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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14 读文中“遂掘蛊于太子宫,得桐木人”这句话,与《戾太子传》的行文,几乎一模一样,简单明了,这里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情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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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16 像《汉书》这样严谨的历史著作,其最基本,也是最为首要的功能,当然是如实记述史事。在有关巫蛊之案侦办与原被告双方人物的传记里,都决然不见江充暗设计谋来诬陷太子据埋设桐木偶人以行蛊术的记载,清楚地显示出这是一件在太子宫内实实在在发生了的事情,并非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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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18 再来看东窗事发之后,《戾太子传》所记太子少傅石德的态度。当得知这一消息之后,他的第一反应,便是“惧为师傅并诛”。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形,若是不明就里,或是此事还存在太子自施巫蛊之外其他的可能,石德怎么会一下子想到自己会与太子据一并遭到诛戮?若是太子据在召唤他前来商议时就明确告诉他,此事出自江充栽赃陷害,他又何必再讲“今巫与使者掘地得征验”,亦即已有确切物证证明太子据暗施蛊术这种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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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20 显而易见,惊慌之中,太子据并没有向这位少傅讲出诸如江充设计陷害之类的开脱词语。毕竟姜还是老的辣,危急关头,石德一下子就想到了从困境中挣脱出来的办法,以询问的口气说道:“不知巫置之邪?将实有也?无以自明。”——这个桐木偶人,究竟是司职搜查之巫自己安放的呢?还是此前确实就在宫里?这是你自己怎么也说不清楚的事情。这是以一种委婉的方式,给太子据指明一条逃脱惩处的路径:也就是反咬一口,说是江充预埋人偶陷害太子据。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太子据也并没有向石德申明自己的无辜,事情的真相,实已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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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22 办法好像是找到了,但这只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要想挣脱业已紧套在脖子上的锁链,只能孤注一掷,采用非法手段,抓住汉武帝特别委派的“治巫蛊”使者江充,投入黑牢,“穷治其奸诈”,也就是采取刑讯逼供(或许应包括江充辈使用过的“烧铁钳灼”等刑讯手段),直至以死亡相胁迫的方式,令其不得不承认石德所捏造的江充令“巫置之”这一“奸诈”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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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24 然而,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江充等人被捕之后,显然谁都没有屈服认账。无计可施的太子据,只好彻底孤注一掷,发兵反叛,希冀汉武帝或许已经病重不起,以求侥幸,并“斩充以徇,炙胡巫上林中”,用以发泄自己的愤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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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26 行文至此,需要对上引《江充传》一段内容的标点略加说明。这就是“充将胡巫掘地求偶人,捕蛊;及夜祠、视鬼染污令有处,辄收捕验治。……”这段话,中华书局点校本原文点读为:“充将胡巫掘地求偶人,捕蛊及夜祠,视鬼,染污令有处,辄收捕验治,……”对这一段文字,前人的解读,一向不够明晰。如曹魏时人张晏释之曰:“充捕巫蛊及夜祭祠祝诅者,令胡巫视鬼,诈以酒醊地,令有处也。”[34]依此,似当读作“充将胡巫掘地求偶人,捕蛊及夜祠,视鬼染污令有处,辄收捕验治”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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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28 对此,唐人颜师古解释说:“捕夜祠及视鬼之人,而充遣巫污染地上,为祠祭之处,以诬其人也。”[35]如其所说,似是读作“充将胡巫掘地求偶人,捕蛊及夜祠、视鬼,染污令有处,辄收捕验治”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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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30 至清人王先谦,复以为“二说皆非也。巫能视鬼,故《田蚡传》‘蚡疾,一身尽痛,上使视鬼者瞻之’是也。夜祠者,夜祠祷而祝诅者也,下《息夫躬传》即其证言。捕蛊及夜祠之人,豫(预)埋偶人于其居,又以他物染污其处,托为鬼魅之迹,乃使胡巫视鬼所染污,令共知有埋蛊处,从而掘之”[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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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32 实际上诸人所说,于整段文句的文法语序,俱有未安。盖地中埋设的偶人,系蛊术所需,故“胡巫掘地求偶人”而抓捕“蛊”者。然而“夜祠”与“视鬼”,是另外两种巫术(“视鬼”者迟至南北朝时期仍大行于世,唯通称“见鬼人”而已[37]),其施行法术时往往会“染污令有处”,亦即在作法处留下施展法术的痕迹,江充辈循此痕迹,“辄收捕验治”。至于其是否干犯国法,关键在于是否诅咒当朝天子,而不是这些巫术本身就是违法的勾当。这些蛊者、夜祠者、视鬼者,一旦遭受下吏行用“烧铁钳灼”之类的酷刑侦讯,在求死不得的情况下,即使毫无犯上之意,往往也都不得不屈认自己行用巫术乃是“大逆亡道”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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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37 海昏侯刘贺 [:1705932744]
