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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10 第三,是政治手段的纯熟运用。在“倒年”中,雍正帝手段的高明老辣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确保在政治,甚至是法律的框架内剥夺年羹尧的兵权,让已经有一定割据倾向的川陕军政集团平稳“回归”皇权的控制范围之内,没有激起许多人都担心的兵变。第二,尽量缩小范围、实现精确打击。对于年羹尧关系网中的文武精英,雍正帝普遍采取收买剥离的方式,使其不至于一损俱损;对于其中特别优异者,还能推诚重用,爱才之心昭然可见;而对于年氏家族的无关成员,更是极力加以保护。第三,雍正三年,在“倒年”进行过程中,雍正帝同时向以其亲兄弟允禩、允禵为代表的先帝皇子、宗室王公和八旗上层贵族发起总攻,并开始着手清除他即位的大功臣、国舅隆科多在朝中的势力。在不影响国计民生的情况下,多点出击而令所有的对手毫无还击之力,他不愧是政治斗争史上的超级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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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12 不过,为了达到完美控制事态发展的目的,“倒年”活动中的雍正帝采取了很多阴暗不堪的手段。比如通过密折的形式鼓励告密、挑拨离间、凭空诬陷等等,甚至他赞美、收买大臣的那些“甜言蜜语”,从最后的结果看,也让人毛骨悚然,绝非君子待人之道。笔者想,读过本书的读者,愿意交他这样的朋友,或者愿意和他这样的上司共事的,恐怕是没有几位了,除非你运气绝佳,有允祥和鄂尔泰那样的特质。当然,今天的学者或者历史爱好者能看到原始的清宫档案,是极其偶然的历史机缘,是雍正帝始料未及的。他原本也以为,自己展现给时人和后世的,都是正大光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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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14 九十二款大罪既定,雍正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年仅四十六岁的年羹尧死期至矣。那一天,雍正派遣领侍卫内大臣马尔赛、步军统领阿齐图向年羹尧宣判其死刑。上谕开头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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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16 年羹尧,尔亦系读书之人,历观史书所载,曾有悖逆不法如尔之甚者乎?自古不法之臣有之,然当未败露之先,尚皆假饰,勉强伪守臣节。如尔之公行不法、全无忌惮,古来曾有其人乎?朕待尔之恩如天高地厚,且待汝父兄及汝子并汝阖家之恩俱不啻天高地厚,汝扪心自思,朕之恩尚忍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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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18 先强调年羹尧是辜负君恩,连掩饰也懒得掩饰的古往今来第一人渣;随后又历数了他一些九十二款大罪中尚未提到的罪状,如在对罗卜藏丹津的作战中该前进的时候羁迟,该谨慎的时候冒进,该直行的时候绕远,该迂回的时候抄近,总之是视国家军务为儿戏,以此陷害阿喇纳、富宁安、岳钟琪、蔡珽等领兵、督粮大臣(然而最终不是打赢了吗……)。又如处理战争善后,奏定的十三条章程,在不该建城处建城,不该屯兵处屯兵,所作所为,无一处有益于地方(然而善后十三条是年羹尧上奏后经过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通过,由皇帝亲自批准的)。如此种种,还有很多残杀无辜、颠倒军政的大罪没有来得及放在这九十二条中讨论。最后,雍正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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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20 即就廷臣所议九十二条之内,尔应服极刑及立斩者共三十余条,朕览之不禁泪坠。朕统御万方,必赏罚公明,方足以治天下,若尔之悖逆不臣至此,朕枉法宽宥,则何以张国法之宪典,服天下之人心乎?即尔苟活人世,自思负恩悖逆至此,尚可以对天地鬼神,与世人相见乎?今宽尔殊死之罪,令尔自裁,又赦尔父兄子孙伯叔等多人死罪,此皆朕委曲矜全,莫大之恩。尔非草木,虽死亦当感涕。大凡狂悖之人,生前执迷,死后或当醒悟。若尔自尽后稍有含怨之意,则佛书所为永坠地狱者,虽历劫亦不能消汝罪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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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22 意思是:你的罪孽如此深重,九十二条里光够得上死罪的就有三十多条,朕如果还不杀你,就是徇情枉法;即便像现在这样,只让你自裁了事,又免除你父兄子孙叔伯等近亲的死罪,已经是皇恩浩荡、格外保全了。你如果还稍微有点人性,就是在黄泉路上也要感恩戴德、悔罪自新。