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606631e+09
1706066310
1706066311 胡适自己确实一向对很细小的地方都能注意到。胡适留学回国后返乡时,穿夏布长衫而不是西装,在当时即颇出人意料,被看作是他的美德。而这样注意细行是有好报的。唐德刚先生说,胡适初回国,不仅学贯中西,“在个人行为上,也循规蹈矩”。所以新文化运动中一切为老辈看不上眼的破坏性行为,都记在陈独秀账上;而略涉建设性的“新思想”“新道德”等,就都归了胡适之。这是很有体会的见解。胡适在1921年与高梦旦谈过自己的婚事后在日记上批注:“最可怪的,人家竟传说独秀曾力劝我离婚,甚至拍桌骂我,而我终不肯。此真厚诬陈独秀而过誉胡适之了!大概人情爱抑彼扬此,他们欲骂独秀,故不知不觉的造此大诳。”[30]这里所说的“人情”的“不知不觉”很重要。它提示着抑陈扬胡,已成那时的时代认知(perception),而陈独秀恰是最不注意细行的。[31]
1706066312
1706066313 不过外间的认知并不能完全代表真胡适。他曾自谓:“我最恨的是平凡,是中庸。”而这方面“外人”并不知道。“因为我行的事,做的文章,表现上都像是偏重理性知识方面的,其实我自己知道很不如此。我是一个富于感情和想象力的人,但我不屑表示我的感情,又颇使想象力略成系统。”[32]这最能表明胡适“自我”中的“超我”部分有时故意要掩盖他“本我”的一面,而他所努力造成的形象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这在胡适,是少小就已从其母子的微妙处境中有意无意间领会来的。
1706066314
1706066315 胡适自述,他在大家庭中生活日久,“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胡适一生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他既然体会到看脸色的痛苦,就终生努力不让人看他的脸色。胡适后来曾对妻子江冬秀说,他的脾气是,即使做的是“受罪”的事,“我不去就罢了,去了,我总要把全付精神摆出来,总不要人家看我的鬼脸。我总要大家感觉我不是‘受罪’,我总不要大家跟着我‘受罪’”。这还只是被动的一面。在主动一面,胡适更努力让客人感觉如坐春风。他晚年说:“我受了社交生活的训练,总不叫客人坐着有间歇的时间。话说完了,不再说下去,等于叫客人走路,所以我总要想出话来说。”故胡适不仅努力维持自尊,也尽量给别人留面子。胡适去世那年,本计划好要到美国去,后来因事推延,表面上说是医生劝他不去。其实,如他自己所说:“我会被医生劝阻得住吗?我是为了[中研]院里没有人主持,不能离开,才说接受医生的劝告。”可知胡有些话不过是婉转出之而已,不能全从字面看。[33]
1706066316
1706066317 如果只看见胡适有意为之的“超我”一面,那就误解他了。胡适自己知道,“我有种种的病,但没有客气的病。我是最不客气的。”胡适晚年的秘书胡颂平曾当面说胡适修养高。胡适说:“我的脾气也坏,你不看我在文章里也大骂人吗?”[34]脾气坏而能使人觉得好,最不客气而给人以客气的印象,的确是修养极高。但胡适自己为“修养”付出的代价也是不小的。正如最喜欢玩却不得不装出小“先生”的样子,这种后天的压力必然会增强胡适内心的紧张。总要不时有小爆发的时候才行,否则就会有一个总爆发。
1706066318
