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86363e+09
1704863630
1704863631 一、对大众传播的诸种批判
1704863632
1704863633 在大众传播研究领域,一个最富争议的主题之一,是大众在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过程中的地位以及由此带来的文化与政治问题:大众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参与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过程?是主动地、批判性接受信息,还是被动地受信息的控制和引导,乃至完全丧失自己的独立性与主动性,沦落为传媒的奴隶?大众传媒中的信息生产与传播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权力的操控?这种操控的政治与文化后果是什么?等等。
1704863634
1704863635 批判性的大众传播理论大多认为,大众传播中的信息流动是不均衡、不对称的,由金钱或权力操控的大众传播机构控制了信息的选择权、输出权,而公众则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这样,大众传播不仅是对于人际平等民主的交往行为的扭曲,同时也对交往行为得以发生的公共领域产生了破坏性影响。
1704863636
1704863637 显然,与大众传播相关的传播类型迥异于日常生活中的交流(“交流”与“传播”在英语中都是communication)。在发生于日常生活的交流活动中,交流双方一般是面对面(face to face)的,信息的流动一般也是双向的,具有较强的对话性。这种对话性交往在古希腊的城邦社会和18世纪的沙龙和俱乐部都曾经真实存在并发挥了建构公共领域的积极作用;而在大众传播中,信息的流动一般是单向的(one-way flow),信息或符号产品是为那些基本上不在信息生产与传播现场的人们生产的,接受者参与或介入生产与传播过程的能力极其有限,从而也就很难影响传播的内容与方式。在大众传播中,信息的生产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是断裂的。虽然信息的传播者总是说信息是为了公众生产与传播的,是替公众负责的,是真实可信的,但这个过程恰好发生在接受者及其直接反应缺席的时空环境,因此使得这些冠冕堂皇的承诺变得疑云重重。虽然能动观众理论认为,大众虽然不能生产信息但是却能够主动积极地选择和解释信息而不是像白痴一样地全盘照收,但是受众不能参与信息的生产、制作和传播似乎却是不争的事实。
1704863638
1704863639 这种单向性决定了大众传播与日常生活中的对话情境极为不同。正因为这样,有的外国学者认为,在谈及大众传播时,应用“传递”或“传送”(diffuse,transmit)取代“传播”(交流)。
1704863640
1704863641 此外,大众传播的特征之一是符号商品的机构化生产与传播,大规模的信息生产与传播机构的形成与发展,是大众传播的前提条件,而这种机构总是尽可能严格地控制信息的生产与流通。由于传媒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文化上的),各种社会权力集团无不高度重视对传媒的渗透和控制。
1704863642
1704863643 这就涉及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大众传播是否可能成为一种新的控制与统治手段?尤其是如果它与一定的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相结合,被政治家与商人操纵,会不会对民主与真正的公共生活产生严重威胁?这正是许多大众传播的研究者所担心的状况。
1704863644
1704863645 比如哈贝马斯在谈到“公共领域”在19与20世纪的衰落时,就把这种衰落的原因之一归结为大众传媒的兴起。他认为:原先由面对面相互辩论的市民所组成的公共领域,在现代社会已经瓦解为由消费者组成的碎片化世界。这些消费者沉迷于传媒景观与传媒技术之中而成为它们的奴隶。这是对于民主政治的一个严重威胁。他认为公共性的主体应当是作为公共意见之载体的公众(“公众”这个词与“公共的”相同,均为public),行使批判者的功能,而在大众传媒领域,公共性已经改变了它的含义,变成了任何吸引公共舆论的东西的一个属性,其目的在于生产出虚假的“公共性”。
1704863646
1704863647 这种担心由于大众传播的另一个特征而得以强化,即,大众传播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极大的延展能力与距离化能力,把信息提供给时间和空间上范围广大而且极为分散的受众。借助于现代技术,大众传播的“魔爪”可以触及以前不能想象的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大众传播的产品是为绝大多数并不拥有共享同一物质空间(并不“真正”在一起,因此不包括虚拟空间)的接受者生产的,它们在原则上是任何拥有传播媒体(如电视机)的人都可以获取的(在这方面它不同于私人面对面交谈式的交流)。由此决定了大众传播生产“公共空间”和“公共性”的能力大得不可思议。正因为此,规范化、机构化的政治权力或经济力量很可能利用大众传播的力量,出于自己的利益与立场实施对于大众传播的控制,其结果就是公共生活领域丧失了真正的公共性。
1704863648
1704863649 二、大众传播与新公共性的建构——汤普森对哈贝马斯的质疑
1704863650
1704863651 也有一些学者对大众传播显得不这么悲观。他们更倾向于认为:大众传媒只是重构了而不是取消了公共性与公共领域。那么,大众传播在重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边界、改写其性质时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所使用的方式是什么?经过大众传媒调节后的公共性,即媒介化的公共性(mediated publicity)与传统社会中的公共性区别何在?
