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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会对于过去的轻视,对于未来科技与发展所抱持的希望,很容易就成为代表性的声音。许多年前,凡怀克·布鲁克斯(Van Wyck Brooks)在他杰出的著作《马克·吐温的煎熬》(The Ordeal of Mark Twain)一书中有一段话脍炙人口。他批评马克·吐温“对于机器时代的热情远甚于对文学的热情。他完全接受当时社会的观念,认为机器的进步等同于人类的进步”。布鲁克斯引述了马克·吐温赞美打字机发明的一段话,后者认为这是人类所创的最美妙的东西;然后又引用马克·吐温祝贺诗人惠特曼七十岁生日的信件,信中说诗人“活在一个科技日新月异的世界,例如有着用煤渣做成的各种化工产品”。但布鲁克斯说,难道马克·吐温忘了,这个时代之所以了不起,也是因为它产生了像惠特曼一样的诗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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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点,以及其他关于马克·吐温的看法,布鲁克斯是对的,但是那封信在惠特曼看起来可能并没什么,因为这位诗人自己在三十年前也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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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过去几十年间的无数发明所带来的便利与舒适吧,浴室的用具、冷藏室与冰箱、捕蝇器、门铃与伸缩餐桌、墨水与婴儿尿片、扫街机器等。看看专利局成千上万的资料,就可知道这个1857年是多么幸运的一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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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崇拜现代化的现象中,马克·吐温尤其令人感兴趣,在他身上折射出了人们对于科技的无比信心。为何我们说“折射出”而不说“承载着”呢?因为他是个道德主义者和悲观论者,所以他应该不会认为机器时代足以作为我们的目标。但他是个自我矛盾的人,很少有人像他这样,既热情地拥抱工业文明,又鄙夷它。他对科技最尖锐的批评是其小说《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A Connecticut Yankee in King Arthur’s Court),在其中他对比了19世纪美国佬的心态与6世纪的社会,对两者一齐嘲讽。他在这个故事中寄托的寓意是:人类的恶行与轻信迷信神话的习惯会持续到机器时代之后,但是在故事里美国佬最后还是占了上风,因为他靠着蒸汽机与电力取得了主宰权。美国佬说:“我拥有权力后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设立一个专利局,因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专利局或是一套专利法,就会是一个落后之地,无法发展,只能后退。”[13]当然,马克·吐温对于他笔下的美国佬是爱恨交织的,虽然他可能像亨利·詹姆斯所言,只是个善写小人物心灵的作家,他本人却不至于天真到连工业文明的一些局限都不知道。[14]不过,怀着精神与道德优越感的是这个康州的美国佬,作者希望我们同情的也是他。马克·吐温在这本书中注入了民族情怀,他告诉英国的出版商,这本小说不是给美国人,而是给英国人看的。它回应了英国人对美国的批评——虽然他没说,但我们可以推知,它尤其是在回应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的批评——想要“让英国人更成熟,像个男人”。就算他可能有心嘲讽人类,尤其是嘲讽美国佬的工业主义心态,这种意图也被日后我们称为“美国式生活”的冲动抑制住了。虽然书中有一些对美国社会的批评,但是全书主要是在回应欧洲与过去的历史,回应那种充满迷信、肮脏、残酷、无知与剥削的社会。即便马克·吐温确实想要同时讽刺6世纪与19世纪的社会,他显然也没表达好。而我们更容易认为,他的企图只有一个,就是赞叹美国文化和科技文明,这样的解释与他称赞打字机发明在精神上是一致的。他的作品《傻子出国记》(The Innocents Abroad)也有同样的宗旨,马克·吐温在这本书中承认,他更在意欧洲的公路系统、铁路与车站等,而不是意大利的艺术品,“因为我了解前者,但是无法欣赏后者”[15]。在《哈克贝利·费思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接近结尾处,有一段漫长扫兴的故事情节,关于这段故事的一种理解也有助于洞察马克·吐温的观念。在这段故事中,汤姆·索亚迷恋老套的欧洲浪漫史诗,他坚持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烦琐的程序把黑人吉姆解救出来,认为这是唯一的恰当方式,并否决了哈克提出的更合常识且不那么折磨人的建议。许多人批评这段滑稽的长篇大论偏离了全书的道德基调,但是对马克·吐温来说,它十分重要。在这里,汤姆代表的是不切实际的传统文化,而哈克则代表了美国注重实际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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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奖掖文化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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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展露的无疑是一股弥漫于美国的复杂心态。