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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五日,张君劢致先生书,商宣战布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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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战之举,已经军事会议赞成,不久即实行。宣战布告望先生属稿寄下,其中仅指潜艇,抑就中、德国交十余年历史立论,亟应斟酌。末后以战争状态已存在为结束,但以何种事项为战争状态,又苦于无可借口,除两月来华人死者外,是否可以拘留颜使为口实,亦请先生酌之而已。军事会议除赞成政府方针外,有合全体督军督促之意,其发言最多者为李秀山、倪丹忱、张子治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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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文字昨商印昆,以为此时发表恐不相宜,今督军会议已决定举其所信与今后希望以告国民,在理在势,当无妨碍,会中停滞已久,今而后每日又有事可做,秉三、伯棠请先生促其即日来京(以使会中,稍振精神)为要。”(民国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张嘉森《致任公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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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三十日,张君劢致先生书,商有关宣战问题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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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来欲将各使来电示公,适已就寝,闻天明方归,曾觅森数处也。此时国际法上事件,大旨预备已有端倪,至财政上内而临时支出,外而美国借款,兵事上运兵计画,练兵计画,外交上遣外特使同盟酬酢(即国内金融民食亦在其列),皆非筹画不可,本拟就此数端一一询先生意见,以车行不及,待请与季兄筹之,并乞赐示。凡因加入而生者,由吾辈之手列一筹备清册,能行其一二或三四已可稍免罪戾,而国民受赐不浅矣。东海、仲老[14]谈话,间亦可以此询之。”(民国六年四月三十日张嘉森《致任公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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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五日,张君劢致先生书,报告外交进行情形,并请先生发表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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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为各公使循例访外部之日,俄使辨俄、德单独议和说之无根,日、英两国公使奉政府训令,为友谊的劝告,大意谓中国此时宣战,必于国家前途有利,虽所要求条件一时不能即答,然必以十二分之好意考虑之。法使之言未奉政府训令,然大略相同,星期四日林权助往访总统,除与外部所言者外,另有语特告总统,谓此事关系中国甚大,贤明之大总统于举国一致之义,谅必注意及之,可无俟外人之多言,若不幸而有‘オモシロクナイコト’,不特影响于中国,即日本亦同利害,当日同往见者,为船津氏将‘オモシロクナイコト’译为非常政变云云,而总统又附会其词,以告行严等,谓林权助忽来警告,若中国不幸而有内乱,日本必出兵相助,可知凡可以挑拨恶感者,不惜捏造外国代表之言,呜呼,吾复何言。惟日来国会形势甚恶,有以倒阁为目的者,有以无交换条件而反对者,有始终怀疑者,分派既杂,言论极不一致。吾侪为主张之人,当是时惟有挺身而出,以分政府之责,凡可以不达解散之一境,吾辈应牺牲一切以图之,矧夫其为家喻户晓之功乎。今国会将投票矣,星期日正午十二时又为后援会开会之期,先生应有一番演说,以终始其事。志先、希陶、亮侪所见相同,属作此函托搏沙携呈,请于晚车莅京为盼。晚间傅清节向森言先生能来京促成其事最盼,盖自总理以下,均知此事之不易了也。”(民国六年五月五日张嘉森《致任公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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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八日,张君劢致先生书报告政局情形与宣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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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奉上一书,谅登览。近日政治问题以国防内阁为中心,绝对反对者,持此说以倒阁,条件反对者持此为交换之资,行严与政学会中人持第二主义者也,为避各走极端计,为免解散国会之纷扰计,此说之不得谓非策。行严言之于森及孝怀,森先以此说进,合肥拒之甚力,谓总理可辞,条件不能交换,此搏沙赴津日已报告先生者也。近日政学会稍稍让步,谓不必在宣战前改组,但得总理一言为保证,已可同意于宣战案。孝怀昨以此说商合肥,得其赞同,今晨在院中开会,已将国防内阁之说向各派表示,故德义上已有一种不能不改组之约束矣。