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720990
“梁任公昨在欢迎会发表政见:(一)省制不如不加入。(二)弹劾与解散权当使实行。(三)不信任投票勿定入宪法,不如专用否决预算权。(四)优待条件,俟宪成以后再以宪法程序通过之。(五)国会组织法宜修改。”
1705720991
1705720992
二月七日《申报》载先生对时局条陈之五事:
1705720993
1705720994
“梁任公条陈五事:(一)整理财政;(二)收束军队;(三)澄清吏治;(四)维持教育;(五)振兴实业。元首已提交阁议。”
1705720995
1705720996
二月九日,政府对德国新潜艇政策提出抗议。三月十四日,政府宣布与德国断绝国交。五月七日,政府咨送对德宣战案至众议院,十九日该院议决缓议,同日各省督军为宣战宪法问题开军事会议于北京,呈请大总统解散国会,二十三日免国务总理段祺瑞职。六月一日,大总统令召安徽督军张勋入京,十四日张勋入京,遂有强迫解散国会和宣告复辟之举。
1705720997
1705720998
关于当日对德、奥绝交和宣战问题,先生是主张最力的一个人,政府方面总理主张最力,而总统和多数国会议员反对之。在野方面除名流康南海、孙中山、唐绍仪等通电反对外,一般舆论多半都不赞成,因为先生是主张并赞助最力的人的缘故,当时人士和舆论颇不满于他,关于他参与其事的详细经过,有《余与此次对德外交之关系及其主张》和《外交方针质言》两篇文章可以参考,现在摘录两节在下面,以见一斑。
1705720999
1705721000
他在《外交方针质言》一文里有这样一段话,可见他当日主张对德绝交宣战的理由:
1705721001
1705721002
“我国曷为忽然有参战之议耶?吾侪曷为锐意赞成此议耶?请质言之,所谓公法,所谓人道,普通议耳,所谓条件,抑附属之后起义耳,其根本义乃在因应世界大势而为我国家熟筹将来,所以自处之途。第一,从积极进取方面言之,非乘此时有所自表见,不足奋进,以求厕身于国际团体之林。第二,从消极维持现状言之,非与周遭关系密切之国同其利害,不复能蒙均势之庇。必深明乎此两义,然后问题之价值乃得而讨论也。”(《合集·文集》之三十五第四页)
1705721003
1705721004
又同文中有附言一段,可见先生参与其事的经过:
1705721005
1705721006
“颇闻反对派言论,以兹事集矢于鄙人之一身,目为主动,斥为阴谋。鄙人固知责任负责任之人也,自审为心之所安,则谤议固夙所不避,虽然事实殊不尔尔。吾诚为赞成之一人,锡以主动之美称,殊非敢承。反对者慎勿疑吾为卸责,吾为赞成派,故不敢掠人美也。美国照会我政府,劝与彼一致行动,实二月三日事。此问题发生,吾居天津,至八日午当局电招入都商榷,吾以晚车往,则知已开国务会议六次,请总统训示三次,大计已定矣。吾未蒙咨询以前,所主张已与政府相同,及晤谈后询悉交涉经过情形,其赞成自无待言,然吾当时犹主张稍缓发表,其理由有二:一则谓为最后非有宣战之决心,则抗议毋宁勿发;二则谓发抗议以前,有三方面当先行接洽,其一协约方面,其二国会方面,其三各省长官方面也。当时曾劝当道将此程序办妥乃发,当道亦谓然。然某总长某参事已于八日面许美使,云明日发表矣,既不便变更,则惟有于抗议后补行接洽已耳。其后总统招七人在府中会商兹事,余尝有言云:‘当二月九日六点钟以前,余为最慎重之一人,当其日六点钟以后,余为最急进之一人’,此实录也。其后余住京二十余日,常以个人交谊与公使团交换意见,且向国会各派要人陈说其所主张,余与兹事关系之经过略如右,将来兹事如误国也,余不敢辞罪,苟其利国,吾不敢贪功,然吾之所信,吾固始终守之弗渝也。”(同上第十三页)
1705721007
1705721008
此外尚有后面几篇材料,现在依次抄录之,作为参考。
1705721009
1705721010
二月十三日《申报》载先生论对德外交问题,题为《梁任公之中德国际前途观》:
1705721011
1705721012
“梁任公语某记者云:此次德国布告之潜航艇作战新计画,实属违背公法,蹂躏人道,危害中立国人民生命财产,中国亦中立国之一,乌能隐忍,任其施行。我驻德公使既接德政府通告,我政府若置不问,即同默认,既必须通牒,则除抗议外,更有何话可说,故政府抗议之举,鄙人认为极正当之办法。德国为吾中国平素敬爱之国,此次提出抗议之后,吾人深望其幡然容纳,勿致损及两国国交,万一德国竟不容纳,则吾国之随宜进行,亦属万不得已之举。至协约国方面想必乐睹吾国之加入,吾国政府随时势之推移,自不能不先求接洽,就中于日本者,谊属同洲利害关亦较密切,尤应开诚布公,与之协商,此则今日吾国应取之根本方针,万变不离其宗旨者也,云云。”
