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201218e+09
1705201218 我们把“动词短语+的”的结构叫“的字结构”,的字结构有时候可以用来转指它修饰的中心名词,有时候不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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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20 开车的(人) 到站的(火车) 迟到的(人) *开车的(技术) *到站的(时间) *迟到的(原因) 过去我们用“句法成分的提取”这样的规则来说明其中的规律,“人”是动词“开”的一个潜在句法成分,可以提取出来成为的字结构转指的对象,而“技术”不是动词“开”的潜在句法成分,所以不能成为转指的对象。这种解释遇到的困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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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22 毒蛇咬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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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24 “伤口”并不是动词“咬”的一个潜在的句法成分,“毒蛇咬伤口”倒是可以说,但是并不是表达毒蛇咬出一个伤口的意思,为什么“毒蛇咬的”能够转指咬的结果“伤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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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26 这些事他最在行。  他最在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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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28 这些事他最精明。  *他最精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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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30 这两句的“这些事”都是句子的大主语,为什么一个能成为转指的对象一个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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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32 他在技校学了很多技术,开车的、修车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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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34 有了一定的上下文,“技术”也能被“开车的”转指,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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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36 头发稀少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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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38 儿子上大学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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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40 这两句中“老人”跟动词“稀少”、“家长”跟动词“上(大学)”句法上没有直接的联系,有人解释说,尽管是这样,但是“老人”和“头发”有整体一部分的关系,“家长”和“儿子”有直接的亲属关系,“老人”可以算是跟名词“头发”相配的一个句法成分,“家长”可以算是跟名词“儿子”相配的一个句法成分,所以也都能成为转指的对象。但是还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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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42 两个人合住一间的(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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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44 九十块钱一桌的(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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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46 百年难遇一次的(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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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48 这里“客房、酒席、地震”等跟的字结构里的名词既没有整体一部分的关系也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但是还是能被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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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50 总之,如果只是从句法上去观察转指现象就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莱考夫提出一个“转喻的认知模型”,大致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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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52 1)在某个语境中,为了某种目的,需要指称一个“目标”概念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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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54 2)用概念A指代B,A和B须同在一个“认知框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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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56 3)在这个“认知框架”内,A和B密切相关,由于A的激活,B(一般只有B)会被附带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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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58 4)A要附带激活B,A在认知上的“显著度”必须高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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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60 举个最明显的例子,“壶开了”,用壶(概念A)转喻水(目标概念B),壶和水同在“容器和内容”这个认知框架内,两者密切相关,概念壶的激活会附带激活概念水。壶在认知上比水显著,壶是看得见的,水在里面看不见,水开时我们看到的不是水在沸腾,而是壶嘴直冒气、壶盖砰砰跳。可见的比不可见的显著,这是一般的认知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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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62 认知框架是人根据经验建立的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固定的关联模式,对人来说,它们是“自然的”经验类型。说其“自然”,那是因为它们是人认识自身的产物,是人与外界交互作用的产物,一句话,是人类自然属性的产物。作为主观的心理构造物,它们跟客观实际不完全一致,总是要比客观实际简单。例如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老张深夜在公路上驾车飞跑,但是人作为认知的主体把这一情景归入“施事—动作—受事”这样一个认知框架,也就是“人—开—车”,施事“人”和受事“车”在认知框架内,而开车的时间“深夜”、地点“公路”、方式“飞快地”等一般不在这个框架内。这样的认知方式跟完形感知是一致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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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267 我们总是把这个图看成一个圆部分叠加在另一个圆上,尽管实际被叠加的可能是一个很复杂的形状。那是因为圆相对来说是一个“好”形状,是一个“完形”。同样,听到或看到“开车的”,根据“施事—动作—受事”这个认知框架(完形)可以推知的缺略成分是施事“人”,而不是时间、地点或方式。也就是说,“人开车”是一个完形,而“深夜开车”、“公路上开车”、“以飞快的方式开车”等等不是完形,“时间”、“原因”、“方式”、“目的”等所谓的“环境格”一般不处在这样的认知框架内,也就不能成为转指的对象。这就是“开车的(技术)、到站的(时间)、迟到的(原因)、切脉的(方法)”等转指中心语受限制的原因。上面提到的那些问题也能得到合理的解答,例如“伤口”作为结果虽然不是动词“咬”的句法成分,但是它在“施事—动作—结果”构成的认知框架内。又例如,说某人在行,总是跟在行的某个方面联系在一起,缺了它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认知框架,而说某人精明,不一定跟某个方面相联系,所以“他最在行的”可以转指这些事,“他最精明的”不能转指这些事。“整体—部分”,“父母—子女”当然是认知框架,“一间—客房,一桌—酒席,一次—地震”等等也是“数量—事物”这个认知框架的实例,所以“两人合住一间的”也能转指“客房”,等等。为什么有了上下文“开车的”也能转指“技术”呢?因为那个上下文是在谈论学到的技术,“技术”的显著度提高,被临时纳入到认知框架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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