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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H. 怀特(William H. Whyte)在其针对美国大企业内部文化的著名研究中显示,美国企业目前的状况与往昔有些相似。再也看不到凭借单打独斗成功创业的人了,这类人也许可以在政客演讲宣传中大展身手,成为传奇人物,但是所有头脑清楚的企业家都知道,大企业在求才与训练人员时,最重视的是曾在大企业工作的资历。在这种招聘与培训的过程中,企业传统的反智心态又出现了,并因白手起家的观念进一步被强化。这种反智心态不再表现为嘲讽大学学历,而是用某些狭隘的原则来筛选人才。怀特特别提到,其实企业高层主管并不认同这样的做法。在谈及这个问题时,或是在新人报到的仪式中,企业主管通常都会强调博雅教育、广泛的知识背景、想象力等在企业界的重要性。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他们的诚意。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虽然非常辛勤地极力维护企业文化,但一般来说仍然比他们的属下有着更高的受教育程度,还偶尔感叹自己的人文教养没有持续进步。所以他们会为属下安排艺术课程或是邀请知识分子来聚会。在这方面,旧式商人传统里视文化为发展实业的目的的观念又复苏了。然而,在公司的人事主管身上却似乎找不到这种重视受过良好博雅教育者的态度,他们才真正是每年在校园里招聘人才的人。在这个环节上,企业给予美国高等教育的压力严重地以职业能力为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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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业能力的偏好很容易就会与重视性格甚于头脑的观念相关联,也就是说,员工具有团队精神与听指挥的性格,要比有独特个性或是头脑聪明更重要。有一位总裁说,我们以往总是寻找聪明的人,但是现在“性格”变得非常关键。我们不管你是否在学校名列前茅,我们要的是一个各方面性格发展均衡的人,因为他将来要面对的也是各方面发展都很均衡的职场人。一位人事经理说,通常公司会对个人主义者持怀疑眼光,不鼓励员工身上散发出这种味道。一位员工自己也说,我宁可牺牲聪明换取对人的理解。在怀特研究美国大企业内部文化的书中,有一章名为“压制天才”(“The Fight against Genius”),这一章说,即使在工程科学的领域中也存在着这种心态。书中表示,工程科学家应该是服膺知识的,但是有一家著名的化学公司却制作了一部招聘影片,片中,三位科学家正在讨论,旁白说:“这里没有天才,只有几位平凡的美国人在一起工作。”书中还说,公司中的工程科学家的创造力不如大学中的同行,而且只要出现“聪明”这样的词,旁边一定会跟着类似于“不稳定”“内向”“古怪”“怪癖”等字眼。[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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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宗教沦为世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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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在美国社会越来越世俗化的同时,传统的宗教也开始注重实用性,甚至被崇尚实用性信仰的方式完全取代了。如果经久不衰的畅销书可以视为证据,则拉塞尔·H. 康韦尔(Russell H. Conwell)的书《满园钻石》(Acres of Diamonds)与诺曼·文森特·皮尔(Norman Vincent Peale)的书有数百万读者,这个数量可以证明美国有多少崇尚实用性信仰的人。从内部证据及其他资料来看,这类信仰已是美国中产阶级最热衷的宗教信仰之一。我想要说明的是,这类书籍继承了过去鼓吹自助的图书,只是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但它证明了实用性观念在美国社会的广泛传播。美国近代的励志书籍牢牢地站在世俗化一边,实用就是它的宗旨。例如皮尔就指出:“基督教完全是实用性的宗教。失败的人竟能借宗教信仰翻身,着实令人惊讶。”[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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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励志书籍当然不只美国有,在任何渴望成功的社会里,励志与信仰间的界限都会变得模糊。基督教世界一直有一种信念,就是做生意与信仰虽然看似冲突,其实应该相互关联,因为它们都和道德、人格与纪律有关。首先,它们有着明显的对立关系:中世纪禁止放高利贷的教规即是表示,教会的职责乃是约束经济上的剥削行为。其次,清教徒关于“呼召”的教义又显示出两者间正向的关联:勤勉于事业是服侍上帝的最好方式。因此,经营事业的成败可能表现出一个人的信仰状态。但是后来这种关系逐渐被颠倒过来。