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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法国情报部门怀疑一名犹太裔军官阿尔弗雷德·德雷福斯(Alfred Dreyfuss)将法国炮兵部队的情报泄露给了德国,随后军事法庭以有争议的证据判处他叛国罪。这起案件在法国社会引发了激烈争论。德雷福斯最终于1906年得到平反,并恢复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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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1920年尼古拉·萨科(Nicola Sacco)与巴尔托洛梅奥·万蒂泽(Bartolomeo Vanzetti)被控杀人案。当时有大量证据显示两人无辜,但法院却驳回了两人的上诉请求。全美遂爆发了声援行动,声势甚至蔓延至伦敦、东京、悉尼、布宜诺斯艾利斯、约翰内斯堡等各大洲的主要城市。1927年,两人被执行死刑,巴黎、伦敦等地一度为此爆发暴乱。直至1977年,此案才获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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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美国在19世纪中叶的“一无所知”运动,这是一场反天主教徒、反爱尔兰人、反移民的民粹排外运动。支持运动的人士以北美殖民者的后裔自居,自称“本土美国人党”(Native American Party),成为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因为他们在被问到运动的相关情况时总是回答“我一无所知”,故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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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教权主义反对宗教权威,尤其是反对它们对于社会或政治事务的干预。极端的反教权主义主张救赎完全来自信仰与恩典,信徒甚至无须遵守十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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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遵循古老的礼拜、传统和礼仪形式的教会。宗教改革过后,许多新教宗派尽管从罗马天主教独立出来,却仍然认为天主教流传下来的古老仪式有其价值,值得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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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反智传统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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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的信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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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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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运动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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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狂热信仰的来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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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心智是近代初期新教思想的产物。美国殖民者接触知识的第一个平台是宗教,所以反智的第一个动力也来自宗教。在美国早期的宗教活动中,任何贬抑理性或是学养的事物,后来都在世俗化后的美国文化中扮演同样角色。思想应该实用、任何主义或是精微的奥论都无足重视、有思想的人反而应该服从能激发情感力量的人或真正能治事的人,这些都不是当代才有的观念,而是美国新教思想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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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基督教文化中,心智(mind)与心灵(heart)、情感与智识间都会有紧张关系,所以我们不应该认为只有美国才有所谓宗教上的反智。远在美洲被发现前,基督徒们一直就分为两类:一类人相信智识在宗教中应有重要角色,另一类则是认为智识应服膺情感或完全由情感代替。在此我并非要说新大陆产生了一种更恶性的反智论,而是指出,在美国,宗教奋兴运动(revivalist movement)与狂热运动的声势压倒了较温和的传统教派。于是较具学养的传统教派牧师们失势了,他们所传播的较理性的信仰方式也因此失势。在美国早期,新教与异见派传统让宗教上惯有的理性——感性之争在这个国家变得特别尖锐,而奋兴运动与狂热运动在这场争斗中取得了重大胜利。美国反智传统的崛起与蔓延,正是肇因于美国特殊的宗教历史,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个新的国家没有任何对知识分子友善的稳固制度,以及福音派主宰下的宗派主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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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教会或宗派的风格很大程度上起到一种区分社会阶级的机能,某一教会礼拜的形式与遵循的信条可能不适用于另一教会。较富裕的阶级通常喜欢把宗教理性化,遵守繁复的圣餐礼仪,而中下阶层的人,尤其是文盲,他们信仰宗教的方式较感性;凡以感性面对信仰者,就会反对繁复的宗教风格、圣餐礼仪与上流阶级教会的牧师,也就是说,他们对贵族式的礼节与道德风貌很反感。[1]下层阶级者的宗教常会显现出末世色彩或救世情怀,强调内在宗教体验的重要性,反对博学式、正式化的信仰活动,他们认为礼拜仪式应该简单化,也不喜欢那些富于学养的牧师,有时甚至排斥所有职业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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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美洲吸引了无数不满现状或是无以为生的欧洲人前来,因此成为当时批评者所谓宗教“狂热派”先知们的天堂。这种狂热的冲动最初来自感到自己与上帝发生了直接接触。[2]这些狂热者并非放弃了神学信仰或者圣餐仪式,而是因为一心想寻求心灵内在与上帝间的联结,所以他们觉得不需要借助仪式或是智识基础来表达他们的宗教信念。他们对智识工具与对审美形式一样不感兴趣;传统教会多认为宗教艺术与音乐有助于心灵超升,让人接近上帝,他们却认为这些会侵犯甚至妨碍心灵的纯粹与直接行为——但卫理公会信徒吟唱赞美诗是例外。