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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50 有鉴于此,针对年羹尧“与静一道人、邹鲁等谋为不轨”这第一条泼天大罪,雍正帝并没有大做文章,甚至有故意淡化的意思。就笔者一家之见,雍正帝虽然做了防止年羹尧谋反兵变的准备,但他从心底并不相信年羹尧会蓄谋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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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52 政治问题的第二个层面,在古代叫僭越,用现在的话叫作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主要表现为,一不把皇帝放在眼里,二不把制度放在眼里,三不把其他同事放在眼里:如接到圣旨不宣读张挂,寄发奏折时不按照一定的礼仪规格“拜发”,而是像寻常寄信一样在官署内室交人发出;从自己到儿子再到仆人都不按级别标准乱穿衣服、装修时随意使用龙的图案;架子大得离谱,用皇家侍卫充当仪仗队,让巡抚一级的高官下跪,对其他督抚行文直呼其名等等。这些都是摆在明面上的问题,众目睽睽,一揭发一个准,所以数量最多。另外,这类问题虽然危害性并不如谋反大逆、贪污腐败、滥用职权那样严重,但给人的感受是很直观的,特别是给同僚们的刺激非常强烈。比如陕西巡抚范时捷,本来与年羹尧关系很不错,只是因为与年羹尧官居同城,就被迫给他下跪,又被他提出接旨不许放炮等苛刻要求,早先必定是敢怒不敢言,好容易逮着机会,揭批奏折便一封封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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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54 雍正年间补服规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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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59 雍正年间,年羹尧的头衔最高达到了:太保、一等公、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其中,太保是宫衔加官,类似荣誉称号的性质,与品级相对应,享受正一品官待遇;一等公是爵位,与品级相对应,是“超品”,即享受比正一品官还高不少的待遇;川陕总督是职务,雍正初年的总督通常是正二品,全权统领本辖区军民二政;抚远大将军是差遣,没有待遇标准,但在职权上是“节制四省军兵粮饷”,可知在“军兵粮饷”问题上,大将军是四省督抚的上级。以就高不就低为原则,年羹尧在衣食住行、人身待遇诸方面,应按照《会典》公爵的标准执行。在权力运行方面,战时在与“军兵粮饷”相关的事项上,应行使大将军职权;战时非“军兵粮饷”事项,以及战争结束后,应行使川陕总督职权。以上,即是年羹尧应该“摆正”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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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61 那么年羹尧是怎么做的呢?他自己的解释是,在一切待遇和职权行使事项上“俱循大将军俗例而行”。他的“俗例”是谁呢?就是历代前任——清初领兵诸王,特别是直接前任——康熙的十四皇子允禵。也就是说,他不分战时平时、公爵品官,不论是起居排场还是发号施令,都按照领兵亲王、皇子标准行事。按这样的标准,让巡抚下跪,对督抚直呼其名,还有问题吗?当然,在“恩人”期间,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而一旦和皇帝反目,那问题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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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63 政治问题讲完,我们来说说人事问题。年羹尧九十二款大罪里的人事问题总结起来是八个字:任用私人,排斥异己。前者如利用职权,让自己人冒滥军功、伪造资格,混上一官半职;后者如诬陷与其有矛盾的人违纪违法,甚至为了给自己人腾位子,将完全不相干的人参奏免职,所谓“急欲出缺”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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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65 夸大其词、冒滥军功是古代军队中长期存在的舞弊现象,大规模战争环境下尤其普遍,年羹尧军中必然不能例外,能不能被发现只在于查与不查、纠与不纠。另外前文我们提到过,年羹尧特好举荐,且态度强硬,其举荐的官员被单列档册,称为“年选”,这令吏、兵二部怨愤不已。这是他“出事”前就暴露出来的问题,自然也是实情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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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67 不过,关于举荐,特别是因军功举荐的问题,我们还需要再辩证地看一看。实际上,凡是有军事统帅经历的大臣,普遍勤于“举荐”。毕竟战争是生死一瞬的事情,统帅没有点儿“就算跟人事部门死磕,也得给兄弟们多挣好处”的精神,谁会拼了性命跟你向前冲呢?