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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自然选择是唯一能够对生物体的世代传递进行正确引导的进化方式,它可以确保一个没有眼睛的机体经过无比漫长的中间阶段,最终演变成视力清晰的机体。相比之下,自然选择之外的其他方式则只能采取随机的手段。然而,由于基因漂变而导致特定的基因恰巧组建出一双锐眼的概率是极其微小的。虽然地心引力可以让飞鱼落入宽广无垠的大海,但仅靠地心引力是无法让飞鱼胚胎的相关部件落入正确的位置以构建一个眼睛的。当某个器官开始进化时,一些相连的组织或者夹缝部位会顺道搭个便车,例如S形的弯曲就是脊柱直立发展的副产品。但是我敢打赌,这些夹缝部位绝不可能碰巧形成一个拥有晶状体、虹膜和视网膜的完美眼睛,这无异于一阵飓风刮过垃圾场,结果掀起的垃圾正好组装成了一架波音747。出于这些原因,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不仅是关于地球生命形态的正确解释,也必定是对宇宙间我们愿意称之为“生命”的任何一种存在形式的正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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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正是由于适应的复杂性,导致复杂器官的进化过程显得异常缓慢,使其表现为一种渐进式的发展。这并不是说大规模的突变和快速的变化违背了进化的法则,而是因为复杂的工程需要各个精细部件之间的严密配合,如果这个工程是由随机的变化积累而成的,那么这些变化最好是小规模的改变。复杂器官必须以渐进的方式一点一点地进化出来,就像钟表匠不会用大铁锤来装配手表、外科医生不会用菜刀来实施手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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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语言能力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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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知道了哪些生物性状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哪些性状是其他进化过程的产物,那么语言是属于哪一种情况呢?在我看来,答案非常明显,因为本书论及的所有问题都在说明语言本能的适应复杂性。语言本能由多个零件构成:一套名为句法的离散组合系统,专门负责构建短语;一套名为词法的离散组合系统,用以创建单词;一部海量的心理词典;一个经过改良的声道;一系列音位规则和结构;语音知觉、剖析算法和学习机制。在这些零件之下,是一个个结构精密的神经回路,而它们又是由一系列控时精准的基因事件铺设而成的。这些神经回路让我们拥有了一种非凡的天赋:我们可以通过调节呼出的气流,将无数清晰完整的想法从自己的脑中传送到他人脑中。这种天赋显然对繁殖十分有利,我们只要想一想小汉斯和小弗里茨的不同遭遇就能明白这一点了:大人叫他们不要在火边玩,也不要去惹剑齿虎,结果听话的小汉斯活了下来,而不听话的小弗里茨却命丧虎口。如果我们只是随机地将神经网络连在一起,或者胡乱地构建一个声道,我们绝不可能得到一个具备众多功能的系统。和眼睛一样,语言本能也是一个足以引起我们赞叹的、拥有如此完善的构造和相互适应性的器官,因此也被深深地打上了大自然的设计者——自然选择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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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姆斯基认为语法是一种复杂的设计,但却对产生这种设计的自然选择表示怀疑,那么他心中的选项究竟是什么呢?乔姆斯基反复提到物理规律的作用:就像飞鱼不得不落入水中、由钙构成的骨骼必然是白色一样,人类的大脑也是被迫装有负责普遍语法的神经回路的。他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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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技能(比如说学习语法)很可能是大脑结构特性的副产品,而这些特性乃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发展出来的。这些被进化选中的特性也许包括:较大的体积、更多的皮质面积、大脑半球的功能特化,以及其他一些可以想见的特性。在进化过程中,大脑也完全可能拥有其他各式各样的特性,但最终却未被选中。这并非一个奇迹,而只是进化的正常工作。我们目前还不知道,在人类进化的特定条件下,当多达10亿的神经细胞被放入一个篮球大小的空间里时,物理规律是如何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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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确不知道物理规律是如何作用于大脑的进化的,就像我们不知道当飓风刮过垃圾场时,物理规律会发挥怎样的作用一样。但是,如果说是物理规律导致人类大脑拥有特定的大小和形状,并使之以某种未知的方式发展出负责普遍语法的神经回路,这种可能性却近乎为零,其中的原因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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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观层面看,有哪一种物理规律能够使得数以百万计的表面分子相互合作,通过引导各自的轴突沿着错综复杂的胶质细胞生长牵连,最终形成一个能够处理语法规则、满足人类语言交际功能的神经回路呢?