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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胡适从父母那里得到的教诲内容并不一致。胡家是大门上贴着“僧道无缘”条子的理学家庭。但胡适生活在其中的女眷们却个个都是深信神佛的。这里分明提示着过去中国所谓大传统小传统的不同传承方式:僧道无缘的理学一脉是靠文字传承的,重“眼学”而轻“耳学”;读书不多的女眷们又另有一套深信神佛的传统,却主要靠口头传播来延续。虽然各有各的精神世界,两者实际上也能并行。[16]小胡适起初不仅信神信佛,而且实际上是极怕地狱和来世变猪狗的。但胡适既然走的是读书一途,渐渐必然受着理学一脉的影响。到十一二岁时,读了司马光的家训和《资治通鉴》上记载的范缜的无神论观点,正所谓“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从此就变成了无神论者。而小胡适的这一次“思想解放”,其实也就是“因为他们教我不怕”。[17]假如胡适父母对儿子的影响也存在竞争的话,胡母大概从未觉察到,她一力培养胡适做读书人,毋宁是在挖自己一边的墙脚。的确,只要中国文化维持讲让不讲争的准则,小传统就始终不能也不想战胜大传统(到中国人西化到既讲究“争”又讲以多数取胜的“民主”时,人数多的小传统就会逐渐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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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胡适母亲作为年轻的后母,在家中的一切都建立在胡适父亲存在的基础上。胡适在1921年写的《先母行述》里,已说到他母亲“内持家政,外应门户……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其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在十年后写的《四十自述》里,胡适也说到他的六个哥哥姐姐的年岁都在与其母上下几岁之间,“这样一个家庭里忽然来了一个十七岁的后母,她的地位自然十分困难,她的生活自然免不了痛苦。”胡适晚年回忆母亲只活了四十多岁,仍归疚于“母亲二十几岁就守寡,那时在大家庭里受的气,又是营养不足”。三哥本出继,后穷困,胡母又接他回来,“从此我母亲受的气更大”,因为三嫂很厉害。胡适后来说三哥的儿子思永“一生的怪癖多疑不能容人容物的心病,是从其母得来的”,最能体现他对三嫂的认知。故“大家庭”给胡适的印象极坏,后来他支持别人进行家庭革命,大约自己的经历也在起作用。所有这些,据胡适自己说:“我写《四十自述》时是很客气的,还有许多都没有写出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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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如此,胡传的死讯传到家中时的状况,胡适在已成年之后写《四十自述》时仍记忆犹新。他记述说:坐着的母亲“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门槛上……一时满屋子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高大鹏先生特别强调这个印象对小胡适的深刻影响。高先生曾据此以心理分析的方法来认识胡适终生之行事为人,颇引申出一些石破天惊的伟论。外行如我,对心理分析不敢置一词,但高先生指出的胡适一生充满“热情和压抑”,而这一特征又多半因少时经历使然,确是见道之解。[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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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自认受母亲影响最深。他说:“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20]这大约即是胡适后来善与各方面人周旋——特别是与旧势力周旋——的来历,盖胡母正是胡家一新人而不得不周旋于既存各旧人物之间也。所谓和气、宽恕、体谅,无一不是待人接物亦即周旋的本事。胡适成年之后,还能背自己从儿时伙伴那里听来的《神童诗》,其中印象最深的两句是:“人心曲曲湾湾水,世事重重叠叠山。”[21]这些在少小还不懂诗句意思时记忆下来的话,已由胡适的人生经历所印证。成年后重提的回忆,有意无意间实透露出这已成胡适对人生的认知的一个组成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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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庭中幺儿寡母的微妙处境,小胡适最初只能从母亲那里领会到,渐长后自己也能有所体会。胡母的家教,颇能体现中国传统中“反求诸己”的倾向,首先要让自己的儿子争气。胡适后来养成“爱惜羽毛”的性格,母亲的家教是一个重要原因。胡母责罚儿子的方法是不在人前打骂,而是在夜深人静或清晨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来”。[22]今日已少有人会公开赞成体罚,但李敖先生以为:“这种方式的教育也许有一个大好处,就是它可以培养小孩子的‘自尊心’,使他不会在别人面前丢面子——膝被迫跪或肉被人拧。”[23]这大致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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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仁晚年评胡适,即以“爱惜羽毛”四字做结论。唐德刚以为,这是“对胡先生很恰当的评语。