凡此所为,皆于无办法中求办法,勉力为之,非得已也。此种表示志先及同会中人大致赞成,惟究竟今后如何改组,其人物为谁,此则最费研究,而吾党所处地位愈不可不审慎也。现宣战案已提出府中,一无妨碍,即行盖印,闻众院中有六七分可望通过,所难者,则在参院,然亦不至大决裂耳。孝怀南旋,已以最后忠告进于合肥,谓万一不通过,当先之以辞职,然后及于根本解决。森意此为独一无二之法门,不容再有第二路,以政治轨道言,固应如此,即不以轨道言,亦必如此而后有以收天下之望耳。余由孝怀面述。”(民国六年五月八日张嘉森《致任公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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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一日,张君劢致先生书报告时局各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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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拟作书交赵五,以时不及而止,兹将所闻各方情形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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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包围众院事,出现之由,全系傅清节、靳翼青、王揖堂所为,而倪丹忱与闻其事,详情尚不得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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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军会议于国会元首决约定办法,共分四步,先国会,次总统卫队,又次软禁总统,再次去之而后已。此系王聘卿将军事会议内容报告黄陂,而黄陂左右所传出,当非全无根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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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晚事毕后,合肥极恨办法之不周密,乃不得不以平和方法为调停,今晨已发命令严惩首事之人,其用意在此。乾若以乘间以国防内阁之说进,合国民派二人研究派二人院派二人于一炉,合肥不甚首肯,然视森进言时已相去甚远矣。但云如在阁中可以共事,不致捣乱,本无不可,大约岑尚可相容,唐则绝对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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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今日夏寿康访济武,为谈元首之意云,黄陂非绝对反对段总理,不过势力集于一人,终非长策,拟提出条件解决目前政局,第一留合肥为总理,但以陆军交王聘卿,第二总理如能照准第一条,总统担任向国会调停外交,并今后一切事不加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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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督军会议今日照开,多数赞成平和解决,然亦有一部分走于极端者,并曾提及国防内阁之说,谓当容许国民党之意见之一部,其意在择国民党中可相容者,准其入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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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益友社民□□大倡,倒阁之论,独政学会极以决裂为虑,以调停之说向研究会交涉,据文昭云、向希陶所表示者,一九峰之辞全系党略,以谷之故而段倒也,则谷去,段而不倒也,则谷仍以某种方法自求保全,并昭云之意,欲以调停之任属之研究会,行严所谈,仍是岑、唐入阁之说,但谓唐可让步,总之仍是争椅之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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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研究会同人昨晚聚谈之结果,大约不出三条:一、总统而诚有诚意,当以研究之力分任调人,但王之入阁事实上既办不到,且暗中可以倒阁,故不赞成。二、政学会方面既申请交涉,姑试为之。三、如他方面有分量人入阁时,研究会亦以有分量人应之,有主梁、汤者,有主梁任者,大旨如是而已。先生文章以太涉批评,于团体及他种进行有妨,已决定不发表,文存森处,晚车印昆来津,可更闻其详。此书除季常外,其他熟人不可相示,以事关个人名誉,妨碍太多,请付火为幸。”(民国六年五月十一日张嘉森《致任公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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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一日,张君劢致先生书报告政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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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若归,闻先生及东海意见,总理知东海之不可强,乃从乾若之计,转而求聘卿(总理自行劝驾),又为聘卿所拒。