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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想你正在法学院学习,又或已开始法律生涯,关于现实、未来和理想,你可能有着这样那样的困惑和迷惘,遭遇过这样那样的挫折和忧伤。也许,这些心事或疑问,你不愿与身边师友分享,又或许,你已经去信,向某位名人咨询,却如石沉大海,渺无回音。于是,你决定去读人物传记,当然,最好是杰出法律人的传记。你试图在书本里,探寻法律职业或法律梦想的答案。你想知道,一位伟大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是如何攻坚克难,律海扬帆,实践梦想的。可是,当你踏入书店或图书馆,检索人物传记一栏时,发现书架上充斥的,多是政商名流、帝王将相、演艺明星、文人雅士的故事,法律人传记却寥寥无几时,内心一定非常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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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上面所说的,既是我学生时代的体会,也是策划、主编这套“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传记译丛”的初衷。在我看来,读一位杰出人物的传记,会是一种奇特的体验,就好像进入一个时代、一段历史,与一颗伟大的心灵直接对话,许多敬意会油然而生,许多困惑会迎刃而解,许多蓝图会逐步成型。如果这个人恰好与自己属于同一行业,激励或参照作用,还会进一步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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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丛书的定位,当然并非励志那么简单,我们希望让读者从一位大法官的成长,乃至思想、立场的变化、纠结、升华中,对美国的司法生态、意识形态,乃至司法文化的演进,有更感性的体会,更深刻的理解,进而能够反求诸己,对中囯的法治进步、司法改革,有更多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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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翻译大法官传记,我们绝非先行者。十年前,法律出版社就出版过本杰明·卡多佐大法官的传记,之后又陆续出版了雨果·布莱克、约翰·马歇尔·哈伦、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三位大法官的传记,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传记的中译本,据说也即将面世。作为一名最高法院法官,能够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并参与国外优秀法官传记的引进、翻译和出版工作,并将年轻时的梦想,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是一种幸福,更是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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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工作于2010年初启动,在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选定图书、联系版权、确定译者的任务。下面,就传主、书目、译者的选定标准,简单做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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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主选择。美国建国至今,联邦最高法院已有过112位大法官。按理说,无论在哪一历史时期,能够成为大法官者,多非平庸之辈。但事实证明,确实有不少大法官,身前碌碌无为,身后默默无闻,成就亦乏善可陈。所以,确定传主人选时,我们的眼光多少有些“势利”选取的大都是富有威望、成就卓越的“名家”他们或曾叱咤风云,开创了美国司法的新时代,如约翰·马歇尔、厄尔·沃伦;或曾是某一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军人物,主笔过诸多里程碑式的经典判决,如路易斯·布兰代斯、小威廉·布伦南、哈里·布莱克门、约翰·保罗·斯蒂文斯;此外,还有治院有方的威廉·伦奎斯特、智识过人的安东宁·斯卡利亚、经历非凡的罗伯特·杰克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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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长期以来,国内一些读者对美国最高法院内部的自由派、保守派之争,一直有认识上的偏差。不少人以为自由派大法官注重人权,顺应民意,代表着正义、光明、开放,而保守派顽固不化,抱残守缺,代表着封闭、落后、狭隘。为避免这种断章取义式的误读,我们在确定人选时,格外注重了意识形态的平衡。传主中,既有自由派大法官,也有保守派大法官,还有在不同司法议题间立场摇摆不定的中间派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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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目选择。越是伟大的法官,越有人乐意为其做传。事实上,像马歇尔、霍姆斯、布伦南、布兰代斯这样的大法官,都已拥有多部传记。不过,早期一些大法官传记,多由学者撰写,虽能做到论述专业、史料翔实,但布局谋篇乃至下笔行文,始终令人感觉匠气过重,理论综述多,细节刻画少。