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558321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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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22 用书占位置例子有点像现在知识产权,过于多的预先“占座”抢注专利权而又不使用。虽然让一部分勤于“占座”的同学到课的积极性提高,但却打击了后来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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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24 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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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26 同意,很像专利权,但不像其他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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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28 汤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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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30 在我看来占座和歌手唱歌(12)有感觉上相同的地方,如都是在公共地上,都是每天进行有规律的活动(每天上课、上自习)。跟圈公地又有点像,因为看到贴条的那位让我觉得以后可能会出现刻字占座这种事,那就变得很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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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32 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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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34 两种情况很不一样,在座位上放本书不是有效“占有”,与站在现场演奏相比,其自我执行的排他性要差得多,这意味着:后来者把一本书挪走,和把一个正在演奏的人挤走,其造成的冲突强度是很不同的,前者几乎没什么冲突。时效取得是以有效占有为前提的,如对于土地,你用石灰在土地上画个圈,然后在若干天后对后来者主张所有权,这恐怕得不到支持,相比之下,如果你扎道篱笆,你的主张就显得合理了一些……如果你再养两条狗在那儿,如果你在那里耕种,如果你在上面盖了房子,如果你把家搬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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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36 当然,对占有的有效性程度的判断依据,不仅是占有措施的强度,还与资源的稀缺程度(或者说竞争的拥挤程度)有关,在稀缺性极小的情况下,或许画个圈、插面旗就够了,而随着稀缺性提高,认定权利所需的占有强度要求也会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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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38 汤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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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40 确实有人在自习室占座宛如把家搬进去一样。空调自习教室里有的占座位上有一摞一摞的书,以及书包、卫生纸、零食、水壶、茶叶罐、药瓶等会用到的东西。虽然这些主人并不常来,不过这样的座位因为东西太多,即使空着也不会有来上自习的人想去坐,所以这样的教室一般东西非常多,但人很少,造成空调教室资源的浪费。另一种宛如家一般的是考研自习室,那里占座的布置基本上和上述别无二致,不同点是主人每天都会来而且时间长(基本上坐一天)。我的一位同学为了激励自己去上自习,在自习室放了好几盆盆栽,还养了两只小乌龟放在那……也就是说,想要长期占座上自习的同学确实考虑到了有效占有的问题。当然我觉得这两种中的空调自习室占座方法的有效性有待商榷(因为我最近没去观察,所以不排除我那位同学的做法刺激了底线),但考研自习室占座方法的有效占有和时效都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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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42 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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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44 这就颇有点入侵的味道了,我觉得,面对这种局面,利益受损者和他们的受托管理人仍不予阻止,那就只能说他们太过懦弱(对受损者)或太过失职(对受托者)了。如果他们长期任由这种局面持续下去,因此而丧失自己对这些公共空间的用益权,而让入侵者长期得逞,那是他们活该,若这些入侵者果真能将此状态维持数年,届时我会支持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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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46 汤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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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48 不过还好他们最多只能持续一到两个月,因为隔不久空调教室就会有宣讲会、考试等,届时管理人员会把桌上的东西都清理到教室一角(当然有时候顽强者会后马上复位)。考研自习室的话,到考研前几天大家就都撤干净了。要真有持续几年占座然后宣布权利(座位所有权?)的占座者出现,那可真是壮哉。想问辉格老师,如果学校教学楼拆除的话,是不是也要这个占座者签字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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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50 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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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52 如果其占有强度和历史果真达到了构成权利的程度,当然需要征得同意,否则就是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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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54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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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56 这个讨论有点长,我不惜篇幅收录于此,是因为这个案例本身很有趣,对于思考产权的起源及其道德和文化背景也很有价值,后来,话题还引向了道德话题,并对照讨论了裹脚和女性割礼习俗,限于篇幅,这里未收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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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58 (1) 我对财产权概念的定义和表述可能有点非主流,采用这一表述的理由,参见我的旧文:“钓鱼的故事:所有权的另一种解读”(No.666,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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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60 (2) 这一点的重要性,参见“你无法为儿童创设权利”(No.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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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62 (3) 关于产权与行为空间的关系,参见“权利所指向的,不是物,是行为”(No.669,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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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64 (4) 参见wikipedia: tragedy of the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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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66 (5) 斯蒂文·兰兹伯格(Steven Landsburg):《扶手椅经济学家》,1993年,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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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68 (6) 由长期实际占有所构成的权利,得到法理学中时效(prescription)原则的支持,该原则在英美普通法中体现为“逆权侵占”(adverse possession)规则,在大陆民法中体现为“时效取得”(acquisitive prescription)规则,后者源自罗马法中的usucapio规则,参见有关wikipedia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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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58370 (7) 见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就下院代表权改革的国会演讲”,1782年;中文版收录于《自由与传统:伯克政治论文选》(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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