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199897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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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898 说话人推测,听话人听到一个指称词语后,从头脑记忆中或周围环境中搜索、找出目标事物或事件的难易程度。容易找出的可及度高,不容易找出的可及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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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00 在通常情况下,可及度的高低由搜索目标的客观状态决定,例如周围环境中体积大的比体积小的可及度高,头脑记忆中近期储存的比很久以前储存的可及度高,新搜索的目标跟刚找出的目标相似的比不相似的可及度高,找出过的目标再搜索一次的时候可及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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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02 指称词语的“指别度”的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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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04 说话人提供的指称词语指示听话人从头脑记忆中或周围环境中搜索、找出目标事物或事件的指示强度。指示强度高的指别度高,指示强度低的指别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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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06 在通常情况下,指别度的高低由指称词语的客观状态决定,例如带指示词的比不带指示词的指别度高,人称代词比一般名词的指别度高,限定词语多的比少的指别度高,重读的比不重读的指别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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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08 “指别度”和“可及度”的联系是:指称对象对听话人来说可及度低,说话人所用的指称词语的指别度应该高;指称对象对听话人来说可及度高,说话人所用的指称词语的指别度可以低。提高了指称词语的指别度也就提高了指称对象的可及度。举例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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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10 a.把杯子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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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12 b.把这只杯子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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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14 a’.(光口头说)把这只杯子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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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16 b’.(还用手指)把这只杯子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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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18 头两句说话人觉得要人拿走的那只杯子对听话人来说可及度高,就只需说a,无需说b;相反,说话人觉得那只杯子对听话人来说可及度低,就需要说b,不宜说a。作为指称形式,b“这只杯子”的指别度高于a“杯子”。同样下面两句,说话人觉得要人拿走的那只杯子对听话人来说可及度高,就只需说a’,无需像b’那样再加上手指;相反,说话人觉得那只杯子对听话人来说可及度低,就需要像b’那样加上手指。作为指称形式,b’“这只杯子”加上手指(身势语)的指别度高于a’光说“这只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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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20 区分“可及度”和“指别度”是为了将说话人和听话人区别开来,将索绪尔所说的“能指”和“所指”区别开来:可及度是对听话人而言,指别度是对说话人而言;可及度是就指称目标(所指)而言,指别度是就指称词语(能指)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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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22 正如指示词“这”和手指起到提高指别度的作用,“之”字也是起提高指别度的作用。提高了指别度也就提高了可及度,“鸟之双翼”是提高了所指事物的可及度,“鸟之将死”是提高了所指事件的可及度。当说话人觉得一个主谓结构所指称的事件可及度比较低的时候,就加上“之”来提高它的指别度,就形成之字结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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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24 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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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26 上面说过,新搜索的目标跟刚找出的目标如果相似就可及度高,这一句先指称“禄去公室”这个事件,说话人推测这个事件的可及度低,尽管它是已知信息,所以加“之”来提高指别度,接着又指称“政逮於大夫”这个事件,它跟前面刚说出的事件是相关的、平行的,说话人推测前面那个事件达及后这个事件的可及度就不低了,所以不再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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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28 这样的解释有没有心理学的证据呢?有。心理学里有一个经常提到的“斯特鲁色词测验”(Stroop color word test),向被试人呈现用绿色写的“红”字和用红色写的“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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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33 斯特鲁色词测验 (“红”字为绿色,“绿”字为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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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35 被试人在念出字来的时候不受什么干扰,但在说出字的颜色的时候受干扰,容易把“红”字说成红色的,把“绿”字说成绿色的。这表明,在概念“红”被激活的时候同类概念“绿”也容易被激活,因而产生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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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37 所以并列结构里前用“之”后不用的现象实际是一种“斯特鲁效应”,在“禄去公室”这个事件被激活后,同类事件“政逮於大夫”就容易被激活了。上面讲的道理有没有反例呢?并列结构看似反例不多,主要是两种句子,一种是“犹”、“若”比拟句,一种是肯定否定对举句,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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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39 民归之,由水之就下。(《孟子·梁惠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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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41 皆患其身不贵于国也,而不患其主之不贵于天下也;皆患其身之不富也,而不患其国之不大也。(《吕氏春秋·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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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43 第一句里“由”就是“犹”。其实这两种句子不是真正的并列句,真正的并列句没有语义重心的偏向,而这两种句子都有语义重心,一般偏向于后项,语义的重心所在说话人自然是觉得应该提高指别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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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945 前后两部文献里的两个同指形式,同一文献里的前后两个同指形式,前面的用“之”后面的为什么不用?那是因为找出过的目标再搜索一次的时候可及度较高,就不用再提高指称词语的指别度。有的文献不好判定记述的先后,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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