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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66 女子之不朽:明清时期的女教观念 [:1704740868]
1704742367 女子之不朽:明清时期的女教观念 一、多层面的“层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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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69 典籍规范层:从内容上看,晚明以降的女教书基本上是遵循明代以前《女诫》《列女传》《女孝经》《女论语》中的正统观念,只是较之以往将母道的训导从杂于文中到独立成章,至晚明吕坤则更细致地分列为“女子之道”“妇人之道”“母道”等。这种叙述上由简略至繁密的变化可视为晚明以降女教书对母仪的重视。从体例和形式上看,晚明以降女教书出现了通俗化趋势。儿歌体的《女小儿语》及经清人贺瑞麟订正的《女儿经》、删改的《妇女一说晓》都仿效了朗朗上口的歌谣体,“无文无古”成为晚明以降女教书的流行风格。《绘图列女传》及吕坤创意的图文并茂的《闺范》更是得益于明代出版、印刷的发展。明清女教书的编纂者借助通俗文字、形象绘图及先进的印刷技术,把逐渐“失范”的正统规范教条包装成与时俱进的模样,并试图生动地灌输给妇女,以达到有效的“社会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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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71 另言之,女教书的行文风格与面向的读者群又有密切关系。如清代第一部女教书,蓝鼎元的《女学》采用了复古风格,并自言是模仿朱子的《小学》而作。蓝氏《女学》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为主要框架,杂以训诫之文和人物传记。它所面向的读者并不只是闺秀群体,而且还包括那些纠风整俗的中下层地方官吏。它是把女教和吏治相结合的一部作品。蓝鼎元本人亲自把他的《女学》赠送给官员,希望他们帮助推广他的女教思想。蓝氏特别强调“正女”与齐家治国的紧密联系。在他身后,《女学》又多次重印再版,京师的许多官员纷纷解囊捐助。这都说明蓝氏《女学》在清代官员中的影响力,以及官员对女教规范的高度重视。但是,单单是明清士人在刊行女教书中所做的努力并不能直接证明正统教条对女子束缚的加重,我们还须清楚地认识女教书在女子教育中的实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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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73 社会褒扬层:据明清族规家谱的记载,男子有责任和义务向家中的妇女宣讲典籍中的规范教条,特别是女教书;但女教书中的观念并非简单地等同于男文人的妇女观念。不同类型文本如墓志铭、笔记小说等所承载或反映的女教观念存在明显差异。首先,百余篇女性墓志铭展示了不同的文体中(即女教书和墓志铭)男文人的女教观念的延伸或丰富。他们所记载的持家教子的母亲角色较之女教书的规范有所不同:母亲并不是处在礼教观念所强调的辅助地位,她们在家族内外,无论畜酿种植等生产事宜,抑或内部的人际关系、开支用度,均起到了全权总管的作用。母亲行使着女教书中所未赋予的管理家庭、课子学业等多方面的职责。在墓志铭中,妇女僭越女教书的训导,承担男性家长全部职责的行为非但没遭受非议,反而因其出色的管理、督导,得到晚辈及墓志铭作者的称赞。此外,男文人对妻子孝顺翁姑、和睦家庭的作用也颇为重视。从他们对割肉疗亲、委曲迎合等细节的描述,可以看出他们的孝亲观念与女教书中的训导很接近。由关于妇女在殉夫与抚孤之间选择的记载,及对抚孤妇女含辛茹苦的描述,可见男文人更赞同丧偶的妻子继续履行家庭责任,而不是殉节。由此所反映的男文人的节烈观与女教书中的教导有着较明显的差异。较之规范教条,墓志铭作者则能从人情事理出发,对女性墓主多一些理解和同情,肯定或赞美她们某些超乎规范的行为。像李光缙不仅破例大书特书商人,还对少受关注的随夫泛海的商妇给予高度评价。他多次引用太史公《货殖列传》中巴蜀寡妇清的例子印证妇人经商或有为商妇可以名垂青史,妇人贞节和经商聚财并不矛盾。特别是像钱谦益等文人还有意识地强调,墓志铭是朝廷赐封之外士人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群体对妇女进行褒扬的有力手段。男文人自觉地运用笔下的墓志铭文拨动出“弦外之音”,以补充教条规范和当政者的“主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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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75 再观之于明清笔记小说,我们发现在女教观念所关注的家庭以外,不受儒家纲常伦理制约的妓女、尼道的教育又自成一统,并不拘泥于女教书的教条。明清士人在笔记中以戏谑的口吻讽刺妓女读《列女传》。而妓、尼、道等的风流韵事也和鬼狐野史并列为笔记小说的主题。