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爱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24]其实爱惜羽毛是事实,且始于未成名之前,更因盛名来之不易而加强。但是否就“必然畏首畏尾”,却还可商讨。人知自尊,然后有所为有所不为。胡适在1922年时曾特别指出这一点:“有人说我们‘爱惜羽毛’,钧任[罗文幹]有一次说得好:我们若不爱惜羽毛,今天还有我们说话的余地吗?”[25]正因为做事有最后不逾越的准则,有所不为,才能在民初被认为是人欲横流之时保留一点发言权。所谓爱惜羽毛,说到底,不过就是品德上的一种自我保护。这与努力不使“膝被迫跪或肉被人拧”,本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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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胡适在幺儿寡母的环境下颇养成一点自我保护的习性。他自己叙述他十三岁出门到上海求学时说:“我就这样出门去了,向那不可知的人海里去寻求我自己的教育和生活,——孤另另的一个小孩子,所有的防身之具只是一个慈母的爱,一点点用功的习惯,和一点点怀疑的倾向。”[26]那种自我保护的防卫心理,真是呼之欲出。胡适后来多次教人以做官之法治学,虽主要着眼于学术戒律,但以谨慎不出错为宗旨,还是一种防卫性的心态。而且,因为母亲不许他与乡间小儿为伍的缘故,小胡适不得不“久处妇人社会”。在此种环境熏陶之下,胡适自己也羞怯如女子,“见人则面红耳赤”。这样的习性,要独自闯社会是比一般人更难的。而胡适却又不得不少年就独自闯荡江湖,其一开始所处之社会恰又在洋人势力最大,因而中国人无意识中防卫心理也最强的上海,当更能助长此种习性。胡适一生,那种有意无意间自我保护的习性的确特别强。后来虽因生活中多次向上的转机渐脱扭捏之态,然无意中之影响仍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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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唐先生说胡适“畏首畏尾”,其实也是很多人的认知。细心谨慎确实是胡适形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这里仍有个“超我”与“本我”的关系问题。大家庭中幺儿寡母的微妙处境,使胡适不得不养成细心谨慎的习惯。其用心之细微,常出人意想之外,最得孔子见阳货之旨。[27]1961年,老朋友蒋梦麟寄给胡适一本女作家的小说,似有请他做评论之意。胡适知道“往往有人会把我的信作为宣传的工具”,干脆连信也不复。[28]蒋既然不能明说,胡也就假装不懂。防卫之心,细如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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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晚年见到钱锺书的《宋诗选注》,先表扬钱“年轻有天才……英文好,中文也好”。但也立即看出钱先生一面不“用经济史观来解释”,一面又“故意选些有关社会问题的诗”;将五六十年代大陆“旧知识分子”与“新时代”那种有意无意间的疏离和接近,体会得一清二楚(当年主持文艺批评者如果也像胡适一样心细如发,则钱先生休矣)。同样在晚年时,胡适说起傅斯年一次在美国讲学,不带一张纸,“在黑板上把《汉书》和《史记》的《儒林传》不同之处完全写出来,你看他记忆性多好”。胡知道傅是“不会演说的”,所以马上又补充说:“他也许早一晚做了苦工,第二天有意这样表演的。”这是典型的仁者见仁。胡适一生不爱说无根据的话,曾说过做梦都有生活的经验作底子。则他所认知的傅斯年讲学,很可能就是以他自己类似的“经验”为底子。[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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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自己确实一向对很细小的地方都能注意到。胡适留学回国后返乡时,穿夏布长衫而不是西装,在当时即颇出人意料,被看作是他的美德。而这样注意细行是有好报的。唐德刚先生说,胡适初回国,不仅学贯中西,“在个人行为上,也循规蹈矩”。所以新文化运动中一切为老辈看不上眼的破坏性行为,都记在陈独秀账上;而略涉建设性的“新思想”“新道德”等,就都归了胡适之。这是很有体会的见解。胡适在1921年与高梦旦谈过自己的婚事后在日记上批注:“最可怪的,人家竟传说独秀曾力劝我离婚,甚至拍桌骂我,而我终不肯。此真厚诬陈独秀而过誉胡适之了!大概人情爱抑彼扬此,他们欲骂独秀,故不知不觉的造此大诳。”[30]这里所说的“人情”的“不知不觉”很重要。它提示着抑陈扬胡,已成那时的时代认知(perception),而陈独秀恰是最不注意细行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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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外间的认知并不能完全代表真胡适。他曾自谓:“我最恨的是平凡,是中庸。”而这方面“外人”并不知道。“因为我行的事,做的文章,表现上都像是偏重理性知识方面的,其实我自己知道很不如此。我是一个富于感情和想象力的人,但我不屑表示我的感情,又颇使想象力略成系统。”[32]这最能表明胡适“自我”中的“超我”部分有时故意要掩盖他“本我”的一面,而他所努力造成的形象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这在胡适,是少小就已从其母子的微妙处境中有意无意间领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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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自述,他在大家庭中生活日久,“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胡适一生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他既然体会到看脸色的痛苦,就终生努力不让人看他的脸色。