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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04 图4–2 多国的幸福指数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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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06 资料来源:世界价值调查,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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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08 图4–2显示的是,20世纪90年代多个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幸福指数情况。如图所示,最不幸福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都低于1.5万美元,超过这一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幸福指数的相关度似乎就很小了。这似乎表明,在某一临界值之下,绝对收入对幸福感而言很重要。图4–2还表明,人们判断自身相对富裕的标准是国家性的,而不是全球性的。否则,中等收入国家的幸福水平将持续低于高收入国家,但事实并非如此。关于这一点,有人指出,虽然实际工资上涨了,但民主德国工人在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统一后反而觉得没有以前幸福了。这大概是因为他们开始拿自己的收入与更富裕的新同胞相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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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10 那么,幸福经济学家打算如何提升我们萎靡不振的幸福水平呢?在他们看来,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人的非理性,二是集体的非理性。第一个问题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人们高估了从消费品中获得的幸福感,而低估了闲暇、教育、友谊和其他无形资产带来的满足感。第二个问题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即使人们出人头地的想法是理性的,但地位竞争的逻辑决定了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梦想成真。A的成功必定要以B的失败为代价,如此一来,整体幸福感会保持不变,甚至还会下降,因为钩心斗角的争夺会令人不高兴。以此类推,如果有人在聚会上大声说话,其他人也会大声说话,即使小声说话对每个人都有好处。我们处于进退两难的困境中,这是一个博弈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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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12 可想而知,幸福经济学家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果某类商品既不能持续提升其所有者的幸福感,也不能持续提升全社会的幸福感,为什么不对它们征税呢?这有助于把资源配置到能提升幸福感的东西上,比如闲暇,而且可以增加旨在提升幸福感的公共项目的投入。经济学家罗伯特·弗兰克提倡实行累进消费税制,以抑制奢侈消费,鼓励储蓄。虽然他没有提及幸福感,但在第7章我们会提出类似的建议。其他经常被提及的措施还包括限制工时和某些商品的广告。凯托研究所的威尔·威尔金森指出,美国的幸福指数比大多数欧洲国家都要高。但是,幸福经济学家却更偏好欧洲国家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美国的生活方式。由于双方都没有太多确凿的证据,这场争论势必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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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17 金钱与好的生活 [:1704560558]
1704561418 金钱与好的生活 幸福经济学的两个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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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20 从某种意义上说,幸福经济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自所罗门和苏格拉底以来,值得尊敬的道德家一再地告诉我们:幸福在于爱和道德,而不在于财富。《圣经·旧约》箴言篇有言:“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憎恨。”人们之所以对幸福经济学的理论感到新奇,是因为它用统计学来包装古老的智慧,并配以各种图表和公式。没有科学的认可,我们就无法确认自己懂得什么。这种自我确证的做法是危险的,原因有二:一是它夸大了幸福感调查的有效性,二是它要求我们给幸福感赋予一种无条件的价值,而且这种价值不依赖于让我们感到幸福的任何东西。下面,让我们对这两种错误分别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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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22 测量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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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24 图4–1中那条水平线令幸福经济学家感到十分头疼,原因在于它不但说明了不断增加的收入没有对幸福感产生影响,而且表明过去30年来英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也没有对幸福感产生任何影响。