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644128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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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29 (17.26)式右端的后一项是个人A“参与”后所面临的成本负担,当社会上有(M-1)个其他人或更多的其他成员选择“参与”时,个人A必须为每一种可能发生的公共品提供而分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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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32 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17.26)式的第一项不是一个加总的形式,而后一项是一种加总形式?原因在于,(17.26)式是“参与”与“不参与”对A造成的效益的“比较”:A选择“参与”与“不参与”相比较,只有当其余参与的人数为(M-1)时才会比自己“不参与”多得好处,若其他参与的人数大于(M-1),则A参与与否都可分享好处。因此,对A来说,“参与”与“不参与”的得益差只有当A处于关键人物时才会发生。但是成本的差别就大为不同了,A若选“参与”,则对公共品的每一次生产可能,A都要承担若A选择“不参与”,则根本用不着分担任何成本。所以,对A来说,“参与”与“不参与”在成本上的差别是一个加总的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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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34 由于在均衡时,“参与”与“不参与”对A来说一样好,所以,(17.26)式应为零。从中可以解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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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36 为了使P获解,我们要进一步简化(17.26)式。为此,引入一个新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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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41 (17.27)式是关于N个社会成员中有M个人选择“参与”的二项分布概率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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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43 运用(17.27)式这个表达,则对(17.26)式可以作以下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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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48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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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53 (17.29)式的左端称为二项分布的“冒险比率”(“harzard rate”),它是指在N个社会成员中有M个人愿“参与”的概率密度与这一点以右社会会提供公共品的累积概率之比。这个“冒险比率”有一个重要性质,即当N与M给定时,当概率P从0向1上升时,冒险比率会从1单调地降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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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55 下图就是当M=2,N=6时的冒险比率与累积概率的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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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60 图17.7 一次博弈中均衡的参与概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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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62 从图中可以看到,纵轴表示“冒险比率”(实线)与累积概率(虚线)。当“冒险概率”→1时,P→0。但由于(M-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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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67 当M→∞时,由“夹壁定理”,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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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72 从而,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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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74 P→0表示,随着“参与者”人数趋于无穷大,个人A愿意“参与”的概率会趋于零,这就是说,他越有可能扮演“免费搭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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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644176 以上只是一次博弈。若重复博弈,结果有一些改进,但仍不能避免“免费搭车”的难题。因此,迪克塞与奥尔森的理论工作,实质上指出了科斯定理在解决群体的外在性问题时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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