狂热派这种依赖个人内在经验的坚持,恐会造成无法无天的主观主义,传统的外部宗教权威将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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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解释为何狂热派内部不断会区分出派系及子派系。不过,对于神职人员的权威,与其说狂热派想消除它不如说是想割裂它,因为总是有某些牧师可以激发教友的宗教狂喜(ecstasy)或与神联结的内在体验。因此对于狂热派而言,神职人员在宗教上的权威是因人而异的,系乎个人魅力而不是制度性的;所以狂热派教会,例如卫理公会,其领导人必须有很好的组织领导手腕,才能留住教友,让他们不会散去。当然,较稳定的福音教派不支持太过于个人主观的崇拜方式,认为《圣经》才是权威,是一切的依据,只要有正确的诠释。可是什么才是正确的诠释?大家看法不同,有人主张应听从专业理性的《圣经》学者的解释,而最为狂热和反智的那批人甚至认为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决定如何诠释,完全不需要《圣经》学者的帮助。在超越文字范畴的《圣经》高等批判(Higher Criticism)[*]兴起之后,个人能否保有诠释自由对于基要主义者而言似乎已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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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美国还是英国殖民地、属于西方文明的边陲时,英国国内的宗教抗争现象对美国宗教的影响很大。英国的宗教激进派认为宗教改革还不够彻底,还未能满足信仰者的社会与精神需求,千禧年派(Millenarians)、再洗礼派(Anabaptists)、寻求派(Seekers)、浮嚣派(Ranters)与贵格派(Quakers)等英国的宗教异见群体都纷纷攻击官方教会与其神职人员。他们要建立起穷人的宗教,认为直观与灵感比学问和信条有用,他们选拔教友来领导与讲道,拒绝受过专业训练的神职人员,因为他们“没用、空虚且无权威”。在清教徒革命时,新模范军(New Model Army)[†]内的牧师站在反专业化与反智的立场毫不留情地攻击传统的神职人员、大学教师与律师等。大多数清教徒其实衷心地希望他们的牧师受过教育有学养,但是这些激进派伙同平等派(Levellers)与掘地派(Diggers)[‡],跟随杰勒德·温斯坦利(Gerrarpd Winstanley)激烈地反对知识分子,称大学为“一潭死水、恶臭难闻”,一方面称博雅教育不会减轻人的原罪,另一方面不断挑起穷人们争取平等的情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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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圣公会(Anglicans)、长老会(Presbyterians)与公理会(Congregationalist)有着严谨的教会组织章程与具备正式编制、大多受过良好教育的牧师,起初他们还能够成功抑制这种激进倾向。但是这些教会自身从一开始内部就存在一些异议者。尤其是南方边疆地带,很多人甚至一度离开所有教会。也有人批评或是抗议这些传统教会,特别是在新英格兰地区,因为在那边激发高度的宗教情怀是生活中很重要的部分。例如在马萨诸塞湾(Massachusetts Bay)殖民地成立的最初数十年间,安妮·哈钦森(Anne Hutchinson)女士的行为对此殖民地的稳定造成很大影响,引发普遍的焦虑:她对于专业的牧师有敌意,也反对大学教育。[4]她后来很不幸地被迫害,一方面是由于她坚拒与主流教会妥协,另一方面是大家认为她对当地社会的人心与秩序带来极大威胁。直到18世纪大觉醒运动(Great Awakening)时期,这些狂热派才突破各自的殖民地,到其他地方无拘束地宣扬他们的想法。此时美国东岸殖民地在宗教信仰方面的反智就被确立了,而19世纪重复出现的福音主义浪潮也在此时奠基。要了解大觉醒运动,我们一定要先了解殖民地牧师的特色,尤其是清教徒牧师,因为他们在当时几乎就是美国历史上唯一出现过的知识阶层统治者,或更精确地说,是一个与统治权力关联密切的知识分子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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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7世纪殖民地的智识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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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大多数知识分子一般,清教徒牧师也会犯大错,而当他们有权力时就会很危险。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一点是,大家对清教徒牧师的唯一印象就是他们常犯错,即使不是大错,这可能是美国知识分子处境的最佳写照。清教徒牧师如此可恶的形象(科顿·马瑟牧师的名字成了它的代名词)[§]不但长久流传于民间历史传说之中,也塑造了我们对知识分子的看法。这些牧师代表了美国的第一代知识分子,他们的名声已经毁灭,以致后代的知识分子竟然也常常批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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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其他的社群不可能也像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一般重视智识与学问。摩西·科伊特·泰勒(Moses Coit Tyler)在写美国殖民时期文学史时,以稍稍夸张的语气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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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英格兰殖民地刚成立时并不是农业社群,当然也不是工业的或是贸易的:它是一个思想社群,喜欢理念,而代表它的器官不是手,不是心,而是脑……也许没有任何一个移民社会如此重视知识,尊敬所有与学问有关的象征或工具。他们的社会是立基在书本上的……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抵达塞勒姆港(Salem harbor)之后仅六年,马萨诸塞湾的人民就筹钱设了一所大学,因此当野外树干被砍伐之痕迹尚新,村落外狼嚎声尚不绝于耳之际,这些移民的子弟们已经在旷野开始学习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与修昔底德、罗马的贺拉斯与塔西佗,以及希伯来文《圣经》了……他们把有学养的人看成贵族阶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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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第一代的清教徒中,有学养者数目不少且受到尊重。约略每四十或五十个家庭,就会有一个英国牛津或是剑桥的毕业生。清教徒们希望他们的牧师都是有学养的,而在殖民时期,整个新英格兰的公理教会中只有5%的牧师有大学学历。因为清教徒移民们重视教育,而且他们的社群多半由知识分子领导,于是就形成了尊重智识与追求学问的传统,这让新英格兰在教育与学术的成就上领先这个国家其他地方达三百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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