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539310
胡德海峡潮水的涨退,最高跟最低相去十七呎;最适宜养蚝的只是其中涨退相距四呎水位的海滩。若海滩斜度较大,好的蚝床面积就较小。因为这海峡的沿岸房子林立,每户人家所拥有的蚝地只有几千呎。这一带的养蚝者大都不商业化,养的蚝贵精不贵多,一般长大较慢的品种,是肉嫩而甘甜的珍品(WillapaBay oyster)。我自己的海滩较平坦,所以养蚝特别多(大约三万多只)。蚝培养三五年可食,我每年大量送给朋友仍可保蚝床不变。
1704539311
1704539312
私人的海滩一看便知。除了蚝多以外,我们还可看到开了的蚝壳被有计划地放回滩上(让小蚝附壳而生);取蚝的人多在蚝床开蚝(让蚝中液体的营养留在原地);蚝与蚝之间有空隙(让蚝多食料而增肥);海星被人拿到岸上(海星是会吃蚝的)。这些小心翼翼的行为,没有私产保障,怎能办到?
1704539313
1704539314
商业化的蚝场,蚝床面积以英亩计。被选用的海滩皆极为平坦,海水浅而风浪不大的地方。商业养蚝的品种是长大较快的。养蚝者用竹枝插在浅水的蚝床上,作为产权的界定,也用以作为收获分布的记号。有不少商业蚝场的海滩是租用的;也有些海边住户将蚝滩卖掉。
1704539315
1704539316
如果你要在华盛顿州的海边买房子,你要问海滩属谁?海滩的私地是以哪个潮水位量度?若你见海滩有蚝,你也要问,蚝是否跟房子一起出售?假若蚝滩是租了出去的,你要再问,租蚝滩的合约中有没有容许业主采食少量的蚝?养蚝者有没有权走过跟房子一起出售的岸上地?在私产制度下,这些问题都是黑白分明的。
1704539317
1704539318
香港流浮山的蚝场,污染程度确是惊人。蚝本身是不会产生污染的;污染是产权界定及合约的问题。据我所知,香港法例不容许海滩私有。如果不是在某程度上流浮山所养的蚝是私有的,蚝场不会存在。我对流浮山蚝滩的产权结构一无所知。这显然是论文的好题材,希望有研究生能作点学术上的贡献。
1704539319
1704539320
蚝不一定是要在浅水的海滩上繁殖的。用绳子及竹枝将蚝种吊在较深水而又较清洁的海湾繁殖,也是一个有利可图的有效方法。香港海水够暖,政府应考虑出租海湾给养蚝者。但以吊蚝的方法繁殖,风浪大就不行。在香港,可以避风的清洁海湾恐怕不易找到了。
1704539321
1704539322
谈及在内地投资,我异想天开,想租用南中国海养蚝的经验某些适合的海滩,商业化养蚝。在滩上养蚝,风浪的问题不难解决。只要内地能对蚝的私产权利加以保障,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实惠的投资。
1704539323
1704539324
1704539325
1704539326
1704539328
新卖桔者言 会走动的资产
1704539329
1704539330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1704539331
1704539332
鱼是会游动的;跟牛羊不同,鱼身是很难标志记号的。北美洲的野生大水牛(buffalo),因为没有人肯饲养,往往要走到很远觅食,几乎被猎者杀得一干二净。科斯曾对这些水牛的产权问题作过多年的研究,但大作至今仍未发表。天上的飞鸟与水中的鱼,产权的保障有特别的困难。但飞禽毕竟不在水面下生活,较为容易看见,所以食用价值较高的,早已给人养乖,作为私产了。在美国时一位朋友猎得野鹿,分了些肉给我,并盛赞鹿肉比牛肉为佳,我感激之余,仍忍不住要反驳:“怎么可能呢?若鹿肉胜牛肉,人们怎会养牛不养鹿?”
