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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71 再者,美檀三报[1]皆无主笔,《维新》、《文兴》二者更空空,《文兴》则乏半年矣(今则抄稿者亦无)。空费巨金几倒,乃各人皆不能荐一人来,去年寄盘费与龙积之来,而又留信与盘费不给,(置之不理,天下有此办事法乎。)致令诸报几倒。内地人不知是何意见,倒此报于心安乎?可以此示沪上同门诸子,并速一人来,否则立促积之来,切勿再迟误。”(光绪三十二年五月廿日《康南海与擎一仁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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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73 闰四月,先生遭继母之丧。先生在当日给徐佛苏的信里记其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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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75 “别后连接三书,启超不幸遭继母之丧,一月来心无宁绪;想必以久不复书为讶矣。公何故忽归,系第二书所言,欲实行否?抑为私事耶?尚欲乞惠临作一夕谭,能否?公旅费若有不足,尚祈相告。公与我岂尚作客套耶?”(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与佛苏我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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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77 七月间,先生给蒋观云的信里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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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79 “弟不幸遭继母之丧,骨肉死生之感,频年不绝,哀痛何似。猥承存问,感激无已。顷缘避嚣,移居京都附近(住所尚未定),日夜便拟成行,俟定居后,再当奉闻。”(光绪三十二年《致蒋观云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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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81 又先生在十一月间致南海先生书里,痛述其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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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83 “启超不幸,于闰四月遭继母之丧,其时家大人尚在东瀛,匆匆归去。启超既在远〔处〕不能成礼,故亦未讣告师友,劳长者惊念,稽颡叩谢。”(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与夫子大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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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85 是年春,先生还有两封给徐佛苏的信,头一封信里提到游学欧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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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87 “前函所商出处,诚不易决之问题。西林为人,弟深知之。此〈人〉轻喜易怒,而不学无术,恐不易共事。公所言有人相招邀者,谁乎?窃见现今大吏中,其指日封疆而可借以布画一二者,宜莫如贵乡袁京兆,公盍一图之。若终无绝当意者,则不如仍从民间,一积势力,鄙见仍觉主动者必当在民,若得舆归〔论〕一途,成一庞大之势力,则上部之动,亦非难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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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89 弟顷有游学欧洲之意,此意怀之一年有余,而近者以静生之苦口怂恿,志乃大决,惟今方与彼党争舆论之动力,故丛报不能不办(本欲今年停报而出游)。行后非有一二人代担任报中一部分不可,不识公允相助否?(观云大反对我最近政见,今存私交而已,言论则自相矛盾。)盼切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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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91 今专有恳者,《民报》第四号想已见,强辩如彼,势亦不能不为应敌之师,欲一叩我公意见有以助我。其全篇似皆无甚根据,惟内有(第十五页以下)就国民心理上论约法之可行一段,尚未得所以驳之之道,请公必为我一下思索,并速见复(因欲在第七号发表之)为盼。”(光绪三十二年春《与佛苏我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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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93 下面这封信里除再言和《民报》辩论主张外,并示意徐佛苏倡议《民报》、《新民丛报》停止论争。此外,讲到计画办报的事,所说的某公,大概是留日学生清宗室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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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95 “某公好名,弟所以鼓舞之者,已不遗余力,且陈说利害亦既晓瘏,彼若甚感动者。然计必尽力,惟彼尽力能否有效,则不可不〔“不”字疑衍〕知耳。(顷极注重,令彼开一满洲人会议,彼已允。弟已为之代拟演说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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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97 秉三有一书与公,今寄上。前与秉谋,欲开一报于都中,而请公主文,现不知能遽成否?若成,公欲往否耶?前函忘言,今补述之。章君前久耳其名,今心理能变迁如此,真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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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699 公能偕与枉顾,何幸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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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01 本报对于《民报》,以现在(第五、六号)论仍不能不反驳之,盖不如是,则第三者之观听愈荧也。第十第十一号已更有文,第十号之题为《暴动与外国干涉》,此实一死生问题,不得不讲也。(公所谓作一来函登报,以停止论战者,此甚妥,望早成之。)”(光绪三十二年春《致徐佛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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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03 信内所言通过徐佛苏与《民报》停止论战一事,宋教仁《宋渔父日记》十一月二十六日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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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05 “四时,至徐应奎寓,坐良久。谈及梁卓如。应奎言:‘梁卓如于《民报》上见君文,欲一见君,且向与《民报》辩驳之事,亦出于不得已。苟可以调和,则愿不如是也。《民报》动则斥其保皇,实则卓如已改变方针,其保皇会已改为国民宪政会矣。君可与民报社相商,以后和平发言,不互相攻击可也。’余答以将与民报社诸人商之,改日将有复也。……余遂至孙逸仙寓,与逸仙及胡展堂言之,则皆不以为然,余遂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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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07 是年,《新民丛报》第十一期,载有徐佛苏《劝告停止驳论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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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09 六月,清政府派出考察政治的五大臣分两批回到北京。七月初九日(8月28日),清政府特召开御前会议,通过了实际上是由先生起草的《考察各国宪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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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11 七月十三日(9月1日),清廷下诏宣示预备立宪,声称数年后察看民智,再定实行年限。现将上谕抄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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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13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奉上谕:朕钦奉慈禧皇太后懿旨,我朝自开国以来,列圣相承,谟烈昭垂,无不因时损益,著为宪典。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危,受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是以前简派大臣分赴各国,考查政治。现载泽等回国陈奏,深以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睽,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行宪法,取决公论,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政体,以及筹备财政,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在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著内外臣工,切实振兴,以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著各省将军督抚晓谕士庶人等,发愤为学,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合群进化之理;勿以私见害公益,勿以小忿败大谋;尊崇秩序,保守和平,以预储立宪国民之资格,有厚望焉。将此通谕知之,钦此。”(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五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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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15 当日先生曾致蒋观云一书,言及对于这次立宪上谕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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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17 “本年《丛报》中文不知公于意云何,计必当有异同;然弟顷迷信破坏后建设之不易,于前途甚兢兢焉。(如粤中为粤汉路事近情,益增我恐怖。)故不惜犯众怒言之,仍欲得公一评判也。得暇尚希惠文一、二篇,至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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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717719 今夕见号外,知立宪明诏已颁,从此政治革命问题,可告一段落。此后所当研究者,即在此过渡时代之条理何如。若大著者,正应于此时代最急之要求也。伫盼全书杀青,以为一国之向导,非直弟一人私祝而已。弟对于大著,尚未细读,未能遽下评论。惟其中不无异同之点,如任限说,弟所不敢主张;议政机关之组织,弟亦以为未善;(非谓宪法实施之民选也,彼自属别问题,今在过渡时代自不能以此论。而公之组织弟尚有异同。)中央与地方之联络,亦微有鄙见稍殊科者。其他小节亦有之。俟精读后,更当乞教也。”(光绪三十二年《致苏观云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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