胡适后来曾对妻子江冬秀说,他的脾气是,即使做的是“受罪”的事,“我不去就罢了,去了,我总要把全付精神摆出来,总不要人家看我的鬼脸。我总要大家感觉我不是‘受罪’,我总不要大家跟着我‘受罪’”。这还只是被动的一面。在主动一面,胡适更努力让客人感觉如坐春风。他晚年说:“我受了社交生活的训练,总不叫客人坐着有间歇的时间。话说完了,不再说下去,等于叫客人走路,所以我总要想出话来说。”故胡适不仅努力维持自尊,也尽量给别人留面子。胡适去世那年,本计划好要到美国去,后来因事推延,表面上说是医生劝他不去。其实,如他自己所说:“我会被医生劝阻得住吗?我是为了[中研]院里没有人主持,不能离开,才说接受医生的劝告。”可知胡有些话不过是婉转出之而已,不能全从字面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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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看见胡适有意为之的“超我”一面,那就误解他了。胡适自己知道,“我有种种的病,但没有客气的病。我是最不客气的。”胡适晚年的秘书胡颂平曾当面说胡适修养高。胡适说:“我的脾气也坏,你不看我在文章里也大骂人吗?”[34]脾气坏而能使人觉得好,最不客气而给人以客气的印象,的确是修养极高。但胡适自己为“修养”付出的代价也是不小的。正如最喜欢玩却不得不装出小“先生”的样子,这种后天的压力必然会增强胡适内心的紧张。总要不时有小爆发的时候才行,否则就会有一个总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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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自谓他最恨平凡和中庸,实提示着他先天有一股反叛气息。如果不是少年“暴得大名”之后珍惜得来不易的声誉,大约还要反得厉害。胡适在上海进的四所学校之所以都未能毕业,全因某种程度的反叛使然。而且他进这些学校又大都是有家庭私人关系的,故每次离异,都是得罪亲友(在这一点上,胡的二哥绍之对小弟弟确实是颇容忍的)。胡适一向不喜欢律诗,因为律诗、对联、八股等皆最能体现“出新意于法度之中”的中国传统,最不宜于有反叛气质者。胡适在中国公学的同学汤昭曾说胡“样样都聪明,就是写字真笨”。因为“写字的、学画的,必须先有摹拟的本领;学什么人的字,就像什么人的字……然后熟能生巧,写出他自己的个性来”。胡颂平说这是因为胡的天分特别高,“不愿意临摹人家的字”。[35]虽近奉承,亦半得之。其实胡适也曾学过好几家的字,但终因生性不喜摹仿而学不成。这正是胡的反叛性格的一个表现。胡传教导胡适为人要“率其性”,也是对胡适此类行为的一种理论支持。从这个视角看,胡适后来有截断众流的勇气,是由来已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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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跟随母亲的生活,给胡适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先生”的身份认同,一种自我保护的防卫心态,以及超乎寻常的细心谨慎。其共同之处,在于均表现出一种“超我”对“本我”的抑制,后天对先天的约束。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从小“就没有过小孩子的生活”。[36]小胡适的修养功夫,是远超过其同龄人的。后天伦理作用特别强是胡适一生行事的主流,但为人要“率其性”的父训,也不时要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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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做人的训练”,胡适自称,他与母亲在一起的九年生活中,“只学得了读书和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37]但这一点底子的重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在西潮入侵之后中国许多口岸地方,传统的教育方式已大大式微。胡适在绩溪上庄得以接受这种略带特殊待遇的传统教育,在塑造特定身份认同之时也奠定了那时已较难得的一点“国学”基础。胡适后来的读书经历证明,这点比许多同龄人略高一筹的旧学基础对他是大有裨益的。绩溪上庄的未得风气之先,在不少人看来或者是一个“落后”的因素,对于小胡适的成长甚至于其一生的成功,后来证明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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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胡适的家乡教育也体现了中国传统自身的变化。他九岁时,偶然在四叔家里的旧纸堆中捡到一本破旧的《第五才子》(即《水浒传》),“这一本破书忽然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忽然在我的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从此开始广觅小说阅读,几年间已读了三十多部。由于这些小说中许多都是白话,胡适“在不知不觉中得了不少的白话文的训练,在十几年后于我很有用处”。四叔介如公是胡家少数几个专事读书的人之一,他是胡适的发蒙老师,又是家乡的“绅董”,后来还选了颍州府阜阳县的训导。