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698960
1704698961
《白鲸》是美国崇高性的小说范式,也是某种高度或深度成就的小说范式——不管是高度或深度,都是一种深刻。虽然梅尔维尔颇受惠于莎士比亚,但《白鲸》是一部极不寻常的原创性作品,同时也是我们民族的《约拿书》和《约伯记》。这两个《圣经》文本,梅尔维尔都明白援引过;梅普尔神甫用约拿作为文本,做过令人惊叹的布道,以实玛利则使用向约伯报告其家庭和世俗财富已毁灭的所有四名报信人所使用的公式来作为其“尾声”的题词:“唯有我一人逃脱,来给你报信。”
1704698962
1704698963
激进的原创性是福克纳《我弥留之际》的特征。我认为这部小说是他的杰作,甚至超过《八月之光》、《圣殿》、《喧哗与骚动》和《押沙龙,押沙龙!》。同样的原创性也伴随着纳撒尼尔·韦斯特的短长篇小说《寂寞芳心小姐》和托马斯·品钦的《拍卖第四十九批》。而见诸科马克·麦卡锡《血色子午线》的,则是一种令人恐惧的原创性,在我们进入二十一世纪之际,这部小说在我看来似乎是任何一位健在的美国作家的最强大的想象性作品。在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之后,真正的原创性总是很难达到的,对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美国文学而言更是难上加难。关于二十一世纪,我不是在作什么预言,但鉴于美国已经是西方高级文化的黄昏之地,因此某种迟来的感觉将是很难避免的。
1704698964
1704698965
斯达巴克对亚哈说,追捕莫比—迪克是违背上帝意图的,但谁是梅尔维尔的上帝,或他之后那些作家福克纳、韦斯特、品钦、科马克·麦卡锡的上帝呢?如同古代文学和浪漫主义文学中的普罗米修斯,以及如同弥尔顿的撒旦,亚哈使自己与天神对立,即使你想把那个神称做耶和华。亚哈似乎是一个原本是贵格派基督教徒然后皈依某个帕西人版的摩尼教的人物,在摩尼教中宇宙处于两大敌对神祇之间的争夺中。这位“裴廓德”号的恶魔般的船长,偷偷把几名帕西人(来自印度的波斯琐罗亚斯德〔1〕教徒)船员弄到他船上,来充当他一艘私人捕鲸船的船员,以费达拉为标枪手。费达拉是亚哈的影影绰绰的替身,在小说伟大的第一百二十三章“交响曲”结尾,亚哈凝视大海,看到“水面上一双反射、凝固的眼睛”。那是费达拉的眼睛,但也是亚哈自己的眼睛。
1704698966
1704698967
梅尔维尔不是基督教徒,且往往认同古老的诺斯替教异端。在诺斯替教中,这个世界的造物主上帝是个笨蛋和骗子,而真正的上帝被唤做异乡人或异乡神,并被放逐到宇宙某个外层区域。写早期重要作品的福克纳,是某种不自知的诺斯替教徒;韦斯特、品钦和麦卡锡却是非常自知的,尽管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我的目标是如何读他们最好的小说,以及为什么,而不是如何指导我的读者了解各种古代异端(至少不是在这里!),但是,我选择的第一组四部小说,继梅尔维尔之后,以与诺斯替教视域平行的方式,达至它们的消极辉煌,一如我们将看到的。
1704698968
1704698969
在《约伯记》中,耶和华向悲惨的约伯夸耀海中怪兽具有统治人类的何等威力,而梅尔维尔则把白鲸莫比—迪克命名为海中怪兽。被白鲸咬掉一条腿的亚哈,坚持他自己的骄傲和复仇意志,坚持他自己在第一百一十九章“烛火”中所乞灵的闪光或火焰:
1704698970
1704698971
你啊,清澄之火的清澄之神!我曾像波斯人那样,在这大海上崇拜你,直到在那次圣礼中被你烧成这样,至今身上还留着疤痕;现在我知道你了,你这清澄之神,我也知道对你的正确崇拜就是蔑视。无论是对爱还是尊敬,你都不怀善意;你甚至为憎恨而杀;全杀光。再没有无畏的愚人敢顶撞你。我承认你无言语、无定所的力量;但直到我这地震人生的最后一口气,我都将反抗它在我身上的绝对、任意的主宰……如果你以哪怕最低的爱的形式而来,我也将跪下来吻你;但如果你高高在上,仅以上天的力量而来,那么,即使你出动从千百个装满兵员的世界召集而来的海军,我在这里也仍将不为所动。你呵,清澄之神,你用你的火创造我,而我像一个真正的火的儿子,将把它吹回给你。
