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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23 英文中的主权(sovereignty)一词,因其拉丁文的本意即最高权力,16世纪法国人博丹在《论共和国》一书中把主权定义为“国内绝对的和永久的权力”,不受法律限制的统治公民和臣民的最高权力。博丹的主权学说属中央集权国家主权学说,主权者是君主,被称为国际法奠基者的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也认为主权属于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卢梭等提出人民主权的思想,这是与国家主权相对立的。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主权一词在数百年间获得众多内涵,但不论是作为思想,或是作为制度,都同一种强制性力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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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25 对于主权的阐释,基本上分为国内和国际两大体系。在国际体系中,主权呈多极化,碎片化;但是在国内,所有的主权中心理论都认为,秩序、统一和政府是规范标准,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生活的众多方面,在其主权管辖的范围内,通过各种组织和技术,将社会权力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资源加以综合利用,实行强大的空间控制。主权成了国家的一种属性。主权国家的职能,即在公民与既定领土之间制定一种明确的,不可分的,永久的依存关系。这种以领土为特征的、包围式的关系,成为公民一致认定的或自我认同的核心。正因为这样,“爱国主义”也就成了国家主权理论的基本主题。霍布斯鲍姆指出:“宣扬爱国主义的政治口号,往往都是出自统治阶级与政府之手。”他解释说,由于现代国家以领土及公民为基础,因此必然时时将居民牵扯进国家事务当中,为他们描绘出一幅合理的有诱惑力的远景;这幅远景是独一无二的,是针对他们的生活而设计的,故也是命定的。完全以国家为基础的爱国主义,通常都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足够让人民与新成立的国家产生最基本的认同。在中华民国成立后,鲁迅著文反对“合群的爱国的自大”,就是反对这种基于国家主权意义上的爱国主义。九一八以后,鲁迅多次讽刺“爱国”的论调和行动,除去形式主义的种种,本质的问题也同中国长期沦为“党国”有关。这个国家已非中国人民所有,正如霍布斯鲍姆说的:“压迫这些底层阶级的,正是统治阶级和政府,而不是外国人。”二十世纪政治意识或阶级意识的普遍觉醒,使世界各国劳工阶级和他们的知识分子都在重新定义“祖国”。其实,更早一些时候,如法国的雅各宾主义以及英国的宪章运动,在他们强调的爱国情操中,已经注入了人民主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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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27 “主权”国家的主权权力是单一还是多元的?它在事实上是否真正代表了所谓“公民”的利益,而把保护公民作为它的唯一的或是重要的职能?若然如此,它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的?与霍布斯的专制主义观点相反,洛克认为,那种关于任何共同体的最高的或合法的权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任意剥夺臣民的权利的主张,都是荒谬的。他抛弃了霍布斯的有关国家主权是最高强制权力的概念,相信政府只有在接受人民的信托,征得人民的同意时,才是合法的,有效的,强调主权最终属于人民。可以说,分散和限制国家权力是政治自由主义传统的基础,洛克拥护多数规则和代议制政府,这同后来的标榜自由主义的精英主义者还是很不相同的。鲁迅的“大众”观念,大体上符合传统自由主义的多数规则;但是这个多数,仅只是作为与政府少数官员相对立的全社会的代表或象征而存在的。离开这个前提,多数则未必是可靠的,甚至是可怖的,尤其在它已然形成某种绝对霸权的时候。作为立足于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者,鲁迅早在1907年的论文系列中,就着重论述了多数与少数,社会与个人的关系。至于代议制政府之类,与鲁迅的非制度化思想距离甚远,在与国家相关的问题上,无宁说他更倾向于马克思主义或是无政府主义的激进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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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29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至少代表了私有财产作为政治和精神的最高现实,不管它如何将自己扮作公众的“公共权力”的代表,主权的代表,说是保障社会的普遍利益,实际上是带有欺骗性的。在他的理论中,国家主权是与人民主权相对立的,国家高踞于社会之上,以它的特殊利益、官僚化的机制和运作过程成为社会的寄生虫。20世纪初,政治多元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流派开始形成。