[38]这样一个士人,家中的旧纸堆中竟然有破旧的《水浒传》,正是晚明以来通俗文化中的小说、戏剧走入上层社会,有些士人将其与上层文化相提并论这一风气演变的例证。正如胡适自己所说:“余以一童子处于穷乡,乃能得读四五十种小说,其易求可见。”[39]论者或把胡适看通俗小说归入不够“传统”的一面,其实是传统自己在变,在绩溪的小胡适并未跳出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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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说更直接的好处,是帮助胡适“把文字弄通顺了”。因为胡适的哥哥受了新风气的影响,未曾让胡适学做八股文。但胡适也因此就一直没有“开笔”做过文章。胡适看了几年小说后,就有了为本家姐妹讲故事的“资格”,而且乐此不疲,经常应邀讲述。他后来常说,要使你所得的印象变成你自己的,最有效的法子是记录或表现成文章。胡适特别说到演讲的作用,因为这能强迫他“对一个讲题作有系统和合乎逻辑的构想,然后再作有系统的又和合乎逻辑和文化气味的陈述”。[40]这个观念,完全适用于胡适少时对人讲故事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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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正是小胡适最初的作文“训练”。把看过的书再口头表述一遍,且须有头有尾,实在也是一次使自己的“印象”系统化的再创造。故小胡适虽然很晚才“开笔”作文,却早已先“开口”,后来的开笔不过是换一种形式的开口罢了。而且这样的开口,正是由摹拟入手,学着别人的法子再表述一遍,所谓“有所法而后能”,最合乎中国传统的学习作文之法。胡适自己的天性是不喜欢摹仿的,但无意中仍向讲究摹仿的传统靠拢了。不过,由于没有正式“开笔”,许多传统做文章的讲究,胡适并未学到。如中国文章最讲究的那种余音绕梁的含蓄,胡适就终生不向此方向努力。他后来的文章以浅显明白为特征,也与这少时的训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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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传统教育打下的那点国学或非国学的基础,对胡适后来有非常人可及的自信起了重要作用。胡适曾自认留美学生中做诗的第一把手,后来对新诗也自信不在徐志摩之下,这恐怕都是要打个问号的。这样的自信始于何时,还需要考证。他的上海读书经历,应该是极其重要的。胡适到上海读书,先入梅溪学堂,一日而跳四班;再入澄衷学堂,一年又跳四班。胡母的培养和家乡的教育见了成效,胡适的自信大约也就成长起来了。他自己说,到上海入澄衷学堂,“始稍得朋友之乐”;再入中国公学,所交皆社会经历丰富的老成之人,“于世故人情所有经验皆得于是,前此少时所受妇人之影响,至是脱除几尽”。[41]这大约又是一个转折点。而老成之人对胡适的爱护,如不让他剪辫,且使其主持一些像办报一类的事,应该都会对胡适自信心增强起作用。故少年时的上海读书经历,对胡适的成长,非常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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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二 上海:眼界很小的商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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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的六年读书,用胡适自己的话说,是他“一生的第二个段落”,也是“一个人最重要最容易感化的时期”。在这里他接触了许多绩溪上庄不曾见过的新事物——从“第一次穿洋袜”,到接近革命党人办杂志,再到后来吃花酒作邪狎游,应有尽有。“第一次穿洋袜,是我的店里的程建泉教我穿的。”后面的两种,则都与革命党人有关系。他后来很爱说的中国人穿鞋方式的革新,估计也是在上海得到的新知识。胡适几次说过,“凡是文化的接触,都是各取其长的。譬如我们穿的鞋子,过去是不分左右脚的”。自从外国的皮鞋来了之后,“最早是陈嘉庚的橡皮鞋底,皮鞋是先在广东推行,再是上海的鞋匠模仿外国的做法,后来普及全国”,再后来则“大家穿的鞋子都分左右脚了”。胡适的意思是强调文化接触之后,“由下面渐渐的实行,而不是由上面来推行的”那种自然而然的同化力。但他兴之所至,又将同理推广到“女子的剪发”,也说是“没有谁来反对”,就不太符合事实了。[42]无论如何,对上庄来的小胡适,上海的“新”是体现在很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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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对上海的印象,最多是好坏参半。如果从感情上说,恐怕是坏的部分要多些。胡适后来回忆在上海读书的经历时给上海下了一个定义,即“眼界很小的商埠”。这个印象,很可能是一开始就形成的。眼界小则胸襟自然不宽,在洋人势力最大,因而影响也就最大的上海,对于外来乡下佬的蔑视,恐怕又超过一般的地方排外意识。上海既不能张开双臂欢迎绩溪来的小乡下佬,而上海学堂的教育水准后来又证明实不见得比绩溪上庄的私塾高多少(详后),则其不十分热情欢迎小胡适就只能表明其“眼界很小”了。同时,胡家虽已实际上成了一个以商业为生的“绅商”之家,但以胡父的遗教和胡母的有意培养,都不仅要与一般乡人有别,而且也并不认同于“绅商”这个身份。其对商的接受,与社会转型时期的许多读书人一样,大约也只是维持在“半肯半不肯”的境地。如是,则“眼界很小”与“商埠”连在一起,更别有一层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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