虽然大家都对不断发明的专利与未来充满期待,但是也有很多美国人与马克·吐温一样,在一定程度上尊敬主要由东岸代表的绅士文化。我们历史中最痛苦的一场对抗就体现在马克·吐温身上,他既希望“补偿”这种逐渐没落的绅士文化,却不知为何对它表现出了轻蔑敌视——他在诗人惠提埃(John Greenleaf Whittier)的七十岁生日晚宴上就犯下了这种可怕的错误。[*]当然这种文化有其局限,但是终马克·吐温之一生,这可能是美国唯一的高级文化。而它主要是依靠商人来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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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艺术与教育由于缺乏传统贵族与国家的支持,只好靠商人阶级赞助,因此一直以来美国商人的观念与看法对于智识文化的发展前景很重要。美国从一开始就肯定是一个注重工作的社会,但早在18世纪中叶时,东部沿海城镇就已经在经济上扶持艺术与教育。也就是说,一个注重文化的商业社会已经成型。1743年,富兰克林规划了一个通过各殖民地间的合作促进科学发展的计划,他说:“殖民初期的那种只能顾及物质生活的时期已经过去了,现在各地都有许多人有余裕可以追求精致生活与艺术,或是增进知识。”[16]许多沿海城市在那时甚至已位列整个大英帝国中最大的都市,那里的商人与职业阶层热衷于奖掖教育、科学与艺术,并为美国赞助文化与智识活动开创了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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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这个阶级的骨干力量是商业财富——某些人手中的财富,这些人显然并不以创业与累积财富作为人生的所有目标。有些商人认为,做生意就是生活的全部,但是还有人仅把做生意视为通往丰富人生的手段,或是人生诸多目标之一。对后者而言,赚了很多钱以后退休过喜欢的生活才是理想的愿景。钢铁大王卡耐基是他同时代巨富阶层的特例,因为他即使没有全然做到此点,至少也在口头上如此宣称过。他在三十三岁时年收入就已达五万美元,他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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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头脑中不是盘踞着生意问题,就是想着如何在最短时间内赚到钱,这样的生活持续下去,肯定会让我崩溃。我会在三十五岁时退休,不再做生意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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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一直有许多一心只想着赚钱的人,他们自然不会同意这样的说法。但是卡耐基所表达的愿望的确有吸引力。波士顿、纽约、费城或是美国在19世纪初的第四大城市——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Charleston)——有一些见过世面的老派商人。透过做生意,他们见识过欧洲与亚洲的不同世界,所以眼界较广。在往昔的帆船时代,做生意的节奏就与船的行驶速度一样慢,但是19世纪中叶以后,航运与通信速度都快了很多,因此商人在经商之余就有更多的闲暇时间追求精致生活。18世纪晚期的美国还是一个相对而言有些阶级化的社会,上层商人阶级中的许多人都继承了家里的财富与地位,因此他们可以将闲暇用于生养小孩、休闲活动或接受更高等的教育。此外,他们还常常参与政治,在生意场外谋求官职或是涉入立法与行政工作,因此他们的活动富有多样性,且勤于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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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早期美国商业圈继承了这种文雅商人参与社会事务的传统。他们并不觉得清教徒的勤奋工作、节俭与禁酒价值观,会跟绅士阶层追求的休闲、文化素养与丰富的生活内涵有任何冲突。这种人生观可以在当时首屈一指的商业杂志《亨氏企业杂志》(Hunt’s Merchants’ Magazine)中看到。[18]这份杂志的编辑与发行人弗里曼·亨特(Freeman Hunt)是马萨诸塞州造船商人的儿子,他和19世纪的很多发行人一样,是从印刷业入手进入出版业的。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继承自新英格兰的知识分子与商人精神,与白手起家之人的务实风格融合起来的特质。他从小父亲过世,因此必须自立。1839年,这份月刊在首期登出了这样一段观念:“商业是伟大的行业,可以提升头脑、扩大见识与增加我们的常识。”“我们的目标之一,”亨特写道,“乃是提高商业这个行业的素质。”他强调正直廉洁与荣誉感的重要性,认为一个商人如果缺乏这类德行,无论有多大成就,均不足以称为真正的商人。商业对于各种不同知识的需要甚于任何其他的行业,例如需要了解其他国家的土壤、气候、语言、生产与消费,也需要熟悉世界各地的历史、政治、法律、语言与习俗。他自己希望能承担起提高商人智识与道德声望的责任:“当年轻人想要学习成为理想的商人,以取代那些心态过时的老商人时,我们希望能帮上忙……我们希望能帮助那些想入行的人实现他们的理想。”[19]他出版过一本书,名为《财富与价值》(Wealth and Worth)。后人不断地引述他的话:“商业与文明是一体的。”多年来,亨氏杂志一直维持着一个文学版面,介绍一些质量很高的书籍。杂志还会报道纽约商会图书馆举办的讲座。杂志曾经刊登一位牧师的文章《闲暇时间的利用与滥用》(“Leisure—Its Uses and Abuses”)。