1706066319 胡适自谓他最恨平凡和中庸,实提示着他先天有一股反叛气息。如果不是少年“暴得大名”之后珍惜得来不易的声誉,大约还要反得厉害。胡适在上海进的四所学校之所以都未能毕业,全因某种程度的反叛使然。而且他进这些学校又大都是有家庭私人关系的,故每次离异,都是得罪亲友(在这一点上,胡的二哥绍之对小弟弟确实是颇容忍的)。胡适一向不喜欢律诗,因为律诗、对联、八股等皆最能体现“出新意于法度之中”的中国传统,最不宜于有反叛气质者。胡适在中国公学的同学汤昭曾说胡“样样都聪明,就是写字真笨”。因为“写字的、学画的,必须先有摹拟的本领;学什么人的字,就像什么人的字……然后熟能生巧,写出他自己的个性来”。胡颂平说这是因为胡的天分特别高,“不愿意临摹人家的字”。[35]虽近奉承,亦半得之。其实胡适也曾学过好几家的字,但终因生性不喜摹仿而学不成。这正是胡的反叛性格的一个表现。胡传教导胡适为人要“率其性”,也是对胡适此类行为的一种理论支持。从这个视角看,胡适后来有截断众流的勇气,是由来已久的。
1706066320
1706066321 九年跟随母亲的生活,给胡适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先生”的身份认同,一种自我保护的防卫心态,以及超乎寻常的细心谨慎。其共同之处,在于均表现出一种“超我”对“本我”的抑制,后天对先天的约束。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从小“就没有过小孩子的生活”。[36]小胡适的修养功夫,是远超过其同龄人的。后天伦理作用特别强是胡适一生行事的主流,但为人要“率其性”的父训,也不时要起作用。
1706066322
1706066323 除了“做人的训练”,胡适自称,他与母亲在一起的九年生活中,“只学得了读书和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37]但这一点底子的重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在西潮入侵之后中国许多口岸地方,传统的教育方式已大大式微。胡适在绩溪上庄得以接受这种略带特殊待遇的传统教育,在塑造特定身份认同之时也奠定了那时已较难得的一点“国学”基础。胡适后来的读书经历证明,这点比许多同龄人略高一筹的旧学基础对他是大有裨益的。绩溪上庄的未得风气之先,在不少人看来或者是一个“落后”的因素,对于小胡适的成长甚至于其一生的成功,后来证明是极为重要的。
1706066324
1706066325 同时,胡适的家乡教育也体现了中国传统自身的变化。他九岁时,偶然在四叔家里的旧纸堆中捡到一本破旧的《第五才子》(即《水浒传》),“这一本破书忽然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忽然在我的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从此开始广觅小说阅读,几年间已读了三十多部。由于这些小说中许多都是白话,胡适“在不知不觉中得了不少的白话文的训练,在十几年后于我很有用处”。四叔介如公是胡家少数几个专事读书的人之一,他是胡适的发蒙老师,又是家乡的“绅董”,后来还选了颍州府阜阳县的训导。[38]这样一个士人,家中的旧纸堆中竟然有破旧的《水浒传》,正是晚明以来通俗文化中的小说、戏剧走入上层社会,有些士人将其与上层文化相提并论这一风气演变的例证。正如胡适自己所说:“余以一童子处于穷乡,乃能得读四五十种小说,其易求可见。”[39]论者或把胡适看通俗小说归入不够“传统”的一面,其实是传统自己在变,在绩溪的小胡适并未跳出传统。
1706066326