笔记小说中跟风流雅士唱和应酬的风骚女子,与规范或墓志铭所褒扬的贤妻良母、节妇烈女则大相径庭。一些男文人常常在笔端流露出对风骚女子的艳羡,甚至是知音般的青睐。像李贽在论见识分长短但不分男女时,对唐代名妓薛涛的才识所表示出的充分肯定远远超过女教书中列为典范的那些节妇烈女。真实社会生活中的男文人的女教观念显然有别于女教书中的规范。“弦外有音”的明清士人作品无形中将被规范教条所束缚的女性生存空间给拓宽了;而承载男文人女教观的墓志铭,则在朝廷褒封之外,为女子名扬千古或追求不朽又另辟了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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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77 主体认同层:妇女是明清女教关注的主体。女性写作的文本及相关记载是发掘这些妇女主体认同或排斥女教观念的重要材料。这些女作家所接受的教育,一方面包括开启她们聪慧的诗书声韵之教,另一方面又以女红女训培养妇德并约束她们施展才华。她们在别夫寄外主题的创作中,以压抑自我情感、主动承担家庭责任的承诺,表达了她们对妻子的家庭身份的认同,并换取亲友和社会的认可。她们在教子主题中所表现的对儿子长大成人、获取功名的期待,对他们为人、为官的训导,以及将自己对社会责任的看法传递给儿子的渴望,表达了她们对母亲的社会身份的认同,以及社会对母亲责任的期待。她们在怀古咏史主题中,表达了对历代巾帼英雄的赞美,并以女杰自比抒发自己的志向,由此表现出女作家对自身女性身份的认同。但身份认同并不意味着她们就满意于角色的位置,就自甘于扮演被要求的角色。女作家在一生的阅读和创作中,不断地表达自己的不平之鸣。她们所受的教育,一方面要求她们认同于女性的性别角色,相夫教子;另一方面又赋予她们阅读和创作的能力,使她们从中获得历史感、使命感,甚而不满于女性角色的位置,要求赋予新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女作家在德与才的女教双重观念中游移,她们在认同自身角色与不满角色位置的夹缝中求生存。她们将生活中的抑郁抒发在文学创作中,更把她们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意识记载在诗文中,而将这一创作付梓则是把她们那丰富的内心情感和历史责任感载诸青史。她们在实际生活中执行着角色的要求,同时借文学创作来慰藉内心的不平。女作家在诗书之教和文学创作中获取了某种力量,这一力量的蓄积正是晚清男女平权运动萌发的远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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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79 正是从这些女作家的笔下,我们发现了明清妇女追求“不朽”的心声。她们以《诗》三百为“正始元音”有力地抗拒着女教规范中“妇言不出阃外”的约束。以诗会友或以诗集社,不仅令她们有机会走出户外,也为其结集出版作品做了充分的准备。像福建闺秀梁韵书挨家挨户地搜集闺秀诗作,或像江南闺秀以诗启的方式收集作品,都反映了明清才女们热心结集出版并以作品流芳千古的心思。她们在诗评中用“足以传不朽”相期许,并自我定位于“海内名媛”,足见她们不以闺阁局限自身、不以“闺范”束缚自身思想观念的突破。在以诗作铺设通向“不朽之门”的路径上,她们的相互鼓励是重要的,但更难得的是来自那些掌握出版资源的有识之士的理解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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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81 精英领导层:明清之际精英阶层的妇女观针对违反自然伦常的儒家纲常礼制进行批判。统治者往往为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绝对性,人为地把夫妇、父子自然伦常关系社会化,并置于君臣政治等级之下,制造权利、性别的不平等。明清精英阶层所主张的男女平等观念,反对歧视、束缚妇女,冲击了儒家纲常礼教,具有鲜明的反传统色彩。从这一点上看,明清精英的妇女观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是,它也还存在着理论上的不足。如,许多思想是针对现实生活而发表感想,议论见解比较零散,不能构成一个体系;且多从人情事理的角度议论,虽比较感人,但缺乏哲学基础,难以在变幻多端的社会思潮中扎根。明清之际精英阶层妇女观念的变化并不代表那一时期社会的妇女观念的变化,它可能会对这些精英人物周围的妇女发生影响,其社会意义主要是对近世男女平权思想的启蒙(如20世纪初的女作家多读过袁枚女弟子的作品,从中获得争取写作权和受教育权的力量。见本书第八章)。因此,我们在讨论明清妇女观念的演变时,不能简单地以精英阶层的启蒙思想代表那一时期整个社会妇女观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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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83 明清之际的精英阶层的妇女启蒙思想是针对正统女教中不平等的妇女规范教条及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所阐述的。