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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11 这就是钱德勒,他知道很多人不会注意到这些,于是他自己索性说了出来。他真正迷恋的正是这些充满张力的瞬间,不是短暂的瞬间,应该是那漫长的瞬间,是的,魔术手一般将瞬间拉成了漫长。钱德勒让叙述者停下来,变作解说员,重新解释刚才的动作所包含的意义。额外的收获在于,我们在回过头去重读刚才的段落时,得到的不只是认可和醒悟,在钱德勒的提醒中还感受到了其他的内容,可能是与上一段无关的信息,即以往的习惯在意志之下变得分离后,即便像往常一样行事,也变得不太自然。这就是表演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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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13 真的喝一杯水,和表演喝一杯水,就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区别在哪里?喝一杯水不见得有额外的信息,喝就是了。表演喝一杯水则有附着的信息,譬如为什么会在此时喝一杯水,以及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该怎样去喝一杯水。如果说没有一件事是顺理成章的话,那意味着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如何去分辨表演和真实的界限。这才是文学的事情。表演的意义正在于将无意识的日常变成有意识,有意识地去生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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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15 这是自信的钱德勒,对文字所能到达的效应边界颇为自信。想起当年钱德勒在好莱坞写电影剧本时,给他打下手的是日后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福克纳。现在难以理解,桀骜不驯的福克纳当年怎么肯给别人当助手。没什么复杂的,电影是对白的艺术,谁会写对白谁就是电影的宠儿。钱德勒在写人物对白以及呈现某一刻并照亮这一刻的时候,很有一套,相对而言福克纳并不善此道。钱德勒的人物对白,常以答非所问却又意在其中的方式推进,在错位中生成对话的纵深感,置换为电影语言,具有相当的表演空间,对电影演员和导演来说有空间发挥。钱德勒就是大手笔,有随手点石成金的本事。给钱德勒当助手,福克纳一点儿都不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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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17 钱德勒从事写作之前,在一家石油企业做事,工作稳定,收入不菲,就是爱喝酒,终于误了事情,加上感情上的动荡,他终于把工作也喝没了。为了生存,他才开始写侦探小说,一开始写的多是短篇小说。一个人生活状态不好时,创造出来的小说人物自然沾满小说家的习性,譬如总是爱喝上两杯。钱德勒本质上就是一个酒鬼。第一部长篇小说《长眠不醒》出版时,钱德勒已经五十岁了。这样年纪的小说家,即便为了赚钱,也不肯完全写与自己无关的东西。马洛形象的动人,就是钱德勒本身形象的折射。于是在钱德勒的小说中,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捕捉到许多闪闪发光的洞见,譬如关于报纸这个行当,借着媒体大亨的嘴巴,钱德勒告诉我们,所有的新闻媒体本质上都是生意,新闻理想也是生意的一部分。金钱的腐蚀性并不仅仅体现在钱能买到人们所需要的大部分东西,也在于钱自身会有回环的逻辑,在工业化的进程中,钱让人们的审美开始趋同,本来参差不齐的生活正在变得一样。还有就是关于友情和爱情的言论,比如“告别就是死去一点点”,这都是小说家自己的觉悟,在小说中得以释放,也得以妥帖地安放。个人洞见和私人阅历如何在小说中完美地插入,钱德勒展示了很好的夹带私货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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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21 是吗?我的尊严是很独特的。那是一个一无所有者的尊严。要是我惹你烦了,那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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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23 这是马洛的话。自尊是一个利器,伤人伤己。可对很多人来说,尤其对一个男人来说,如果除了那可怜的自尊,别无长物,那么自尊就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这种自尊,即便心痛得打滚,也不会轻易臣服。