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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47 知觉并不总是外部世界的复制,人的期待、信念和动机等内部信息都可能对知觉产生微妙的影响,因此知觉是一个建设性很强的过程,知觉者在不断地构建外部信息的假设。这一点得到神经生理学证据的支持:各种动物,从青蛙到人,视觉系统对外部信息的提取都是有选择的。例如青蛙只提取四种外部信息,即静态边界、动态边界、亮度变化、圆形小物体的移动。研究表明青蛙的神经系统也只有四种视觉细胞,分别处理四种外部信息的刺激。这是为生存而进化的结果。面对蒙娜丽莎的画像青蛙毫无反应,但看到一个圆形小物体的移动,它就会眼睛发光,舌头外伸。目前,尽管不同的知觉心理学家的研究取向有所不同,有的偏重外部信息,有的偏重内部信息,但是知觉是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结合这一点已得到大多数知觉心理学家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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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49 我想用这个例子说明,如果光是摆事实,把每一段开头第一句罗列出来,大家一定不满足,甚至会奇怪,问摆这些事实干什么。摆事实也要讲究个摆法,而讲究摆法就是在试图讲道理。我最后选定的摆法(1到3岁为一式,10岁以上为另一式,中间的二式混用)大概算是摆到了位,而摆事实摆到了位,要讲的道理也就在其中了。我上面讲的时候虽然大致上分“摆事实”和“讲道理”两个部分,但是大家应该看到在摆事实的部分已经开始讲道理,而讲道理的长篇大论其实已经蕴涵在最后摆定的事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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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51 顺便再说一点,我讲李白和杜甫“入场”的那篇文章发表之后有一种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只根据一个人的一个语篇很难证实所说的规律,人们选用哪一种句式很可能是随意的,这个语篇只是一种偶然情形。我同意并且鼓励别人在更大的范围内验证这个规律的普适性,但是不同意说这个语篇的情形是偶然的。举例来说,一个池塘里有一群龟,其中1到3年的小龟占26%,10年以上的大龟占52%,小龟和大龟合起来占到78%,4到9年的中龟只占22%。结果发现所有小龟无一例外都只吃小颗粒的饲料,所有大龟无一例外都只吃大颗粒饲料,只有中龟是大小颗粒混吃的。仅就这一个池塘的分吃现象我们是不是值得问一个为什么?还是根本不值得问,说这完全是出于偶然?如果我们说其中的规律是龟的大小和饲料颗粒的大小之间有一种对应关系,当然可以拿更多的池塘来验证,但是要推翻这一假设的规律,如果只是发现有的池塘里龟不分大小都是混吃的,或者是小龟只吃小颗粒而大龟是混吃的,这是不够的。要推翻这一规律必须在同等条件下发现一个池塘,里面的小龟都只吃大颗粒而大龟都只吃小颗粒。我们找到的规律其实是这样一种“弱的预测”:如果小龟吃大颗粒,大龟也吃大颗粒,反之则不然。这种弱预测在四种逻辑可能性中排除其中的一种,就是下面的第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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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53 1)小龟吃小颗粒,大龟吃大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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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55 2)小龟和大龟都既吃小颗粒又吃大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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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57 3)小龟吃小颗粒,大龟吃小颗粒和大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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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59 4)小龟吃小颗粒和大颗粒,大龟吃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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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61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讲过,由于语言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复杂的系统,我们能够做到的预测只是这样的弱预测。虽然是弱预测,但是仍然具有科学性,因为它是可以证伪的。那么要推翻我们上面讲的“距离象似”的道理,你得找到这样一个语篇,在同等条件下年龄差距大的一律用紧缩的a式,而年龄差距小的一律用松散的b式。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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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66 语法六讲 [:1705198919]
1705199767 语法六讲 示例二 先秦汉语的“之字结构”和“之”字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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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69 “之字结构”是指“鸟之将死”这种“名词+之+动词短语”的结构,如果“之”字去掉,“鸟将死”就叫“主谓结构”。在先秦汉语里“之字结构”和“主谓结构”可以交替使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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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1 a.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孟子·滕文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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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3 b.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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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5 a.是故愿大王之孰计之。(《史记·张仪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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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7 b.是故愿大王孰计之。(《史记·苏秦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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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9 之字结构和主谓结构还可以前后并列使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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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1 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国之患也。(《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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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3 人之爱人,求利之也;今我子爱人,则以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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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5 子曰:“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论语·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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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7 这个语言事实早就有人注意到,也一直有人在问这个“之”到底起什么作用?一种回答是加“之”使得主谓结构“词组化”、“名词化”或“指称化”。问题是,既然不加“之”的主谓结构一样能做句子的主语和宾语,有什么必要这样“化”一下呢?并列的结构为什么一个要“化”一个不“化”呢?一种回答是“之”起“粘连”主语和谓语的作用,但是不加“之”主语和谓语不是也粘连在一起而且粘连得更紧密吗?一种回答是这里的“之”已经成为定语标记,而“王之诸臣”、“侮夺人之君”、“贤圣之君”这些常例(“之”后头是名词)里的“之”还是指示词。但是有人指出,之字结构出现在战国金文、《尚书》和《诗经》中,春秋战国时代已经存在,在这种“之”产生并开始广泛运用的时代,说常例中的“之”反而还没有成熟为定语标记,这是说不过去的。一种回答是“之”表达语气,起强调和舒缓的作用,但是“强调”和“舒缓”恰恰是两种相反的语气,“之”到底表达什么语气?也有说用“之”是表现“典雅”风格的,这个说法对于后来“之”衰退之后的行文还适用,对于先秦时期不适用,特别是无法说明之字结构和主谓结构并列和交替使用的情形。还有一种回答是“之”起协调音节的作用,使前后语段的音节数都为奇数或都为偶数,但是有许多实例表明加“之”之后反而破坏音节的协调,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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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9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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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91 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孟子·万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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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93 众之为福也,大;其为祸也,亦大。(《吕氏春秋·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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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95 不加“之”,“德不修”和“学不讲”是三个音节,倒是跟后头五个音节的主谓结构奇奇相配,加了“之”反而不相配了。最后还有一种回答是“之”表示“较高的可及性”,“可及性”就是“可达及性”,已知信息的可及性高,倾向用之字结构,未知信息的可及性低,倾向用主谓结构。这种说法提出了“可及性”这个概念倒是不错,但是用信息的新和旧来判定可及性的高低有问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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