他们对男尊女卑、片面节烈观、女祸论、妇人见短的驳斥,动摇了女教中天经地义的束缚和歧视妇女的观念,有利于女教观念的改变。同时,现实生活中妇女对女教规范的权宜性僭越,也有利于妇女观念诸因素的变化。如,妇女利用女教中有关相夫持家的规诫,出面经营家族田产、管理家族事务,明显地改变了妇女的经济地位;她们利用女教中教子的训导,一边传递家学薪火教子成材;一边借诗笺笔墨浇自己心中块垒,进而影响晚辈帮她们结集出版作品。其中所表达的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及历史使命感,既充满了明清妇女对社会参与的渴望,又是对近世妇女社会参与意识的启蒙。值得指出的是,精英阶层的妇女启蒙思想虽有利于妇女观念的改变,但考察妇女观念变化的中心还是在于妇女主体本身的改变。而明清女作家为我们保留下的丰厚的著作库,正是我们开启这一课题的天赐的钥匙,或许还是明清才女们为身后的寻宝人预先藏好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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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85 以上从不同层面,包括典籍规范层、社会褒扬层、主体认同层及精英领导层等,考察了晚明以降的女教、女学和启蒙思想对女教观念的影响。我们发现,典籍中的规范观念在内容上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其传播形式已呈现出通俗化趋势,一方面说明某些规范观念已与现实生活脱节,变得“失范”了;另一方面说明知识阶层意识到这种脱节而致力于在形式上进行变革,努力促成规范观念继续发挥其影响力,让更多的妇女“就范”于女教书的教条束缚。在规范层努力疏通传播渠道的同时,以男性话语权主导的社会褒扬层对现实生活中女性角色所予以的肯定也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规范观念。这里所指的社会褒扬既包括了中上层知识阶层的墓志铭,也包括了中下层文人的世情小说,其中反映了他们对女性家庭角色和家庭以外角色的基本观念。社会褒扬观念较之规范教条为女性角色赋予了更丰富的内容、更广阔的空间,说明接近现实生活层面的价值观与规范训诫之间有着差异。明清之际的精英领导层针对正统规范教条进行批判,他们所倡导的启蒙观念较之规范层的僵化教条、社会褒扬层的宽松理解有着明显差异,并且具有超前意识。但精英领导层先进的观念并不代表当时社会实行了这一观念,这一层面所发生的变化并不等于整个社会女教观念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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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87 值得强调的是,在考察女教观念时,不仅要注意以男性话语为主导的规范层、社会褒扬层、精英领导层的观念差异,而且要注意这一研究对象的主体——女性——对女教观念的认同与生活中的实际情形。流传下来的大量的晚明以降女性诗文作品及相关记载,为了解这一层面的观念提供了突破性的材料。我们看到明清女作家在以书写的形式表示认同于规范层、社会褒扬层观念的同时,也亲身经历着教育赋权的历史进步过程。任何单一强调作品中的认同意识,或教育赋权过程中的权力意识的结论都有失偏颇。笔者认为,晚明以降的女作家某种程度上受到名士社会心理之影响,她们在追求名留青史的不朽。而这一不朽之名,一方面可以通过就范于规范训导、褒扬条例得到现实社会的回馈,如朝廷赐封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突破规范层观念的束缚,凭借她们的写作流芳千古。晚明以降的女作家正是在这两个方面上游移不定,她们在认同规范观念的同时,又身体力行地突破着规范观念的束缚。她们的这种突破在社会褒扬层面得到的评价虽是褒贬不一,但在有影响力的墓志铭及笔记小说中却是褒过于贬。社会褒扬层面对现实生活中女性角色的肯定进一步促动了妇女参与教育赋权,即通过教子而肩负家庭和社会的双重责任。她们在规范观念的遮盖之下,在社会褒扬的鼓励下,一方面以自身所受的教育通过相夫教子等形式回馈家庭及社会,并相应地受到朝廷加封诰命的奖许;另一方面以所学知识技能来书写自己对家庭、人生及社会的感受,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丰富女性角色的内容,融入社会历史。可以说,在教育赋权开拓的文学空间里,相当数量的明清女作家有意识地铺设着她们追求“不朽”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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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89 综上,女教书传播形式的变化已暴露出规范教条的僵化;社会褒扬层面的观念更贴近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与规范观念之间达成一种妥协,一方面用规范观念去衡量现实生活中的女性角色,一方面又以超越规范教条的人情事理去肯定女性的作为;而精英领导层面的观念在此阶段内呈现为启蒙思潮,针对正统规范观念进行犀利的抨击,形成近世男女平权思潮的先声。