1704698972
1704698973
据亚哈的看法,只要你维护你神圣的自我去反抗火,就是对火的正确崇拜。“我会揍扁太阳,要是它敢欺侮我!”普罗米修斯式的亚哈呐喊道,建立了一种反抗标准,这标准在他之后再也无人能及。
1704698974
1704698975
由于亚哈船长是我将在本章探讨的所有美国求索者的前驱,所以我仅把我对《白鲸》的阅读限于简略地分析亚哈船长。但我也不能就这样把它一笔带过,而不称赞一下梅尔维尔这部史诗作为一部叙述作品的异乎寻常的兴味,因为毕竟它是一本我自童年以来就一直尊敬的书。我们被亚哈吸引,即使我们对他的偏执狂打寒颤。他是彻头彻尾的美国人,他的报仇欲望虽然猛烈,但他却总是奇怪地自由的,这很可能是因为没有美国人是真正地感到自由的,除非他或她在精神上是孤独的。
1704698976
1704698978
威廉·福克纳:《我弥留之际》
1704698979
1704698980
二十世纪美国长篇小说最出色的开篇,属于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1930)。这本书由五十九节内心独白构成,其中五十三节是由本德伦家族成员讲述的。这是一个自豪的穷苦白人家族,他们在洪水和烈火中英雄地挣扎,把放着他们母亲艾迪的尸体的棺材运回密西西比州杰文生的墓地,因为她希望自己葬在她父亲的身边。其中十九节,包括第一节,是由那位不同凡响的达尔·本德伦讲述的,他是一个具有奇幻视域的人物,最后越界进入疯狂。我们听到达尔在小说开篇中讲话,当时他正跟着与他敌对的弟弟朱厄尔走向艾迪弥留的房子:
1704698981
1704698982
朱厄尔和我从田里出来,一前一后走在小路上。虽然我领先他十五英尺,但任何人从棉花房望我们,都可以看见朱厄尔那顶破损的草帽比我那顶高出足足一个头。
1704698983
1704698984
当达尔和朱厄尔在小路上跋涉时,达尔听见他那位正在给母亲做棺材的木匠哥哥卡什在锯木头的声音,于是我们听见达尔不动感情的观察:
1704698985
1704698986
一个好木匠。艾迪·布德伦不可能希望有更好的了,也找不到一个更好的棺材来躺了。这将给她信心和安慰。
1704698987
1704698988
不为艾迪所爱,人格分裂的达尔坚称自己没有母亲,而他非同寻常的意识则反映了他这个信念。干练、朴实、有尊严、富于暗示——《我弥留之际》的开篇提示了福克纳这部最令人吃惊的长篇小说的高超原创性。福克纳的主要对手都没有可以与之匹敌的;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开篇是尼克·卡拉威的父亲对他说:“别忘了,这世界上所有人都没有你拥有的优势。”这是一个健康告诫,告诫不要贸然批评别人,但距福克纳式的崇高还很远。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的开篇,是一句反讽的描述,说“罗伯特·科恩曾经是普林斯顿中量级拳击冠军”。再次,福克纳还是要高出一筹。唯一可能与福克纳级开篇相比的,在我看来似乎是科马克·麦卡锡令人惊异的《血色子午线》开始时,叙述者向我们介绍“小子”,他是书中的悲剧主人公,最终被怪异、埃古式的霍尔登法官所摧毁:
1704698989
1704698990
看这孩子。他苍白消瘦,他穿着一件薄薄的破亚麻衬衫。他在餐具室里烧火。外面带残雪的变暗的田野,田野尽头是仍藏着几只狼的更暗的树林。他的亲属以伐木工和打水工闻名,但事实上他父亲做过校长。他喝酒时撒谎,他引述现已不知其名的诗人的诗。这孩子蹲伏在火边,看着他。
1704698991
1704698992
赫尔曼·梅尔维尔和福克纳的音调,都熔合在这部伟大散文中。但《血色子午线》放在我这组最后讨论,所以让我们回到《我弥留之际》。这本书是一部深思熟虑的精心杰作,其书名指的是艾迪·本德伦,她在小说开始后不久死去,但福克纳凭记忆引述阿伽门农的鬼魂对奥德赛说的辛酸话(《奥德赛·第十一卷·下冥府》):
1704698993
1704698994