侍候上帝与利己间的区别已经消失。企业曾被视为宗教的工具,是服侍上帝的方式之一,现在宗教反而沦为经营企业的工具,信仰上帝被用于达成俗世的目标。清教徒曾经将现世的成功视为获得救赎的征兆,现在美国人却将救赎视为经由意志就可以获得的事,视为可同时带来现世成功的东西。于是宗教成了一种可以被“利用”的事物。皮尔告诉读者,他的书中有“简单可行的思考与行动技巧”。书中强调“科学性的救赎之道,它已在无数人身上得到了验证”。“能够改善你经营企业的思想观念,就在本章所述的教会聚会仪式中。”“如果你信教,你的薄弱意志、自卑感、恐惧、罪恶感或其他任何阻碍你发挥能力的障碍都会消失不见。”“如果你信教,你就会充满力量和效率。”[25]H. 理查德·尼布尔(H. Richard Niebuhr)说,美国当代的宗教有一种趋势,就是“将宗教视为可以增加个人力量的东西,而非关于灵魂如何受天启指引得到改造的东西”。结果是“人成了宗教的核心,而上帝成了人的帮手,不再是审判者与救赎者”。[26]以往大量出现的白手起家的故事与书籍,不管有怎样的缺点,都与我们生活中的世事及宗教有紧密的关系。它们认为,事业成功是人的性格使然,而人的性格由信仰塑造。因此,当时的这种书可以说是新教伦理精神、古典经济学与开放流动的社会三者汇聚后的自然产物。然而,很多当代研究指出,虽然现在美国社会的流动性还是很大,但是创业成功的条件已经不同了:受过正式教育比拥有坚毅性格更重要,尽管在讲述白手起家的书籍中屡屡可以看到后者。19世纪的商人若是被问到成功之道,他会说:“需要经历贫穷与打拼的生活。”但是现在的商人则会说:“要有好的法律制度和好的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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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的励志书籍承袭了过去白手起家的传统,但也有不同之处。在过去的白手起家传统中,信仰可以塑造性格,而性格则使我们可以成功处世;但是现在,信仰代表着自控能力,而自控能力可使我们拥有健康、财富、人缘或心灵上的宁静。表面上看起来,这似乎和白手起家者追求的那种俗世目标背道而驰,但是实际上它背离的是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它消除了世俗与精神的分野。在以前的书籍中,世俗与精神可以相互作用,但是在新的书籍中,这两者已经混合交融在一起。我认为,这不是宗教的胜利,而是美国中产阶级的心灵在不知不觉中被根本性地世俗化了。取代宗教的不是被某种有意识的世俗哲学,而是精神上的自控能力,是某种对魔法的信仰。因此,宗教与世俗的现实感都受到了损害。有些想往上爬的年轻商人真的在求助于教人白手起家的书籍,以此了解经营企业的约略要领,不论从中得到的收益多不多,这应该不令人惊讶。但现在仿佛只有“失败者”才阅读励志型书籍,而且女性读者多于男性读者,因为女人虽然受到商业规范影响,但是并不实际进入商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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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学作家想要带给读者的是雷蒙德·福斯迪克(Raymond Fosdick)所谓的“日常生活的力量”。19世纪时畅销书作家的首要任务是告诉大家,信仰能带来财富。从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有一股风潮在鼓吹培养身心力量。励志型信仰的书籍掺入了精神医学的元素,并对过去二十年的存在焦虑有所着墨。虽然现在讲白手起家的书没有励志型信仰的书籍热门了,但是它所提倡的原则仍适用于日常生活的运作。一整代的人都曾受其影响,它代表的意象与精神经过了来自企业、科技与广告界的观念与词语的包装,所以人们得到一个观念,就是宗教信仰如同生产技术一般,可以靠系统性的良好方法得到增进。路易斯·施奈德(Louis Schneider)与桑福德·M. 多恩布施(Sanford M. Dornbusch)在研究励志型信仰的专著中把这种方法称为“信仰工程学”。[27]有一位畅销书作家告诉读者,“上帝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发电站,你只要把电接上就可以”。另一位则说:“信仰是一种通过意念传递的科学……就和广播信号的原理一样。”还有一位说“我们要有像高级汽油一般富含高辛烷值的思考,这样才能带来充满力量与成绩的表现”,以及读者们应该时时“连接发电站”。也有一位说:“身体就像是接收上帝广播站信息的收音机。”还有的说:“搭火车可省油钱,就好像上帝的手在管控你的油门。”还有的劝告读者“向健康的上帝打开身体的每一个毛孔”。还有的提到,一位牧师在汽油广告中找到了布道灵感,布道可以让“我们灵魂中潜藏的能力发挥出来”。布鲁斯·巴顿在他的书《谁也不认识的人》中说道:耶稣“从社会上的低贱职业中选择了十二位门徒,将他们塑造成了一个征服世界的团体组织”。“用经营企业的方式来管理你的灵魂”。励志型作家埃米特·福克斯(Emmet Fox)这样劝告大众。祷告被当成了一种有用的工具。格伦·克拉克(Glenn Clark)说:“如果一个人学会如何正确祷告,他的高尔夫球就可以打得更好,生意就会更兴旺,工作会更顺利,爱情会更甜蜜,对教会会服侍得更好。”皮尔说:“学好如何正确与科学地祷告。”