1705721013
1705721014
二月中旬,先生致张勋二书,申述对德外交之理由,并派张君劢前往陈说,兹将二函抄录于下。
1705721015
1705721016
二月十一日函云:
1705721017
1705721018
1705721019
“少帅惠鉴:久违光霁,结殊深。弟于八号下午,承当局电招入都,实发出对德抗议之前一日也。兹事骤然发生,似骇听闻,但详察内情,乃知实非得已,且利余于害。以超个人良心论,平昔崇敬德国,何忍乘人于危,但为国家利害计,乃不得不忍痛以赞成斯举。徐东海、王聘卿、陆子欣[13]诸公,皆老成谋国,最称稳练,然皆异口同声,促政府之果断,亦可见政府此举,尚非孟浪也。通电各省之辞,当未能尽将内容实情详述。据超所能见及者,若拒美请而孤立,即中国将来必为列强俎上之肉。今出此途,于救亡之外,尚有一线进取之路耳。未审荩筹所及何如?谨述鄙怀,以供参考。”(《近代史资料》总三十五期第二十一页)
1705721020
1705721021
二月十七日,又致张勋一书,并派张君劢前往面陈一切。该函云:
1705721022
1705721023
“少帅惠鉴:别后抵京,尽其棉薄,从事匡正,似亦收效于一二。唯鞭策救济之功,终须随时仰诸疆吏。今托张君劢报告一切,伏乞垂教主持。”(同上第二十二页)二月十四日,先生致蹇季常书,论时局情形和自己态度,是时大概有邀先生入阁之议:
1705721024
1705721025
“到京后竟未致公一书,殊不能以忙自解也。日来经过情形,非书可宣,即无书公亦当有所闻,今得以一语相慰藉者,则东邻情感似尚好耳。个人所狼狈者,则一部改组之议颇昌,东海主之尤力,而吾所以谢之者,不能自圆其说,今正侧足以窥陷阱耳。公何以教之?三四日后(下星期一二间)当归津一商榷也。”(民国六年二月十四日《与季常七兄书》)
1705721026
1705721027
二月十八日,先生致蹇季常书,论时局各事和出处问题:
1705721028
1705721029
“示悉。蓉电已面致楙堂,彼言信任至笃,两去之说,向不谓然。彼本意以王作过度,今王已行,办法益窘云云,已照电循。出处问题,今夕亮才、印昆、叔通、溯初、志先五人会谭辨论极烈,历四五时始散。鄙意已觉有不能不倾于进取之势,惟当绝不自动任被动之成行耳,理由俟到津面详。本拟今日返,顷又不能,因东邻有密使来(专谒东海茂堂及下走),事机发展益急,顷又已电(茂堂两电)大树速来,祸福之机,系此数日,不能不小待也。亮才今日南下,沿途迎谒,大树在津亦不能下车也。公病如何,糟醉已停否,至念。”(民国六年二月十八日《与季常七兄书》)
1705721030
1705721031
二月二十日《申报》载先生对于外交方针决定后,关于财政上之主张,题为《梁任公之主张整理关税》:
1705721032
1705721033
“梁任公近日有对于财政上之意见发表,其主张略谓:吾国外交方针决定之后,关于种种准备,其费必不资,然非财政上立定基础,必至临时一筹莫展。整理财政,方法多端,就中整理关税,如得各国同意,似为轻便易举,现时物价腾贵,较之与各国协定关税时相去甚远,若不改正物价表,是输入各国以极重之价完极轻之税,大失其平,故所谓整理关税初不必加增税率,即就改正物价表论之,所得即已甚大。余意改正之物价,宜以欧战前二年之物价及距今前一年之物价平均之数为准。至税率一层,前吕、盛二大臣所订商约,谓裁厘后关税可由值百抽五增至值百抽十,更加子口半税,值百抽二五,共为值百抽十二五,由是一税之后,任其所至。但今裁厘万办不到,断无值百抽十之理,今拟与各国商此,在裁厘以前,各物仍照值百抽五例征取,惟子口税合并计算,共为七二五,不问该物之是否运至子口也。但以此层与各国商办,全为增加收入起见,决不带有保护本国物产之意,凡本国物产,兹为加增收入,并须重征。又与各国协商,全本诸国际间之好意为之,亦决不含有交换条件之意,外间不可误会云云。此系闻之任公与某君之谈话,想刻正由当局熟商进行方法中也。”
1705721034
1705721035
二月二十八日《申报》载先生参加外交会议事:
1705721036
1705721037
“昨晚公府开外交临时特议,元首出席,与议者,冯副座、段总理、徐东海、王聘卿、梁任公、荫午楼六人,结果对德方针完全决定,未实施前仍取严慎主义。”
1705721038
1705721039
同日国会议员马君武等发表反对绝交参战通电:
[
上一页 ]
[ :1.7057209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