1705933338 海昏侯刘贺 四 江充之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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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40 若是依循过去大多数人的解读,则江充总归都有暗自栽赃陷害好人的劣迹。早在唐朝初年,颜师古就是这样看待相关史事。这大概或多或少,是与他信从《三辅旧事》的记载,以为江充带领胡巫在太子宫中掘得的桐木偶人系“充使胡巫作而薶(埋)之”具有关联。今案《三辅旧事》撰著年代和作者都不够十分明晰,始见于《旧唐书·经籍志》著录,称“韦氏撰”[38]。审其内容,大抵东汉至曹魏时期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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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42 这一内容,大多数人依据的是《汉书·江充传》颜师古的注语[39],而其更为完整的叙述,见于《太平御览》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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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44 江充为桐人,长尺,以针刺其腹,埋太子宫中。充晓医术,因言其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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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46 尽管今所见《三辅旧事》的佚文,显示其纪事内容大多尚较为平实,但毕竟只是杂记琐事,其记述重大史事的可信性,远不能与《汉书》这样的“正史”相比。即以这一条记载而言,观其“充晓医术,因言其事”云云,即与《汉书》的记载存在巨大差异,且绝不可信据。因知江充预埋桐人于太子宫中的说法,也同样不足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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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48 关于江充预埋桐人于太子宫中,在唐代初年撰著的《礼记正义》当中,在疏释《礼记·王制》“执左道以乱政杀”语及郑玄注之“左道若巫蛊及俗禁”时,还有这样一段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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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50 若巫蛊及俗禁者,《汉书》武帝时江充埋桐人于大(太)子宫是也。初江充曾犯大(太)子,后王将老,欲立大(太)子。大(太)子立,必诛充。充遂谋大(太)子,为桐人六枚,埋在大(太)子宫中。乃谗大子于帝曰:“臣观大(太)子宫有巫气。”王遂令江充检之。果掘得桐人六枚,尽以针刺之。太子以自无此事,意不服,遂杀充。武帝故怒,遂遣丞相刘屈釐(氂,案今简体字书作“牦”)将兵伐大(太)子。大(太)子急,窜于湖县民家而藏。后事发,大(太)子遂自杀而死于其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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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52 观其所述“后王将老,欲立太子,太子立,必诛充”云云,与《汉书》太子或将被废的记载决然抵牾,即可知这段记述不仅不是出自《汉书》,而且显然属于所谓齐东野老之谈,就历史纪事的意义而言,本没有任何史料价值。盖经书注疏引书,自时有讹误,清人顾炎武对此早有指摘[42],亦不足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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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54 覆案当时的情况,可以看出,江充预令巫者偷埋桐人之说,实际很难说通。其最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堂堂太子宫中,江充如何能够派遣私人径行入内?西汉王朝如同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一样,宫禁都很森严。汉法乃明令“无引籍不得入宫司马殿门”[43],而所谓“籍者,为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悬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44]。江充即使假借其他缘由,得以安插心腹蒙混进入宫中,也必然会留下清楚的记录,很容易被人勘破行踪。若谓勾结奸人,妄行阑入,成功与否,尚未可知,而一旦拿获,或完为城旦[45],或干脆下狱处死,江充又岂敢冒险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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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56 进一步看,汉武帝既为一代枭雄,做事用人,无不处处防范。江充虽然以其执法严厉而深得武帝信赖,但在委任他出任“治巫蛊”使者而入宫搜查之际,还是另外“使按道侯韩说、御史章赣、黄门苏文等助充”[46]。稍习中国古代专制君主行事手段者,应不难看出,这同时也是令韩说等三人监督江充行事,以相钳制,防止其恣意妄为。《汉书·武帝纪》记述江充在太子宫中查究巫蛊,即书作“按道侯韩说、使者江充等掘蛊太子宫”[47],如实显示出韩说在这一行动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都在江充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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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58 在这三人当中,按道侯韩说的地位尤为特别。其兄韩嫣,是汉武帝为胶东王时即一同“学书相爱”的近幸之臣,狎昵到“常与上共卧起”的程度,即属深受汉武帝昵爱的同性贴身伴侣。就是这位韩嫣,曾以“出入永巷不禁”而“以奸闻皇太后。太后怒,使使赐嫣死。上为谢,终不能得”,可见汉武帝对他的呵护。韩说亦同样蒙受汉武帝这种特别的“爱幸”[48],曾“数称将军”,因战功而得以再度封侯[49],如天汉四年(前97)以游击将军身份出征匈奴,一次即统领大军三万人[50],显然不会任由江充胡乱作为,而不向汉武帝报告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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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60 当太子据派遣门客抓捕江充等人的时候,韩说看出其假托诏命的破绽而“不肯受诏”,当即被太子宾客杀掉,而“御史章赣被创突亡,自归甘泉”,黄门苏文也同样“亡归甘泉”,亦即逃向身处甘泉宫的汉武帝,赶去报告所发生的情况[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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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33362 在江充已被太子据捉获,甚至或已处死的情况下,若是江某预埋桐木人偶,栽赃陷害,激使太子据造反作乱,那么,章赣和苏文,自宜向汉武帝如实报告这一重大缘由(甚至在太子据派人抓捕他们的时候,就能够坦然面对,与之一同觐见武帝,说明江充的卑鄙伎俩),武帝也一定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昭示奸人的行径,以抚慰太子和皇后,从而顺利平息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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