绝大多数由此形成的大型神经网络只能产生出一些其他的东西,例如蝙蝠的声呐系统、鸟类的筑巢行为、动物的求爱舞蹈,而且更有可能的是一些乱七八糟的神经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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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从大脑的层面来说明这个问题。的确,在有关人类进化的文章中(特别是古人类学家所撰写的文章),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说法:进化选择了较大的大脑。依据这个前提,人们会很自然地得出结论,认为人类的各种计算能力都是大脑发展的副产品。但是,只要你细想一下,就会立刻发现这个说法其实是因果倒置。为什么进化要选择一个大大的脑袋呢?它不但臃肿累赘,而且耗费巨大。一个大头生物终身都要承受大头给他带来的所有弊端,就像在笤帚竿上顶一个西瓜,或者像穿着羽绒服原地跑步那样难以保持平衡。而且对女性来说,她还必须面对分娩大头婴儿的痛苦。如果能自己选择,任何人都愿意挑一个小脑袋。所以说,对强大计算能力(包括语言、认知、推理等)的选择导致我们顺带拥有了一个大头,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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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即便我们拥有一个大头,语言能力也不会像飞鱼落水那样从天而降。侏儒症患者就拥有语言能力,虽然他们的脑袋比篮球要小得多。脑积水患者也拥有语言能力,尽管他们的大脑被挤压成各种形状,有时就像一层薄薄的椰子肉,贴在脑壳的内侧,但他们的智力和语言能力却与常人无异。与此相反,那些特定型语言障碍患者的大脑在大小、形状上都十分正常,而且拥有正常的思维能力(就像高普尼克研究的那个小孩,他在数学和计算机方面均表现优异)。所有证据都表明,语言的产生取决于大脑内部微型电路的精确布线,而与大脑的体积、形状以及神经元的堆积方式无关。冷酷无情的物理规律不可能帮我们搭建起这个回路,使我们能够用语言相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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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一提的是,虽然我们将语言本能的基本设计归因于自然选择,但这并不表示自然选择就是一道神符,可以用来“解释”所有性状。在《扔石头的玛利亚》(The Throwing Madonna)一书中,神经学家威廉·卡尔文(William Calvin)对左脑控制右手,并由此控制语言的特征进行了解释。他认为,雌性原始人常常将婴儿抱在左边,因为母亲的心跳声会让婴儿安静下来,但这也迫使母亲必须用右手投掷石块,捕杀小猎物。长此以往,人类就变成了一种“右手-左脑”型的生物。然而,这个解释完全是一种凭空想象。在所有的狩猎社会中,打猎都是男人的事,与女人无关。而且,根据我儿时的经验,要用石块打中一只猎物并不容易。卡尔文笔下的这位“玛利亚”根本无法打到猎物,这就像让棒球明星罗杰·克莱门斯(Roger Clemens)一手抱着扭来扭去的婴儿,一手投出快球一样。在那本书的第二版中,卡尔文向读者解释说他只是为了开个玩笑。他试图表明,这个故事与适应主义者的其他更为严肃的解释没有本质差别。但是,无论这种说法是善意的嘲讽还是严肃的解释,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扔石头的玛利亚”与适应主义者的正统解释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它不但可以被日常经验和工程理论所证伪,而且在理论上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自然选择是对必然现象的解释。即便大脑的确存在偏侧化特征,它偏向左侧的事实也并非是一个必然现象,因为它还有50%的概率偏向右侧。我们无须绕一个大弯,用自然选择理论说明左脑的功能特征。只要从概率的角度出发,就可以圆满地解释这一现象。这个例子完美地揭示了自然选择的逻辑是如何将正统的选择理论与那些“想当然的故事”区分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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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公平起见,我们也必须承认,虽然我们认定语言能力是依靠自然选择而进化出来的,但在论证这一过程中,我们也碰到了不少问题。不过,我和心理学家保罗·布卢姆认为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正如P. B.梅达沃所说,语言的最初形式绝不可能像麦考利勋爵(Lord Macaulay)说出的第一句话那样典雅精练。据说麦考利还是幼儿的时候,有一次被茶水烫伤,结果他对照顾他的人说道:“感谢您,夫人,痛苦已经大为减轻。”如果语言是缓慢进化而成的,那么它必然存在一系列的中介形式,而且每种形式都应具有使用价值,但这也引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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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是,如果语言必须要有另一个人的参与才能实现交流,那么第一位语法突变者到哪里去寻找聊天对象呢?一个可能的答案是:由于遗传的作用,在这个人的兄弟姐妹和子女中,有50%的人都拥有这个新的基因。