男人的自尊是一种迷幻药,对爱他的女人来说,这就是一道锈住了的枷锁,有钥匙也打不开,除非毁掉它,连同这个男人一起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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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25 必须说到尊严,就像钱德勒在小说中强调的,大部分人的一生得用一半的精力,去保护不存在的尊严。这多少显得虚无的言论,并不是钱德勒的虚张声势。从小说家的自身生活来说,尊严的获得和流失一样容易。写小说之前,钱德勒是一个受人尊敬的人物。酗酒之后,钱德勒一文不值。即便他的小说获得了很多文学大咖的推崇,那也是年过半百之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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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27 在《漫长的告别》中,普通人的尊严几乎像虚构的意义一样令人察觉不到。马洛就是如此。面对爱情时的柔弱,并不完全是马洛举棋不定,而是马洛内心深层次的自卑,只不过马洛成功地用自嘲进行了掩盖。一个私家侦探,孤独的、没什么进账的侦探,在尊严面前失守许久了。有趣的事情在于,尊严的重要性似乎也是虚假的一种。世间真有尊严这回事吗?毕生忙碌,努力遮掩,终归于一场虚空。钱德勒的虚无来源于他自身生活的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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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29 当马洛对人侃侃而谈时,我几乎不相信马洛所言多少是真的,还是一种表演。我知道马洛的经验足够支撑他的自负,钱德勒也是。这个活在酒精和传奇中的男人,晚期作品颇为单调,那不是技术的老旧和陨落,而是激情的消退。钱德勒没有私房话要说了,该说的都说完了,再说就是重复啰唆了。还能再说什么?如果故事本身已经不能够刺激钱德勒多说几句,那马洛也就蔫了。小说家的观念都在那多余的闲话中,一个不再爱说闲话的小说人物,或许是一个合格的角色,但不会是一个可爱的形象。小说家创作力的衰退,就是从不再爱说闲话开始。生命激情的消退就是这样,依然如此,没什么好多说的。所以当我读到钱德勒亲自示范为什么要那样写一段“枯燥”的描述时,我难掩激动,那证明小说家的活力还在,激情还在,生活的热情还在,面对世界发言的冲动还在。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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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31 一天二十四小时,总有人在逃跑,总有人在追逃。窗外,在那片上演着千宗罪的夜色中,有人在死去,在遭受摧残,被飞起的玻璃割伤,狠狠地撞上方向盘,或是身陷沉重的轮胎下。有人在被毒打、被抢劫、被扼死、被强奸、被谋杀。有人在忍受饥饿、疾病、厌倦,绝望地面对孤独、悔恨或恐惧,他们愤怒、残忍、狂乱,浑身战栗,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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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33 这样的话,从《漫长的告别》之后,钱德勒开始不再说了。大概也说完了。这部小说里夹带了很多的私货,不只是关于爱情的,还有关于现实,关于罪恶,关于生活和不平等的许多言论,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这些话语随时会击中深陷其中的读者。当一个人终于知道所谓尊严这回事也是自我虚构的或者被社会所虚构时,那他就会活得越来越随性。钱德勒和马洛走过的路,是大多数人终将走过的路,普遍的路,却也是崎岖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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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38 未被摧毁的生活 [:1704856512]
1704857039 未被摧毁的生活 我们村的凯鲁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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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43 好些年前,那时候我还年轻,十五六岁的年纪,手里握着大把时间,只嫌日子太长,无处可用。因为无所事事,“黄昏时,我信步走去。觉得自己像是这个凄凉的红色地表上的一个斑点”。[1]既自怜,也自傲,还有隐藏起来的自卑,深陷于难以言状的百无聊赖和不甘心,对未来生活既恐惧,又无所谓。关于应该怎么生活,我也不是全然没有概念,梦想着像个侠客一样行走江湖,这显然是读多了武侠小说的后遗症。第一次遇见凯鲁亚克,是在路过一个三轮车书摊时,摊子上摆着一大摞《在路上》,插着一块牌子,涂着两行毛笔字——五块一本,一本五块。少年穷,五块钱,我也得精打细算。