当然,这并不是说,学者笔下的法官传记都有这样的问题。比如,勒尼德·汉德法官的传记,曾被美国知识界誉为“史上最棒的法官传记”而这本传记的作者,正是著名宪法学者杰拉尔德·冈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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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确定本套丛书的书目时,我们大致秉持了三个标准,即权威性、可读性和时效性。也就是说,作者最好是长期跟踪报道最高法院事务的记者,对历史背景、法院发展、法官个性、决策内幕都非常熟悉,如布莱克门、斯卡利亚传记的作者,又或者,作者曾经因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关系,与传主有过较长时间的接触,甚至一直保持联系,如伦奎斯特、斯蒂文斯传记的作者。虽然许多大法官有过从军经历,但是,法官不像律师、警察和检察官,他们生命中最辉煌的时期,多是在坐堂问案、讨论案情、撰写判决,在最高法院内部,他们或许也经历过惊心动魄的明争暗斗,但是,这类传记不会像其他司法人物的传记那样,有那么多扣人心弦的紧张情节,当然,越是如此,对作者驾驭材料、讲述故事的能力,要求也就越高。相对来说,新闻记者或专栏作家一直受这方面的训练,也更擅长这类面向大众的“公共写作”此外,最近几年,不少已故大法官的私人文档陆续解密,在任或退休大法官也不再抗拒记者釆访,可供各类传记作者掌握的“猛料”自然也更加丰富。所以,入选本套丛书的,大都是21世纪之后,乃至最近五年出版的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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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译者选择。翻译,尤其是介于文学作品与学术作品之间的法政文化作品的翻译,通常是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在学术圈,这类作品往往不能算学术成果,也不可能像文学畅销书那样,靠版税获得更多回报。而且,像大法官传记这类著作,译者必须吃透美国的政治文化、司法现状、高院历史,具备一定的法学或政治学知识,还得有一定文字功底,不至于把一部人物传记翻译得晦涩拗口。为此,在选定译者时,我们更多抱着一种寻找志同道合者的心态,并不注重作者的学历、职称和名气。目前确定的几个译者,多是从“豆瓣”网或网络杂志“纵横周刊”的作者群中“淘”来的。他们当中,有人长期研究美国政治,并在海外攻读政治学专业;有人已在美国工作多年,熟悉那里的文化、生活,并著有观察美国司法现状的著作;有人一直关注美国丛书序最高法院动态,时常有妙文短评出手。总之,一切才刚刚起步,希望有更多对美国司法文化有兴趣,愿致力于翻译事业者,能够与我联系(frankhe@vip.sohu.net),并志愿加入我们的团队。更希望我们的读者中,会有中国未来的大学者、大律师或大法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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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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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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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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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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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哈里·布莱克门的最高法院之旅 译者序 人总是在争议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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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纽约客》专栏作家杰弗里·图宾的说法,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两类案子:堕胎案是一类,其他全属另一类。{1}对堕胎问题的不同态度,几乎成为划分民主党/共和党、自由派/保守派的重要标准,也主导着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确认程序。{2}大法官候选人必经的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确认听证会上,“你怎么看待‘罗伊诉韦德案’?”是个绕不开的问题,如同一道“试金石”候选人若回答支持,共和党人将全力抵制他进入最高法院;候选人若表示反对,民主党人也不会善罢甘休。当然,闪烁其词、顾左右而言其他,也是一种选择,就像现任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2005年接受质询时的表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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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伊诉韦德案”是最高法院1972年审理的一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大法官们以7票对2票,宣布德克萨斯州禁止堕胎的法律违宪,维护了妇女在堕胎问题上的自由选择权。