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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式的后一项与(17.22)式的后半部分一样,而其前一项由于V=n-1,即n=V+1,当n=M时,V=M-1;当n=N时,V=N-1。从而(17.24)式的前一项加和从V=M-1一直加到V=N-1。这样一来,(17.24)式的前一项与式(17.23)的大部分可以抵消,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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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会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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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17.24)式与(17.25)式应相等,所以((17.25)-(17.24))之后,就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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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先对(17.26)式的经济含义作如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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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式右端的第一项是在其他(N-1)个社会成员中恰好有(M-1)人选择了“参与”的条件下,个人A选择“参与”较之选择“不参与”所获得的额外收益。这里,个人A是一个关键人物,如他进入,公共品就可以得以生产;如他不参与,则公共品就无法得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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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式右端的后一项是个人A“参与”后所面临的成本负担,当社会上有(M-1)个其他人或更多的其他成员选择“参与”时,个人A必须为每一种可能发生的公共品提供而分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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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17.26)式的第一项不是一个加总的形式,而后一项是一种加总形式?原因在于,(17.26)式是“参与”与“不参与”对A造成的效益的“比较”:A选择“参与”与“不参与”相比较,只有当其余参与的人数为(M-1)时才会比自己“不参与”多得好处,若其他参与的人数大于(M-1),则A参与与否都可分享好处。因此,对A来说,“参与”与“不参与”的得益差只有当A处于关键人物时才会发生。但是成本的差别就大为不同了,A若选“参与”,则对公共品的每一次生产可能,A都要承担若A选择“不参与”,则根本用不着分担任何成本。所以,对A来说,“参与”与“不参与”在成本上的差别是一个加总的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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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均衡时,“参与”与“不参与”对A来说一样好,所以,(17.26)式应为零。从中可以解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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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P获解,我们要进一步简化(17.26)式。为此,引入一个新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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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7)式是关于N个社会成员中有M个人选择“参与”的二项分布概率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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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17.27)式这个表达,则对(17.26)式可以作以下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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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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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9)式的左端称为二项分布的“冒险比率”(“harzard rate”),它是指在N个社会成员中有M个人愿“参与”的概率密度与这一点以右社会会提供公共品的累积概率之比。这个“冒险比率”有一个重要性质,即当N与M给定时,当概率P从0向1上升时,冒险比率会从1单调地降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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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就是当M=2,N=6时的冒险比率与累积概率的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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