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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691 1711年,这些税(此时,需支付四种预支的本息)及其他若干税规定永久继续征收,作为支付南海公司资本利息的基金。该公司在同年曾借给政府9 177 967镑15先令4便士,用于还债及弥补税收的不足。此次借款是当时罕见的最大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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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693 据我所知,在此以前为支付债务利息而永久课征的税收,只有为支付英格兰银行、东印度公司以及当时计划中的土地银行三家的贷款利息的各税(土地银行的贷款只是拟借,未成事实)。英国银行贷与政府的金额为3 375 027镑17先令10 1/2便士,年息为6%,年金或利息达206 501镑13先令5便士;东印度公司贷与政府的金额为320万镑,年息为5%,年金或利息达16万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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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695 乔治一世元年,即1715年,根据该年的十二号法令,那些担保英国银行年息的各税以及由这次法令定为永久征收的其他若干税,合并在一起称为总基金。此基金不仅用于支付英格兰银行的年金,而且用于支付其他年金及债务。此后,根据乔治一世三年第八号法令和五年第三号法令,又增加了此基金,而当时附加的各税也同样被定为永久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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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697 乔治一世三年,即1717年,根据该年第七号法令,又有其他几种税被定为永久性征收,形成又一个共同基金,称为一般基金,用于支付其他年金,金额计724 849镑6先令10 1/2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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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699 这几次法令的结果,使以前短期预支的各税全都变成永久征收,而其用途是支付连续由预支所借入款项的利息,而不是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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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01 在安妮女王时代,市场利息率由6%降到5%;安妮女王十二年,宣布5%为私人抵押借款的最高合法利息率。英国大部分临时税变成了永久税,而分别拨到总基金、南海基金及一般基金后不久,国家债权人与私人债权人一样被要求接受了5%的利息。这样一来,由短期公债转换为长期公债的大部分借款就有了1%的节余,换句话说,由上述三种基金支付的年金就节省了1/6。此种节余使得用作基金的各税,在支付所担保的各项年金后产生了一笔巨额余款,构成此后减债基金的基础。1717年,此剩余额达3 233 434镑7先令7 1/2便士。1727年,大部分公债的利息进一步降到4%;1753年,降到3.5%;1757年为3%。于是减债基金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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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03 公司抵押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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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05 债券作为一种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而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抵押债券的价值取决于担保资产的价值,但一般超过它所提供的担保债券价值的25%到35%。图为美国新泽西州北卑尔根海运公司于1936年发行的1000美元公司抵押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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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10 减债基金虽然是为了支付旧债而设立,但对于新债的征募也提供了不少便利,可以说是一种补助金,在国家有急需时可用它来弥补其他基金不足的抵押贷款。至于英国是常用此基金来偿还旧债,还是用它另借新债,慢慢就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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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12 除了预支和永久息债这两种借款方法外,还有其他两种方法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即有期年金借款方法和终身年金借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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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14 在威廉国王和安妮女王时代,往往巨额款项是以有期年金方法借入,其期限长短不定。1693年,议会通过一项法案,以14%的年金借款100万镑,即以16年满期,年还14万镑。1691年,议会曾通过一法案,在今天看来可算是非常有利于债权人的条件,按终身方式借款100万镑,但应募之数不满该额则次年以14%的终身年金借款,即以7年便可收回本金的条件借款,来补其未满额。1695年,凡购有此项年金的人,向财政部每100镑缴63镑,换取其他96年为期的年金。也就是14%的终身年金与14%的96年年金的差额,以63镑卖出,或者以相当于4年半的年金卖出。虽然条件有利,但因当时政府地位不稳定,所以找不到买主。安妮女王在位年代,曾以终身年金及32年、98年、99年的有期年金借入款项。1719年,32年期的年金所有者,以其所有年金购买等于11年半年期的南海公司全部金额的股份;此外,对那些该年金到期应付却未付的欠款,也换给等价的南海公司股份。1720年,其他长短不等的有期年金,大部分也都合为同一基金。