像年羹尧最敬重的老同学鄂尔泰官居首辅后,也大肆起用自己主持改土归流时的部属,有“偏私乡党”之讥。鄂尔泰是满人,没什么乡党可言,所谓乡党,即是云贵一系的文武官员。而与鄂尔泰同时主持朝政的张廷玉是数十年文学侍从出身,在举荐问题上就极其谨慎小心,生怕担个结党的名声。他的桐城老乡、桐城派三杰之一的刘大櫆想求他举荐尚且不能,反而要去走鄂尔泰的门路。军事活动的特殊性促成了军功集团的形成,进而对承平之下的制度运行造成破坏,这似乎是那个时代不可避免的问题。当然,统帅对于“度”的把握非常重要,年羹尧的肆意程度确乎太高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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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69 至于排斥甚至诬陷异己,显然是个比滥荐更严重的问题。可惜,雍正帝为年羹尧安排的诬陷异己的典型案例“捏参程如丝贩卖私盐、杀伤多人”一案,是个不折不扣的冤假错案。这里我们可以简单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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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71 先是,川陕总督、大将军年羹尧参劾四川按察使程如丝在担任夔州(今重庆市东北部)知府时诬陷合法商人贩卖私盐,并对路经夔关的商人进行武装抢掠,致死多人。程如丝被革职拿问。雍正三年初,蔡珽案出现反转:本来是被逮捕进京的四川巡抚蔡珽因为揭发年羹尧有功,从阶下之囚一跃成为左都御史。蔡珽随即奏称,自己是程如丝的老上级,对他的为人非常了解,程如丝实乃四川第一好官,因与年羹尧有仇,才被诬参。因为此案涉及多条人命,社会危害极大,如能证明确系诬参,当然可以成为“倒年”活动的重要突破口。是以雍正帝特派新任陕西巡抚石文焯主持复核,雍正三年八月石文焯疏奏“年羹尧四川夔州守程如丝私卖盐觔、贪残凶暴一案,俱数虚事,明系年羹尧捏词妄参”,程如丝无罪释放,恢复四川按察使职务。至此,官方认定年羹尧之于程如丝是陷害忠良、排斥异己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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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73 然而,这个认定在年羹尧被赐死仅仅一年多后就被推翻了,原因很简单:“倒年”已是明日黄花,这时候皇帝的主要斗争方向是“倒蔡”,蔡珽的蔡。雍正五年三月,雍正帝发布长篇谕旨,谕旨的开头口气非常谦虚,他说:朕办理天下事务,历来顺应人情物理,不肯心存成见。但是政务殷繁,人心险恶,蒙蔽欺妄的事情层出不穷,我一时听信了,就要出现决策错误。不过,如果犯了错误能及时改正,不存自护己短的陋见,那么是非很快就能明白,大家也能有所警惕。古来圣贤并不是没有过错,而是不掩己过,朕常常以此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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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75 一段开场白后,雍正帝重提程如丝案,并且将身段放低到尘土里,公然引用“悖谬狂乱,至于此极”的大罪人汪景祺的言论。雍正帝说:我最近翻阅汪景祺的《西征随笔》,看到里面有一条记载叫《程如丝贪横》,所叙程如丝案,与蔡珽当年所奏、石文焯所审大不相同。汪景祺这个人虽然不是东西,但他的言论也不一定“字字皆虚”,既然他在笔记里是这样写的,想来也应该是有所依据。国家政事,必须清楚明白,才能“清吏治而肃官方,剖是非而除壅闭”。程如丝一案,现在着刑部侍郎黄炳前往四川,会同川陕总督岳钟琪、四川巡抚马会伯、湖北巡抚宪德重新审理,审讯时让石文焯和蔡珽二人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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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77 我们先来看看汪景祺在《西征随笔》中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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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79 程如丝重贿蔡珽,调补夔州知府。程如丝至夔,凡商家所有之盐,尽以半价强买之。私盐船自夔至楚者,官素不甚禁,以活穷民,程如丝悉夺之。私盐船过夔,程如丝遣人籍其盐,私商不服,程如丝集吏人、乡勇、猎户,泛兵几千人往捕治之。鸟枪弓矢竞发,私商与捕人死者枕藉,商人过客毙者无算。蔡珽庇之,不以上闻。湖督杨宗仁受客商呈词,欲入告。程如丝指称是年大将军意,杨督竟寝其事。年公闻之,遂具题参劾,奉旨革职拿问。蔡珽入觐,力言程如丝为天下第一清官,上将大用之。今此案令西安巡抚石文焯秉公确审,石欲脱程罪,且议复其官,以合上意。呜呼!浙抚黄叔琳以置土豪贺茂芳于死,遂革职问罪,乃知府杀人不计其数而反无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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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81 皇帝的意向既然又如此明白,案件的最终结果当然也没有悬念。曾经的“四川第一好官”程如丝再次被定拟死罪,罪行正如狂乱悖谬的汪景祺所描述。雍正五年八月,因为“倒年”而红极一时的蔡珽被抓捕入狱,定罪十八款,其中第十五款即是“收受贪残不法之程如丝银六万六千两,金九百两,贪贿庇奸、怀私保举”。