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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32 很多脱产的有整段时间学习外语的人,学习效果不如半脱产学习的同学;而半脱产学习外语的同学,学习效果不如工作很忙、抽时间学习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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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37 来源:Bahrick et al.“外语单词的保持与分散学习”《心理科学》1993年第4期,3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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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39 这也就解释了很多外语老师观察到的这个现象:很多脱产的有整段时间学习外语的人,学习效果不如半脱产学习的同学;而半脱产学习外语的同学,学习的效果不如工作很忙抽时间学习的同学学得好。正所谓“全脱的不如半脱的,半脱的不如不脱的”。用整段时间集中学外语,效果最不理想。如果不是为了临时应付考试,那么学外语的战线应拉得长一些。学习时间分散的“抽时间学习”效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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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41 说了学习间隔时间的选择,那重复学多少次合适呢?这跟学习材料的难度当然有很大的关系。对外语单词这种难度内容的记忆,各项研究显示,如果需要达到长期效果,那么包括首次学习在内的6次重复学习是最低限度(Crothers and Suppes,1967),以7次为比较理想(Kachroo,1962)。经常听到有人说“单词要忘掉7遍才能真正记住”,这个说法还是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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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43 总结一下。按目前的研究结果显示,背单词的最佳学习计划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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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45 在对生词的初次学习后,以56天一个周期为间隔进行复习,共进行6次复习。但实际操作时战线太长会不易控制,所以应该以稍微损失一点学习效率为代价(比如每次复习时间会用多一点,复习次数可能需要增加1~2次),把复习间隔缩短一些会比较好安排。根据自身情况,把学习间隔控制在一天以上、几天或一两周内这种尺度都是比较理想的。比如第一次学习后的每周进行一次复习,共复习7次。大家需要知道的一个重要事情是:这种复习计划是把单词单拿出来记忆的情况下理想的学习步调。但如果在初次学习生词后的一段时间里,在听力或阅读内容中碰到所学的生词,这种情况就是不知不觉中进行了间隔学习。而根据前面提到过的“编码多样化理论”,越是在不同背景条件下碰到相同的内容记忆越深刻,所以这种自然“再次碰到”所学内容的效果会出奇的好,基本上碰到的次数远远小于7次就会实现非常理想的长久记忆。而对于2000核心词汇来说,由于使用频率高,在自然语言内容中再次碰到的机会非常大,大家都应该在接触了一定生词之后尽量去在语言文字内容中去“偶遇”它们,以此来实现最佳学习效率。所以即便是使用背单词的手段,也是结合语言文字背景来学习的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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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47 对于2000核心词汇来说,由于使用频率高,在自然语言内容中再次碰到的机会非常大,所以大家都应该在接触了一定生词之后尽量去在语言文字内容中去“偶遇”它们,以此来实现最佳学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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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52 词行天下:像学母语一样学英语 [:1705127933]
1705129453 词行天下:像学母语一样学英语 史上最强之最弱记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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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55 艾宾浩斯的记忆研究做得很全面,你能想象到的有关记忆的各个方面他都研究到了。但他的研究成果中有不少都被错误地理解和错误地执行了。有关艾宾浩斯研究成果的更多细节和相关的记忆手段,我们在今后的内容中再去介绍。现在要提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艾宾浩斯到底研究的是什么样的记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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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57 艾宾浩斯到底研究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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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59 先来跟大家分享一下这张罕见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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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61 这不是奥斯卡影帝克拉克·盖博吗?