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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60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1706065567]
1706066261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第三章 受学:率性与作圣的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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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63 1891年12月17日,胡适生于上海。但依旧例,他是安徽绩溪人。小胡适出生不久,即因父亲的职位调迁而跟随游走四方,到三岁多父亲去世,即虽母亲返家乡绩溪上庄生活。胡适一生,从他自己所说的“做人的训练”到终生职业道路的选择,都有父母的深远影响。他后来的种种“开拓”与“落伍”“激进”与“保守”,多少都可从其少年经历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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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69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一 上庄:做人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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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71 胡家本以经商为生。到其祖父一代,才开始步入读书人的行列。不过,开读书风气的胡适伯祖父星五公,“科场却不甚得意”,大约是以塾师终老的。到胡适的父亲胡传仍需先学经商而后才正式定下来主要读书。胡传不负族望,进了学成为秀才。但他在科场,也只比他伯父略为“得意”一点,省试那一级,就始终未能通过。大道不通,在官场即只能走旁径。胡传审时度势,看出边防需人,于是注意边疆地理学说,更亲往东北实地考察,以后在官场的发展,也基本在边防一路。靠着个人奋斗,后来居然做官至知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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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73 旧制对商家子弟参加科举考试,是有很多限制的。胡传挣来的这个士大夫身份认同,确实来之不易,故他本人和胡家对此看得极重。这对于胡适一生的发展道路,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胡传去世前两个月,给胡母和胡适都留下了遗嘱,强调必须让胡适读书。胡母贯彻胡传的遗愿,一直出比一般儿童高数倍的学费要家乡的教书先生给小胡适讲书。一字一句的意思,都要讲出来。这是胡传的独特教书方式。他自己先已教过胡适认字,那时一开始就坚持讲解每字的意思给儿子听。胡适后来回忆说:“我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父亲母亲为我讲方字,两位先生为我讲书。”他以为,读而不讲,等于白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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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75 但胡传的意思,远不止是要胡适比别人更能读懂书。胡适自己说,他父亲遗嘱中让他读书的几句话“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响”。他的意思,是说如果没有父亲的遗嘱,掌财权的二哥未必会在家境十分困难时出钱让他到上海读书。实际上意义决不止此。胡家子弟,本来是经商也读书的。但胡传的遗愿,以及胡母肯付出比一般儿童高数倍的学费而努力为胡适所塑造的,是一个与其父亲类似,而与一般乡人不同的读书人身份认同(identity)。也就是要步胡传的后尘念书出头成为士大夫。胡适成年后还记得,母亲所以常常叮嘱他每天要拜孔夫子,就是“盼望我读书成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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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77 关于胡适应该成为一个读书人而不是商人这一点,在胡适到上海读书之前,胡家大约已有一个基本的默契。管家的胡适二哥胡觉(绍之)基本上是支持的。在胡适的私塾老师自觉无力教他之后,胡母曾提出过胡适读书的问题。当时二哥三哥均未立即表示赞同。但当胡适真的辍学而出门跟舅舅学生意时,二哥大概觉察出这中间有着某种暗示(胡适真要学生意完全可以跟胡家人学,胡母这样做意味着孤儿只能靠寡母的娘家,这样的事对有地位的胡家是很失身份的)。于是,在胡觉的主动支持下,小胡适得以到上海读书。所以他自述说“生平有二大恩人,吾母吾兄而已”。[4]这两大恩人的所为,就是培养了与众不同的读书人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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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79 也就是说,对胡家和胡适来说,重要的不仅仅是要读书,毋宁是要维持一种特定的身份认同。恰如胡适所说:“吾少时稍有所异于群儿,未尝非吾母所赐也。”[5]具体地说,胡母是不许胡适和“野蛮的孩子们”一起玩的。