如果稍有怨念不服,那么按照佛家的说法,你就算坠入地狱,永世不得重生,也无法消除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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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24 一世雄杰的年羹尧,就是在这段“死了也要爱,怨念会让你没有彼岸”的强硬超度声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他被皇帝“赐自尽”,至于具体的死法,即是鸩酒抑或金刃、白绫,则未见史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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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26 那么,年羹尧这九十二条大罪,到底虚实如何,有什么可以深挖的内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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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31 年羹尧之死 [:1706144354]
1706145432 年羹尧之死 虚虚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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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34 对于年羹尧的九十二款大罪,雍正朝刑部的分类体现的是当时的官方归罪逻辑,和我们今天的思维不太一样,增加了理解难度。笔者在此将这些罪状重新排列组合一下,再加以分析,想必读者看起来会更明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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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36 这九十二款罪状大致可以分为政治问题、人事问题、经济问题、领导责任问题四大类。政治问题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当然是对皇权构成直接威胁,比如与静一道人、邹鲁等图谋不轨,私藏军用物品,伪造图谶妖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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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38 静一道人是个有异能的道士,邹鲁是游方术士,以看相占卜为业,两人都是年羹尧幕下之客。在清代,督抚大臣自掏腰包幕下养士是普遍现象,年羹尧开府几十年,财大气粗,多养几个帮忙或是帮闲的各色人等,本来不是问题。不过,养一些会占卜看天相的“异人”,和一般的养士可不一样,很容易被视为有蛊惑人心、颠覆政权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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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40 “倒年”进行到关键阶段时,术士邹鲁被捕。提到刑部后,他供称在西宁年幕中时,年羹尧曾给自己看过一些图谶碑记,又口出狂言,说他这辈子封王还不止,“到分九鼎之时,我已有川陕两省,据天下上流,更兼兵马强壮,谁人敢当?只有老父子孙在京,甚是挂念”,摆明了是要造反的话。还有一次,年羹尧半夜叫来邹鲁,让他看自己房顶上冒出的白气,说是“王气”;又说自己在陕西有大炮三千、甲胄枪箭俱是现成,让邹鲁、静一道人等算一算哪天(起兵)吉利等等。此等言论如果坐实,谋反大逆那是板上钉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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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42 不过,结合年羹尧和其子年富的口供来看,事情似乎并没有这么严重。静一道人、邹鲁二位,确实是年羹尧门下之士,且主要从事看相算命一类的封建迷信活动。年羹尧曾答应为邹鲁出资购买房屋、捐买官职,但没有兑现。为此,邹鲁与年羹尧当面反目,进京找到年羹尧之子年富,以其父曾对自己说过谋逆言论为由,向年富讹诈白银数万两。可大家想一想,如果年羹尧确实与邹鲁等人说过非常露骨的谋反言论,一旦反目,必然要对其限制人身自由,乃至杀人灭口,怎么能任由他满世界乱跑,甚至跑到北京城要挟自己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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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44 实际上,年羹尧和术士异人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并没有隐瞒雍正帝。他在给刑部的口供中说,自己于雍正二年底进京时,曾劝阻雍正帝下一年的二月不要到东陵拜谒;另外雍正三年四月间天下会发生一些事情,请皇帝小心留意。他甚至将天旱求雨,目睹白气升空的事也和雍正帝口头说过。