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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当然是吃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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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吃空额,是中国军队历代相沿的最大弊端,历代统治者都对之束手无策。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康熙皇帝突发奇想,干脆将“吃空额”合法化,当成对军官的一种补贴。康熙四十二年,皇帝和将军们商量好,武官们除了国家给的俸银外,再公开规定每人可以吃多少空额,叫“随粮”。直到乾隆年间,皇帝觉得这种做法实在不符大清体面,才改“随粮”为“养廉”。然而和地方上养廉银制度一样,武官并不因为有了养廉专款而改变坐吃空粮的陋习,只是由合法变为非法,暗中照常进行。〔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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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后期,吃空额成了军队中公开的秘密。各级将领侵吞的兵饷是一笔永远也查不清的黑账。咸丰皇帝在咸丰二年承认,“空额之敝……各省皆然”〔49〕。曾任贵州知府的胡林翼给朋友的信私下说:贵州“绿营普遍缺额过半,偏远营汛仅存额兵的六分之一”〔50〕。咸丰三年,吏部右侍郎奏称:“京师步营额设甲兵二万一千余名,风闻现在空额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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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是如上所述的克扣军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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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则是开展第三产业,大肆经商。其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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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动用军用装备经商。有的水师把战船租赁给商贾贩货,把收入全数纳入私囊。据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记载:“漳郡城外有军功厂,每月派道督造战船一只,以为驾驶巡缉之用。其实水师将船领去,或赁与商贾贩货运米,或赁与过台往来差使;偶然出洋,亦不过寄碇海滨而已,从无缉获洋盗多起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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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出租军事土地。如浙江八旗、绿营大量出租操场、牧场,以致各处校场长宽皆不足一里,不但大炮,连抬炮(一种两人使用的简陋火器)射击也无法进行。由于缺少场地和马匹,士兵训练次数大为减少,用鸟枪和火炮进行实弹射击的演习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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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违法犯罪,走私护私。清代军队扮演着国防军、内卫部队和警察等多重角色。海关缉私、设卡缉拿私盐也属于其职能之一。但一些腐败的清军官兵身披执法者外衣,却干着贪赃枉法,运私、贩私、护私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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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军队最令人痛恨之处,就是其在鸦片走私中所扮演的角色。从十九世纪上半叶开始,水师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听任鸦片流入内地,有时甚至自己也参与其中,为之运输护航。至鸦片战争前,水师官兵与鸦片商相互勾结,已形成一整套从水师提督到普通士兵的贿银分配惯例,即所谓“陋规”、“土规”。正如陕西道监察御史杜彦士所指出的那样:“夷船所以停泊无忌者,由于水师员弁收受陋规,每船得洋四百圆、六百圆不等。船上烟土,皆营弁包庇贩卖。”“夷船一到彼处,则盈千累万,交水师哨船代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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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禁烟期间,林则徐轰轰烈烈地展开过打击走私活动,却没有收到实效。后来他曾对友人透露其中的原因说:“粤营以水师为最优,其岁入得至粮饷者百分之一,得至土规者百分之九十九,禁绝烟土,则去其得项百分之九十九,仍欲其出力拒英夷,此事理之所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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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种种贪腐行为,已经是朝野皆知的公开的秘密,却多年相沿,难以取缔。其原因无非是因为这些收入已经成为军中日常招待经费的主要来源,也是军官固定半固定收入的一部分,如果取缔,必然影响军队“稳定”。所以历代相沿之下,这些做法竟然获得了某种“合法”或“半合法”的地位。从皇帝的角度看,这些做法一时似乎确实解决了国家经费不足的困难,甚至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官兵的待遇,不失为不增加财政收入前提下维持庞大的军队数量的一个“巧妙”的办法。所以皇帝们长时间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表面上偶尔下下谕旨,重申一下禁止侵没,否则“从重治罪”、“以肃戍政”等纪律,但大多虚声恫吓,并无实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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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满足了体制的惰性的同时,这些行为给军队带来的危害却是灾难性的,军队因此失去起码的战斗能力,不能正常行使自己的职能。各级军官精力全部用来捞钱,“近闻各省营务,如提、镇大员,一味养尊处优,全不习劳”,“所谓训练操防,全属有名无实。”咸丰元年曾国藩在应召陈言时,曾上过一道《议汰兵疏》,其中对当时全国军队的状况做了如下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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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伍之情状各省不一,漳泉悍卒,以千百械斗为常;黔蜀冗兵,以勾结盗贼为业。其他吸食鸦片,聚开赌场,各省皆然。大抵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章奏屡陈,谕旨屡饬,不能稍变锢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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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林则徐说:“虽诸葛武侯来,亦只是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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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发财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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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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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不是军人,也从来没有摸过武器。但是他毕竟从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过数年的“兵部左侍郎”(约等于今天的国防部副部长),加以他以经世致用为志,注意讲求实情,因此对大清国家武装情况有较一般人远为深入而全面的了解。他对国家军队的看法与林则徐不谋而合:绿营腐败习气已经“深入膏肓,牢不可破”。“居今之世,用今之兵,虽诸葛复起,未必能灭此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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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曾国藩看来,要挽救这个国家,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动手,练出一支崭新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所以,抵达长沙后的第二天,也就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国藩就复奏,要在长沙“立一大团”〔51〕,参照“前人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训练一支新的军队。这就是湘军的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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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深知薄俸制是绿营八旗风气败坏的源头。要保证新军有良好的作风,就要对士兵实行厚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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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军陆军正勇每月口粮四两二钱,较绿营马兵口粮多一倍,战兵口粮多三倍,守兵多四倍,除个人生活外,还可以补助家庭。〔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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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较高的军饷标准,使湘军士兵多能专心操防,一洗旧军队专意经商的积习。这为湘军的战斗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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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军官,曾国藩更采用高薪养廉政策。曾国藩奏告朝廷:“臣初定湘军湘营饷项,稍示优裕,原冀月有赢余,以养将领之廉,以作军士之气。”因此湘军军官的收入,较绿营更为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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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军陆营饷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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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官月给薪水银五十两,不扣建。又月给办公费银一百五十两,不扣建,凡帮办及管账目军装、书记、医生、工匠薪粮,并置旗帜号补各费在内,听营官酌用。哨官每员日给银三钱。哨长每日给银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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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湘军规定,陆师营官每月薪水银五十两,办公银一百五十两。实际的办公经费开支每月大约在五十两内外。所以营官每月纯收入可达一百五十两上下,这种收入在当时的物价水平下是一个很高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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