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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人类学家指出了一个现象,部族中的首领往往都是天才的演说家,而且也大多妻妾成群,这对于任何一个怀疑语言能力与达尔文学说无关的人来说,都是一个绝好的提醒。我猜想,在史前人类的世界中,语言一定是与政治、经济、科技、家庭、性和友谊等对个体繁殖极为重要的因素交织在一起的。他们和我们一样,无法忍受像“我泰山,你珍妮”这样的粗糙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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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独特性所引起的各种纷扰其实是很可笑的。比如,有人为了抬高动物的地位而强迫它们学习人类的交流方式。又比如,有人一方面极力主张语言具有先天性、复杂性和实用性等特征,但另一方面却否认它是自然选择的产物。为什么语言被我们看得如此重要呢?尽管它使得散布于世界各地的人类肆意地改变着地球的面貌,但是,与堆积起巨大岛屿的珊瑚虫、改变了地球整体土质的蚯蚓,或者在远古时代第一次向大气层释放氧气的细菌比起来,人类的这种能力难道就更加了不起吗?为什么懂得说话的人类就一定比大象、企鹅、海狸、骆驼、响尾蛇、蜂鸟、电鳗、枯叶虫、巨杉、捕蝇草、蝙蝠、深海灯笼鱼更加特别?在这些物种中,有些具有非常独特的性状,有些则没有,而这仅仅取决于它们的近亲是否已经灭绝。达尔文强调了所有生物在谱系上的关联,但进化是一种有饰变的代传,自然选择不断地对身体和大脑进行加工改造,使它们能够适应无数不同的环境。对达尔文来说,这正是“生命景观的壮丽之处”:“在这个行星按照万有引力的既定法则循环往复运行的同时,无数最美丽、最奇特的类型从一个如此简单的开端进化而来,而且现在还在继续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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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美国黑人萨克斯演奏家,擅长在复杂的旋律中加入即兴的成分,绰号“大鸟”(Bird)。——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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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借以嘲笑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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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露西(Lucy),1974年在埃塞俄比亚发现的一具阿法南方古猿的化石。露西生活的年代是320万年之前,是目前所知人类的最早祖先。——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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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爪哇人(Java Man),1890—1892年在中爪哇梭罗河边相继发现的晚期猿人化石,是最早发现的直立人化石。——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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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弗雷德·菲林斯通(Fred Flintstone),美国动画片《摩登原始人》(The Flintstones)中的男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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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艾利·欧欧普(Alley Oop),科幻小说《戈勃林禁区》(The Goblin Reservation)中的角色,是一个被带到未来的“现在”的尼安德特人。——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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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马吉拉大猩猩(Magilla Gorilla),美国同名经典动画片中的主人公。——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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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邦朱(Bonzo),电影《君子红颜》(Bedtime for Bonzo)中的一只黑猩猩。——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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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洛·史都华(Rod Stewart),英国著名摇滚歌手,以独特的形象与嗓音闻名乐坛。——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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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该句的原文为“e lengeege weth e smell nember ef vewels cen remeen quete expresseve”,即将“a language with a small number of vowels can remain quite expressive”中的所有元音字母都替换为“e”。——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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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本能:人类语言进化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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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说出的话,从语言机制的角度看可能合乎语法,从规定性的角度看又可能不合乎语法,“双重否定”就是最好的例子。对于这一问题,众多的语言专家各有高见。其实,对已经成为社会标准的方言,甚至俚语,我们都应该多学多用。在语言运用方面,最应该改善的是写作的明晰和文体的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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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本能:人类语言进化的奥秘 规定性规则与描述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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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你正在观看一部自然纪录片,片中展现的是各种野生动物在自然栖息地的多彩生活。然而,影片的解说词却在向你灌输一些无聊的事实:海豚并未按照它们正确的泳姿来游泳;白冠雀在胡乱歌唱;黑顶山雀的巢搭得不伦不类;熊猫拿竹子吃的时候用错了手;座头鲸的歌声犯了众所周知的错误;猴子的叫声显得杂乱无章。而且,这些情况数百年来每况愈下。听到这样的解说,你可能会又笑又恼:什么叫座头鲸的歌声犯了错误?难道座头鲸不是想怎么唱就怎么唱吗?这个解说员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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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换成人类语言,大多数人就都会认为解说员的看法不仅中肯,而且发人深省。很多人说不出合乎语法的句子。教育水平一再下降,流行文化铺天盖地,来自新潮人士、体育明星和“山谷女孩”(valley girls)[1]的不合规范、不知所云的俚语俗话充斥于世,这导致美国逐渐沦为一个半文盲的国度——例如,将“hopefully”乱用、把“lie”和“lay”弄混、将“data”用作单数、让分词空悬,等等。如果我们不回到过去,找回对语言的尊重,英语就将走向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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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语言学家或心理语言学家来说,语言就像是座头鲸的歌声。要确定某种句式是否“合乎语法”,就必须找来说出这种句式的人,听听他们的看法。因此,当一个人的语言被指责为“不合语法”或者“违反规则”时,这里的“语法”和“规则”一定具有某种特别的含义。确切地说,所谓“人们不懂得自己的语言”的说法其实是语言研究的一个拦路虎。当语言学家向调查对象询问一些语言问题时,比如说“sneak”的过去式应该是“sneaked”还是“snuck”,调查对象常常避而不答,而直接把球抛回给语言学家:“我可不愿冒这个险,你觉得哪个是正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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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中,我将为你解开这个矛盾。前文提到,专栏作家艾尔玛·邦贝克对语法基因的观点表示怀疑,因为在她丈夫所教的高中生里,有37个学生将“bummer”当成一个句子来用。你也许会想,如果语言和蜘蛛织网一样是一种本能,如果每个3岁的儿童都是语法天才,如果语法设计是源于基因编码,先天存在于我们的大脑,那英语的使用情况为何会如此之糟?为什么普通的美国人说起话来像个傻瓜,拿起笔来像个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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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矛盾的根源是:对科学家和普通人来说,“规则”也好,“语法”也罢,它们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人们在学校里学会(或者更有可能是“没有学会”)的语法属于“规定性规则”(prescriptive rule),它规定着一个人“应该”如何说话;而科学家总结出来的语法属于“描述性规则”(descriptive rule),它描述人们如何说话,二者完全不同。而且,科学家之所以看重描述性规则,也是有充足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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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家看来,人类语言的一个根本特点就是它的不可思议。世界上绝大多数物体,例如湖泊、岩石、树木、蠕虫、牛和汽车,都不会说话。即便在人类所能发出的各种声音中,用于语言的发音也只占到一小部分。通过将一些单词排列组合,我可以让你了解章鱼如何做爱,或者如何去除樱桃汁的污渍。如果将这些单词的顺序稍作调整,你就会得到一个意思完全不同的句子,或者一盘没有任何意义的“单词沙拉”。我们该如何解释这个奇迹呢?我们怎样才能造出一台能够复制人类语言的机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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