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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也是一种议论文体,指应试者对答的文字,如贾谊的《治安策》、苏轼的《教战守策》等。后也专指选拔官员的考试。如“策套”是科举时代应试者应付策问考试的材料;“策学”是考生应付考试的短文集;“策题”则是科举策试的试题,就像是今天为参加各种考试而准备的参考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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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如战场,“策学”、“策题”之“策”就是“战场”上的参谋,所以“策”有计谋、办法之意。陆游《暮秋》诗云:“万里归无策,八年淹此留。”因为没有回家的良策,致使客居他乡8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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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制定,将影响百姓生活和国家发展,必须公正、严谨、积极、负责,制定政策的人要有竹子般的高风亮节;政策的执行,会遇到种种阻碍和抵制,要求管理者要有竹子的刚正劲疾之节。若不能以民生多艰和国家忧患鞭策自己顽强奋进,那么再好的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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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说字 略 lüè【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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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异体为“畧”。形声字,从田,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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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田部》:“略,经略土地也。”“经略土地”就是向各诸侯分封土地,以土地的大小制定诸侯的等级。“略”的本义指划定土地的疆界。《小尔雅》:“略,界也。”“田”为田地、疆土;“各”为每个、各自之意。“田”“各”为“略”,意为将疆土划分,分封给各个诸侯。在古代,土地因宽广而无法细测,只能简单、概略、大致地划分,故“略”有简略、粗略、省略之意,如略图、略表、略知一二。“田”被划分,土地会越分越小,越来越可以忽略不计。“略”还有简化、略去的意思,如省略、忽略、其余从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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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庄公二十一年》:“王与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东。”这里的“略”为疆界。疆界的划定是帝王才有的权力,然也有相应的标准,即要严格依照各诸侯的功绩、等级和先人制定的法度来划分。所以,“略”是一种方法、法度,而且是先人为后代子孙所制定的方法。如“王略”指王法;“文武之略”指文武之道;“败略”则是说没有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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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客观情形制定的可实行的对策亦称为“略”,即谋略、智略。生活中处处须要用到谋略,而谋略在战争中则更为重要。战场上千变万化,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任何意外情况都会出现。“略”中之“各”强调了谋略是对各种情况、各种环境、各种可能出现的变数进行深入分析并设想出种种可能后,做出的应对方案。而“略”中之“田”又对这种分析进行了限定,即它并非无根之水,无头之源,漫无边际,而是根据战时的情况变化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取得战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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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中之“田”是众人眼中的利益,永远不变;“略”中之“各”是显现在利益面前的形势,变化万端。为取得利益,战略决策也须随机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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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魏将庞涓率军攻打赵国都城邯郸,赵求救于齐,齐王命田忌、孙膑率军相救。这里,魏国图谋赵国的某些利益引发战争,赵国为保卫其利益向齐求救,齐国为得到赵国的支持及其他利益而派救兵,这些都是各方战略中的利益之“田”。根据当时情况,有多种谋略可以实施,但齐国选择了围魏救赵的计策。因魏军主力在赵国,本国内部空虚,故齐攻打魏都大梁时魏国不得不撤军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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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是指导战争全局的计划和策略,是关于全局性、关键性、根本性的重大决策,战略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战争的胜负。如公元383年,淝水之战中,东晋以8万兵力战胜了号称百万大军的强秦,这在历代战争中是个奇迹。前秦虽以百万之众开往南部,但在洛涧便首战告负,锐气大挫,而后又于淝水泮后撤,使后方士兵误以为前方败仗而撤,致使军心涣散,而致大败。在这场战争中,东晋之所以能以少胜多,就在于他们制定了挫其锐气、泯其军心的正确战略,并一以贯之,有力地执行,最终取得了巨大胜利。战略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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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说字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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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有本色,办事要讲角色,定位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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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说字 判 p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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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形声兼会意字。从刀,从半,半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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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为整体的一半、二分之一;“刀”是用来切、割、斩、削、砍的工具。“半”“刀”为“判”,意为用刀将物体分割为两半。《说文·刀部》:“判,分也。”本义为分开。平分为“半”,“半”表示公平、公正;“刀”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剖析、辨别、决断。“判”从半,从刀,也表示剖析事物,辨别真假,评断是非,寻求公正。故“判”有区别、分辨、裁决之意,即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方法进行分析,以求准确地认识事物,如判明、判别、判断等。万物有道理,须循理而解剖,如刀入关节而能顺利地肢解牛羊;万事有规律,应据之以分析,举一隅而能知其余。对事物进行判断须要一分为二,以便认清事物的本质。一方面,判是以刀分物,以理析事,是个分开的过程,是在“刀”上做文章;另一方面,也是对分开的事物进行查验、推求,是在“半”上下工夫。由此可知,“判”是过程中的手段,而非目的与结果。“判”从半,寓意裁判、断案要秉持正直无私、不偏不倚的原则,要正大光明、公正严明、是非分明。“判”从刀,提示“判”之前要清楚“刀”落何处才能公正。“半”也指极少、极小,一星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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