不过,我们还能找到一个更为合理的答案:即便缺少新兴的语言回路,他的邻居也可以依靠自己的综合智商,理解这位突变者所说的部分意思。虽然我们无法对“打滑撞车医院”这样的字串进行语法剖析,但却可以大体猜出其所要表达的意思。同样,凭借相似的单词和一定的背景知识,说英语的人也能基本读懂意大利语报纸上所刊载的新闻。如果某位语法突变者表现得过于杰出,别人就算绞尽脑汁也未必能理解他的意思,这就会对别人形成压力,迫使他们进化出一套相应的系统。这套系统可以对语法进行自动剖析,从而缩小与语法突变者之间的差距。正如第7章所言,自然选择会将一些经由后天习得的技能强行植入大脑。在每一代人中,那些能言善辩者和善解人言者总是能获得更多好处,而自然选择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逐步提升人类的语言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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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是,中介形式的语法会是什么样子呢?贝茨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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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可以想象出某条语法规则的原始形态,比如关于在内嵌分句中提取名词短语的相关规定呢?如果我们说某个生物拥有半个符号,或者3/4个规则,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单一符号、绝对规则和模块化系统必须以整体的方式来获得,要么全有,要么全无——这个过程只能用创造论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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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得十分奇怪,因为它完全是从字面意思出发,认为达尔文的说法是一个器官必须由小到大,一部分一部分地(例如1/2、3/4等)进化成型。贝茨的反问就像是问一个拥有半个脑袋或者3/4个手肘的生物会是什么样子。事实上,达尔文的观点是,器官的进化是由简趋繁,最终产生出更为复杂的结构。而且,一种处于中介阶段的语法形式也是不难想象的,它拥有的符号或许不多,规则的运用或许不太可靠,模块的规则也可能非常有限。德里克·毕克顿在最近出版的一本书中对贝茨的问题做了更为具体的回答。他将黑猩猩的手势、皮钦语、儿童的双词句,以及吉妮和其他错过语言关键期的狼孩所说的零星、破碎的语言统称为“原始语”(protolanguage)。毕克顿认为,直立人所说的就是这种原始语。显然,这种相对粗糙的语言与现代人的语言本能还存在巨大的鸿沟,毕克顿由此做出一个惊人的推断:在某位原始女性(即非洲夏娃)身上曾经发生过一次基因突变,这个突变启动了语法回路,改变了头骨的大小、形状,并重塑了人类的声道。不过,我们只需在意毕克顿的前一个观点,而不必理睬他的后一个假设(这个假设就像是说一阵飓风刮出了一架波音747)。无论是牙牙学语的幼儿、皮钦语的使用者,还是新移民、观光客、失语症患者,以及电报和新闻标题,他(它)们的语言形式都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世界上存在着诸多可供使用的语言形式,这些形式在有效性和表现力上有高有低,从而构成了一个连续统一、不断发展的庞大体系,而这正符合自然选择理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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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问题是,语言本能进化的每个阶段(从头到尾)都必须增强我们的适应性吗?普瑞马克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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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为读者重现原始人的生活情景,以说明语言的递归性特点并不符合“适者生存”的原则。据推测,语言大概是在人类(或类人猿)围猎乳齿象的时代开始出现的……假设我们的某位祖先蹲坐在篝火旁,对他的同伴说出了下面这段话:“当心那只被鲍勃打伤了前腿的小猎物,当时鲍勃把自己的长矛忘在了营地,因此他向杰克借了一根不太锋利的长矛,然后从侧面击中了它。”这种长篇大论的能力是否会给他带来极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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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化论的角度看,人类语言是一种尴尬的现象,因为它异常强大,完全超出了适应的必要。在讨论猎捕乳齿象等问题时,一个拥有简单映射规则的语义语言,例如黑猩猩的手语,似乎就已具备所有优势。对这类讨论而言,句法类别序列、结构依存性原则,以及递归性等特点都是过于强大的武器,这未免过于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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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让我想起犹太人的一句话:“怎么了?新娘太漂亮了吗?”这种反对就像是在说明猎豹不必跑那么快,老鹰的眼力不必那么好,或者大象的鼻子实在是大材小用。