“要多使用经过测试的灵验祷告方式,不要心不在焉地随意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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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励志型信仰的书籍中,有一个令人讶异之处,就是他们展现出了主观意志决定一切的思想,甚至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宗教的成分在不断稀释减少。新教曾在早期历史中抛弃了许多仪式上的繁文缛节,在19世纪与20世纪时甚至连教义都被尽量简化。而现在这种励志型信仰更是让这种趋势达到了高峰,连教义——至少是一切基督教的教义——都被扔掉了。除了教友个人的主观经验外,其他都被抛诸脑后。甚至这个主观经验都被简化成个人的意志。当励志型信仰的作家说一个人可以心想事成时,就是指他可以设定目标,然后请上帝帮忙,让他把潜力发挥出来。这些潜力很惊人,皮勒说:“你身上有很多力量,甚至多到可以让纽约市灰飞烟灭。这是最先进的物理学已经向我们证明的。”信仰可以释放能量,所以人能凭借信仰克服障碍。信仰绝不是让人接受命运安排,而是“让人敢于向命运挑战,决不接受失败”。[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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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拉肖·W. 德雷瑟(Horatio W. Dresser)曾讨论过励志型信仰早期的一个现象,也就是所谓的“新思想运动”(New Thought movement),他说道:“新思想运动的目标……是要消灭智识与‘客观心灵’,仿佛成为有思想的人是不好的,仿佛人只要在潜意识中不断祈求某事,某事就会实现。”[29]总的来说,励志型信仰中的反智倾向不是直接的,它们代表着逃避现实的心态,因此也排斥旨在解决现实问题的哲学。同时,它们也是一种颇矛盾的世俗主义。虽然某些自认是基督徒或是牧师的人写出了受欢迎的励志型信仰书籍,但即使是在世俗的学者看来,这些都是亵渎性的言论。相比这些“利用”宗教的人,知识分子在保护西方的宗教传统时似乎反而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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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种宗教信仰与自我激励的混淆,亨利·C. 林克(Henry C. Link)的书《回归宗教》(The Return to Religion)大概是最好的代表,这本书于1936年到1941年间卖得很好。我们不认为这本书足以代表所有励志型信仰的书籍,但是它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因为它是美国有史以来破坏文化与愚民的巅峰之作。除了书名有“宗教”二字外,它的内容完全跟宗教无关。它是一位心理咨询师与人力资源专家特别为大企业员工而写的书,作者宣称他找到了回归宗教的科学方法,而这本书视宗教为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可以借此掌控他的生活环境,而不是成为其牺牲品”。[30]作者觉得,我们应该为了服从的意志而向个体性与心智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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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用了一个自己创造的方式来定义这个问题。林克所使用的词是(一般意义上,而非荣格心理学意义上的)“内倾”(introversion)与“外倾”(extroversion)。“内倾”就是内敛、自省与个体性,这些是不好的。这就是自私。苏格拉底有句话:“认识你自己。”但是林克会说“克制你自己”,因为“好的个性或是品德是靠不断锻炼获得的,不是靠内省就可以的”。与此相对,“外倾”代表社会性、亲和力、服务大众,是无私的,所以是好的。耶稣就是一位“外倾”的人,而宗教的一项功能——林克认为是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将人的个性转化为“外倾”型。林克说,他会上教堂是因为他原本不想去,但是他知道去了以后会改变他的个性。常去教会可塑造出更好的个性。同理,打桥牌或是跳舞与推销也有相同的效果,因为从事这些活动时,人需要与对象建立和谐的联系。每个人最重要的事是远离自我分析,要学习掌控事物。这样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与权力就会增加,自信心也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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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思考反而有害于这些目标的达成。大学中的知识分子与学生们远离了宗教,而那些爱思考的人会变得过于脱离社会。