1706066327 看小说更直接的好处,是帮助胡适“把文字弄通顺了”。因为胡适的哥哥受了新风气的影响,未曾让胡适学做八股文。但胡适也因此就一直没有“开笔”做过文章。胡适看了几年小说后,就有了为本家姐妹讲故事的“资格”,而且乐此不疲,经常应邀讲述。他后来常说,要使你所得的印象变成你自己的,最有效的法子是记录或表现成文章。胡适特别说到演讲的作用,因为这能强迫他“对一个讲题作有系统和合乎逻辑的构想,然后再作有系统的又和合乎逻辑和文化气味的陈述”。[40]这个观念,完全适用于胡适少时对人讲故事的经历。
1706066328
1706066329 这也正是小胡适最初的作文“训练”。把看过的书再口头表述一遍,且须有头有尾,实在也是一次使自己的“印象”系统化的再创造。故小胡适虽然很晚才“开笔”作文,却早已先“开口”,后来的开笔不过是换一种形式的开口罢了。而且这样的开口,正是由摹拟入手,学着别人的法子再表述一遍,所谓“有所法而后能”,最合乎中国传统的学习作文之法。胡适自己的天性是不喜欢摹仿的,但无意中仍向讲究摹仿的传统靠拢了。不过,由于没有正式“开笔”,许多传统做文章的讲究,胡适并未学到。如中国文章最讲究的那种余音绕梁的含蓄,胡适就终生不向此方向努力。他后来的文章以浅显明白为特征,也与这少时的训练有关。
1706066330
1706066331 家乡传统教育打下的那点国学或非国学的基础,对胡适后来有非常人可及的自信起了重要作用。胡适曾自认留美学生中做诗的第一把手,后来对新诗也自信不在徐志摩之下,这恐怕都是要打个问号的。这样的自信始于何时,还需要考证。他的上海读书经历,应该是极其重要的。胡适到上海读书,先入梅溪学堂,一日而跳四班;再入澄衷学堂,一年又跳四班。胡母的培养和家乡的教育见了成效,胡适的自信大约也就成长起来了。他自己说,到上海入澄衷学堂,“始稍得朋友之乐”;再入中国公学,所交皆社会经历丰富的老成之人,“于世故人情所有经验皆得于是,前此少时所受妇人之影响,至是脱除几尽”。[41]这大约又是一个转折点。而老成之人对胡适的爱护,如不让他剪辫,且使其主持一些像办报一类的事,应该都会对胡适自信心增强起作用。故少年时的上海读书经历,对胡适的成长,非常值得探讨。
1706066332
1706066333
1706066334
1706066335
1706066336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1706065569]
1706066337 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二 上海:眼界很小的商埠
1706066338
1706066339 在上海的六年读书,用胡适自己的话说,是他“一生的第二个段落”,也是“一个人最重要最容易感化的时期”。在这里他接触了许多绩溪上庄不曾见过的新事物——从“第一次穿洋袜”,到接近革命党人办杂志,再到后来吃花酒作邪狎游,应有尽有。“第一次穿洋袜,是我的店里的程建泉教我穿的。”后面的两种,则都与革命党人有关系。他后来很爱说的中国人穿鞋方式的革新,估计也是在上海得到的新知识。胡适几次说过,“凡是文化的接触,都是各取其长的。譬如我们穿的鞋子,过去是不分左右脚的”。自从外国的皮鞋来了之后,“最早是陈嘉庚的橡皮鞋底,皮鞋是先在广东推行,再是上海的鞋匠模仿外国的做法,后来普及全国”,再后来则“大家穿的鞋子都分左右脚了”。胡适的意思是强调文化接触之后,“由下面渐渐的实行,而不是由上面来推行的”那种自然而然的同化力。但他兴之所至,又将同理推广到“女子的剪发”,也说是“没有谁来反对”,就不太符合事实了。[42]无论如何,对上庄来的小胡适,上海的“新”是体现在很多方面的。
1706066340