年、蔡两个大人物的罪名里,竟然都有这个程如丝,可以说是十分魔幻现实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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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83 [1] 补服是明清官员穿在朝服或吉服之外的服装,因绣有补子而得名,作为官服的一部分,用以“辨尊卑,别上下”。图表所示为清代高级贵族补子的形状与纹饰。其中以“四团龙补”的样式最为尊贵,须郡王以上方可穿用。除宗室高级贵族外,异姓功臣有蒙赐“四团龙补”之例,是为巨大殊荣,因其体制过重,即便功臣本人亦不敢穿用。年羹尧罪名中有“伊子穿四团补服”一条,是僭越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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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88 年羹尧之死 [:1706144355]
1706145489 年羹尧之死 不断攀升的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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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91 接下来我们再看年羹尧的经济问题。在九十二款大罪中,年羹尧的经济问题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冒销、非法经营等项,一些项目涉及金额特别巨大,如曾经冒销四川军需一百六十多万两,冒销西宁军需四十多万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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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93 年羹尧仗势敛财,家财甚巨,确有其事。按照清朝的制度,旗人因为已经由国家在京畿地区分配了旗地和住房,所以即便出任外官,也不能在当地置产,卸任之后只能回京依靠旗地生活。清前期旗地的买卖限制较多,土地兼并比较困难。所以,清中前期的旗人官僚贪腐有一个特点:他们往往在身居要职时好摆排场、大肆挥霍,但因为置业较少,现任官一旦退职,特别是众多子孙分家之后,经济条件就大幅跳水,一两代内就能陷入贫寒的境地。相比这些听从制度约束的“老实贪官”,年羹尧就显得生财有道。他利用自己亲友、袍泽、故吏遍天下的优势,在各地大量置产经营,如借助直隶总督李维钧,在保定周边置有田地三万亩,房屋一千两百多间。因为女儿与衍圣公府缔结婚约,年羹尧又以置办嫁妆为名,在济宁购置良田十九顷。另外,年羹尧凭借在西北、西南地区大权独揽的地位,支持诸子、家奴,以及亲信官绅、商贾经营盐、茶、马匹、贵重木材等大宗生意,再与军需供应、边境贸易相结合,获利之丰厚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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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95 年羹尧敛财腐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实,不过,对于九十二款大罪中的这些严重经济问题,我们还是要从更深层面,结合当时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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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97 首先,青海一战的军需补给,并非由中央财政直接供给调配,而是主要由年羹尧统筹川陕等四省自筹自支。这一策略的优势是筹措周期短、运输成本低,资源调配机动灵活,可以及时适应战争变化。另外,雍正帝即位后,政治局势一度紧张,国库里的钱一下子都拿去打仗,手里没活钱的皇帝实在心里没底。因此,如果能让年羹尧尽可能自负盈亏,而中央少掏钱,那雍正帝真是再乐意不过了。从结果上看,这一招的效果确实明显:雍正初年,在青海用兵的情况下,国库存银不降反升,从康熙六十一年的两千七百万两,到雍正二年增至三千一百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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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45499 可以与之对比的是雍正中后期的对准噶尔部战争。雍正七年,清廷再次打响对准噶尔部的战争,打算由西北两路出击,直取伊犁。在这次战争中,雍正帝吸取年羹尧权力过于集中、尾大不掉的教训,在军事上、人事上都实行分权,而在军需供应上则采取由中央直接筹集军费、调配物资的方式。对准部战争的军需筹备从雍正四年就着手进行,由雍正帝亲自挂帅,他最亲信的三位重臣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蒋廷锡直接办理,准备周期达三年之久。三人小组的运作模式,构成了后来大名鼎鼎的军机处的雏形。对准部战争延续时间较长,且胜负参半,损失颇大,国库存银从雍正八年的六千二百万两直线跳水,至乾隆初年户部仅余银三千四百万两,几乎降到了雍正二年的水平。抛开其他因素不计,两次战争的“花钱”模式差别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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