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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51 (4)斯大林划分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范围。他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范围不是包罗一切的,与资本主义商品相比,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包括生产资料,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土地、主要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不是商品,不应包括在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之中。仅仅是在对外贸易领域内,生产资料才成为商品,才确实被出售。在国内,生产资料的主人是国家,国家在任何情况下不会丧失所有权,不会“出售”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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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53 斯大林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分析社会主义商品现象,“即把经济过程的内容和它的形式、把深处的发展过程和表面现象严格区别开来”[105]。他认为,商品、货币、银行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们失去自己旧的本性和职能,同时保持着旧的形式,而为社会主义制度所利用。这是因为经济发展并不是以变革的方式,而是以逐渐变化的方式进行的。斯大林的这一方法论,对我们是有教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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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55 (七)关于价值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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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57 与商品生产相联系,斯大林又探讨了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价值规律的作用。在斯大林发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之前,苏联经济理论界受一种“左”的思想影响,认为苏维埃国家是无所不包的,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就是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必须服从于苏维埃国家的经济计划。这是一种主观唯心论的理论。斯大林指出:“在有商品和商品生产的地方,是不能没有价值规律的。”[106]价值规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无产阶级的国家可以自觉利用价值规律,避开其消极作用,利用其积极作用,但是不能“改造规律”,更不能从“根本”上“改造”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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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59 斯大林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的一定范围内还保持不同程度的调节作用。他说:“在我国,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首先是包括商品流通,包括通过买卖的商品交换,包括主要是个人消费的商品的交换。在这里,在这个领域中,价值规律保持着调节者的作用,当然,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保持着调节者的作用。”[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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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61 但是,在生产领域,斯大林认为价值规律只发生影响作用,不起调节作用。为什么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呢?斯大林讲了三条:第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不能不限制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及其对生产影响的程度”;第二,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代替了竞争和无政府状态规律;第三,根据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要求而制订的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以及苏联整个的经济政策的作用[108]。斯大林关于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的观点,同他否认生产资料是商品是有联系的。他把商品生产问题看成是农民同盟军问题,这是好的,但还不够,成千上万的工人和干部每天也都生活在商品世界中,天天同商品打交道,他们的经济利益也是同能否正确认识和运用价值规律紧密相关的。事实上,价值规律不仅对流通有调节作用,而且对生产也有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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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63 斯大林指出,价值规律“是很好的实践的学校”[109]。这是因为从价值规律中可以教育我们的经济工作人员来合理地进行生产,并使他们遵守纪律;可以教导我们的经济工作人员精确计算生产量,并且同样精确地估量生产中的现实事物,而不去奢谈凭空想出来的大概数字;教导我们的经济工作人员寻求、发现和利用生产内部潜在的后备力量,而不去糟蹋它们;教导我们的经济工作人员不断地改进生产方法,降低生产成本,实行经济核算,并使企业能够赢利。一句话,它能促使我们的经济工作干部迅速成长,迅速变成现今发展阶段上社会主义生产的真正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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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65 上述观点表明,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上,无疑是比马克思和恩格斯前进了一大步,是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斯大林的这些观点同样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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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67 第一,他认为全民所有制内部交换的生产资料已失去商品的性质,不是商品,只是“保留着商品的外壳”。在苏联,当时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全国占统治地位。不承认全民所有制内部交换的生产资料是商品,实际上就是不承认社会主义的经济是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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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69 第二,由于他不承认全民所有制内部交换的生产资料是商品,所以他只把全民所有制内部存在的价格、利润、成本、利息等价值范畴看作是核算工具,而不是商品客观存在的经济运行机制,这势必影响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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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71 第三,斯大林不承认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生产中的调节作用。他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已被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所代替。随着国家扩大计划管理范围,价值规律作用的范围也将进一步受到限制。这就造成经济工作实践中否定市场调节,实行统一的计划调节,影响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合理的运行,影响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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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73 总之,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充分发挥商品生产的作用,斯大林估计不足。他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理论是一种不完全的、被限制的、正在走向消亡的半商品生产理论。他的“外壳论”“工具论”“限制论”或“排斥论”就是他的这种基本观点的具体表现。社会主义商品和价值规律理论上的这些缺点,既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也阻碍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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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75 (八)关于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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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77 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是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遵循这一规律的要求,制订正确的经济计划,促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点。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对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客观必然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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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79 (1)斯大林把这一必然性称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社会主义经济应该是有计划发展的,对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都曾明确论述过。马克思曾经指出:“时间经济以及有计划地分配劳动时间于不同的生产部门,仍然是以集体为基础的社会首要的经济规律。”[110]恩格斯也曾指出:“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111]显然,马克思和恩格斯预见到,在社会主义社会,有计划地调节社会生产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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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81 斯大林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在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一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作了明确的表述,把它概括为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斯大林指出:“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竞争和无政府状态的规律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它是当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失去效力以后,在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产生的。”