而胡适幼小时本来也体弱不活泼,结果“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地。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穈先生’”。据胡适在后来的英文自传里说,得此名大约在他五岁时。不久,“人们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穈先生”。这正是胡母所希望塑造的与众不同的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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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81 有此认同,小胡适也就多了一层“超我”的成分,必须维护这一难得的认同。胡适自述道:“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野’了。”而且,胡母也得着一些同盟军。确有那么一些“大人们”有意无意间颇“鼓励我装出先生样子”。正因为如此,在一次胡适与小孩子玩“掷铜钱”游戏时,一位老辈跟他开玩笑说:“穈先生也掷铜钱吗?”胡适听了立即“愧羞得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那先生的称呼本是绰号,在别人或不过玩笑而已(但开此玩笑则说明已有一定程度的固定认知),在胡适则已颇认真了。有意维护其特定认同这种“超我”,使胡适从小就养成他后来爱说的“爱惜羽毛”的特点(详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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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83 的确,胡适这十多年与父亲特别是母亲在一起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主要是给了他“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胡适自谓:“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但正如他也说过的,胡母是“慈母兼任严父”。胡适所受的做人的训练,许多也来自其父亲,只是从母亲那里转手罢了。胡适一生为人处世受父母影响极深,他自己回忆说,“我父亲死得太早,我离开他时,还只是三岁小孩”,其间还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住在一起。故小胡适与父亲的接触是不多的。“我完全不曾受着他的思想的直接影响。”他记得起的,就只有父亲教他认字、也是父亲学生的母亲兼做助教那一段“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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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85 这回忆的“神圣”和可贵,或者也是因为父亲去世后孤儿寡母生活的艰难所升华。胡适1907年做诗《弃父行》,有序,说这是“作者极伤心语也。作者少孤,年十六,而先人声音笑貌,仅于梦魂中得其仿佛。年来亟膺家难,益思吾父苟不死者,吾又何至于此。是以知人生无父为至可痛也”。[8]其中“吾父苟不死者,吾又何至于此”很能说明胡适的心境。除作者的伤心外,多少也有些抱怨兄长的不够争气及大家庭的不十分和谐。实际上,恐怕也有“吾父苟不死者,吾母又何至于此”的意思在。声音笑貌既然只能“得其仿佛”,对小胡适来说,父亲的形象部分是由母亲的追述帮助塑造出来,部分更可能是他自己较懂事后去追溯出来的。他后来自己说,父亲留给他的,一方面是遗传,一方面是“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9]但父亲的影响,其实还要深远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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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87 胡适未进学堂,已认得近千字,所以就跨越了一般儿童所读的《三字经》《千字文》等识字课本。他一进学堂,读的就是胡传自编的《学为人诗》,也就是胡传希望他的儿女学习的“做人的道理”。诗的第一句就是“为人之道,在率其性”。但下面紧接着又补充说:“子弟臣友,循理之正;谨乎庸言,勉乎庸行;以学为人,以期作圣。”[10]如果这里是在阐述《礼记·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脩道之谓教”的大道理,则自有理学家所谓人心、道心和循天理一类的大讲究。[11]胡传虽理学中人,是否会让小孩子去体味这样深奥的性理之学,我尚存疑。若退而求其字面意,则第一句讲的是重自然的发展,以下接连以人伦准则约束之。这虽然是典型的儒家观念,但与赫胥黎之《进化论与伦理学》的见解也颇相近(严复译述的《天演论》就将后者略去许多)。能将此两方面融为一体的确应可以成为真正的圣人,当然要做到实不容易。小胡适初读这些句子时虽然未必就能领会,但熟读成诵之后,其潜移默化的力量决不在年龄较长之后读懂的那些东西之下。观其一生,也正是在“率其性”和谨勉以学为人之间游移,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真孔子的态度,虽不能至,仍始终向着“作圣”的方向努力。[12]其间种种的看上去矛盾之处或表面的“激进”与“保守”,大约都与此有些关联。从这个视角看,胡传总结出的做人的道理,的确影响了他小儿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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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89 同时,胡传敢于闯荡边疆那种“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精神,对胡适也有较大影响。