这一观念所关注的女性主体则在规范与现实生活之间游移,反映在女作家身上则呈现出对规范观念更多的突破,如以“正始元音”对抗“妇言不出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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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95 女子之不朽:明清时期的女教观念 二、“废学”洗冤:还明清女学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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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97 笔者之所以强调从多个层面入手仔细检讨晚明以降的女教观念,一方面是为了能较全面准确地把握此一时段内女教观念的实际情形,同时也是为了纠正以往近代妇女教育史研究中对古代妇女教育与地位的不恰当评价。如,一些论者简单地引用古代典籍中的规范观念而得出结论:从整个中国历史来看,自周朝以来宗法制度、氏族社会形成后,妇女一向都是男子的玩物和附属品;虽然历代对妇女的偏见和束缚在程度上有所差别,但重男轻女的传统一直牢不可破,她们生活的范围只是家庭,主要的功能是传宗接代、相夫教子、服侍翁姑。论者还将这种偏颇的结论作为中国近代女子教育的包袱,从而影响其发掘古代妇女教育的积极意义。这也是许多有关近代女子教育的论著割断中国女子教育的历史延续性的原因之一。或者说,这是深受戊戌启蒙和五四启蒙话语中割裂传统的民族主义叙述的影响。近年来,海外的性别研究学者们,如高彦颐、钱南秀、季家珍、胡缨等从多个角度系统地批评了戊戌启蒙或五四话语中全盘否定传统、视闺秀文化为废学的言论。笔者曾从明清之际启蒙精英的妇女观发掘近世中国女权思潮的本土根源,本书又从社会褒扬层及女性主体对女儿、妻子、母亲角色的诠释中,发现晚明以降社会对母道、母仪愈加重视,以及母道与妇女教育之间的互动关系。特别是透过教育赋权这一视角,我们清楚地见到明清才女能动地运用自己的学识和才干相夫教子。她们不仅薪火相传地教子读书,还以身作则地教子廉正为官。正如曼素恩所指出,这种以女子之身代行父亲职责的“母师”现象曾引起盛清士人的广泛焦虑。恰恰是这种焦虑揭示了有为的才女们以“母师”身份颠覆了典籍规范中被动的女性形象。越来越多的才女们通过“母道”以教育者的姿态间接地执行社会责任,她们能动地将女教中的“母道”与“女学”的互动关系发挥到极致。笔者认为,这种互动关系与晚清女子教育运动中的“国民之母”的观念密切相关,一脉相承。如果不能正确把握晚明以降女教观念中此一互动关系,必然会导致只见启蒙宣传中的“国民意识”而忽略了“母教”观念的历史发展,特别是明清女作家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的启蒙。在近代“新女性”的启蒙宣传中,本书的研究主体——明清才女被边缘化,她们被启蒙精英丑化为“批风抹月”的自恋者,她们作品中所流露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曾引起士人的焦虑并被怀才不遇的明清社会所尘封;可悲的是,在晚清启蒙思潮中,又一次被扼杀在襁褓中,甚而是“鞭尸”般地由古墓中拖出来加以践踏。由此可见,女子通向“不朽”之路是多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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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399 此外,笔者认为在强调各层面观念特殊性的同时,也应注意各层面之间的关联性。本书中笔者专立一章来描述各层面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网络,为的是突出女教观念的整体性。分层面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而准确地把握历史观念的特殊性,但历史观念本身是融入社会中,由各层面互动关系整合而成的。因而,在进行分层面研究的同时,必须有一个整合的意识作为前提,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失去历史的本来面目。明清女作家对“女子之不朽”的执着追求,是社会各层面历史性的互动的产物。它孕育着秋瑾、谢冰莹、冰心为代表的近代女杰、女兵、才女们投身社会、名垂千古的不朽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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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405 女子之不朽:明清时期的女教观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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