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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厦门大学学生自治会创办的平民学校举行开学仪式。当天上午,二百多个工农男女学生排队进入大礼堂。会上,鲁迅向这些贫苦的子弟作了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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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争自由的波浪》做的“小引”中,他正是以平民和“上等人”相对立的观点,赞颂了苏联的十月革命的。革命是不是成功了?那么就得看平民是否比先前抬了头。至于中国是否会有平民的时代,他说无从断定,但是他们代表了革命的希望,却是的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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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学校,原是根据鲁迅的提议,由一群“傻子”临时组织而成。学校的教室是借用的,教员是兼职的,条件十分简陋。对于这所学校,鲁迅事先就有过捐款,听说开成立会当然很高兴。学生跑来要他演说,他把编写中的讲义一扔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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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不来,不是奉旨而来,无须顾忌什么,只是想说话。他说:“你们都是工人农民的子女,你们因为穷苦,所以失学,须到这样的学校来读书。但是,你们穷的是金钱,而不是聪明才智。你们平民的子弟,一样是聪明的,穷人的子女,一样是有智慧的。你们只要能下决心去奋斗,就一定会成功,有光明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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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堂很静,有一种轻悄的切切的声响,是不是有人啜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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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没有什么人有这样的大权力:能够叫你们永远被奴役。没有什么命运会这样注定:要你们一辈子做穷人。你们自己不要小看了自己:以为是平民子女,所以才进到这平民学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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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要读书,要关心国家大事时,他突然发问道:“半个月前,你们听见说革命军攻下泉州城没有?”有一个女子回答说:“听见的!”他感到非常满意,接着说:“军阀被消灭了,中国才会好起来,你们的境况才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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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演讲结束了。就这样,他交给了学生以一个发自心底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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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是校长辈的冗长的讲话。有一个曾经留学西洋的教授说:“这学校之有益于平民也,例如底下人认识了字,送信不会再送错,主人就喜欢他,要用他,有饭吃……”不待说完,鲁迅就溜出了会场,到邮政代办所查看“害马”的信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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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耐是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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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鲁迅面对社会问题是一个进攻的好手,那么,当高长虹向他步步进逼的时候,他就不可能安于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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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青年的攻击,他是从来不去还手的,不像对待前辈和地位相同的一群。他觉得,他们都还脆弱,不如自己禁得起践踏。然而,要是以忍让为可欺,或纠缠,或奴役,或责骂,或诬蔑,闹个不完,大有避进棺材,也仍当戮尸的样子,那是不行的。他愤慨了。他必须奉行他的个人主义,因为他发现他们大多是挂新招牌的利己主义者,所以决定不再彷徨,拳来拳对,刀来刀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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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他做了一篇《所谓“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启事》,分发《莽原》、《语丝》、《北新》、《新女性》等期刊揭载。同时出击,火力相当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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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事撇开高长虹个人,刀锋正对由他领衔的“狂飙社”。他声明说,在北京编辑的三种出版物,所用稿件都是以个人名义送来的,向来不知道“狂飙运动”是怎么一回事。这样,高长虹关于他破坏狂飙社的种种指控便不攻自破了。至于“思想界先驱者”的称号,他认为这是狂飙社特赐的“第三顶‘纸糊的假冠’”,便把它同陈源类似的嘲骂先后联系起来。“暗中所加,别有作用”,那意味就很明显了。但是,对于所有的“假冠”,他的态度是:“头少帽多,欺人害己”,“本人事前并不知情,事后亦未尝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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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虽然简短,却比高长虹的长文要刻毒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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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始终觉得,高长虹的突然翻脸是有来由的,但是,投稿的纠葛显然不是惟一的原因。在给韦素园的信中,他作了各种猜测,说到某一种可能的原因时,他好像有点不便明言,只是说:“我推测得极奇怪,但未能决定,已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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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坛上的一种现象,他认为有进一步揭示的必要,因为启事毕竟做得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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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些天,他接连写了两篇文章:《〈走到出版界〉的“战略”》和《新的世故》,以新颖的形式,泼辣的语言,狠蜇了像高长虹一类青年的“天无二日,唯我独尊的酋长思想”。他指出,这类青年在内太要虚饰,在外太依附和利用了先驱。他们缺乏做人的真诚和勇气。对于前进的青年来说,其实是本无所谓“绊脚石”者的。如果敢于唾弃旧时代的好招牌,敢于正视和坦白自己,则即使真有绊脚石,也会成为踏脚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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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他插入一段相当长的自白。他说,他是一个很平凡的人,要动转,要睡觉,但有个性。他不能没有个性。他承认,他是“党同伐异”的,从来不挂什么“公理”、“正义”之类的金字招牌。他一再申明自己的做人原则:我乃党同而伐异,“济私”而不“假公”,零卖气力而不全做牺牲,敢卖自己而不卖朋友,以为这样也好者不妨往来,以为不行者无须劳驾;也不收策略的同情,更不要人布施什么忠诚的友谊,简简单单,如此而已。对高长虹的“调查”结果,证实了他的推测不为无因。根据传说,他终于查看了《狂飙周刊》第17期发表的一首题为《给——》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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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中说:“月儿我交给他了,我交给夜去消受。……夜是阴冷黑暗,他嫉妒那太阳。太阳丢开他走了,从此再未相见。”韦素园的解释是:“太阳”是高长虹自况,“月儿”是许广平,鲁迅则是“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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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这样呢?推断未必是确切的,他想,也许是别人的神经过敏,也许是狂飙社的同伙故意附会宣传,但是,出于“单相思病”所引起的病态反应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他疑心你破坏了他的好梦,因此嫉恨你。你与她同车离京,是不是存心带她到厦门“消受”呢?上海,北京,不都有了一些类似的传闻了吗?更早一些时候,他在《狂飙》里说的:“我对鲁迅先生曾献过最大的让步,不只是思想上,而且生活上。”什么叫“生活”?那意味不是很明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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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属于末一说,则太可恶,使我愤怒。”12月29日,鲁迅写信告诉韦素园说:“我竟一向在闷葫芦中,以为骂我只因为《莽原》的事。我从此倒要细心研究他究竟是怎样的梦,或者简直动手撕碎它,给它更其痛哭流涕。只要我敢于捣乱,什么‘太阳’之类都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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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迫不及待,第二天就跟高长虹“捣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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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乱”就是胡来。无须正规战法,论辩还有什么必要呢?该弄的都弄过了。当他决定以讽刺性的形象把高长虹一类标本化的时候,作过的《补天》便成了新的诱惑,在女蜗胯下画一群小东西确曾使他感到惬意。太可恶了!……太阳,月亮,太阳,月亮……读了诗之后,一整天脑子里都旋转着太阳月亮,于是,他也就连带想到了射日的羿和奔月的嫦娥。《淮南子》:“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娥窃以奔月。”恰好,太阳月亮都可以混到一块。还有《孟子》说的:“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愈己,于是杀羿。”哈哈,连小人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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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完全避开羿“射十日”、“断修蛇”、“禽封”的黄金时代,而表现他的困境。由于善射,乃致连生活也不能维持。为了喝一口鸡汤,他居然来回跑了二百里路,还得挨老太婆一顿毒骂,外贴十五个白面炊饼;接着,又差点儿遭了弟子逢蒙的暗算,幸而有防身的“啮镞法”;最后是妻子嫦娥弃他而去,独自飞升。总之是运交“华盖”,接连倒霉。他从来未曾有过“追月亮”的打算,道士送的金丹就一直被他放在首饰箱里,即使后来说是要“追上去”,也不是为的月亮,而是被他视为生命的嫦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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