唐德刚先生说,胡传闯边的“最大动机”,是“在人才济济的东南和北京找不到可以一展抱负的机会”,所以“下定决心到那最需要人才,而人才最不愿去的地方”。[13]胡传的这种精神,他的二儿子和小儿子都颇能继承。胡适是幼子,少无养家之责,只见父亲行事的精神,所以对父亲闯边一事十分自豪,也觉得父亲的成功与此相关,每乐道之;后来在美国时还曾劝他的二哥另辟蹊径,往西北发展。但是胡适二哥的观感就与其弟大不相同。胡觉因大哥不十分能干,稍长即随父亲闯边,在台湾时几至战死沙场;后来也曾步乃父后尘,往东北求发展,但都不是很成功。在婉责其弟“年轻阅历尚浅”后,绍之告诉胡适,从北京到新疆,那时路途就要半年的时间,“即使百折不回,亦不过徒抛心血”。重要的是胡觉特别指出:“先人之故辙,可引为鉴也。”。[14]两弟兄的认知,竟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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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91 胡适对父亲所作所为的认知既然如此,其敢于另辟蹊径的胆量,的确是比他二哥和许多人都强。后来胡适的好友任鸿隽就说胡适喜欢“舍大道不由,而必旁逸斜出”。不过,胡传的不走大道,主要是因为大道不通。胡适的不走大道,却更进了一层,含有不追随别人而主动开拓之意。他在答任氏的信中,虽然也说他并无意要“立异以为高”,但又明确指明他的确不愿走“学这个,学那个”的“大道”,反宁愿放弃大道而“旁逸斜出”。[15]母亲有意培养的“异于群儿”的认同在这里多少要起点作用,而胡传不走大道却能“成功”这一形象的影子也依稀可见。我们如果细察胡适一生的建树,几乎都是在不追随别人而主动开拓一面,就可知父亲暗中的影响有多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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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93 有时候,胡适从父母那里得到的教诲内容并不一致。胡家是大门上贴着“僧道无缘”条子的理学家庭。但胡适生活在其中的女眷们却个个都是深信神佛的。这里分明提示着过去中国所谓大传统小传统的不同传承方式:僧道无缘的理学一脉是靠文字传承的,重“眼学”而轻“耳学”;读书不多的女眷们又另有一套深信神佛的传统,却主要靠口头传播来延续。虽然各有各的精神世界,两者实际上也能并行。[16]小胡适起初不仅信神信佛,而且实际上是极怕地狱和来世变猪狗的。但胡适既然走的是读书一途,渐渐必然受着理学一脉的影响。到十一二岁时,读了司马光的家训和《资治通鉴》上记载的范缜的无神论观点,正所谓“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从此就变成了无神论者。而小胡适的这一次“思想解放”,其实也就是“因为他们教我不怕”。[17]假如胡适父母对儿子的影响也存在竞争的话,胡母大概从未觉察到,她一力培养胡适做读书人,毋宁是在挖自己一边的墙脚。的确,只要中国文化维持讲让不讲争的准则,小传统就始终不能也不想战胜大传统(到中国人西化到既讲究“争”又讲以多数取胜的“民主”时,人数多的小传统就会逐渐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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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95 无论如何,胡适母亲作为年轻的后母,在家中的一切都建立在胡适父亲存在的基础上。胡适在1921年写的《先母行述》里,已说到他母亲“内持家政,外应门户……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其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在十年后写的《四十自述》里,胡适也说到他的六个哥哥姐姐的年岁都在与其母上下几岁之间,“这样一个家庭里忽然来了一个十七岁的后母,她的地位自然十分困难,她的生活自然免不了痛苦。”胡适晚年回忆母亲只活了四十多岁,仍归疚于“母亲二十几岁就守寡,那时在大家庭里受的气,又是营养不足”。三哥本出继,后穷困,胡母又接他回来,“从此我母亲受的气更大”,因为三嫂很厉害。胡适后来说三哥的儿子思永“一生的怪癖多疑不能容人容物的心病,是从其母得来的”,最能体现他对三嫂的认知。故“大家庭”给胡适的印象极坏,后来他支持别人进行家庭革命,大约自己的经历也在起作用。所有这些,据胡适自己说:“我写《四十自述》时是很客气的,还有许多都没有写出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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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97 正因为如此,胡传的死讯传到家中时的状况,胡适在已成年之后写《四十自述》时仍记忆犹新。他记述说:坐着的母亲“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门槛上……一时满屋子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高大鹏先生特别强调这个印象对小胡适的深刻影响。高先生曾据此以心理分析的方法来认识胡适终生之行事为人,颇引申出一些石破天惊的伟论。外行如我,对心理分析不敢置一词,但高先生指出的胡适一生充满“热情和压抑”,而这一特征又多半因少时经历使然,确是见道之解。[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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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299 胡适自认受母亲影响最深。