1706066341 胡适对上海的印象,最多是好坏参半。如果从感情上说,恐怕是坏的部分要多些。胡适后来回忆在上海读书的经历时给上海下了一个定义,即“眼界很小的商埠”。这个印象,很可能是一开始就形成的。眼界小则胸襟自然不宽,在洋人势力最大,因而影响也就最大的上海,对于外来乡下佬的蔑视,恐怕又超过一般的地方排外意识。上海既不能张开双臂欢迎绩溪来的小乡下佬,而上海学堂的教育水准后来又证明实不见得比绩溪上庄的私塾高多少(详后),则其不十分热情欢迎小胡适就只能表明其“眼界很小”了。同时,胡家虽已实际上成了一个以商业为生的“绅商”之家,但以胡父的遗教和胡母的有意培养,都不仅要与一般乡人有别,而且也并不认同于“绅商”这个身份。其对商的接受,与社会转型时期的许多读书人一样,大约也只是维持在“半肯半不肯”的境地。如是,则“眼界很小”与“商埠”连在一起,更别有一层含意。
1706066342
1706066343 胡适初到上海,进的是父亲的老朋友张焕纶所办的梅溪学堂。据他自己的叙述,入学之日,穿着极为土气,“完全是个乡下人。许多同学围拢来看我这乡下人”。[43]从上庄的“先生”到上海的“乡下人”,仍然是与众不同,仍然是众目之的,却已从鸡群之鹤变为丑小鸭,由云中跌到池塘;而那睽睽之众目,也由上庄常见的仰慕变为轻蔑,真是今非昔比啦!这种境遇,对于“见人则面红耳赤”的小胡适,想必是难堪之极。此时若有一个热心的同学来略示关怀,胡适对上海的第一印象必会好得多。可惜没有。几年后胡适的信心已大增时,曾在《竞业旬报》第二十五期上写了一篇《杨斯盛传》,里面说杨“回想起初到上海的时候,年纪才得十三岁,那一种孤苦伶仃的境况,真个如同梦境了”。这应是典型的夫子自道。
1706066344
1706066345 更因胡适不会说上海话,也不曾“开笔”作文,故被编入“差不多是最低的”第五班,的确是到了最底层了。在此情形下,像其他许多初来上海的外地人一样,胡适心目中的上海形象自不可能好到哪里去。后来胡适酒醉后骂租界的巡捕为“外国奴才”,也是其真意识之流露,最值得重视。这里面暗藏的民族主义情绪,后文还要详论。此处我所关怀的是,那身为“外国奴才”的巡捕,多半也是胡适以及其他许多来上海的外地人心目中上海形象——特别是“商埠”那个部分——的一个颇具象征性的成分。不过胡适的“超我”使他将此观感久藏未露,只是到了酒后出真言之时,才“偶尔露峥嵘”罢了。
1706066346
1706066347 然而天不绝胡适。在胡母教导下决不肯落人后的小胡适,一直在做准备。他父亲的朋友办的虽然是新学堂,重的却是国文,而不像许多上海或其他地方的“教会学堂的偏重英文”。重国文是小胡适得以绝处逢生的转折机缘。胡适后来每庆幸自己没有入教会学校,部分或者也就为此吧。梅溪学堂低级班的《蒙学读本》,对于“读了许多古书的”胡适,“自然毫不费力”。胡适一面下工夫“专读英文算学”,一面当然还要学那不会的上海话。终于有一天,“我的机会来了”。这是一个星期四,教国文的老师“料不到这班小孩子里面有人起来驳正他的错误”,随口将书里《易系辞传》的引文说成是《左传》的。“见人则面红耳赤”的小胡适虽然只是“勉强能说几句上海话”,也走到先生那里低声“驳正他的错误”。“先生脸红”之后,就出题目让这小外乡佬开笔作文。胡适“勉强写了一百多字”,老师看后,对学生说,“侬跟我来”,径直将胡适带到第二班的教室。“我才知道我一天之中升了四班,居然做第二班的学生了。”坐进新教室,还禁不住在那里“欢喜”。[44]
1706066348
1706066349 “我的机会来了”是传神之语。那里面蕴涵的等待和准备,已是呼之欲出。观胡适对此事叙述之遣词用句,前面处处流露出一种压抑已久的心态,后面虽然以婉词出之,可以想见其写作时仍不免“面有得色”的意态。一日而跳四班,是胡适一生第一次享受“飞上枝头变凤凰”的佳境,而且是在一度“沦落”之后,想必有一种格士塔式(Gestalt)的升华感。那种扬眉吐气的情形,真是历久弥新。故差不多三十年之后,胡适还清楚地记得他在梅溪学堂翻身的日子,是入学后的“第四十二天”。而且特意用彼时他还不甚熟练的上海口语记下了“先生脸红”之后师弟子间的那一段对话,确是胡适不多见的生动文字。