另外,一篇名为《商业的优点与利益》(“Advantages and Benefits of Commerce”)的文章指出:“在注重商业原则与道德的国家中,商业从事者多半都有相当程度的人文素养。”所以亨特强调,商人的角色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他有助于国家社会的经济发展,或是他在职业生涯中能够维持荣誉、正直与廉洁的德行,而是因为他可以在企业经营之外充当国家文化领域的推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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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派的理想商人作风,强调实用的、道德的与文化的责任,看起来可能不易达到,却真的有不少人尤其是在东海岸城市延续了这种作风,实现了它的精神,例如波士顿的富豪塞缪尔·阿普尔顿(Samuel Appleton,1776—1853)与纳森·阿普尔顿(Nathan Appleton,1779—1861)兄弟。塞缪尔活跃于商界与政界,六十岁从商界退休后,终其一生从事慈善事业,不遗余力地赞助学校、研究机构、学会、医院与博物馆等。他的兄弟纳森对科学、政治与神学有很高的兴趣,资助了波士顿图书馆、马萨诸塞历史学会及其他文化机构。他曾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进入棉纺织业,他有了在贸易上赚的二十万美元就已经很满意了。亨利·亚当斯的外祖父彼得·查登·布鲁克斯(Peter Chardon Brooks)有三个女儿,分别嫁给爱德华·埃弗里特(Edward Everett)、纳撒尼尔·弗罗辛厄姆(Nathaniel Frothingham,1767—1849)与老查尔斯·亚当斯;他三十六岁时就从商场退休,然后从事公职或是慈善事业,同时也襄助他两位女婿的政治生涯。以上这些人虽然都生意成功,却能急流勇退,不啻是真正实现了服务社会的理想。约翰·默里·福布斯(John Murray Forbes,1813—1898)是文化涵养颇高的铁路大亨,爱默生对他的赞美显示了知识分子与理想商人代表间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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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管做什么事都是一位慈善家。以出身背景论,他当然应该很会骑马、打猎、驾帆船、打理豪宅与处理各种事务,但是他在朋友间也是最会说话的人……我告诉自己,这位先生令人崇敬,因为他对人有同情心,尊敬文学家与科学家,总之,要找到一个比他优秀的人很难。所以我认为美国很了不起,可以出现这样的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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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最杰出的文化商人是著名的日记作家菲利普·霍恩(Philip Hone,1780—1851)。他的经验告诉我们,本地的贵族团体如何能吸收一位新人进入他们阶层,因为没有人比他更充实地度过了一个文雅商人的一生,而他起初只是一位不富裕的木匠的儿子。他十九岁时与一位哥哥从事进口生意,四十岁便累积了五十万美元的财产,然后便退休前往欧洲旅行。他在十六岁之前没上过学,但是跟其他白手起家者不同的是,他并不以此为傲。他在1832年时写道:“我知道我的短板。”“我愿意用我的一半财产来换取古典教育。”[22]他虽然没受过正式教育,却有着丰富的人生经验。这些年来,他收集了很多书,并广泛高效地阅读它们,他还收藏了为数不多但品质不错的艺术作品,赞助歌剧与舞台剧,指导纽约学会,出任哥伦比亚大学的董事,支持了无数的慈善事业。他的家成为作家、演员、外交官甚至是政治领袖的聚会所。他热衷于参与政治,曾任市议员,甚至担任过一届纽约市市长,并给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亨利·克莱和威廉·苏厄德(William Seward)等辉格党内的重要人物当过顾问。他与许多绅士一样,论文化涵养也许只有皮毛而已,但是美国的文化与智识生活若没有这些人的赞助,一定会失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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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经济优先时代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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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与霍恩这些商人的生活足以反驳托克维尔所说的“美国没有一个阶级可以像欧洲一般,借助家传的财富与闲暇传递智识的娱乐品位,从而彰显智识劳动的荣耀”。[23]对托克维尔而言,“家传”很重要,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福布斯与霍恩这些人的例子才无法大量复制。到了19世纪30年代,也就是托克维尔访问美国,写下他的伟大看法时,这种无法大量复制智识文化的情况更明显了,且此后有增无减。商业的重要性逐渐减弱,制造业的地位与日俱增,于是商界有一小群人只好转而接触国外市场与海外贸易,但此时美国的经济与观念却逐渐走向封闭与自我满足。商业进入了西弗吉尼亚与中西部,文化机构与闲适的生活方式却没有随之进入。人与物质移动的速度快过制度与文化。许多新商机使得企业界出现了很多财富新贵,他们的文化与品位开始主导社会。早先,特别是在沿海城市,地方上的贵族绅士人多势众,可以转化那些新贵,但是内陆的新兴城市与纽约、波士顿以及费城比起来简直像是蛮荒之地,于是新贵与当地贵族势头相当地发生融合,许多地方的新贵凌驾于当地贵族之上。