当然,在口供中,年羹尧痛心疾首,认识到自己这样“信口胡言”是极端错误的,是疾病缠绵、心神恍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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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46 笔者在翻看雍正年间奏折档案时还看到过这样一个记载:山东巡抚黄炳曾在雍正元年五月上过一道密折,提及时任川陕总督的年羹尧向他致函,说皇上闻知你们山东安丘县有一个叫范英的秀才,是奇人异士,让我转告你将范秀才密送进京,带到怡亲王府上。黄炳是个年轻官员,做事认真得很,巴巴跑去调查了范英的背景后上了个奏折说:据臣了解,这个范英背景复杂,曾经涉嫌参与武装倒卖私盐,皇上您看这么不本分的人,真的让我送到怡亲王府上去吗?然而黄炳没有想清楚,皇帝是新登基的皇帝,跟内外文武人头不熟,这种暗地里捣鼓封建迷信活动的事,哪好意思同你个寻常督抚直说?所以绕个大弯子,让自己的大舅子川陕总督向你山东巡抚转达圣意,你好好地把人送到北京就是,咋还冒冒失失和皇帝挑明了呢?面对不开窍的黄炳,雍正帝也没有办法,只好表扬他背景调查做得对极了,不过此人是好是坏、能与不能,也要朕亲自试一试才知道,你还是火速把他秘密送到怡亲王府上去,甚密!甚密!甚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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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48 其实,早在康熙年间,年羹尧就曾“奉旨”与异人交往。康熙六十年,年羹尧从四川到热河觐见康熙帝,后又从热河前往北京;离开热河前,康熙帝交代他到北京找一精于命理的术士罗瞎子推算八字。此时的年羹尧倒还谨慎,上奏说:“臣到京后,闻知(罗瞎子)其人在京招摇,且现今抱病,臣是以未见伊。理合附奏,非臣敢于违旨也。”至于进入雍正朝后,在结交奇人异士、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问题上,雍正帝与年羹尧更是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并不是年羹尧偷着摸着自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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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50 有鉴于此,针对年羹尧“与静一道人、邹鲁等谋为不轨”这第一条泼天大罪,雍正帝并没有大做文章,甚至有故意淡化的意思。就笔者一家之见,雍正帝虽然做了防止年羹尧谋反兵变的准备,但他从心底并不相信年羹尧会蓄谋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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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52 政治问题的第二个层面,在古代叫僭越,用现在的话叫作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主要表现为,一不把皇帝放在眼里,二不把制度放在眼里,三不把其他同事放在眼里:如接到圣旨不宣读张挂,寄发奏折时不按照一定的礼仪规格“拜发”,而是像寻常寄信一样在官署内室交人发出;从自己到儿子再到仆人都不按级别标准乱穿衣服、装修时随意使用龙的图案;架子大得离谱,用皇家侍卫充当仪仗队,让巡抚一级的高官下跪,对其他督抚行文直呼其名等等。这些都是摆在明面上的问题,众目睽睽,一揭发一个准,所以数量最多。另外,这类问题虽然危害性并不如谋反大逆、贪污腐败、滥用职权那样严重,但给人的感受是很直观的,特别是给同僚们的刺激非常强烈。比如陕西巡抚范时捷,本来与年羹尧关系很不错,只是因为与年羹尧官居同城,就被迫给他下跪,又被他提出接旨不许放炮等苛刻要求,早先必定是敢怒不敢言,好容易逮着机会,揭批奏折便一封封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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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54 雍正年间补服规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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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59 雍正年间,年羹尧的头衔最高达到了:太保、一等公、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其中,太保是宫衔加官,类似荣誉称号的性质,与品级相对应,享受正一品官待遇;一等公是爵位,与品级相对应,是“超品”,即享受比正一品官还高不少的待遇;川陕总督是职务,雍正初年的总督通常是正二品,全权统领本辖区军民二政;抚远大将军是差遣,没有待遇标准,但在职权上是“节制四省军兵粮饷”,可知在“军兵粮饷”问题上,大将军是四省督抚的上级。以就高不就低为原则,年羹尧在衣食住行、人身待遇诸方面,应按照《会典》公爵的标准执行。在权力运行方面,战时在与“军兵粮饷”相关的事项上,应行使大将军职权;战时非“军兵粮饷”事项,以及战争结束后,应行使川陕总督职权。以上,即是年羹尧应该“摆正”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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