不过,我们还是有必要解释这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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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必须记住,自然选择不需要太大的优势。只要时间足够漫长,即便是微小的优势也能带来极大的好处。假设一只老鼠面临着增长个头的选择压力,这种压力并不算大,它的后代只要增大1%,就能获得1%的繁殖优势。简单的计算表明,只需经过数千代的繁衍,这只老鼠的后代就会长得和大象一样大,而这在进化看来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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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现代的狩猎部落可以作为参照,那么我们的祖先就不是只会咿呀乱语的穴居人,他们讨论的问题也不只限于有哪一只乳齿象需要躲避。这些狩猎者是出色的工匠和优秀的业余生物学家,他们对生活周期、自然生态以及赖以生存的动植物了如指掌。对于这样一种生活模式,语言是非常有用的工具。我们当然可以想象出一个智力超群的物种,这个物种的成员个个独来独往,完全自力更生,无须与他人交流,但这实在是太浪费了!如果能与亲朋好友交换来之不易的生活经验,这必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好处,而语言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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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为了准确交流信息(例如时间、地点、对象以及谁对谁做了什么)而设计的语法装置并非是在“高射炮打蚊子”。尤其是递归性,它的用处十分明显,完全不像普瑞马克说的那样仅限于制造啰唆的短语。如果没有递归性,你就无法说出“the man’s hat”(男人的帽子)或者“I think he left”(我认为他离开了)这样的语句。记得前文说过,所谓的“递归性”,就是一种能够在一个名词短语中嵌入另一个名词短语,或者在一个从句中嵌入另一个从句的能力。它的规则极其简单,例如“NP → det N PP”和“PP→P NP”。有了这种能力,每个说话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准确地描绘出所谈的内容。这种能力会对语义产生极大的影响,它能让你明白你是该走“大树前面的小道”(the trail that is in front of the large tree),还是该走“大树后面的小道”(the trail that the large tree is in front of),才能到达某个遥远的地方。它也能让你明白那个地方是有“你可以吃的动物”(animals that you can eat),还是有“可以吃你的动物”(animals that can eat you)。它还能让你了解那个地方的水果是“熟了”(fruit that is ripe)、“熟透了”(fruit that was ripe),还是“要熟了”(fruit that will be ripe),以及你是需要“走三天才能到那里”(you can get there if you walk for three days),还是你“到那里之后还要走三天”(whether you can get there and walk for three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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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人们都必须依靠合作互助来谋求生存,并通过交流信息、互换承诺来形成联盟,这也使复杂的语法有了用武之地。它可以让你明白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给我一些水果,我就给你一些肉”,还是“你应该给我一些水果,因为我给过你一些肉”,还是“如果你不给我水果,我就要讨回我给你的肉”。同样,递归性也并非一个强大到不可理喻的工具,正是在它的帮助下,像“她认为他是在和玛丽调情”这样的闲言碎语才会漫天飞,这可是人类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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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信息交流真的能够催生出精致烦琐的复杂语法吗?或许可以。当各位死敌为了生存而展开“军备竞赛”时,进化往往会创造出令人惊叹的能力,例如猎豹和瞪羚之间的竞争。一些人类学家认为,推动人类大脑不断进化的因素主要是与社交对手所展开的智力较量,而不是技术的发展或环境的改善。毕竟,投掷一块石头或者采摘一颗草莓并不需要多少脑力,可是当面对一个与自己智力相当、但却充满敌意的生物时,要猜透他的心思并以智取胜就不太容易了。这迫切要求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而认知能力的比拼显然会促进语言能力的发展。在所有文化中,社会交往都是依靠劝说和争论来实现的。一个句子的措辞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的选择结果。因此,如果一个人具有较高的语言能力,可以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让对手欣然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或者能够识破他人的花言巧语,并采取巧妙的对策来说服对方,他无疑就会受到进化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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