有人在最穷的年纪,买最贵的书,我见过这样的人,但我不是,因为囊中一直羞涩,总是捉襟见肘,就没有宽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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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45 我是很多年以后才读了这本书,至少有三个发现,一是《在路上》的确讲了在路上的故事,此言不虚。第二,凯鲁亚克真的流浪过,此言也不虚。第三,我回想起自己也经历过同样躁动不安的时刻。在厌学的年纪,我迫不及待地想离开此时此地,幻想骑马上路,仗剑天涯,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就是去打工。我把这个想法,拐弯抹角地告诉了父亲,期待他能理解我的心思,并幻想得到他的支持。显然,我高估了父子的关系和他的宽容。父亲当然不会理解,更不会支持。用父亲的话讲,他还没有放弃我。当一个父亲对孩子不再抱有任何期待时,才可能放任他自作主张。他的反应是当场勃然大怒。愤怒的父亲和执拗的儿子,冷战多日。我们彼此都需要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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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47 台阶来了。村子里的一条好汉,也是我族叔,自东莞逃工回来,听说我想退学,主动请缨,上门来做思想工作。他近乎咬牙切齿又苦口婆心地教训我:“听讲你要去闯荡?你真以为走江湖啊?小后生,听我讲,这个世界上,一没有江湖,二没有侠客,三没有行侠仗义,四没有红尘女侠。”我叔边说,边掰手指,掰到第四个,剩下一个孤单的小拇指,翘出来,有些异样,停顿一会儿,继续往下掰,“第五,什么都没有。只有工厂,只有生产线,一天你得干十几个小时,干不完就扣钱。”说完,他挥舞了一下拳头,以示不容置疑。我对他的到来很意外,究问他:“叔,你怎么了?我好歹还读了两年高中,你高中都没读,你还来劝我。再说离家打工,你不是最积极吗?老实说,你是不是和人打了架,回老家来躲仇人?”我叔一愣,讪然一笑:“打架是有的,都是王八拳,拿着铁棍和刀子,不分轻重,弄不好会死人的。总有人无缘无故就消失了,我怀疑是没了,不知扔到哪儿去了。要是哪天我也不见了,你们都别去找我,找也找不到的。在城里,人山人海,一个人消失了,多半就是死了。不过你们一定要堵住厂里老板,讹他几万块钱,他不敢不给。找不到尸,就埋几件衣服,给我弄一个衣冠冢就行。”我说:“好的好的,听你的,我们不去找你,但肯定会上门要钱。这个你不要操心。不说棺材了。你不想干活,怎么不跑?”我叔瞬间恼了,没好气地说:“你他妈的就是个二百五,蠢得像石头。想跑?可以啊,没人拦着你,随你跑,工资不要了?扣押的身份证不要了?你说还能跑吗?你他妈的就是想多了,哪有什么自由,莫做梦了。还自由飞翔,你他妈的真当自己是一只鸟啊?麻烦你记住,你不是雷震子,没有好果子吃。你没有翅膀,你他妈的飞不起来。”我说:“叔,你好好说话,别老说他妈的他妈的,听着一点都不以德服人,我的确不是鸟,没有翅膀,可我想飞啊,就想闯荡。你倒给我出出主意,去闯荡不打工行不行?”一听这话,我叔倒认真了起来:“行啊,有钱就行。可你有钱吗?你没有。你爸有钱吗?你爸也没有。你们都没钱,都是穷光蛋。还想去流浪?流浪也他妈的要花钱。听我讲,你还是好好读书,争取考个大学,再去打工。”听他这么一说,我也很生气,就顶了一句:“都考上大学了,还要去打工?”我叔看我有点躁,就没响。多年后我才知道他是对的。打工和上不上大学没有关系。这工不仅要打,还得打一辈子。当时我不理解这一点,但我叔的一句话提醒了我——我们缺钱,寸步难行。我内心辗转不下一千遍,退学去闯荡的念头慢慢就萎了,终至偃旗息鼓。再说,早晚要去打工,有什么好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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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49 我叔见游说有了效果,便不再多劝,转而讲起他背井离乡的动人篇章。之所以说动人,因为实在悲惨。先是因为偷懒,我叔被老板炒了鱿鱼,赶出了工厂。他心情郁闷,在大排档喝酒解闷,大骂老板有眼无珠,不知不觉就喝多了。不知怎的就和邻桌吵起来了,吵着吵着就出手了。我叔年轻,哪知江湖险恶,掣出双掌,与对方战在一起。对方人多,他就一个。战不到数个回合,我叔不出意料地被人击倒在地,围起来群殴,一番拳打脚踢,饶是我叔护着脸面,还是被打了个鼻青脸肿。可能真打疼了,那么大的一个男人,抱着头蹲在地上放声大哭,任人家的拳脚如雨点般相加。也许是想起了什么,我叔越哭越伤心,哭声越来越大,几乎到了号啕大哭的地步,这倒把对方弄蒙了。这架打不下去了。对方有人踢了我叔一脚,很嫌弃地吼他,你他妈的别哭了,一个大老爷们,再哭弄死你。吼也没用,我叔根本不搭理他们,继续沉浸在一个人的痛哭中,置身边万物于不顾。对方倒没辙了,再英勇的汉子,如果对一个哭泣的男人不依不饶,会让人笑话,便悻悻然走了。走之前,竟然还把我叔的夜宵账结了。一个突然爆发痛哭的男人,和瞬间放声大哭的女人一样,都让人手足无措。我叔的这次爆发,到底是为了躲避挨打,还是想起流离的身世,抑或不得志的遭遇,已不得而知。哭罢一场,我叔平静了下来。事实上痛哭的确救了他,否则指不定要被人打断几根肋骨。偌大个城市,哪里是容身之所。夜深了,该往何处去。更紧急的,今天晚上睡哪儿?我叔顾不得挂彩的脸,拉起一袋行李,穿过粉红色弥漫的街道,钻进了黑夜,身后人声照旧鼎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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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51 说罢这些,我叔撂下酒杯,陷入沉默。