国资的市价低于净资产值——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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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办法”是不卖,否则以“国资流失”论处。结果是我们看到了独步天下的“不流通国有股”。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按净资产作价后,不准非国有机构与私人买卖和持有。我们也看到由此带来的“减持难题”:一旦宣布按市价减持国有股,市场预期会把股票市价大幅度向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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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值法”的另外一个结果是,随着“靓女先嫁”,政府手中积压了大量“丑女”——账面净值大大低于市值的资产。要减轻政府负担,防止资产进一步缩水,势必要把按照低于账面资产值的市价出售国资的任务提上日程。这方面,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去年按市价——只相当于账面值的8%——处置了约10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债权资产。它的经验是,靠境内外私人公司之间的公开市场竞争,得到本来“没有主观估值能力”的国资的市价信息。重要的是,资产一旦按市价成交,其投资和管理造成的损益就浮上台面,要求更清楚的权利划分与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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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经验表明,走市场经济之路,“产权清晰”——不是法律所属的清晰,而是在转让中可以运用市价机制的清晰——是回避不了的任务。科斯定理是铁则,不是说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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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写于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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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逻辑(修订版) 第六部分 中国还需要做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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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对未来最重要的投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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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经济形势的时候,有一个比喻很流行,那就是“三驾马车”。这个比喻把本来庞杂无比的国民经济,简化为“投资、消费、出口(其实是净出口)”三驾车,很形象、很生动、很好懂。派生出来的一个效果,就是把国民经济管理或“宏观调控”,也看得像赶马车一般,这里一鞭子,那里一鞭子,经济就跑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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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是,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恐怕没有这样的机会,可以轻轻松松几鞭子,就把中国经济重新赶回高速增长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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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下吧。外需乏力,特别是发达经济所体谓的“新常态”,不是我们打鞭子就可以打上去的。国际上倒有一些声音,认为中国的高速增长有助于全球复苏。但过去很长时间中国是靠出口驱动高增长的,未来究竟谁靠得上谁,现在还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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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需除了消费,就是投资。如何摆布这两驾马车,认识上似乎有摆动。刺激消费、向内需转型,讲了很多年,效果还不明显。不过希望拿国内消费的增量来抵消外需减缓,看来做不到。于是,最近的舆论是重新强调投资,认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还要靠投资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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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投资与消费有矛盾,但不对立。从概念上讲,投资就是减少今天的消费,以换取明天更多的消费。譬如今天少吃粮食,省下来酿酒,将来喝酒的享受大过今天吃饭,那就是投资。也可以说,投资是把时间引入的消费,所谓投资决定,就是在当下消费还是未来消费之间做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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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时间引入投资决定或跨时间消费的选择,会带来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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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投资可能失败。譬如酿酒,可能出佳酿,也可能出劣酒。如果把省下来不吃的粮食放坏了,更是血本无归,全盘皆输。很明白,凡投资都可能失败。所以,除了技术、经验、知识和运气,最重要的是要有对投资效果负责的一套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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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今天的消费与明天的消费之间,要有恰当的比例。这也是常识:把所有的粮食都拿来酿酒,谁也吃不上饭,通通饿死,投资成就再伟大也没有意义。反过来,吃光分净,将来的享受就没有了。问题是,在两个极端之间,如何保持消费与投资(未来消费)恰当的比例?答案是,对一个大经济体而言,最实用可靠的,还是要让“相对价格机制”发挥作用。今天吃一钵饭,有一个价;省下来酿酒,又一个价;酿五年的酒,再一个价,十年的,还有一个价——就是靠相对价格的高低不同,引导无数市场中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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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个方面——投融资的责任体制和以相对价格引导投资和消费的决定——恰恰是中国的体制转型中的短板。一方面,“政企不分”的老体制特征,在投融资领域表现得最为顽固。“块块”如此,“条条”也如此。党政权力掌控投融资决策,最大的弊端是责任链条松松垮垮。往往官员人事一变化,投资责任就再也找不到主。“新官”对上新项目、借新债情有独钟,一般都不爱理旧账。在此约束下,今天减少的消费到底能不能带来明天更高价值的享受呢?答案是缺乏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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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价格的问题更大。虽然一般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大体由市场供求决定。但关键的生产要素价格,包括地价、利率、汇率、金融服务取费以及电价、教育、医疗和其他生产性服务费率等领域,行政干预依然广泛存在,严重干扰各类主体的投资决策。举一个例子,工业地价在行政主导的招商引资“竞争”中的普遍扭曲,不但大量浪费土地、形成过剩产能,还把包括民企在内的很多实业组织,大批诱向“囤地寻租”。利率的歪曲,则是另一个严重问题。没有正确的利率指引,跨时间的“投资”决定差不多就是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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