他说:“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20]这大约即是胡适后来善与各方面人周旋——特别是与旧势力周旋——的来历,盖胡母正是胡家一新人而不得不周旋于既存各旧人物之间也。所谓和气、宽恕、体谅,无一不是待人接物亦即周旋的本事。胡适成年之后,还能背自己从儿时伙伴那里听来的《神童诗》,其中印象最深的两句是:“人心曲曲湾湾水,世事重重叠叠山。”[21]这些在少小还不懂诗句意思时记忆下来的话,已由胡适的人生经历所印证。成年后重提的回忆,有意无意间实透露出这已成胡适对人生的认知的一个组成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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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301 大家庭中幺儿寡母的微妙处境,小胡适最初只能从母亲那里领会到,渐长后自己也能有所体会。胡母的家教,颇能体现中国传统中“反求诸己”的倾向,首先要让自己的儿子争气。胡适后来养成“爱惜羽毛”的性格,母亲的家教是一个重要原因。胡母责罚儿子的方法是不在人前打骂,而是在夜深人静或清晨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来”。[22]今日已少有人会公开赞成体罚,但李敖先生以为:“这种方式的教育也许有一个大好处,就是它可以培养小孩子的‘自尊心’,使他不会在别人面前丢面子——膝被迫跪或肉被人拧。”[23]这大致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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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303 李宗仁晚年评胡适,即以“爱惜羽毛”四字做结论。唐德刚以为,这是“对胡先生很恰当的评语。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爱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24]其实爱惜羽毛是事实,且始于未成名之前,更因盛名来之不易而加强。但是否就“必然畏首畏尾”,却还可商讨。人知自尊,然后有所为有所不为。胡适在1922年时曾特别指出这一点:“有人说我们‘爱惜羽毛’,钧任[罗文幹]有一次说得好:我们若不爱惜羽毛,今天还有我们说话的余地吗?”[25]正因为做事有最后不逾越的准则,有所不为,才能在民初被认为是人欲横流之时保留一点发言权。所谓爱惜羽毛,说到底,不过就是品德上的一种自我保护。这与努力不使“膝被迫跪或肉被人拧”,本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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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305 的确,胡适在幺儿寡母的环境下颇养成一点自我保护的习性。他自己叙述他十三岁出门到上海求学时说:“我就这样出门去了,向那不可知的人海里去寻求我自己的教育和生活,——孤另另的一个小孩子,所有的防身之具只是一个慈母的爱,一点点用功的习惯,和一点点怀疑的倾向。”[26]那种自我保护的防卫心理,真是呼之欲出。胡适后来多次教人以做官之法治学,虽主要着眼于学术戒律,但以谨慎不出错为宗旨,还是一种防卫性的心态。而且,因为母亲不许他与乡间小儿为伍的缘故,小胡适不得不“久处妇人社会”。在此种环境熏陶之下,胡适自己也羞怯如女子,“见人则面红耳赤”。这样的习性,要独自闯社会是比一般人更难的。而胡适却又不得不少年就独自闯荡江湖,其一开始所处之社会恰又在洋人势力最大,因而中国人无意识中防卫心理也最强的上海,当更能助长此种习性。胡适一生,那种有意无意间自我保护的习性的确特别强。后来虽因生活中多次向上的转机渐脱扭捏之态,然无意中之影响仍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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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307 但唐先生说胡适“畏首畏尾”,其实也是很多人的认知。细心谨慎确实是胡适形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这里仍有个“超我”与“本我”的关系问题。大家庭中幺儿寡母的微妙处境,使胡适不得不养成细心谨慎的习惯。其用心之细微,常出人意想之外,最得孔子见阳货之旨。[27]1961年,老朋友蒋梦麟寄给胡适一本女作家的小说,似有请他做评论之意。胡适知道“往往有人会把我的信作为宣传的工具”,干脆连信也不复。[28]蒋既然不能明说,胡也就假装不懂。防卫之心,细如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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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066309 胡适晚年见到钱锺书的《宋诗选注》,先表扬钱“年轻有天才……英文好,中文也好”。但也立即看出钱先生一面不“用经济史观来解释”,一面又“故意选些有关社会问题的诗”;将五六十年代大陆“旧知识分子”与“新时代”那种有意无意间的疏离和接近,体会得一清二楚(当年主持文艺批评者如果也像胡适一样心细如发,则钱先生休矣)。同样在晚年时,胡适说起傅斯年一次在美国讲学,不带一张纸,“在黑板上把《汉书》和《史记》的《儒林传》不同之处完全写出来,你看他记忆性多好”。胡知道傅是“不会演说的”,所以马上又补充说:“他也许早一晚做了苦工,第二天有意这样表演的。”这是典型的仁者见仁。胡适一生不爱说无根据的话,曾说过做梦都有生活的经验作底子。则他所认知的傅斯年讲学,很可能就是以他自己类似的“经验”为底子。[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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