这一理论认为,民族国家其实也是众多社会团体之一,并不具有权力的独立性,而其他团体,自然也不是由国家授权产生的,它们完全以独立于国家的地位而存在。国家能否超越其他团体而获得优先的地位,则应决定于它对于国民的在实质上而不是形式上是否具有代表性。三十年代广有影响的英国社会主义者拉斯基坚决反对使用“国家主权”的概念,他认为,国家主权仅仅是其命令被国民接受的可能性,与其他如教会、工会等的权力无异。国家对公民的制约力,并非服从政府的法律义务,而是遵守社会正义的道德义务。在他看来,个人是人类行为的最高仲裁者;主权属于个人,而不是国家。与这样的政治哲学密切相关的现代宪法学说,无一不将所有秩序、法律和法令的道德渊源推向个人公民,而不是社会结构的某一个极点;它们强调的是,所有国家行为都不能违反基本人权。罗尔斯在设计他著名的“万民法”时,声称首要的步骤是为国内社会制订正义原则。这一原则,包括“军队不得用于对付自己的人民”,“有序的法治”等等,总之是为了限制国家的漫无限制的国内自主,即对国内人民随心所欲的权利。他说:“主权权力也为国家授予了一种自主权以对付自己的人民。按我的观点,这种自主权纯属谬误。”他同时指出,“人权的作用更其明显地联系着国家国内主权权利的变化,这乃是适当确定及限制政府国内主权势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历史上进步的思想家一致主张对国家主权加以限制,不同的在于如何确定限制的主体。从卢梭到马克思,强调的是人民主体,是大众的权力,革命的权力,以人民的共同体代替国家的共同体。另一类是洛克以来的自由主义者,虽然在其内部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都同样强调公民个体的自由权利,即普遍人权。正义与自由,革命与人权,都是鲁迅所渴望争取的。“奴隶”这个词,在他那里,既是人民也是个人。在这两者之间,他始终表现出了一种内在的紧张,但是有一个交叉点是确定无疑的,就是否定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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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31 专制政府及其帮凶常常以“维护主权”为名,行镇压人民之实。北洋军阀政府如此,国民党政府也如此。二战后,在纽伦堡审判战犯以及就个人责任展开的讨论中,被告及其辩护律师便动辄使用“维护主权”这个论据。此外,则以“服从”上级命令为罪责开脱。维护主权,在他们看来是完全不受法律约束的行为,显然,罪犯认为只要事关主权行为,便无人可能为此接受审判。阿伦特指出:“在国家行为定义背后的理论表明,主权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任意选择犯罪手段,因为其存在本身,或者是掌握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至于以“服从”为由,阿伦特认为同样是无效的。她说:“一旦我遵守国家的法律,实际上我就是支持其宪法。起义者和革命者之所以不服从,是因为他们已经承认宪法的无效而放弃了默许,以致公开站出来揭露事情的真相。”这些罪犯为什么会服从和支持犯罪政府的命令?说到底,问题仍然与国家主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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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33 对于一个有着悠久的专制传统的国家,一个实际上处于分裂状态的国家,一个遭到外族侵略而面临着亡国危险的国家,再没有利用民族的归属感更为有效的方式,来动员国民效忠于自己的政府的了。在这里,国家与民族被主权打通了,也不妨说,它们结合成了一个“复合主权”。一个历史性的难题是:民族认同往往是通过国家来完成的,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或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而鲁迅认同民族而拒斥国家,认同民族文化,却拒斥旨在维护国家主权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秩序,这种态度,不能不使他在一个特定语境中陷入了言说的困难。只要抨击政府和国家主权,很容易被看作对民族的伤害,因此,他常常被一些“爱国者”和“忏悔者”加上“汉奸”、“买办”、“破坏统一战线”等罪名。那些攻击他的人,正是利用了他作为一个言说者的尴尬地位,实际上是事实本身的矛盾性。但也正由于他不能回避可能招致的风险,所以必须进一步揭露“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代名词——的危险性和欺骗性。诚如霍尔斯鲍姆所说:“只要有可能,国家和政权都会把握每一个机会,利用公民反对‘想象的共同体’的情感与象征,来加强国家爱国主义。”政府机器是庞大的,国家会利用手中的一切政治能源,如教育、传媒、组织效能,传播民族的意象与传统,向国民灌输应有的国家意识,要求国民认同国家、国旗,并将一切奉献给国家、国旗,而且经常地依靠霍尔斯鲍姆所说的“发明传统”,乃至“发明民族”,以便达致国家整合的目的。如何可能阻拒焦虑不安的人群在共同抵御外侮的口号之下,团结到政府——“国防”的大旗之下呢?如何可能使他们在紧急的状况下,费力了解“国家享有内政的最高指导权”的涵义呢?如何可能向他们解释民族主义的根本效忠对象,已经不是“这个国家的原版”,而是经过政府改写后的版本,即由意识形态所建构起来的国家呢?这就需要在救亡中坚持启蒙,坚持常识普及,坚持“思想革命”。不然,从救亡到救亡,一切为了救亡,其结果只是救了政府。穆勒说:“在专制国家里,最多只有一个爱国者,就是专制君主自己。”