代表多数方七位大法官主笔此案判决意见的,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哈里·布莱克门——“20世纪最为重要,也最具争议的大法官之一”这是《时代》周刊对他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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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来,围绕“罗伊案”的判决结果,以及布莱克门本人的争议,从没有间断过。支持堕胎的“选择派”尤其是被“罗伊案”判决改变命运的年轻女性,将布莱克门奉为救命恩人和“女权斗士”反对堕胎的“生命派”则痛斥他为“婴儿杀手”和“种族屠杀代理人”{4}“罗伊案”宣判后,布莱克门收到过六万多封表示抗议与沮咒的来信,每次外出参会或发表演讲,都要靠大批警察维持秩序、贴身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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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布莱克门成为“女性救星”实在有些阴差阳错。近些年的研究表明,布莱克门撰写“罗伊案”判决意见的初衷,并不是要维护女性权益,替广大女性争取堕胎选择权,而是为强化医生的医疗自主权,令实施堕胎手术的医务人员免遭牢狱之灾。”罗伊案”的判决意见原本也轮不到他写,是他童年时的好友、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力排众议,将这个“烫手山芋”交到他手里。伯格的理由也很充分,布莱克门不仅是“自己人”还曾长期担任梅奥诊所的法律顾问,有丰富的医学知识。结果,“罗伊案”判决不仅将布莱克门推向风口浪尖,也成为他终生无法摆脱的标签。受此影响,布莱克门逐步调整立场,开始侧重从女权主义角度,捍卫“罗伊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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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看,您觉得自己作为‘罗伊诉韦德案’的主笔者,是好事,还是坏事?”1995年,布莱克门退休之后,耶鲁法学院教授高洪柱为他做过一份详细的口述历史记录,并在临近访谈结束时,直接拋出这一疑问。布莱克门的回答是,多年来,自己曾多次思考这个问题,最终认为,有幸受命撰写此案判决,是一件幸运的事。他说:“我想,人总是在争议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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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克门出生于1908年,在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长大,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后,开始了律师生涯,处理的多数是财税案件,后来又在梅奥诊所担任了9年法律顾问,职业生涯风平浪静、波澜不惊。从律师到法官,他熬过了漫长的岁月。1959年9月,51岁的他出任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时,已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思想、观念、立场已基本成型,很难轻易反复。十年后,布莱克门被理查德·尼克松总统提名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参议院以94票支持,0票反对,批准了对他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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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克门能得到这个任命,是因为他的司法理念相对保守,温和中立,外加首席大法官伯格的幕后运作和大力举荐。尼克松和伯格这么做,当然是想藉此壮大保守派的力量。入院之初,布莱克门在多数案件中,确实能做到与伯格保持一致,没有让总统和首席大法官失望。比如,他在“怀曼诉詹姆斯案”中,认为社工对领取社会救济金者的“强制性”定期家访,算不上“无理搜查”;在“贝尔德诉亚利桑那州律师公会案”中,认为一个人若想取得律师资格,必须如实回答律师公会关于本人政治信仰的提问。1972年6月,最高法院在“弗曼诉佐治亚州案”中,宣布暂时废除死刑时,他也投了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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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布莱克门的上述表现,华盛顿政界不少人讽刺他只会亦步亦趋,“克隆”伯格的司法理念,还有人把他俩比作“明尼苏达双胞胎”是尼克松安插在司法系统的“两个打手”在最高法院内部,雨果·布莱克、威廉·道格拉斯和波特·斯图尔特等人也认为,布莱克门是靠与首席大法官的“裙带关系”才跻身大法官之列。他们不仅对他态度冷淡,偶尔还会出言相讥。就连素来与人为善的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也曾经因为布莱克门反对豁免赤贫者的破产诉讼费用,公开批评他“不知民间疾苦”其实,布莱克门在最高法院的席位,先后属于约瑟夫·斯托里、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本杰明·卡多佐和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等赫赫有名的大法官,这些人的能力、威望与成就,早译者序已被举世公认。{5}布莱克门后来也承认,自己刚坐上审判席时,内心惶恐,忐忑不安,感受到“莫大的压力和挑战”生怕配不上这个有着显赫渊源的席位。{6}对布莱克门来说,外界的冷遇、内心的压力,意味着一个无比艰难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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