其他国家也表现出相似的特点,比如美国和日本。要么幸福感对社会环境的变化极不敏感,要么幸福的测量方法对幸福感的变化极不敏感,两者之中必有一个是正确的。但是,幸福经济学家对这两种原因都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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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26 我们有理由认为,问题出在测量幸福感的方法上。图4–1是根据一份调查数据绘制的,参与调查的人要从4个选项中做出符合自己情况的选择:非常幸福,比较幸福,不太幸福,以及一点儿也不幸福。在幸福感方面,1973年的初始平均值为3.15,最大值是4。因此,幸福感在此期间最多可提升28%,仅为国内生产总值增幅的1/5~1/4,但就算这样,也需要所有人都宣称自己“非常幸福”才行。事实上,要是幸福感有10个百分点的增长,那就需要有31.5%的人的选项跃升一个等级,比如从“不太幸福”的等级跃升至“非常幸福”等级,或从“比较幸福”等级跃升至“非常幸福”等级,这意味着国民幸福水平的显著提升。另外,类似这种“有限制条件”的调查无法记录两端的情况,比如,表现不出最幸福的10%的人群变得更幸福了,因为这些人已经属于“非常幸福”的最高等级了。相比之下,如果最富裕的10%的人变得更富裕,那么他们对国民生产总值的影响可能是巨大的。简言之,变化不大的幸福感和不断增长的国内生产总值之间之所以形成强烈的反差,也许只不过是因为两者的测量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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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28 有些幸福调查使用10分或11分的等级量表。调查对象会被问及此类问题:“如果用0~10的分数衡量,你觉得自己有多幸福?”这样的调查比上述那个口头调查更精细一些,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非常幸福”、“比较幸福”、“不太幸福”和“一点儿也不幸福”这样的分类尽管粗略,但至少是有意义的。然而,如果满分是10分,打7分意味着什么呢?即使我们善意地假设,给不同的幸福程度赋值是有意义的,但我们仍缺少如此赋值的必要信息。等级表两端的分值代表什么?零表示你和家人都在忍受痛苦生活的煎熬吗?10代表的就是完美的生活吗?5又代表什么?它指的是两个极端的中间状态,还是一种漠不关心的状态,抑或是幸福感的平均值?显然,许多幸福调查的设计者就是这么理解的,因此,当大部分调查对象给自己的幸福感打6或以上的分数时,他们会感到很惊讶。如果5指的是幸福感的平均值,那么参照人群是什么?是一个国家,还是全世界?没有人能给参与幸福感调查的人提供这些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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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30 说到国际比较,问题就变得更复杂了。其中一个困难是,各国的幸福表达方式多种多样。如果问一位美国人他近况如何,他会说“很好,谢谢”。如果问俄罗斯人同样的问题,他可能会耸耸肩说“一般”,表示情况不佳。如果美国人和俄罗斯人只在如何表达幸福方面有所不同,那么,不公开的调查问卷也许会得到事情的真相,但如果他们在如何评价自己的幸福感方面有所不同,那么,不管调查问卷设计得如何精细,也别指望能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感受。研究幸福感的人常常忽略第二种情况。他们假设人们知道自己有多幸福,或者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的误差在全世界是均匀分布的。但是,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假设?那些从小到大就把幸福视为成功象征的人,很不情愿去承认他们是悲伤的,即使面对自己的时候,他们的想法也不坦诚。难道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高幸福指数只不过是一种盛行的“正面思考”现象?我们当然也不应该忘记,在大多数西方国家还有大量的少数族群,文化方面的偏差可能不仅会影响国际调查的准确性,也会导致国内调查的准确性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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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32 此外,还存在翻译方面的问题。研究幸福的人必须假设,英文单词happy(幸福)在其他语言中有同义词或近义词;否则,比较可能就会失去意义。但是也不尽然,以《世界价值调查》(World Values Survey)中文版使用的“幸福”(Xingfu)一词为例。中文的“幸福”意味着优越的生活条件,并强调牢固的家庭关系。打网球或吃橘子不是“幸福”,如果说一名妓女或上了年纪的花花公子是“幸福”的人,那就是在滥用这个词语。总之,中文的“幸福”在含义上比现代英语中的单词happy更接近古希腊语中的eudaimon。在其他语言环境中,幸福调查也会遇到类似的困难。一般说来,跟其他国家语言中的同义词相比,英语中的happy较为轻松,没有多少严格的要求,这也许反映了功利主义对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影响。情绪语义学泰斗安娜·维兹毕卡曾感叹:“在当下有关幸福的文献中,语言差异有时被研究者完全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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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34 研究幸福的人通常不在意调查问卷中的问题措辞或分数等级的设定。他们更在意的是,调查结果可以表明幸福感与某些因素高度相关,比如低血压、左脑高度活跃、健康状况良好和微笑。用专业术语来说,调查结果是“有根据的”。但是这又产生了一个哲学性的困惑。如果幸福调查必须与我们所知的幸福因素加以对照,以确定其结果是否正确,那么这样的调查又能获得什么新信息呢?如果它们与我们既有的知识相符,它们就是多余的;如果不相符,它们就是有缺陷的。因此,幸福调查最多能给我们已知的内容补充更多的细节,它们根本不可能告诉我们任何全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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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36 与自我报告的幸福感有关的因素有两类: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从生理角度说,研究表明,自认为幸福的人左前脑的脑电波活动往往非常活跃,而且免疫系统强健。