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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中,慈禧欲以自己昼夜劳于政务,食寝不安,甚至拒贡、裁员的垂范之举,来打动各省官员的心,使那些存有积弊的官员有所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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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采用自诉其苦来发人恻隐之心。如1908年10月,光绪帝病危,急书求医,在谕旨中自述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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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入秋以来,朕躬不豫,当经谕令各省将军、督抚保荐良医。施据直隶、两江、湖广、江苏、浙江各督抚保送陈秉钧、曹元恒、吕用宾、周景涛、杜钟骏、施焕、张鹏年等来京诊视。惟所服方药,迄未见效。近复阴阳两亏,标本兼病,胸满胃逆,腰腿酸痛,饮食减少;转动则气壅咳喘,益以麻冷发热等症,夜不能寐,精神困惫,实难支持,朕心殊深焦急。著各省将军、督抚遴选精通医学之人,无论有无官职,迅速保送来京,听候传诊。如能奏效,当予以不次之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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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自诉中,光绪帝将自己受疾病折磨的状况以及“实难支持”的焦急心情形象地描述出来,读罢不禁令人产生怜悯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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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清代公文陈述缘由的几种手法中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在“发号施令”时尚能如此具体、细致、透彻地讲明道理,我们今天在动员人民群众建设小康社会,在部署工作、交代政策时,更应把道理讲透,切忌简单化,也应避免空讲道理和“上纲上线”式的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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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则期少,意则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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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文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贵乎精要”。康熙帝曾发布《上谕》批评虚浮文风:“近见言官条奏,于事理之外牵引比拟,多用浮饰之言。”并令“本章不得逾三百字”,“如仍旧不改”,要“严加治罪”。有否因逾三百字而治罪者不得而知,但仅从此谕令也可以看出封建帝王力禁繁文十分认真。相比之下,我们某些部门也曾规定,上报中央的报告(相当于清代的“本章”)一般不超过三千字。但是你若写了三万字,上级也照收不误,且不会受到批评,更不要说“治罪”了。有令不行,这恐怕是造成“文山”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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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公文的简约,有如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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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篇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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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谕旨多则上千字,少则一二百字,但不论多寡,均是一篇只讲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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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用它文,略节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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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旨中常需引用各级官吏的奏章,在引用时不是照录原文,而是抓住原文中关键的话,以简切数语表明原意。如道光七年十一月,御史寅德上奏皇帝:八旗营房多有坍损,有处墙顶坍塌数十余丈,墙身臌闪,至今未修;且有兵丁将闲置营房私自租赁给附近居民。原文近百字,但在谕旨引用时只用十六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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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寅德奏:八旗营房有坍损未修及私行租赁之处。著八旗营房都统、副都统查明实有坍损应修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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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舍弃重复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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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旨中遇有同类性质、同一形式的字或句,决不重复,而以代词替之或另换词句。如,道光四年五月关于清理流民的一篇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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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京城内外赴厂就食流民甚众,现在顺天府、五城饭厂已届停止,除年力强壮、力能佣趁耕作者,不准留滞京城外,其余系老弱流民,势难各回乡里,若任其在京觅食,糊口无资,情形殊为可悯,各城俱于栖流所筹划经费,暂为收养,并添觅空房使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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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中,用“者”、“其”、“之”等词,代替“赴厂就食流民”这一概念,使文章简洁。又如,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一篇关于调兵平定京城内外扰乱的紧急谕旨中,前面提出要求时用了“事关紧要,毋许延误”的词语,结尾处再次强调时,则用“情形急迫,毋得刻延”,虽意思相同,但语言形式作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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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同辞复句,文之疣赘也。但是目前机关公文中,这方面的毛病实在不少。比如,在一个文件里有这样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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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干部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是党中央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对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一些原因,由于干部职务终身制存在的时间很长,已成了人们的习惯,要想彻底废除,必然障碍重重。干部职务终身制是如何形成的,怎样才能彻底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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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中,“干部职务终身制”出现了七次,读起来像绕口令。南朝文学批评家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指出,使文章简洁的一个方法是“权重出”。只有下决心砍去那些“重出”的字句,才能使公文达到“精要”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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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令章程,尽去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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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旨中颁发的命令、规章均十分简洁,常为一二百字。这些法规一概不解释制定法规的原因、目的,也不强调其意义,更没有什么要求认真遵守一类思想动员的话,落笔便是具体条文。这样,既减省了大量文字,也不影响法规的效力。例如,咸丰三年五月颁发的京城巡防章程,一共十二条,只有170余字,每条不过十余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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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辅户,五家互保,不得容留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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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缉私造火器火药,加等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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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斗殴,加等科罪,弁兵参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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