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33089e+09
1705330890 印度人民院的大多数议长在选举中都是一致通过的,这是因为执政党与反对党私下已达成了妥协。但也并非所有的议长都能一致当选。特别是当执政党与反对党达不成妥协时,议长的选举就真的变成了双方之间的激烈竞争。如1967年大选之后,反对党在议会中势力上升,在议长人选问题上,与执政党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结果在投票表决时,国大党提名的候选人桑吉瓦·雷迪仅以278票对207票的微弱优势战胜了反对党提名的候选人。政党对议长职务的竞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议长的党派色彩。
1705330891
1705330892 按照惯例,议长应是一个超脱于政党政治之上的职务,在行使其职权时,应对反对党和执政党一视同仁,不带任何党派色彩。尼赫鲁也曾指出,“议长代表人民院,是其尊严和自由的象征。因为人民院代表了这个国家……议长就成为这个国家尊严和自由的象征。因此他必须具有受人尊敬的、自由的地位。议长应由杰出而公正的人担任”。但是,议长的党派色彩浓厚,实际上成了执政党控制议会,把本党意志强加于议会的重要工具。许多议长往往因其某些决定带有党派色彩或偏袒执政党而受到严厉谴责。有几位议长甚至被反对党议员提出过免职的动议。
1705330893
1705330894 从法律地位看,议长的职位应当是很尊贵的,但有些前议长却接受了政府任命的较低的职务,如部长、邦长和大使。这种作法无疑大大降低了议长职位的尊贵性。因此有些印度学者讥讽道:“议长的地位已排名到了部长之后”。
1705330895
1705330896 议长是国家最重要的领导人之一。对外代表人民院,对内则主持人民院的活动。具体来说,其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主持人民院会议;决定议事日程;决定法案送交哪个委员会审议;决定某议案是否属于财政法案;任命某些议会委员会成员;主持人民院议事规则的制定;主持两院联席会议;批准议员请假。
1705330897
1705330898 在主持人民院会议时,议长有权批准或拒绝议员的发言权,有权限制质询和辩论的时间,有权中止议员的发言,甚至有权指挥警察进入会场“维持秩序”。
1705330899
1705330900 议长主持人民院的辩论时,本人也可以参加并发表个人意见,但是不能参加表决。只有当赞成与反对票数相等时,议长才有权投出抉择性的一票。在讨论罢免其职务的动议案时,议长可以参加讨论,但不能主持会议,在双方票数相等时,也无权对自己做出裁决。
1705330901
1705330902 在议长职位空缺时,由该院选举的副议长主持会议并行使议长的其他职权。副议长有权出席并主持任何国会委员会的任何会议,当他被任命为某一委员会成员时,则为该委员会的当然主席。当议长主持会议时,副议长则以一个普通议员的身份发言和进行表决。
1705330903
1705330904 印度 [:1705329437]
1705330905 二 联邦院
1705330906
1705330907 (一)组成方式和任期
1705330908
1705330909 联邦院相当于上议院。宪法规定该院议员总数不得超过250名。其中238名代表各邦和中央直辖区。其席位按各邦和直辖区的人口分配。代表各邦的联邦院议员由各邦立法议会的选举议员(指非由邦长任命的议员)选出。代表中央直辖区的联邦院议员,其人选的产生方式由国会的法律规定,或通过选举产生或由总统指定。其余12名则由总统从在文学、科学、艺术或社会服务方面“具有专门学识或实践经验”的人士中任命。目前,联邦院议席总数是245个,其中233个代表各邦和中央直辖区,另外12个代表由总统任命。联邦院议员的资格一是必须为印度公民,二是年龄应不小于30周岁。
1705330910
1705330911 每届联邦院任期6年,不得被提前解散,但每两年要尽可能改选其中的1/3。空缺的席位由两年一次的补缺选举补选。
1705330912
1705330913 联邦院设议长和副议长各一人。副总统是联邦院的当然议长,其职权和表决方式与议长相同。副总统代行总统职务时则不能行使联邦院议长的职权。议长职位空缺时,由副议长主持会议并行使议长的一切职权。副议长从联邦院议员中选举产生,如联邦院全体议员以多数票通过决议,即可免去其职务。
1705330914
1705330915 (二)联邦院的地位和作用
1705330916
1705330917 从法律上讲,联邦院与人民院的地位是平等的。宪法中也没有表明哪一院的权力更大,地位更高。然而无论是从宪法的一些具体规定上,还是从印度的实际政治活动中,都清楚地表明联邦院的地位低于人民院。
1705330918
1705330919 第一,联邦院几乎不具有监督政府的职能,由于宪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只向人民院负责,因此,联邦院根本就没有提出不信任动议的权力。即使它通过了这样的不信任案,对政府也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705330920
1705330921 第二,联邦院几乎不具有财政权,它最多也只有将人民院通过的财政法案搁置14天的权力。
1705330922
1705330923 第三,从立法职能看,它的作用也越来越有限。50年代初期,联邦院还能比较正常地发挥其立法职能。如1952年,该院提出的法案多达110个。但是自此以后,由它提出的法案就越来越少了。
1705330924
1705330925 印度 [:1705329438]
1705330926 三 国会的职权
1705330927
1705330928 国会由总统及人民院、联邦院组成,其主要职权是制定法律。除此之外,它还拥有财政权、行政监督权和其他一些重要的权力。
1705330929
1705330930 (一)立法权
1705330931
1705330932 国会是全国的最高立法机关,但不是唯一的立法机关。因为宪法对联邦议会和各邦议会的立法权限做了划分,国会只能就宪法为其规定的事项制定法律。其立法范围几乎包揽了国家所有的重大事项。《联邦职权表》中规定的议会专有立法事项有96项之多,涉及国防、原子能、内政、外交、航空、海运、铁路、邮电、银行、保险、货币、外贸、外汇以及十几项最重要的税收等等。虽然国会和各邦议会都有权就《共同职权表》中的47个项目立法,但是邦议会制定的法律只有在与国会的法律不相抵触的情况下才能有效。此外,国会还单独拥有剩余立法权。即有权就三个职权表中未列入的事项立法。
1705330933
1705330934 在某些情况下,国会也可以为各邦立法。按照宪法规定,如果联邦院以出席并参加表决议员的2/3多数作出决议,议会则有权就决议中指明的各邦的立法项目立法;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邦通过决议,议会就有权为提出要求的邦立法。另外,在紧急状态中,国会有权为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就各邦的任何事项立法。
1705330935
1705330936 (二)财政权
1705330937
1705330938 从法律上讲,政府一切有关国家财政的活动,如财政预算、税收及公债等,都要经过人民院审议通过后才能付诸实施。因此财政权又叫财政监督权。在国会两院中,实际上只有人民院具有监督政府财政的权力,而联邦院对财政法案几乎没有任何监督权。任何财政法案都只能由人民院提出,联邦院不具有这方面的创议权。当法案在人民院通过以后,才被送交联邦院征求意见。该院在接到法案的14天之内必须做出答复。如通过议案,可送交总统批准。如法案被修改或否决,则须将法案连同其意见送回人民院重新考虑。如果联邦院在14天之内未将法案退还,那么该法案则被视为已被两院通过。对于联邦院提出的修改或否决意见,人民院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不接受并以简单多数再次通过后,便可直接送交总统批准。
1705330939
[ 上一页 ]  [ :1.7053308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