1704863652
1704863653 哈贝马斯断言,在19与20世纪,随着商业化、消费化、集中化的大众传媒的发展,随着文化批判的公众转向文化消费的公众(后者缺乏前者那种对公共事务的兴趣),公众领域急剧地衰落了。
1704863654
1704863655 正如许多评论者指出的,哈贝马斯在谈到公共领域的时候,一是强调交流的面对面的性质,二是强调它的口语性。在汤普森看来,这与哈贝马斯心目中真正的或理想的“公共领域”概念相关。他指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概念本质上是一个对话性的概念(a dialogical concept),这使得他对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解释带有古希腊“公共生活”的印记,巴黎与伦敦的资产阶级沙龙、俱乐部、咖啡屋,在早期欧洲的背景中,都是与古希腊城邦类似的聚会场所。就像在古希腊一样,早期欧洲的公共领域首先是在言谈(speech)中建构、在共享空间的口头争论中形成的。
1704863656
1704863657 汤普森认为,大众传媒的发展已经创造出了新的、传统模式不能容纳的公共性类型。这就是:随着传媒的发展,公共性现象已经越来越脱离共享的公共空间(而面对面的对话就需要这样的共享空间),它是去空间化(de-spatialized)和非对话性的(non-dialogical)。
1704863658
1704863659 以这种方式,大众传播在创造“媒介化的公共事件”的同时也创造出了“媒介化的私人事件”。所谓“媒介化的公共事件”(mediated public affair),是指这样的事件:它们原本发生在一个处于公共领域内的机构化背景中(如发生在国会或法庭),但是它们通过一种传播媒介的记录与传递,使得大量远隔时空的人也能够了解,并因此而获得了新的地位,它变得公开化并面向大量的接受者——这些接受者并不在现场,也不曾目击事件的原始发生,他们只是通过传播而获得关于公共事件的知识。汤普森把这类事件称为公共事件的“亚类型”;相似的,所谓“媒介化的私人事件”(mediated private affair)则是指这样的事件:它们原先发生在私人领域并具有私人性质,但通过被大众传播记录、报道与传播而获得了公开性/公共性。
1704863660
1704863661 这种媒介化公共性的易获取性,已经产生出新的机会与新的问题。新的机会是指,媒介的发展(尤其是电视)使得更多的个体可以经验时空上相隔遥远的地区发生的事件,参与几乎是全球性范围的被中介化的公共性;新的问题则是,更大的可获取性与可参与性使得那些实施权力——无论是在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的人更难控制人们对于信息的接触,而这种控制对于他们的权力可能是至关重要的。
1704863662
1704863663 与哈贝马斯不同,汤普森对于这种新公共性态度相当乐观。
1704863664
1704863665 首先,他认为大众传媒使得公共性在程度和范围上大大提升,公众了解和接收信息也更加方便,不再受场所的限制。
1704863666
1704863667 其次,汤普森似乎并不十分担心大众传播过程中所谓的信息流动的单向性,但是他并不认为接受者因此就对传播过程没有控制,也不认为接收过程不包括某种批判性的参与,“接收过程是一个比许多评论家所认为的更加活跃的、有创造的、批判的过程”。
1704863668
1704863669 第三,他并不认为大众传播能够轻易被政治权力控制和利用。他强调,大众传播所创造的公共性类型是一把双刃剑。在由大众传媒创造的媒介化公共领域,公众对领袖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被传媒建构。技巧圆熟的政治家可以利用这一点。
1704863670
1704863671 但是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虽然大众传播为政治家的可见性(公共性)的设计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可乘之机”,但是它也为政治家与政治权力的运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被中介化的可见性是现代机构化政治的不可避免的条件,但它对于政治权力的运作同样具有不可控制的结果。
1704863672
1704863673 汤普森对大众传媒的辩护自有其一定的启发意义,但也存在不少盲区。
1704863674
1704863675 首先,汤普森没有分析媒介化的公共事件和媒介化的私人事件的本质差异,对于私人事件的媒介化的严重后果缺乏警惕。公共事件的“私人化”(人为驱逐出媒介公共领域,剥夺了公共性)与私人事件的“公共化”(伪公共化)正是值得我们深入反思和批判的消费时代,特别是中国式畸形消费主义时代的媒体病。这种病症既是对私人领域的侵害,也是对公共领域的毒化。一方面,私人事件因其进入了公共媒体而获得了可见性,不再成其为“隐私”,并因而侵犯了私人利益。另一方面,本来应该关注、谈论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件、公共问题的媒体,因其热衷于披露明星隐私、炒作明星绯闻而远离了真正的公共问题。这实际上是对公民权益的严重侵犯,因为这样一来,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公共领域得不到保护,损害公民的政治权利的现象也不能得到媒体的应有关注,无法成为公共事件(遗憾的是这实际上就是目前中国大陆媒体的突出症候)。因此,私人领域的公共化与公共领域的私人化是同步进行的,是一个分币的两面。
1704863676
1704863677 其次,汤普森谈到了大众传播所创造的公共性类型是一把双刃剑,政治权利集团既可以利用它,也面临它所带来的风险。但是他却没有关注大众传播所处的具体政治体制环境。比如在一个竞争性的、舆论相对自由的现代民主社会中,大众传播常常不能控制在某个单一政治力量手中,而是各种政治力量共同争夺与使用的工具。正是这种多元竞争格局,使得某个党派的政治家不能彻底控制、更不能垄断大众传播。也就是说,民主政体更能够有效防止大众传播与极权主义政治联姻、彻底落入某单一权力集团的控制。人们经常谈论的二战期间德国法西斯利用大众传播来推行极权政治,这从反面证明,抽象地谈论大众传播是有利于还是有损于公共生活或民主政治是没有意义的。大众传播既可以是极权主义政治的帮凶,同时也可能是民主政治的良友(现代民主国家中的所谓民主监督离开了大众传播是不可思议的)。这主要取决于它生存于什么样的社会政治环境中。
1704863678
1704863679 三、网络公共领域: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
[ 上一页 ]  [ :1.7048636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