所以,鲁迅必须对国家,民族,爱国主义,联合战线等概念做出新的解释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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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35 表面上看起来,鲁迅对“国防文学”的否定,以致同意以“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新口号取代之,颇有点小题大做,实际上是在事关重大的观念和理论问题上,给正统的一致性打进一个简易而有力的楔子。他有这样两段话,一段说:“要别人承认是人,总须在自己本国里先争得人格。”还有一段是说:“用笔和舌,将沦为异族的奴隶之苦告诉大家,自然是不错的,但要十分小心,不可使大家得着这样的结论:‘那么,到底还不如我们似的做自己人的奴隶好。’”做人还是做奴隶?做谁的奴隶?做奴隶有没有内外或上下等级之分?这是关于国家、民族的核心问题。启蒙工作在救亡中进行所以变得特别困难,还因为:一、虽然政府是有意识、有技巧地全面进行着将国家问题转化为民族问题的意识形态的制作工程,可是,民族情感这东西并不是政府直接制造出来的,而是现成的,非官方的,大众的,政府不过是挪用一下罢了。二、随着民族革命战争的到来,以国民大众为诉求对象的组织和势力毕竟愈来愈多,而政府的旨在加强国家统一和巩固现存秩序的理论、口号和命令,只要贴上“民族”“国防”一类标签,许多所谓的革命组织或群众团体便自动地代为推销了。“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之所以受到否决和围攻,就是因为其中的内容有碍“国防”的缘故。带根本性的问题被无聊的字面论争掩盖了,必要的批判性意见被“战友”看成“标新立异”,鲁迅的关于挑战国家主权而争取人权的思想并没有得到知识界的理解,更不用说“大众”了。然而,事实的无效性,并没有使他放弃他的自以为急迫的工作。萨伊德在说到知识分子的目的性时,曾经指出说:“虽然国家处于紧急关头,知识分子为了确保社群生存的所作所为,仍然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忠实于大众的生存之战,非但不会使知识分子因此失去或者削弱其批判意识,而且,由于这类超越生存的问题,将使之到达政治解放的层次,批判统治阶级,提供另类选择(这些另类选择在身边的主要战事中,经常被视为无关而被边缘化或置于不顾)。即使在被压迫者中,也有胜利者和失败者,因此,知识分子的忠诚必须是不限于随同加入的集团的行列前进的。”鲁迅超越——实际上是一种决裂——了他所在的左翼集团,而孤身深入到了无人可及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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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37 在理论上,或者可以说在想象上,鲁迅以为革命主权可以对抗国家主权,但当革命从组织内部构成最高权力,从而对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造成损害时,他一样不能接受。今天的革命主权如何转变为明天的国家主权,这是鲁迅的预见性,也可以说是危机感。他反抗“元帅”、“工头”、“奴隶总管”,以及批判性阐释“国防文学”口号,其真正的意义,仍在于对个人性的最高价值的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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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39 1935年12月,紧接着《理水》,在一个月内一连写了三个小说:《采薇》、《出关》、《起死》。从一个聚光点看,这几个小说都涉及到“统一”和“秩序”问题。《理水》除了文化学者、众多大员和群众代表的政治表演以外,最有意味的,是小说的结尾。因为禹治水成功,舜爷就下了一道特别的命令,叫百姓都学习禹,不然就算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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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41 这使商家首先起了大恐慌。但幸而禹爷自从回京以后,态度也改变一点了:吃喝不考究,但做起祭祀和法事来,是阔绰的;衣服很随便,但上朝和拜客时候的穿著,是要漂亮的。所以市面仍旧不很受影响,不多久,商人们就又说禹爷的行为真该学,舜爷的新法令也很不错;终于太平到连百兽都会跳舞,凤凰也飞来凑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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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43 美国学者卡尔·魏特夫称东方国家为“治水社会”,认为治水所需的权威、纪律和大协作,是东方专制主义的基础。鲁迅的小说叙述是一种巧合。禹在治水的过程中,方式是非传统的,作风也很平实;待到回京以后,情况明显地起了变化。他遭到了新的“包围”,这种由个人到法令制度的变化极其微妙,既是一种起始,也是一种过渡,总之,国家将又恢复从前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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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45 在《采薇》里,孤竹君之子伯夷叔齐因为不满国王“以臣弑君”,兄弟俩决计“不食周粟”,逃到华山里去采薇菜度日。他们的行为招致大批看客,包括首阳村的第一等高人小丙君,以及阿金之类的非议。