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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16 语法六讲 [:1705198955]
1705201517 语法六讲 讲分析,也要讲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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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19 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语法学基本上是沿着《马氏文通》的路子,不断借鉴西方的分析法,“语法分析”几乎成了“语法研究”的同义词。语法学史上一些大的语法争论都是围绕着能不能分和如何分的问题:先是单位的划分,词和语素、词和短语如何划分?单句和复句如何划分?其次是给划分出的单位分类,汉语的实词能不能分类?如何分法?句法成分分几类合适?主语和宾语如何划分?还有层次分析法,转换分析法,语义成分分析法,大类下面分小类,一个“的”字可以分出三个,等等。总之一百年来我们在语法研究上所做的工作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分析,分析,再分析。语法研究的进步基本上就是分析的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和分析方法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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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21 有人说《文通》从一开始就将汉语语法研究引入歧途,我的看法是,分析法的引入还是大大加深了我们对汉语语法结构的认识,分析的方法对汉语语法也基本适用。从语素到句子,汉语也可以分出大小不等的单位,汉语的实词也可以分出不同的类来,句子也可以作层次分析并分出不同的句法成分来,这些分析大致都符合我们对汉语的语感。讲语法,分析是完全必要的,通过分析,找出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差异确实有助于把握整体的性质。分析法运用于汉语语法确实遇到不少困难,有不少分不清的情形,但是这不等于说一切都是浑然一体,前后左右全然分不清。吕叔湘先生有一个很好的比喻:中高纬度地方不像赤道地方昼和夜的交替在顷刻之间,而是黎明和黄昏都比较长,但是不能就此说那里没有昼和夜的分别。积累多少个“大同小异”就会形成一个“大不一样”。总之,中国过去的语法学缺乏精细严格的分析传统,马建忠把西方语法分析的方法引入中国,功不可没。说马氏是“中国语法勇敢的先驱”,《文通》“创前古未有之业”,我想主要也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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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23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一味地分析而不讲整合,会带来两个不好的后果:一个是丧失语法的概括性,一个是削弱语法的解释力。我先用分小类来说明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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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25 a.在黑板上写字→把字写在黑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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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27 b.在飞机上看书→*把书看在飞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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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29 为了解释a和b在句式转换上的差别,把“写”和“看”分别划归动词的两个小类Va和Vb,Va有“附着”义,Vb没有“附着”义。类似的分析也适用于下面两个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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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31 a.给校长写了一封信→写给校长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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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33 b.给爸爸炒了一个菜→*炒给爸爸一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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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35 把“写”和“炒”分别划归动词的两个小类V甲和V乙,V甲有“给予”义,V乙没有“给予”义,这样也就说明了a和b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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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37 显然这两对句子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有共通的地方,但是光是给动词分小类并不能说明这种对应和共通性。通过上面那样的分析,动词“写”已经得到“附着”和“给予”两个语义特征,但是我们还可以根据“写”的其他的分布特征给“写”赋予许许多多别的语义特征,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将是一个动词一个类,因为没有两个动词在语句中的分布和语义特征会完全一样。请诸位不要误会,我不是一概反对给动词分小类,一些重要的小类值得分,分得有成效。语法研究的目的原本是想以简驭繁,用简明的规则说明繁复的现象,给动词分小类也是出于这个动机,然而不断分小类的结果却是适得其反,最终失去了语法的概括性,所以说不能一味地分析下去。从整合出发,情形就不同了,我们会着眼于箭头左边和右边那两种句式各自具有什么样的整体意义,这种句式意义的形成有什么一般的规律可循,我写过一篇东西《“在”字句和“给”字句》就专门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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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39 再说一味地分析会削弱语法的解释力。先看一对例子,“大胜”和“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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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41 中国队大胜美国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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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43 中国队大败美国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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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45 这两句都是“中国队大胜、美国队大败”的意思。通过分析把“胜”和“败”划归动词的两个小类Va和Vb,“胜”是Va,“败”是Vb,分布上的区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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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47 中国队大胜美国队=中国队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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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49 中国队大败美国队=美国队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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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51 从意义上讲,“败”有使动义“使败”,而“胜”没有使动义“使胜”。这样的分析好像很管用,但是如果把“大败”的“大”改为“惨”或者“惜”,情况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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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53 中国队惨败美国队=中国队惨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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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55 中国队惜败美国队=中国队惜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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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57 这二例都见于报纸体育新闻的标题,意思完全反了过来,美国队败变成中国队败。“败”属于Vb,以“败”为中心扩展而成的“大败”自然也是Vb类性质,为什么同样扩展而成的“惨败”就改变性质了呢?如果不从整体上看“大败”和“惨败”的差别就解释不了这个现象。再来看“笑死”这个组合,动词“笑”加上表示程度的补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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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59 怡静说:“我要被中国男人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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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561 怡静是一位长期旅居海外的女性,我当初看完这句话,以为是怡静做了什么特别可笑的事情而怕遭到中国男人的嘲笑,想接下去看一看她究竟做了什么。不料下文却说“把她笑死的,是中国男人对性的认识”,这才知道这句话是中国男人遭到怡静嘲笑的意思。这表明“笑死”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笑”没有使动义,中国男人笑怡静,一个意思“笑”有使动义,中国男人使怡静笑。现在的问题是,单独一个动词“笑”一般没有使动用法,“中国男人笑怡静”只能理解为“中国男人笑”。如果说“笑死”的意义就是“笑”的意义和“死”的意义的加合,也就是“笑的程度深”的意思,那么“笑死”就不应该有使动义出现。可见补语“死”的作用不仅仅是表示程度深,它跟“笑”整合后还使“笑”有了新的意义“使笑”。这样的现象在“追累”这样的组合上表现得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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