午时乾若入府,告以徐、王坚拒情形,并请府中再向徐、王劝驾,(此系晨间总理、静生、乾若及森共同谈话之结果。)待府中自知替人之不易觅,乃再提出国防内阁,大旨待府中及党派领会此意,必在一二日之后,此一二日过后,段之不辞之辞已表现,而后及于改组也。日前京报所登卖国密约虽不确,然日来日本实业家如小野(兴业副总裁)均在北京,蛛丝马迹,必有何种商量,而以段、傅为人难免不为人愚,真险事也。各督军有返各省准备之说,如能早日归去,亦是解决时局之法,各督军宪法呈上后,并合全体进言,总统答以三不字,不违法,不怕死,不下令,但允约议员商量而已。如此时局不解决固不可,解决又奈之何,一叹。”(民国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张嘉森《致任公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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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一日,张君劢致先生书报告政局各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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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教敬悉,近日政况沉寂,无可告语。昨倪丹忱来电,有北方各省战则同战,和则同和之说(此电明日报中可登出),总统复电嘉许,请其本此意商北方各省,惟总统并此区区者而不敢直接,必假途蚌埠,以免了明白主张之责,殊可见其窘况矣。闻天津会议各省以复段为目的,俟张子治起程,由奉天通电复王,王去后以陆子欣代理总理,使段复长陆军,并张子治至浦口后即逗留不进,以制南京,今日聘卿始闻其说,即往段处,愿以陆军让出,试问主战各省,其下手之始犹是廓清家贼之技,北洋团体尚何望乎。日前日本方面传说,俄、德议和后,日本将出兵攻西伯利亚,军人派主张甚力,外交派反对之,森日前见合肥,告以此极好机会,并请其即刻担任参战督办名义,不须先行要约权限,合肥似颇首肯。惟王聘卿搁置此事,似颇不愿发表者,总统亦仅以此为敷衍,初不欲其有何等作为也。赴外事,闻叔鲁近将派律阁先至日探小幡(此事千乞秘密勿告他人),日人对冯意见如何,如尚可商,乃继之以先生,吾侪意只为旅行,叔鲁不免误认题目耳。明日商子欣、仲仁后续以奉闻。溯初明日南行,京况可询之,不一一。”(民国六年六月十一日张嘉森《致任公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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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月间,宪法和宣战问题正在紧张的时候,总统和总理间既积不相能,内阁与国会间更势若冰炭,所以当时一方面有解散国会的风声,另一方面又有倒阁的运动。先生为国家大局计,颇多折冲斡旋于其间,这种情形,从上面的材料里面已可窥见。现在再把他当日所拟《政局药言》一文里的一段话,抄在下面,可见他当时苦口婆心的规劝各派息争的情形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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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请就目前问题而述其具体的意见,求两造之采择。吾以为国会方面,宜立即同意于宣战案,吾对于此案本为赞成派,彼反对派其或挟持成见,而于吾之忠告有所不愿闻,虽然吾今所语者,非政策利害问题。吾以为国会自身为保持意思之一贯起见,在今日已完全不能不立于同意之地位,盖既已同意绝交于前,既已绝交,则时时为交战状态,今若反对宣战,则前此之同意绝交,可谓毫无所取义。国会自身表示其意思之前后矛盾,非所以自保威信之道也。至于宣战后内阁应否改造,及如何改造,此自别一问题,万不容并为一谈。若借此事为倒阁手段,无论其以国家对外事件为儿戏,于良心上有所不安也,而于国会自身乃更不利,此形势既尽人同见矣。就政府方面言之,国会能通过最善也,通过以后内阁应否改造及如何改造,其注意仍不可怠,若其不通过,则惟有奉身而退。在今世各立宪国公例,政府不为国会所信任,原可解散国会,以再诉诸舆论,今我国既有此背戾宪政原则之硬性约法,政府既成立于此约法之下,何能强学他人,不能行其志则去,非为立宪国之政治家宜如是,即个人进退之节亦如是也。虽去后国家危险程度或不可测,然不去焉,而他方面之险,岂遂能免。果有人焉,处心积虑,必欲陷国家于险,恐亦非政府一手一足之烈所能拯拔,不如自立于无过之地,或可为将来执政示一模范,而目前政潮责任之所在,则听国人各以其良心判之而已。吾之所希望于两造者如此,而此希望不能不先求诸国会,盖国会对政府不生问题,政府对国会当然不生问题也。万一不幸,而此第一希望不得达,国会对政府已生问题,然政府对国会仍宜勿生问题,此吾之第二希望也。要之此场公案,甲对乙生问题,则甲自杀,乙对甲生问题,则乙自杀,甲乙相互并生问题,则甲乙皆自杀,实则非徒甲乙自杀,乃甲乙共犯谋杀国家耳。呜呼!烈祖在天之灵,其呵护之哉。”(《合集·文集》之三十五第三——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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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四日,安徽督军张勋入京,当日即有强迫总统解散国会之令。七月一日张氏拥清帝宣统正式宣告复辟,先生闻讯后,立即发一反对通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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