小丙君评论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难道他们在吃的薇,不是我们圣上的吗?”阿金也几乎一式地问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可见国家意识形态的普遍深入。两个坚守主义者听到这样一番“大一统”的论调以后,自觉无路可逃,最后只好一起饿死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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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47 一切都属于国家,一切都可以“充公”,这是可怕的。《出关》里的老子,境遇十分奇特,既受优待,又被作贱,其实是颇受戏弄的。小说最后一段,写大家殷勤送走老子以后,关官关尹喜走进“公事房”,把老子的著作放在堆着“充公”的盐,胡麻,布,大豆,饽饽等类的架子上。恰好,他打发老子时,那些权当稿酬的饽饽,也一样装在一个充公的白布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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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49 《起死》以内容固有的矛盾性,写成了一个短剧。庄子表面上是一个相对主义者,比如说:活就是死,死就是活,奴才也就是主人公,等等。可是,他能说不能行,本质上是一个秩序主义者。他身为“隐士”,却一心要见王者;以超脱自命,却备有警笛,遇到麻烦,即寻求官方庇护;斥人为“利已主义者”,自已倒是自私至极、虚伪透顶的反复小人。很明显,庄子是“第三种人”,以及平时并无连络而实精神相通的某类人物的讽刺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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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51 1935年以后,鲁迅为国家主权和革命主权问题所困扰。主权对人权的压迫,焦点在“统一战线”。所以,他坚决反抗那种试图利用主权,借“统一”之名而使任何个体尤其异端动弹不得的做法。他以为“统一”是有原则的,那就是“抗日”;在这一大的原则之下,则是民主化,众多团体与个体的平等兼容。“‘标新立异’也并不可怕”。他反对把“统一战线”当作国家主权的屏风,但也反对把它理解得过于狭窄,犹如“天罗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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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53 1936年在口号论争之外,鲁迅还在个体行动上,做了一个反对“统一”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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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55 随着左联的解散,周扬立即联络郑振铎、傅东华、茅盾等,着手筹备一个新的更为庞大的统一性组织。这个组织原先叫“中国作家协会”,后来改为“中国文艺家协会”,于6月7日正式成立。会上,宣读并通过了茅盾起草的宣言。冯雪峰曾经动员鲁迅加入,鲁迅拒绝了。但接着,他就支持并加入了别一个文艺家团体,一个没有正式成立,只留下一个名目和一份宣言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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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57 鲁迅从一开始就对周扬等从幕后指挥组织的作家协会不抱好感,并且预言它“一定小产”;因为在他看来,这个组织不像左联,“虽镇压,却还有些人剩在地底下”。这些作家在新的形势之下,认为排日等于造反;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放弃了对抗政府的左翼立场,“想由此走到地面上,而且入于交际社会”。鉴于往日给他的伤,他决计不拟加入,但是预料到,这样一来必将又构成一大罪状。事实果然如此。从他5月份致曹靖华、王冶秋等人的信中可以看出,他为此受到“大肆攻击”,说是“破坏国家大计”,甚至在集会上宣布他的“罪状”。他几次提到,作家协会的组织是与郑振铎、傅东华、茅盾有大关系的,是他们出面主持的“大家族”。从《译文》事件中,他早已见识了他们的自私、嫉妒、讲究策略的种种;此次积极响应周扬,乃至唱主角,在他看来,实际上是为了救《文学》,所以说:“但谁甘为此辈自私者所统一呢,要弄得一团糟的。近日大约又会有别的团体出现。我以为这是好的,令读者可以比较比较,情形就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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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59 戏剧性的是,文艺家协会成立大会一致通过了致鲁迅的慰问信。有一些事情,大概永远也弄不清楚,譬如,何以会发明这种慰问信。在这里,鲁迅既是靶子,又是小偶像。也许主持人要以此证明,“统一战线”完好无缺,大会开成了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他们争取到了上头认为最值得争取的人物。