林克在书中的一章“理性的笨蛋”(“Fools of Reason”)中说,我们高估了知识分子与理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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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本身不是目的,只是人在追寻生命的价值与目标时的工具而已,而生命的目标与价值是超越理性的。正如同我们用牙齿咀嚼,但是我们不咀嚼牙齿,同理,头脑是我们用于思考的工具,不是给我们带来困扰的东西。头脑是生活的工具,不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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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重要的是有信仰,以及实践信仰。虽然有人称宗教是懦弱心灵的庇护所,但是真正的懦弱“在于每个人的心灵不能认识到人类心灵的缺陷”。“不可知论是一种智识导致的疾病,即使错误地认识信仰,也比全然没信仰好。”甚至连看手相这种迷信也并非全无意义,因为它可以让人与人握住彼此的手;看颅相则可以让人好好观察别人的脸庞。这些都可以让一个人跳出自己的格局,进入一个更宽广的世界。总之,对于理性的崇拜以及知识分子对于宗教的嘲笑,只会让世界更坏,不会更好。很不幸,美国就有一种“内倾”的倾向;它有很多缺点,其中之一是让人们逃避救助失业者的责任,认为只要交给联邦政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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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也会威胁婚姻,因为“内倾”的性格会阻碍婚姻的幸福。离婚者通常都是智识水平较高的人。看看那些喜欢哲学、心理学、激进政治以及阅读《新共和》(New Republic)的人,他们在婚姻上很明显没有那些喜欢基督教青年会活动、研究《圣经》与阅读《美国杂志》的人幸福。林克的书中有一章叫作“教育的罪恶”(“The Vice of Education”),他批评“创造有人文教养的心灵”这样的目标“可能是教育中危害最大的事”因为这是教育理论中最迷信与最不理性的信念,正如教会历史上的任何迷信一样。这种教育只会制造出“一堆要无情打倒偶像的人”,创造出一种追求文化本身的文化,一种追求知识本身的知识。自由主义使人从传统与历史中解放出来,但是没有为人指引方向。接受这种教育的年轻人都认为父母亲古板过时,喜好乱花钱,有了知识就嘲笑长辈在宗教上的虔敬,一味寻求智识型的职业,看不起父祖辈的职业,看不起商人。他们还不如军队中的年轻人更了解充实的生活,因为人在这里每日要面对真正的价值,也会变得更加“外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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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反智传统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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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领域的智识无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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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传统农民的实用主义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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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们一再强调实用性,其实这种强调在美国的民间文化中早就存在,而现在已很难分辨孰先孰后。每个时期、每个阶级的强调方式都不同,但是主轴很明显,许多职业或是政治阵营都有同样的声音。大家很看重实用性的证据太多了,美国的平民文化中一直都有一种公认的心态,就是实用性才是做事需要的,它比学院知识有用,甚至优于应用科学的知识。大家都认为,拥有学院的知识不见得有用,它似乎只是一小部分人的专利,大家对这些人趾高气扬的心态很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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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先从农民的立场来看,因为美国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主要是农业国家。18世纪末,美国人中十个有九个以务农为生,1820年是十个中有七个;而直到1880年,非农业人口才与农业人口相当。