当时每年应付的长期年金达666 821镑8先令3 1/2便士。1775年1月5日,当时未募满的剩余部分不到136 453镑12先令8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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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16 布匿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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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18 公元前264年—前146年古代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的三次战争,因为当时罗马人称迦太基人为“布匿”,故名“布匿战争”。第一、二次布匿战争是作战双方为争夺西部地中海霸权而进行的扩张战争,第三次布匿战争则是罗马以强凌弱的侵略战争,以罗马征服迦太基结束。图中所绘的是公元前218年迦太基的军事首领汉尼拔翻越阿尔卑斯山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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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23 在1739年和1755年的两次战争中,通过有期年金或终身年金借入的款项很少。98年期或99年期的年金,其价值与永久年金相等,所以有理由相信可以和永久年金借入一样多的款项。但是,对于那些为了置办家产或者有长远打算的人来说,他们购买公债,决不会购买价值不断减少的公债;而这部分人又占公债持有者及公债购买人的很大部分。因此,虽然长期年金的实质价值与永久年金的实质价值没有大的区别,但是购买长期年金的人还是没有购买永久年金的人多。新债的应募者通常都打算尽快抛出其购入的公债,所以在金额相等时,他们也不愿购买不能很快赎还的长期年金,宁愿购买可由议会赎还的永久年金。永久年金的价值,一般来说总是一样或差不多一样的,没有太大出入,所以它比长期年金更便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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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25 在上述战争期间,有期年金和终身年金,除了都付给年金或利息外,还另外给新借款应募者一种奖励金。这种奖励金是对出借人的一种附加奖励,而不是偿还所借款的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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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27 终身年金有对个体终身授予和对群体终身授予两种授予方法。在法国,后者用发明人的名字命名,称为“顿廷法”。在授予个体终身年金时,一旦受领年金者死亡,国家收入就会马上减掉他这部分的负担。如按顿廷法授予,要等到群体中所有受领年金者都死了,国家收入才会解除这部分负担;一般群体的人数为20人到30人,活着的人继续领取之前死者的年金,最后的生存者则会领取到群体全部年金。如果以同一收入进行抵押借款,用顿廷法总能够比个体终身授予年金的方法借款更多。因为活着的人有继续领取全部年金的权利,哪怕金额相同,其价值实际上比个体领取年金要大。每个人都很相信自己的运气,这就是彩票生意成功的依据。由于这份自信,顿廷年金所卖得的价格通常都高过其实际价值。因此,在很多国家,政府几乎总是采取如顿廷法这种能筹到最多款项的借款方法,而不愿采用可能解除国家收入负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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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32 法王弗朗索瓦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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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34 弗朗索瓦一世于16世纪上半叶在位,被视为开明的君主,是法国历史上最著名也最受爱戴的国王之一。弗朗索瓦一世被认为是法国第一位文艺复兴式的君主。在他的统治之下,法国的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他算得上是法国历史上史无前例的一位具有人文主义思想的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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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36 法国公债中由终身年金构成的部分要比英国多。据波尔多议院1764年向国王提出的备忘录记载,法国全部公债达24亿利弗,其中,以终身年金借入的约为3亿利弗,即占公债总额的1/8。此项年金,据估计每年达3000万利弗,相当于全部公债的预计利息12 000万利弗的1/4。我十分清楚,这些计算不大准确,但这样一个权威机构提供的估计数字应该和真实情况差不多。英法两国借债方法上所产生的不同,不是由于两国政府对于解除国家收入负担的渴望程度不同,而完全是由于出借人的想法和利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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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84738 英国政府所在地是世界上最大的商业都市,因此贷款给政府的人大多都是商人。商人贷出款项是为了要增加其商业资本,而不是想减少其商业资本。所以,除非是新买的、有望以相当可观的利润卖出的债券,不然他们是不会应募新债的。但是,他贷出的款项所购入的,如果不是永久年金而是终身年金,那么,无论这终身年金是他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当被转售时就很难指望得到利润了。不论什么人,都不愿意用购买自己终身年金的相同价格去购买与自己年龄相同、健康情况相当的其他人的终身年金。所以,以自己生命为基础的终身年金,在转售的时候往往都会有所损失。至于以第三者生命为基础购买的终身年金,对于买者和卖者具有相同的价值,但其实质价值在授予年金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减少了,而且在此年金存续期间内日益减少。因此,终身年金永远不可能像永久年金那样成为便于转让的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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