在党内,鲁迅是否具有如此的份量?是哪一个人,或者哪一种因素赋予鲁迅以如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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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61 然而,鲁迅根本不屑于理会周扬们的表演,为了打破“正统”与“唯一”,在文艺家协会成立后一个星期,他已经在巴金和黎烈文起草的《中国文艺工作者宣言》上面作了修正,并且签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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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63 中国文艺家协会根据会章,组织有着严格的规定,会员的会费、资历以致经济条件都是有限制的。协会设理事会,由理事会选出常务理事九人处理经常事务,理事会设总会、出版、调查、研究、联谊等五部,每部设正副主任各一人及干事若干人。茅盾是常务理事召集人,是可以统领整个协会的工作的。周扬夏衍不在宣言上具名,宣言不提“国防文学”口号,都是事先经过导演安排的。整个组织庞大臃肿,机构重迭,仿效苏联的作家协会的模式,官僚化制度化倾向十分明显。《中国文艺工作者宣言》则是没有团体的,化整为零,各自为战。而且,连会议也没有,宣言简直言而不宣,采用的是分头联系,说明原委,个别协商,征求签名的方式。两个宣言在字面上没有对立的意见,内容却颇有出入。《中国文艺家协会宣言》贯穿着“国防”的精神,而《中国文艺工作者宣言》则在“争取民族自由”的前提下,强调宣言者个体保持“各自固有的立场”,本着“原来坚定的信仰”,沿着“过去的路线”,加紧“从事文艺以来就早已开始了”的工作,其实说的是一个面上的多元多极的斗争。鲁迅说周扬们的“统一战线”是“吓成的战线”,那么,这个没有团体的团体所坚持的,则是自觉的战线,韧长的战线。对于文艺家协会,鲁迅说是“作不得战”,“就要消沉,或变化的”,真是一点不错。不到半年,随着大将茅盾离沪返乡,这个组织基本上也就无疾而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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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65 《中国文艺工作者宣言》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去整体化,去中心化。宣言的草拟并未经特别的策划,作为发起人之一的鲁迅,对于组织内部的个体独立性,也即个人自由是很看重的,最后,甚至独立自由到根本不需要组织。他在给一个名叫时玳的文学青年写信,谈到这个宣言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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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67 《文艺工作者宣言》不过是发表意见,并无组织或团体,宣言登出,事情就定,此后是各人自己的实践。有人赞成,自然很以为幸,不过并不用联络手段,有什么招揽扩大的野心,有人反对,那当然也是他们的自由,不问它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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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69 正如怀特海说的:“自由纯粹是个人的事,绝不是共同的。所有的联合,宗教的或世俗的,都是社区性质或家族性质的。”在鲁迅看来,一个集体或组织所以值得存在,正是由于个人在其中能够按照自由意志采取行动,甚至更有利于这种行动;也就是说,集体或组织变成了表达和行使个人权利的手段。所谓革命主权,所以与国家主权不同者,就在于它与个人权利是合一的。如若不然,就是革命的异化,那结果有如萨杜恩神吞噬自已的孩子一般,以集体或组织的名义,吞噬其中的每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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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53371 当鲁迅质疑“主权”与“统一”,拒绝压迫与利用,而选择自己的斗争方式时,他是那般从容自然。他做着所有这一切,根本用不着考虑自己是否会因此遭到孤立,进一步的谣诼与打击。他自知这是一个战斗者的运命,他不会逃避可能的艰险。这是他的信仰,也是他的意志。他必须保持内心生活的自由。当然,具体的历史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他有选择的自由。这时,周扬茅盾等组织的中国文艺家协会毕竟是民间性质的;等到若干年以后,“六王毕,四海一”,在同样为他们所主持的中国作家协会里,结构就变得更加严整庞大了,或进或出,也都有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胡风作为一位知名作家,开始时也曾列名于中国作协,一旦成为“反革命分子”,作协立即把他从组织上剔除出去;后来获得“平反”,自然又重新成为作协中的一员。这叫做“恢复组织关系”。在这里,文学身份完全由政治身份所决定,它已然不能脱离组织而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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