像辛辛那提与莱克星顿(Lexington)这样的地方,虽然最后也成了文化中心,但是它们的影响力很小。在内陆地区,商业新贵相对不必保持温和的涵养,或是像在波士顿一般要靠与职业和商业豪门间的嫁娶活动来提升后代的地位。这里的一切都很新,很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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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新与粗糙,同时还日渐缺乏稳定和安全。即使连霍恩这样的人也免不了受到时代动荡的冲击。19世纪30年代,他几乎失去了三分之二的财产,后来重新回来做生意后,荣景已不如前。在美国的商界,生意人很容易经历大起大落。交易的节奏很快,各种行业分工日趋精细。过去在大西洋贸易时代,船在海上时就是进出货的空当,商人可趁此偷闲,但是现在新的机会与威胁不断涌现,商人得对生意更上心才行。因此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参与政治,更不涉入文化活动中了。1859年,英国旅行家托马斯·科利·格拉顿(Thomas Colley Grattan)如此描述美国的年轻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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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像做苦力一般追逐生意,且极度热衷于政治。他们娶妻成家,不参加应酬,衣着简朴,虽然长着年轻的脸庞,但是看起来却老成、精明而憔悴。他们的态度、礼节与言辞都很拘谨,不论肩膀、知识或是志向都没有宽度。他们身体孱弱、意志萎靡、脑袋空空,只剩下赚钱的念头而已。他们没有常识或人文素养,一心只想着贸易、金融、法律与当地的商务资讯。艺术、科学、文学几乎与他们无关。[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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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商业出版物的文化气息也不见了。《亨氏企业杂志》曾经那种认真、惹眼的文学版面也逐渐式微了。1849年以后,该杂志的书评部分从八页变成了四五页,继而变成了两页,最后在1870年整个消失了。同年年底,该杂志与《商业金融纪事》(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Chronicle)合并。《亨氏企业杂志》本是月刊,而合并后的杂志则成了周刊。因为商务的节奏加快了许多,在《亨氏企业杂志》的最后一期,发行人指出,月刊的形式已经过时了。[25]合并后的刊物也在编辑上颇费心思,但是有关人文的部分就阙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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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越是全面支配美国社会,它越不觉得应该向商业之外的无关因素妥协。早先商业还为此寻找一些理由,例如商业的繁荣有助于推动对上帝的信仰,能够提振人心、发展文化。虽然这种论调至今仍然存在,但是人们已不太提了。当商业成为美国生活的主角,一个物质、经济的帝国在新大陆崛起后,所有的一切都开始用财富来衡量了。美国的企业早先凭借赞助文化发展而赢得人们的尊敬,现在则只需要宣称它可以提高生活水准即可。[26]几乎所有的实业家都会说,即使商业带来的经济繁荣本身不是道德,也会帮助实现道德。1888年,铁路大王查尔斯·埃利奥特·珀金斯(Charles Elliott Perkins)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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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人、大实业家、大发明家对世界的贡献难道比牧师与慈善人士少吗?物质生产发达与经济繁荣降低了成本,增加了享受,这难道不是文明进步的主要推动力吗?人人皆得温饱,不是比挨饿受冻更能成为好公民吗?贫穷乃是犯罪与悲惨不幸的源泉,而大规模生产物品降低了生活成本,从而避免贫穷,除此外没有其他方法。历史与经验都告诉我们,当财富得到累积、生活无虞后,人的素质就会提升……他们会有更好的思想,体恤他人,追求正义与慈悲……所以一定要先有物质繁荣,其他的所有进步都以此为基础。[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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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先富兰克林就曾宣称,文化发展必须立足于物质基础之上,而在他之后的一个半世纪,这种“经济优先论”的看法终于受到了更为确信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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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在惠提埃的生日晚宴上讲了一个笑话,笑话的主人公是一位矿工和出席晚宴的三位文人:爱默生、朗费罗和奥利弗·霍尔姆斯(Oliver Holmes)。三人依次来到矿工的家里,用文绉绉的诗句和他说话,问他要吃要喝,然后还自顾自地玩起了牌。马克·吐温原本打算借三人的文人形象和矿工形象之间的巨大反差制造笑点,但三人并没有因此感到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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