1704539333
1704539334
海中的鱼,难以捉摸。有些市场价值很高——例如三文鱼(即鲑鱼)——生长期间要远渡重洋。不少经济学者认为海鱼不能界定为私产,无法加以保障,所以海鱼也就成为经济学上的一个专题。在课室里,经济学老师要表达界定私产的无能为力,免不了举海鱼为例。海鱼若没有界定私产的保障,捕钓的人数会增加,鱼网的孔会较密,而孵养小鱼会受到忽略。鱼的产量就会变得愈来愈少了。
1704539335
1704539336
因为这些问题,世界各地的重要渔场都订立了多而复杂的法例,管制在公海捕钓的权利及行为。这些法例的形成受过多个压力团体不断地左右,要解释法例的成因不容易。尽管不少经济学者认为既然海鱼难有私产的保障,政府以法例约束行为理所当然,我却未曾遇过一位稍知渔业法例的学者,会拍掌附和。究其因,是这些法例的本质大致上都是寓禁于征,即以增加捕鱼费用去减少捕钓。这样一来,我们很难分辨界定海鱼产权的困难,是因为鱼会游动,抑或是因为渔业法例的存在。这个比较深入的问题我会在下一篇文章向读者解释。
1704539337
1704539338
且让我先说淡水鱼。以鱼塘养淡水鱼,据说是中国始创的。这种养鱼的方法外国也有。虽然是哪一国始创不易考究,但中国养鱼的历史甚久,即使不是始创也绝不会是学外国的。平凡的现象,往往有着不平凡的含义。中国在鱼塘养鱼的悠久历史,证明了地产的私产制度的施行,中国要比欧美早得多——中国在唐、宋期间的富庶,可不是侥幸的。以天然环境而论,鱼塘养鱼的条件怎可以及得上大湖?私产保障的需要明显地将鱼从湖里带到塘中。
1704539339
1704539340
研究中国农业时,我很佩服中国人养鱼的智慧。水稻的田地竟然在稻收成后,加水而用以养鱼。鱼可为稻田增加肥料;鱼收获后,又再种稻。农业上,轮植的合并选择是一门不简单的学问。我跟进过的数十个轮植的方式中,鱼与水稻替换最富想象力。这法门可能是中国独有。不知这传统智慧是否还保存着。
1704539341
1704539342
淡水鱼我自己也养过。我在华盛顿州的海边房子的后园,有一条小溪横过,绕过房子,流进海里去。因为溪水所经的地形及树荫环境,很适宜养鳟鱼(trout),所以渔农处很例外地批准我将后园的小溪加阔加深,建成鱼塘,也发给我一张养鱼的商业牌照。这其中最主要的困难是溪水属流动的资源。溪虽属我,但溪水却是公产。要不是我造塘的地点极宜养鳟鱼,溪的下游再没有其他人家,改小溪为鱼塘是很难获准的。在美国,很多公产差不多是公众不可用的。在耕种或畜牧地带,流水的产权有着颇为清楚的界定。但在住宅地带,流水没有产出的用途,产权的界定就被忽略了。
1704539343
1704539344
要举界定私产无能为力的例子,经济学者一向避谈淡水鱼。但“海鱼不能保障为私有”却是个一般性的定论。这个定论,香港的经验是反证。以浮笼在海湾养鱼在香港盛行。香港的海非私产:多年前,在海上浮起的物体要跟船一样,久不久要移动的。可能是因为香港海里的鱼被人捕钓了十之八九,甚至用鱼炮打得七零八落,政府鉴于市场的需要,容忍现在以浮笼养鱼的行业。详细的法例我知得很少。跟流浮山的蚝场一样,浮笼在海上养鱼也是个论文的好题材,大学的经济研究生还等什么呢?
1704539345
1704539346
假如在香港目前许多早已没有鱼可钓的海湾内,捕钓的权利被界定为私有,又让这私有权利的拥有者负担费用去禁止非法捕钓的人,那我差不多可以肯定海湾的产出要比浮笼的方法有效。浮笼养是海底鱼(bottom fish)。这类鱼虽会游动,但若找到有好的栖身之所,牠们不会远去。香港政府若能租出海湾作养鱼之用,给予租借者一个可以禁止他人捕钓的权利,养鱼者可在海底设置引鱼的物体,在海上放鱼种,在海底下饲料,即使海湾大为开放,鱼也不会逃走。这方法可减少污染,可不阻碍海面的其他活动,可令鱼采食海中的其他食料,鱼肉也较鲜美。鲨鱼的干扰是一个问题,但总有解决的方法。
1704539347
1704539348
从我和朋友在美国合资引鱼而钓的经验得知,石斑最喜欢的是大水泥渠——破烂了的弃渠更好。将这些长短不一的渠多量地放入海中,几个月后,附渠而生的物体已是鱼的食料;再加饲料,又有渠洞可藏身,石斑是驱之不去的。鱼喜吃附木的生物,找些破旧不堪的废船,沉于海底也行。
1704539349
1704539350
其他比石斑活泼、游得较远的鱼,私产的保障可能要用几个相连的海湾。石斑呢?只要“好食好住”,牠们差不多是“不动产”。这其中有一个使渔业经济学者难以自圆其说的含意:愈是容易给人捕钓清光的鱼,私产保障的费用愈低。私产无能为力的话是不可以乱说的。
1704539351
1704539352
有了禁止他人任意捕钓的权利,租用海湾养鱼的人可请人巡更,费用应该比现在维修管理浮笼的费用少。当然,收获时的捕鱼费用要比浮笼的方法高,但把香港海湾的鱼捕钓光了的人总有相宜的办法。最好的办法可能不是由养鱼者自己捕钓。开放渔场给垂钓者享受,过下钓瘾,但钓得的必定要买,价以重量计,怎会不客似云来?要防止钓上太小的鱼,规定鱼饵的选择就行。这种取价不取鱼的方法可不是我发明的。
1704539353
1704539354
远渡重洋的鱼又怎样呢?下一篇文章我会再作分析。
1704539355
1704539356
1704539357
1704539358
[
上一页 ]
[ :1.7045393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