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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paint的分词形式painting在前一句里受副词deftly修饰,带宾语his daughter,表现出动词的性质,在后一句里受三个定语Brown’s、deft和of his daughter的修饰,表现出名词的性质。朱先生认为汉语的名动词“是类似的现象”,也是动词和名词的混血儿,兼有动词和名词双重性质。以名动词“研究”为例,作为动词,可以受副词修饰(不研究),可以带宾语(研究文学),作为名词,可以受名词和数量词修饰(历史研究,一些研究),可以做动词“有”的宾语(有研究)。朱先生进而认为“没有研究”是歧义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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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研究N(没有历史研究,没有一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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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研究V(没有马上研究,没有研究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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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研究”是名词,一个“研究”是动词。按照名动词的这种定位,就可以推论“研究很重要”也是歧义结构,还可以进一步推论“跳很重要”也是歧义结构,在“富士康的十一跳很重要”里“跳”是名词,在“接二连三地跳楼很重要”里“跳”是动词。严重的问题是,一旦承认“跳很重要”也是歧义结构,那就等于说汉语所有的动词都兼有动词和名词的性质了,这就造成整个语法体系的前后矛盾。问题的关键在于,英语里所有的动词都可以加-ing变为分词形式,而朱先生界定的“名动词”却只是汉语动词中的一小部分,其实能够跟英语的分词形式类比的不是汉语的“名动词”而是整个动词类。这个问题的根子就是在汉语里过分看重名动的对立,把动词和名词完全对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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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首先要确定汉语“名动包含”的大格局,在这个大格局之下,如果要在动词内部区分动性的强弱,应该首先用单音双音做标准来区分,因为单双音的区分直接关系到结构的类型,而且说一不二,便于把握,类似于形态手段。单音动词可以叫“动强名词”,双音动词可以叫“动弱名词”,不管动强动弱,都是名词的次类“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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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六讲 补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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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看重名动对立还使得我们不能很好地解决汉语里的补语问题。把动词后表事物的成分不管是动作对象还是动作结果一律叫“宾语”,而对动词后表性状的成分就区别对待,把表动作对象的还叫宾语,把表动作结果的分出来叫“补语”,这在逻辑上讲不通。既然我们已经承认汉语的宾语可以是名词性的也可以是动词性的,同时又承认宾语包括对象宾语和结果宾语,为什么非要把动词形容词充当的“结果宾语”叫做跟宾语对待的“补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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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子(动作对象—宾语) 怕累(动作对象—宾语) 盖房子(动作结果—宾语) 想累(动作结果—补语) 写老师(动作对象—宾语) 打假(动作对象—宾语) 写论文(动作结果—宾语) 打死(动作结果—补语) 换了印度装(动作对象—宾语) 不学好,学坏。(动作对象—宾语) 换了印度装(动作结果—宾语) 没学好,学坏了。(动作结果—补语) 上面每四项当中只有右下角一项跟其他三项不一致。我的意思是,可以把动词后表动作结果的分出来叫“补语”,但是逻辑上不可以把它跟“宾语”作为对待的句法成分。如果我们一定要把“补语”和“宾语”对待,那么就得说“宾语”只有对象宾语没有结果宾语,或者就得说“宾语”只能是名词性成分不能是动词性成分,然而这两种说法都跟汉语的事实严重不符。如果用朴素的眼光来看汉语,并且把动词后补出的词语都叫“补语”,取消“宾语”,那么合理的格局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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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重要的例证是,动补结构“问明白”可以说成“问个明白”,而“问个明白”跟动宾结构“盖个亭子”在结构上是平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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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了个亭子 问了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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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一个亭子 问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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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他个亭子 问他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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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得个亭子 问得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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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了些亭亭馆馆 问了个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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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得了些亭亭馆馆 问得了个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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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三枪》里有张艺谋唱的一首秦腔RAP,其中唱道:“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我们可以仿照着说,在汉语里,“表对象表结果都是宾语,名词当动词当都是补语”。也请诸位不要误解,我不是说取消宾语后补语内部不需要做出区分,我只是说这种区分是第二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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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六讲 “之”和“的”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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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动包含”的模式告诉我们不要过分看重汉语里名词和动词的对立,不要处处把动词跟名词对立起来。过分看重名动对立使得我们迟迟看不清“鸟之将死”和“这本书的不出版”里的“之”和“的”究竟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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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ird is going to die. 鸟将死 the bird’s coming death 鸟之将死 英语“The bird is going to die”和“the bird’s coming death”语法性质很不一样:前者是句子,后者是词组,后者是前者词组化的结果;die是动词,death是名词,death是die名词化或指称化的结果。讲汉语语法容易比附英语,将“鸟将死”和“鸟之将死”看成是同英语一样的区别,于是在研究古汉语语法的时候,就有了“之”的作用是用来标记词组化、名词化、指称化这些说法。其实汉语里的“鸟将死”既是句子也是词组,“死”既是动词(相当于die)也是名词(相当于death),既是陈述语也是指称语,没有发生什么词组化、名词化或指称化。这不是说汉语里名词和动词不能分或不必分,而是说这种区分相对不重要,我们不必纠缠于“鸟之将死”或“这本书的不出版”里的“死”和“出版”到底是名词性的还是动词性的,重要的是弄清“之”和“的”的性质和功能。总之,“鸟之将死”和“鸟之双翼”,“这本书的出版”和“这本书的内容”可以看做同样的结构,“之”和“的”的功能是提高所指对象的指别度,不管这个所指对象是事物还是事件。过分看重汉语里名词和动词的对立使我们在研究古汉语“之字结构”的时候走了许多弯路,研究现代汉语“的”的性质和功能,希望不要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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