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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处置:说话人认定甲(不一定是施事)对乙(不一定是受事)做某种处置(不一定是有意识的和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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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地叙述甲对乙进行了处置是一回事,说话人主观上认定甲对乙进行了处置又是另一回事,虽然两者之间不是没有联系。我在《如何处置“处置式”?》一文中论证,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表达“主观处置”,传递说话人对处置对象的“移情”,“怎么把个晴雯姐姐也没了”表达了说这句话的人对晴雯姐姐的强烈感情。再举一个《红楼梦》里的例子,第24回里贾芸对凤姐说的一段话,里面有把字句也有一般的动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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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这个派了我罢,果然这个办得好,再派我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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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这个派了我罢”是把字句,“再派我那个”是一般的动宾句。贾芸想方设法求凤姐,一心想得到在大观园里种花种树的“这个”差事,凤姐却拿明年还有烟火灯烛的“那个”差事来搪塞他。贾芸知道那个烟火灯烛虽然是个大宗美差,却可望而不可即,因此一心想得到的还是眼前“这个”差使。“这个”是说话人贾芸钟情的对象,因此用在把字句里做宾语,“那个”不是钟情的对象,因此用在一般的动宾句里做宾语。如果把这样的配置调个个儿,情形就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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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派我这个罢,果然这个办得好,再把那个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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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的意味是,贾芸好像是无可奈何地接受“这个”,一心想得到的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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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处置”才好解释为什么“晴雯姐姐”前面会加“(一)个”,因为“(一)个”经常用来表达主观小量,比如“看把个大小伙子愁的!”,表达说话人对自己心目中的弱小者的同情。把字句刚形成的时候谓语动词是简单形式,后来才变为复杂形式,这个问题也能得到相应的解释,把字句用得多了,功能磨损,主观处置义的力度就减弱了,谓语动词的复杂化可以重新恢复主观处置义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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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观得失句——“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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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句子的动词“死”是一个公认的不及物动词,只能带一个名词性成分,句子怎么会一前一后出现“王冕”和“父亲”两个名词性成分呢?比如英语就不会说“John died his father”,这样说不合英语的语法。“王冕死了父亲”能说,“王冕病了父亲”不能说,有人说这是因为“死”和“病”分别属于不及物动词的两个小类,所属的句法范畴性质不一样。但是“王冕家病了一个人”或者“王冕病了一个工人”却能说——如果王冕是个工头的话。“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很好,“王冕七十岁死了父亲”就不好,这都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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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篇文章里论证,这类句子可以叫做“主观得失句”,能说不能说虽然跟客观上的得失大小有关系,但是归根结底取决于说话人是否认为得失的大小值得计较。这种句式的意义与其说是“计量得失”,不如说是“计较得失”。“计量”是客观的,“计较”是主观的。“王冕病了工人”不能说,“工人”前加上数量词“一个”后就能说了,正是表明说话人在那儿计较得失。也请诸位不要误会,我并不否认汉语里“死”和“病”可以分属两类,我的意思是这种句法类别对汉语来说相对不重要,汉语里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可以压倒这种区别,“王冕家病了一个人”和“王冕病了一个工人”的说法都是说话人在计较得失,并且表达对王冕家和工头王冕的移情。属于“病”一类的不及物动词进入这种句式的例子多得很,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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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一开口,我们仨就笑了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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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人哭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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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七点,我们宿舍就睡了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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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这台跑步机一连跑过三个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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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办公室接连感冒了三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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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毕业了一批又一批,同学结婚了一个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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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观认同句——“我是去年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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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去年生的”叫做“准定语”或“伪定语”,形式上是定语,但是语义上不起修饰“孩子”的作用。汉语里这种定性为“形义错配”的句子多得很,对于这类句子的生成有人提出“宾语挪后说”,原句是“我是去年生孩子的”,宾语“孩子”移到了“的”字后头,有人提出“后置主语说”,原句是“我孩子是去年生的”,主语“孩子”移到了“生的”后头。跟学生灌输这些不同的移位说不解决问题,为什么要这么移呀?移和不移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我在《“移位”还是“移情”?》一文里论证,这类句子表达了说话人的一种移情和主观认同。请诸位比较下面的a句和b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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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是去年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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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是美国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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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是昨天出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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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是协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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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是美国太太”和“我是协和医院”这类b句,我们并不觉得有太特别的地方,因为大家承认汉语里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又如“我是炸酱面”,“人家是丰年”,“他是两个男孩儿”等等。日语也是这种情况,比如“我是鳗鱼”是有名的“鳗鱼句”,假如妻子比丈夫年龄大日语就可以说“他是姐姐老婆”。那么为什么对于a句就非要说它是“形义错配”呢?只因为“我”不是“孩子”也不是“医院”吗?其实a和b的句法和语义类型是很一致的,都表达一种主观认同的意义。客观上“我”不是“孩子”,这跟“我”不是“太太”是一样的,但是主观上说话人可以把“我”和“我的美国太太”等同起来,同样也可以把“我”和“我的去年生的孩子”等同起来。“昨天出的”和“协和”一样是“医院”的修饰语,客观上“我”不是“医院”,但是主观上可以把“我”和“医院”等同起来。跟“我的太太是美国人”或“我娶的是美国太太”这样的说法相比,“我是美国太太”的说法虽然简单,但是简单产生力量,它表达了说话人对自己太太的一种强烈的移情。“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说话人不仅可以移情于人,还可以移情于物。“我是协和医院”就是移情于物的情形。最近看到《北京青年报》一篇报道,标题是《我是iPod》,讲在美国很多人都有一种“iPod情结”,不管它出了什么新产品,它的粉丝们都会无条件地想去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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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类句子的用法,讲个三条五条语法规则,学生很可能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还是在“瞎子摸象”,缺乏从整体上对句式意义的感性把握。记得董桥先生说过,“人心是肉做的”,语言也是肉做的,语法规则可以演绎理性的程序,却未必阐释得了感性的波谱。“樱桃红了,芭蕉绿了”是理性的陈述;“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却是感性的创作。在汉语语法教学中,要使学生掌握汉语语法的特点,一项重要的工作是设法使学生体会到汉语一些重要的句式所包含的说话人的“感性波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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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英语看重“是”,汉语看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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