但是,我们是如何知道这些因素能表示幸福感呢?有研究表明,自我报告的幸福感与和幸福相关的行动、环境之间存在相关性。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很幸福,他的亲戚、朋友也会认为他很幸福。安德鲁·奥斯瓦德和斯蒂芬·吴证明美国各州的生活质量与其居民的自我报告的幸福感之间存在相关性,生活质量主要从日照时数、通勤时间、犯罪数字等方面去衡量。(纽约在这两项上的排名都很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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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38 如果这些研究可信,就表明那些说自己幸福的人一般来说确定是幸福的。然而,它们无法证明调查结果跟人们幸福的看法没有关系,因为那相当于预先假设我们已经掌握了衡量幸福感的方法,即我们凭常识就能知道是什么让人有那样的想法,以及什么对他们有利。因此,不管自我报告的幸福感作为辅助证据是多么有用,它都不能成为幸福感的最终评价标准。一个简单的思维实验便可以证明这一点。假设有一位妇女,她的孩子们在暴力事件中意外丧生,她的一举一动都流露出她内心的悲伤,但她口头上却说自己很幸福。我们会认为她要么在撒谎、自欺欺人,要么在幸福的表达方式上与众不同(也许她是一位哲学家,对幸福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依据所有的表象来判断,我们不会认为她真的很幸福。幸福调查者认为,幸福不是人内心的东西,并非幸福感的所有者才能看见;幸福基本上体现在行动和事件里。如果不是这样,我们谈论幸福这件事将变得不可思议。因此,“我们对自己是否幸福可以做出权威的判断”,这个隐藏在幸福调查背后的假设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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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40 这样的谬误在奥斯瓦德和吴写的文章中有所提及,他们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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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42 虽然被正式的调查数据所左右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但路易斯安那州受到卡特里娜飓风的重创,却在生活满意度的州际排行榜上名列前茅,这被视为不寻常的现象。于是,人们又做了各种核实。结果发现,在卡特里娜飓风发生之前,在用美国心理卫生协会(MHA)和美国药物滥用和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局(SAMHSA)应用研究办公室(OAS)所做的心理健康排名中,该州表现抢眼……但是,卡特里娜飓风有可能改变了该州的人口构成,即那些留下来的人,不是该州随机抽样的样本。所以,有必要对这个州生活满意度的排名做进一步的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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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44 这段话包含了很多信息。虽然奥斯瓦德和吴认识到,他们应该一直“依据正式的调查数据”,但他们又直觉地知道飓风会对幸福感产生影响,并因此摇摆不定。在关键时刻,他们会质疑数据,而不是修正自己关于幸福的观点。同样地(虽然此例带有批评的意味),海伦·约翰斯和保罗·奥默罗德指出,在美国,统计数据显示幸福感和暴力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他们正好将其作为统计数字不可靠的证据,认为不存在暴力犯罪会让人更幸福这种可能性。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使统计数据的规模足够大且样本具有代表性,我们仍会对其结果表示怀疑。我们会怀疑调查对象不诚实或受到诱骗,又或者误解了调查问卷中的问题,但不会放弃我们对幸福因素的所有既有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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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46 这成为一种束缚。幸福调查不可信,一方面是因为前面提到的措辞问题和测量标准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并非评估幸福感的权威人士。因此,无论是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还是以自我报告的形式,幸福调查都需要外部的检验。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如果接受外部检验,幸福调查的存在就显得多余了。它们的功能似乎主要是仪式性的,即给常识性判断打上科学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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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61448 难道幸福调查一无是处吗?显然不是。虽然它们不能大幅地修正我们对什么能使人幸福的常识性理解,却有可能在不明确或模糊的地方增加我们的理解。比如,有人说,同性恋者没有异性恋者幸福。但是,调查表明这两类人群的幸福感没有差异。这一点很有用,我们之所以接受它,是因为它与我们的经验不抵触。(如果同性恋者常常板着脸,并且酗酒,我们就会对调查结果心存怀疑。)同样,调查可以帮助我们把与幸福或不幸福相关的各种因素按重要性进行排序。比如,我们都知道,失业让人感到不幸福,当知道它对幸福感的负面影响甚至超过离婚时,你或许会觉得有趣。最后,在关于生活状况的信息难以获得或需要付出很大代价才能获得的地方,幸福调查的用处就很大。但在英国和大多数发达国家,有关健康、就业、教育和婚姻等的统计数字都是现成的,可以直接加以利用,而没有必要借助幸福调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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