美国的农民在各方面来说都是一种商人。农民固然可以视务农为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这种生活方式很快就沾染上商业的气息。美国地大物博,人口流动迅速,社会中充满了新教的积极精神,这些都让农业具备了商业特点与因应市场投机的性质:农民总是想要拥有更多的土地,即便超出他能耕作的范围;他希望地价上涨,借此投机获利;他偏好大面积粗耕而非小面积精耕;他集中栽种某一类高单价作物;他深耕土地,一旦肥力耗尽,就卖地离开。1813年时卡罗来纳州的约翰·泰勒(John Taylor)在他的著作《阿拉托》(Arator)中发现,因为农民没有小心维护土地肥力,弗吉尼亚州的土地“几乎已经毁了”,因此他祈求同乡:“不要杀害大地之母,不是为了未来子孙,不是为了上帝,而是为了你们自己。”19世纪30年代,托克维尔说道:“美国人把他们的商业习惯带入了农业,他们做生意的头脑也因此进入了农业,就像进入其他领域一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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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对于何谓实用性有他们自己的看法,这种看法清楚地表现在他们对于以科学进行农业改良与农业教育的态度中。农村的生活很忙碌,工作辛劳,农民通常也不富裕,所以缺少喜好艺术与人文教养的人,但是一种包容的心态,至少对应用科学的包容心态,对农民应该是有帮助的。然而即使对于后者他们也认为没有用处。当然也许少数人不这样想,但是大多数自耕农对于农业科技都抱持着观望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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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美国社会的其他领域一样,农业也是一个广大多样的领域。但是在19世纪初,农业领域有一个阶级上的区分,就是自耕农与绅士农民的区分,区分的标准是他们对知识与科技的态度。绅士农民拥有大型农场,是专业的农业投资人,受过大学教育,懂科学,也可能是企业家;或者是一些不靠务农收入的农业杂志编辑,他们爱好进行农业试验,会写关于农业改良的书籍,希望运用科技改善产量,推广农业组织,并提升农业教育的品质等。这些绅士农民中有些人很出名,但是多半是在非农业领域成名。像是康涅狄格州的牧师贾雷德·埃利奥特(Jared Eliot),他在1748年与1759年间写了出名的《新英格兰农业研究》(Essay on Field Husbandry in New England);艾略特的朋友富兰克林也属于这类人,他在新泽西州有一个农场,他虽然想用农场赚钱,可是也想用它进行一些科学试验。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与卡罗来纳州的泰勒等人,都属于开明农学家那个传统下的,希望能将18世纪英国农业革命的成果应用到弗吉尼亚州。在他们之后是埃德蒙·拉芬(Edmund Ruffin),以研究钙肥闻名,也是《农友杂志》(Farmer’s Register)的主编。他后来成为激烈的南方分离主义者。在弗吉尼亚州以外的地方,进行关于农业改良技术辩论最热烈之处竟然不在乡下,而是在耶鲁大学,那里把农业发展与高等化学研究结合在一起;在本杰明·西利曼(Benjamin Silliman)的带领下,耶鲁的农业化学家们钻研土壤化学、作物与科学农耕法;西利曼之后又有约翰·P. 诺顿(John P. Norton)、约翰·艾迪生·波特(John Addison Porter)与塞缪尔·W. 约翰逊(Samuel W. Johnson)等人。这些人都希望接续尤斯图斯·李比希(Justus Liebig)在土壤化学方面的研究成果。伊利诺伊州的乔纳森·B. 特纳(Jonathan B. Turner)也出身于耶鲁,也是积极致力于农业教育,那个著名的奖掖设立农业学院的《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有可能就是他的功劳。在纽约州,自学出身的农业杂志编辑杰西·比尔(Jesse Buel)一直呼吁大家要高标准、高品质地进行农业栽植。宾州的埃文·皮尤(Evan Pugh)是一位杰出的植物化学家与农艺学家,他后来成为宾州农业大学校长,在他于三十六岁猝死之前,也帮助推动了《莫里尔法案》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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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这些人以科学精神结合农业实务,以公民责任结合农业利润,无疑提供了融合智识与实务的范例,令人敬仰。他们在社会上并不是没有公众支持。他们的成果普及到了绅士农民阶级中,这些人通常是农业社团与农产品博览会的骨干、农业期刊的读者,且是农业教育的支持者。当时,一本好的农业实务书籍,如果卖得好的话可以有一两万本的销量。也许有十分之一的农夫会订阅农业期刊,到内战爆发前,美国已经有约略五十本农业期刊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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