[112]社会主义生产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大生产。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而且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是为了满足劳动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从而在客观上使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有计划地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显得更为必要。同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除了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和企业联结成为根本利益一致的有机整体,使劳动者和和生产资料在社会范围内直接结合起来,各个单位的经济活动都是为着一个共同目的,从而使国家有可能通过制订统一的经济计划来指导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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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83 (2)斯大林论述了这一规律的作用。他指出,这一规律依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而发挥作用,这种作用就是使国家的计划机关有可能去正确地计划社会生产,即实现国民经济计划化。在谈到这一规律的作用时,斯大林特别强调两点:一是不能把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跟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经济规律混为一谈;二是不能把可能同现实混为一谈。按斯大林的说法,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是一条客观的规律,遵循这条客观规律使我们的计划机关有可能正确的做出一年一度的短期计划、五年为期的中期计划或更长时期的远景规划等,使整个社会经济运动有计划、按比例地的发展,但是这仅仅是具有可能性,能否变成现实,就必须研究这个经济规律,必须掌握它,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它,必须制订出能完全反映这个规律的要求的计划。不能说,我们的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完全反映了这个经济规律的要求[113]。计划工作与经济规律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两者不能混淆,也不能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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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85 (3)斯大林阐述了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和经济计划、基本经济规律的关系。他指出,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的作用,只是在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为依据时,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因为,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只是在具有国家经济计划发展所需要实现的任务时,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本身并不能提供这一任务。这一任务是包含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之中的。至于国民经济计划化,必须在清楚国民经济发展任务的基础上,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斯大林强调,国民经济计划工作,必须遵守两个条件,才能得到良好的效果。这两个条件是:“①它正确地反映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的要求;②它在各方面适应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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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87 (4)斯大林阐述了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的关系。他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仅存在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而且存在价值规律。但真正能够对各生产部门间劳动分配方面的比例调节的经济规律是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是被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被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这一规律的作用严格限制着,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个别企业或个别部门往往生产赢利多的产品,从而所获得的是暂时的不牢固的赢利;而遵循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要求,生产由社会需要来调节,使社会能获得牢固的持久的高级赢利。斯大林写道:“这种高级赢利形式是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这一规律的作用及国民经济的计划化所提供给我们的,因为它们使我们避免那种破坏国民经济并给社会带来巨大物质损害的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而保证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度地不断增长。”[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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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89 (九)斯大林经济理论的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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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91 由于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生产方式,她在几千年人类文明的历史中不过刚刚开始它的少年时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虽然有许多天才的思想,但主要是依靠资本主义的现实提出的推断。理论永远不能超越实践所能启示的科学预见的范围。社会主义体系在他们生前并未出现,他们还不可能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列宁是一个天才的理论家,他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十月革命前就提出了许多建设社会主义的设想,在苏维埃制度建立后,又直接领导了苏联的建设实践,列宁提出的意见正确地指出了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途径,至今仍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但他倡导的新经济政策当时还处在执行中的第一阶段。列宁的过早逝世,使他对社会主义的实践进程,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某些设想的突破,对社会主义建设层出不穷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都没有来得及进行理论上的系统说明。这个艰巨任务,基本上由列宁的伟大继承者斯大林完成了。列宁逝世后,斯大林继续领导苏联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逐步展开社会主义建设,经过10余年的艰苦奋斗,在苏联建立起伟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如果考虑到,斯大林是在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而又没有任何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是在帝国主义重重包围、惨遭法西斯德国毁灭性侵略的条件下,领导苏联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那么,斯大林时期取得的经济成就却是无与伦比的。在这一过程中,斯大林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卓越地研究和解决了陆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并在系统总结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际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系列重要理论,从而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斯大林的阐述中,虽然存在一些缺点和错误,但它作为一个科学体系第一次初步建立起来了。这就为后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无疑,这本身就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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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93 斯大林在这本书中,从理论上概括了列宁关于落后国家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①不要放过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无产阶级应该夺取政权,不要等到资本主义使千百万中小个体生产者居民破产的时候;②剥夺工业中的生产资料,并把它们转归全民所有;③至于中小个体生产者,那就应该逐步地把它们联合到生产合作社中,即联合到大规模的农业企业中、集体农庄中;④用一切办法发展工业,为集体农庄建立大规模生产的现代技术基础,并且不要剥夺集体农庄,相反地,要加紧供给它们头等的拖拉机和其他机器;⑤为了保证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的经济结合,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商品生产(通过买卖的交换)这个为农民唯一可以接受的与城市进行经济联系的形式,并且要全力发展苏维埃商业,即国营商业和合作社—集体农庄商业,把所有一切资本家从商品流转中排挤出去。”[116]这实际上是斯大林对以往做法的总结和重新反省。他还着重阐述了政治经济学的对象;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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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95 斯大林不只是他自己,他代表着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他的经济理论也是时代的产物,都不可避免地带有那个时代的各种痕迹和局限性。他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对社会主义的一些理论观点作了片面化、简单化、绝对化以致歪曲和错误的理解和解释,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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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97 第一,在所有制问题上,斯大林是“单一公有”论者。他认为社会主义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只能是一种,即全民所有制,即使集体所有制也是暂时的,必须把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作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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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70099 第二,在市场问题上,斯大林是“产品经济”论者。他虽然承认社会主义还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认为这主要局限在个人消费品和小农具以及外贸产品方面,否认国内的生产资料是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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