1706066350
1706066351 可是欢喜尚未完,愁云已至。第二班正上作文课,一个题目是“经义”,胡适根本不知是怎么回事;另一题是作“论说”:“论日本之所由强”,他也不知该“从哪里说起”。这下轮到胡适脸红了,此时才有些后悔不该“驳正”先生之错,也颇怪那先生“不应该把我升的这么高,这么快”。若非家中出事,遣人来将他唤回,胡适真不知道怎么下台。得此机会,赶快抄下题目,“逃出课堂”。原来胡适的三哥病危,几小时后即死在小弟胡适怀抱之中。赶来奔丧的二哥也将胡适解脱出困境。二哥那时是胡家最谙新学者,他检出一大篮子“新书”给胡适参考,里面有《明治维新三十年史》,而主要是“梁启超先生一派人的著述”。看了这些新书,胡适就凑出了他的论说,不久也学会了做“经义”而升入了头一班。[45]
1706066352
1706066353 从读古书和旧小说到接触《新民丛报》一类“梁启超先生一派人的著述”,李敖先生以为是胡适“一生中的重要转捩”,[46]信然。胡适因此而“经过了思想上的一种激烈变动”,不久就“自命为‘新人物’了”;再不久,更进而成了“传钞《革命军》的少年”,走向激进之途。新人物做的第一件重要的事,就是与旧事物划清界限。胡适本已成梅溪学堂的佼佼者,却因拒绝应官厅的考试,很快离开梅溪学堂,旋因二哥的关系而进入更加有名的私立澄衷学堂。[47]
1706066354
1706066355 这个不完全重国文、其教学内容或更接近教会学校的澄衷学堂恐怕才是真正对胡适的“新学”(来自小说报纸杂志的除外)大有裨益之所在。入澄衷学堂后,胡适有了在梅溪学堂的经验,又拿出不肯落人后的拼命精神,一心致力于英文算学,在此方面用力最多而收获也最大,更因常考第一而一年又跳四班。胡母的培养再次见了成效,胡适的自信更大增。而在这里打下的英文算学基础,恐怕是胡适后来考庚款留学不致名落孙山的重要因素。同时,胡适亦因二哥的指点,开始接触宋人的理学,已在为今后的治学打基础了。
1706066356
1706066357 胡适对澄衷学堂的印象似乎是以正面为主,不仅“英文和算学的基础都是在这里打下的”,而且开始“稍得朋友之乐”,逐步从“前此少时所受妇人之影响”解脱出来。到澄衷的第二年,在梅溪时一向被动的小胡适“已敢结会演说,是为投身社会之始”。他在澄衷学堂里竟然主动发起组织学生的自治会,这在胡适不能不说是一个飞跃性的进步。在升到该校的次高班“西一斋”时,胡适还做了班长。他在自治会里的某次演说,曾“很受同学的欢迎,我也很得意”。这个笔调,与他记述梅溪学堂的压抑笔调已大不一样。但或许是因为在梅溪时太少“得朋友之乐”,胡适很快即因太重“朋友之乐”,为一个同学被开除之事与学校当局发生了冲突,结果带着“颇感不平”的心情离开了澄衷学堂,转考入开办不久的中国公学。[48]
1706066358
1706066359 胡适在澄衷学堂养成的参与意识,后来证明在中国公学是很有用的。因为中国公学本是由从日本因抗议而回国的留学生为自己办的,其间革命党人占的比例,恐怕还大于真正读书者。这些人的参与意识,又比胡适强得多。公学是真正自治的,胡适曾在学校的评议会外听评议员们辩论,印象颇深,“不禁感觉我们在澄衷学堂的自治会真是儿戏”。他深有感触地说:“我是做惯班长的人,到这里才感觉我是个小孩子。”如果没有在澄衷学堂的历练,胡适到此大概会很不习惯。[49]
[ 上一页 ]  [ :1.7060663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