非也。这是年轻时的赫尔曼·艾宾浩斯。希望大家能因此对艾宾浩斯的印象,从前面照片中那个严肃的大叔“老艾”,转变成这个年轻的靓仔“小艾”。事实上艾宾浩斯开始做他那个享誉世界的记忆研究实验时才28岁。他正式成为有重大影响力的心理学教授时也只有35岁,是位公认的才华横溢又活泼风趣的年轻心理学家,而不是一个大家印象中的刻板无趣的糟老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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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66 照片来源:艾宾浩斯论文《记忆手稿》Urmanuskript Überdas Gedächtnis W.Traxel Ed.Passavia-Universitätsverlag Pass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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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68 看到这张照片,有点难以想象这样一位帅哥会在20多岁的时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像苦行僧一样生活了近两年的时间。他为了研究记忆的科学规律,在考虑到这种研究非常艰苦、很难有人能承受时,就毅然把自己作为实验对象。为了排除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干扰因素,他深居简出,减少社交和娱乐活动,共进行了十多万次枯燥的重复的机械背诵测试。艾宾浩斯的这种对真人进行心理学实验的强度和力度,至今无人能企及,堪称史上最强大的记忆研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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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70 艾宾浩斯是以什么内容来做记忆实验的呢?艾宾浩斯对自己记忆研究中使用的记忆内容,非常严格地限定为必须是“无意义、无规律、无结构、无特征和无关联”的符号。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艾宾浩斯在《论记忆》一书中,对此做了清楚的说明。他认为记忆有意义的、跟以往知识有联系的,以及相互之间有关联的信息内容,要比记忆无意义和无关联的符号容易很多倍。他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为了排除有意义和有关联的信息对记忆的“巨大帮助”,决定对记忆实验的素材,选用“无意义的声音符号”(meaningless nonsense)。根据这个前提条件,艾宾浩斯决定主要采用德语中两个辅音字母中间夹一个元音字母的形式(比如dax, yot)。经过各种排列组合,他自己整理和创造出了几千个符合读音规律的、无意义的不能与其他信息产生联系的三字母单音节的“自造外语单词”,并制作成随意排列的不同数量长度的条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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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75 因为符合条件的字母组合不够用,所以有少量扩充,比如包括了德语被视为一个辅音组合的sch, ch, sh等;以及被视为一个元音组合的au, ei等。而有些在字尾读音不适合的辅音还被有意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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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77 为什么不选择一门自己不会的真正外语的单词,而要费力气自己造单词呢?显然主要是因为真正的语言中的单词,很多都会是有意义、有联系和有一定规律的。艾宾浩斯把有意义、有联系的信息,看成是对他有关记忆的心理学研究的“不利因素”,因为这些有意义的信息会因其本质特点辅助和利于回忆的产生。他认为这些特点包括:“信息的描述性、故事性、回想性、感情色彩、幽默、比喻、美丽、突兀、韵律、平滑或粗糙。这些因素或跟头脑中已有的信息不时产生有机的连接,或让人产生不同程度的兴趣而利于记忆,或因其超高的质量及美丽带来回想。”他还很生动地比喻道:“非常优秀的记忆,依赖于我们初次接触事物时的兴趣和注意力的强度。只要有一次生动的经历,就能让被烫过的孩子远离火,被打过的狗躲开鞭子。但处在平常状态时,想记住某个内容就需要不断进行重复背诵了。”可见艾宾浩斯非常清楚用其他生动的记忆方式达到的记忆效果,大多比背诵式的机械记忆方式理想。他之所以排除掉对记忆有利的各种“关联记忆”成分,而分离出“机械记忆”这一个方面,完全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进行定量的研究,得出记忆的一些基本特点,以及遗忘随时间变化的数学关系,并非是艾宾浩斯宣扬使用机械记忆。而正好相反,艾宾浩斯非常清楚其他记忆方式比机械记忆效果更好,只是其他记忆方式的记忆效果变化多样,无法控制,和环境、条件、内容、兴趣、动机、人的心理和生理状态等多种因素都有关,无法定量地测量和找出规律。但一些人不加分析地生搬硬套“艾宾浩斯记忆曲线”来机械记忆单词,结果发现既枯燥又效率低下,这根本不应该怪到艾宾浩斯头上。问题出在了很多人根本没有注意到艾宾浩斯对记忆研究的关键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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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29479 非常优秀的记忆,依赖于我们初次接触事物时的兴趣和注意力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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