当我躺着死去时,那个狗眼女人不愿替我合上眼睛,当我正往冥府里下降。〔2〕
1704698995
1704698996
阿伽门农被妻子及其情夫所杀,他和他的命运与福克纳这部小说没有什么关系。福克纳要这个句子,而不是它的上下文,并把它取走了,尽管他可能也希望暗示艾迪·本德伦与儿子达尔之间缺乏爱,具有某些与克吕泰墨斯特拉〔3〕与俄瑞斯忒斯和伊莱克特拉〔4〕相似的因素。克吕泰墨斯特拉就是那个“狗眼女人”,她把阿伽门农目瞪口呆地送去冥府;而艾迪,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就是比克吕泰墨斯特拉更讨厌。
1704698997
1704698998
虽然福克纳没有把构成这本书的五十九节或曰五十九个内心独白编成号码,但我建议读者给他们手头的平装本《我弥留之际》标上号码,以方便互相参照(最佳版本是现时的温塔奇出版社版本,该版本使用了“美国文库”版的校正文本)。艾迪只讲了一节,即第四十节(第169—176页),但仅这一节已足以使她疏远每个读者:
1704698999
1704699000
我还记得父亲怎样常常说活着的理由是为保持长时间死去做好准备。而当我必须日复一日地看着他们〔5〕,每个都藏着他或她秘密而自私的思想,每个都流着互相陌生也与我陌生的血,再想到这似乎就是我准备保持死去的唯一方式,我就恨我父亲,恨他种下我。我会期待什么时候他们犯错误了,这样我就可以鞭打他们。当鞭子落下,我能感到它抽在我肉上;当鞭子猛抽留下鞭痕,我的血液便狂奔,我每抽一鞭就想:现在你知道我了吧!知道我是你秘密而自私的生命中的某种东西,永远永远用我自己的血在你的血中留下印记。
1704699001
1704699002
我们看到为什么这个令人不安的施虐狂式女人希望葬在她父亲身边。死艾迪甚至比活艾迪还活见鬼,当我们读着这个怪异、英雄式的、有时令人捧腹的、永远骇人听闻的家庭传奇,读着她五个孩子和她丈夫如何冒着洪水和烈火,把她的尸体运回她所希望的安息地。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是一部悲剧性的闹剧,然而它具有巨大的美学尊严,也是弗洛伊德阴郁地所称的“家族罗曼史”〔6〕的持久梦魇。有时候虔诚的批评家试图把《我弥留之际》解读成对基督教家庭价值的肯定,但这种判断会使读者感到困惑。如同福克纳作为一位长篇小说家那伟大的十年(1929—1939)中其他小说所显示的,这位长篇小说家的视域落在家庭和社区的恐怖上,并提供了斯多葛式的坚忍这唯一的价值,但这价值不足以把有才能的达尔·本德伦从疯人院里救出来。
1704699003
1704699004
福克纳这些内心独白尤其是达尔的十九个独白的音调是如此反讽,读者最初也许会觉得福克纳在引导我们的反应方面做得太少了。没有我们可以求助的类型来协助我们理解这部描写密西西比穷苦白人家庭实现他们十分可怕的母亲的临终遗愿的史诗式叙述作品。家庭荣誉几乎是维系本德伦家族的唯一原则,因为父亲安斯自己的毁灭性一点不亚于艾迪,只不过方式不同罢了。安斯有三个独白——第九、第十六、第二十八(如果你已把它们编了号)——这些独白显示,他狡诈、得过且过、擅长欺骗、精于操纵,如同妻子艾迪一样自私。
1704699005
1704699006
杜威·德尔,本德伦唯一的女儿,有她自己的尊严,但无法找到力量去哀悼母亲之死,因为作为一个未嫁、怀孕、穷苦的年轻白人女子,她不得不徒劳地寻求秘密堕胎。幼子瓦达曼则根本就不承认母亲之死;他在棺材上钻孔,好使母亲可以呼吸,最后将她当成他在她弥留之际他抓到的一条大鱼:“母亲是一条鱼。”福克纳把小说的中心聚集于达尔·本德伦的意识,以及聚集在其他儿子木匠卡什和骑手朱厄尔(艾迪与牧师惠特菲尔德通奸所生的儿子)的英雄行为上。
1704699007
1704699008
朱厄尔猛烈、无畏,只会通过紧张的行动来表达自己。他唯一的独白(第四)讲述他抗议卡什老在那里制作棺材,并在结尾时产生一种占有的幻象,想守着弥留的母亲不让她受家庭和全世界的侵扰:
1704699009
[
上一页 ]
[ :1.7046989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