我说:“叔,你说没有江湖,人家虽然揍了你,但帮你结账了,这就是江湖儿女。”我叔不响。我又问他:“然后呢?当天夜里你到何处睡的?真去流浪了?”一问三不知,我叔不肯多说。想来必定是经历了一番苦风凄雨。我叔后来的故事,我都是听来的。五次进城打工,五次逃回村里。五进五出,只少不多,演义一样。关于他为什么明知赚不到钱还要去打工,我叔自有理由:“就是想出去,不想待在这个冰冰冷的村里,这里一点希望都没有,没有激情,一切都在衰败。这是老头们的村子,不属于我们年轻人。我要往前走,我要发现生活,前面就是东莞。”这番话听着不像是一个初中生能讲得出来的,是我根据大致意思改写的,方言有方言的精妙,换成普通话就显得过于正经。事实上,我叔一般只能坚持“发现生活”半年左右,便会逃工返回村子里,“忍受”半年缓慢的没有激情的乡村生活。回村的日子里,他天天打牌,煎熬着挺过这半年。打牌是打发时间的好方法,我叔脑子不错,总能在赌桌上赚钱。虽然不多,但足够安抚他的好胜心和面子。他通宵达旦地战斗,乐此不疲,似乎忘记了煎熬。反正我也看不出他的痛苦。乡下伙食不错,我叔把他妈养的走地鸡,吃了一只又一只,还有乡下一喝就上头的烧酒,喝了一瓶又一瓶。打完牌,就吃鸡喝酒划拳,和几个同好谈天说地。如此滋润的生活,我叔咋就不满足。半年后,他野心又起,便重整旗鼓,去寻找新生活的热切和想象中的似锦繁花。如此反复了许多年,我叔就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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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53 最后一次回到乡下,我叔已过不惑之年,就此收身,再也没有出门远征。用他的话说,突然间就发现自己老了,不再是年轻人了,老了就要有老的样子。自此,我叔和老母亲生活在乡下,成了远近有名的单身汉。偶有人上门来相亲,一看我叔那怎么都收拾不干净的潦倒,说这人已经废了,相亲自然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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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57 十年之后,我读过了《在路上》之后,猛然间意识到,我叔不就是我们村的迪安嘛!精力无穷,天真烂漫,不断地躁动,不断地上路,不断地自毁,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连带着家人也一起遭殃。不同的是,迪安大多数时间是开车出发,我叔是坐长途大巴上路。迪安一路上总有兄弟和姑娘同行,生产了许多荷尔蒙情事。我叔一路上有没有遇见姑娘,我并不知情,但他至今还单身着,又不像心里有人的样子。当然,心里有人表面上也看不出来,那些经受千难万险的人,表面上都已经安然平静。从身无分文和胸无点墨这两点来说,我叔不太可能深入桃花林,但路过林边,偶摘桃花肯定少不了。用村里老人的话讲,我叔就是一个不肖子孙,上不养老,下不养儿,就顾自个儿一张嘴,吃了上顿,也不管下顿。对此,我叔有不同的意见,表示了严重抗议:“说我是不肖子孙,何谓肖?像他们一样吗?这帮老家伙,一派胡言。人老了总是觉得自己的话天经地义,也不看看他们自己,有什么值得我去像的。事实上他们的一生乏善可陈。注意,我可一点都没有过分,就是乏善可陈。我怎么过日子,与他们何干,又没吃他们的,喝他们的。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有米有灶,还能饿死?再说吃饭多大点事,人生还有更大的事情需要我去操心。”这话道理是不差,但何谓更大的事,我叔也没细说过,只怕是他的托词。我隐约觉得,我叔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心里肯定藏着风云,守着秘密,只是不肯讲。一个常被老板驱赶的人,一个深夜痛哭的男人,一个打麻将总能赢钱的聪明男人,一个不断出村又回村的人,即便他生性的确懒散,我天真地想,总还有别的缘由。我没追问,他也懒得说,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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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059 不是谁都能上路的,我就不敢。没钱是一个原因,还怕找不到活干,就会挨饿。对挨饿这件事,我有着莫名的恐惧。我之所以没能坚持退学,父亲的反对是一回事,更深的原因还在我自己对挨饿的恐惧。按理讲我也没经受过饥荒岁月,怎么会对饥饿有如此大的忧虑。直到现在,每天不吃一碗饭,就觉得不踏实。和朋友们喝酒后,一定要加点一碗蛋炒饭,已成一则笑话。换个文艺的说法,不是肚子需要一碗蛋炒饭,是灵魂需要。还有更致命的,我不会开车,迪安就会开车。不会开车,怎么上路,怎么抵达?必须有汽车,或者搭车,最好还是有车,哪怕是偷来的车。迪安不断上路,车就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终于说到了迪安,迪安就是一个混蛋。一个成色十足、劣迹斑斑、可怜兮兮又十分可爱的混蛋。没关系,谁又不曾混蛋过,抑或至少像过一个混蛋。何况做一个混蛋,并不需要教科书,有人生来就会,人人皆可肆无忌惮、绘声绘色地谈起,就像谈论不断上路的迪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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