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145500
1706145501
不过,西部地区经济基础本来薄弱,过度榨取民力作战,容易激起民变,于是雍正帝和年羹尧达成默契:虽然不给钱,但是咱可以给“政策”。比如让年羹尧一个川陕总督兼职管理位于山西的“钱袋子”河东盐场,将原本只能由户部统一办理的“捐纳”(合法的花钱买官)权下放给陕西省,在战争期间对川陕藩库亏空等问题睁一眼闭一眼等等。总而言之,中央政府在战争期间几乎放弃了对川陕等四省的财政监管:只要你自己花钱把仗打赢,其他都好说。年羹尧的严重经济问题有其必然成分。
1706145502
1706145503
与之伴随而来的还有第二点值得注意,那就是:既然年羹尧对于战时四省的财政有绝对的控制、调动权力,一切以打胜仗为目的,那么那些冒销军需、擅发银米之类的罪名,算在他头上就显得勉强。毕竟,由身兼地方总督的军事长官全权调配物资,是对常规制度的整体性颠覆,再从中挑出具体问题说某一件事按照常规是“冒销”“擅发”“挪用”,未免不能令人服气。
1706145504
1706145505
至于年羹尧九十二款大罪中的领导责任问题,最著名的当属“郃阳剿匪致死八百平民案”。这件案子后来被影视剧作家进一步戏剧化,编排为《雍正王朝》中的年羹尧血洗江夏镇,极力展示其凶残暴戾、不择手段的一面。而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1706145506
1706145507
我们继续来说郃阳案。郃阳案同程如丝案一样,也是年羹尧九十二款大罪中特别严重的一款,二者共同的特点是都造成了无辜商民死亡。死了人,事情的性质就严重了,在这一点上,古今是相通的,古代社会也并非视人命如草芥。
1706145508
1706145509
郃阳县今称合阳县,隶属陕西省渭南市,地处关中盆地东北部,与山西的河东地区隔黄河相望。罪状中说,郃阳事件导致该县八百多人无辜死亡。这个数字实在吓人,毕竟在冷兵器时代,一场小规模战争也死不了八百人。何况从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这死亡的八百多名无辜群众,并不是被官兵杀死打死烧死或是集体活埋的,而是因为半夜受到惊吓,自己跳崖投井,甚至躲避中遭踩踏致死的。承平之日,在离省城西安不到两百公里的关中平原上,发生这么骇人听闻的事件,居然时隔一年多后才为世人所知,未免过于怪异了。
1706145510
1706145511
关于郃阳事件的起因,汪景祺在《西征随笔》的《西安吏治》一篇中也有记载。按照汪景祺的说法,康熙年间,天下吏治之坏莫过于陕西。一则督抚大吏均为满人,这些人文化程度不高,于政务很不通晓,将地方公务都委之师爷、书吏,任其鱼肉百姓。二来康熙中期以后,西陲连年用兵,陕西官府、民间的负担都很重,而地方官以苛敛聚财为能事,想尽一切办法征收苛捐杂税,常常激起民变,官民矛盾十分尖锐。郃阳县在雍正初年隶属西安府,因为与河东盐场所在地山西运城临近,所以当地人民用盐比较方便,并不需要官方背景的盐商往来贩运,而是采取“民运民销”的方式自行解决。雍正初年,为了增加盐课收入、满足战争需求,年羹尧的亲信,时任西安知府的金启勋强行将郃阳县用盐改为“官运官解”,引起当地绅民的强烈不满。在郃阳籍官员范光宗(曾任福建学政)家人的带领下,一些百姓冲入县城,砸毁县衙,要求官府收回成命。金启勋等人无计可施,只好听从陕西布政使胡期恒的安排,与民众达成妥协,仍许当地食盐民运民销。
1706145512
1706145513
没过多久,金启勋经年羹尧保举,由西安知府升任河东盐运使,成为负责河东盐政的长官。大约出于报复心态,金启勋指称郃阳县内盐枭横行,请求年羹尧准许他带领官兵前往抓捕,年羹尧予以批准。雍正二年八月,金启勋带兵来到郃阳捉拿盐枭。至于带了多少兵、抓了多少人,其间发生了什么,当时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外界关注。此事基本上是作为一个区域性的刑事案件加以处理的。
1706145514
1706145515
然而半年后的雍正三年三月,这件事突然被高调提起。刚刚改调镶白旗汉军都统的前陕西巡抚范时捷向皇帝密奏,说他在担任陕抚时听到有人反映,去年官兵在郃阳大肆捉拿盐枭,因为处理不当,导致当地无辜百姓畏惧惊惶,甚至有多人跳崖投井自杀致死,请皇帝下旨年羹尧确查。
1706145516
1706145517
雍正帝将范时捷的奏折发给年羹尧,让他查明。年羹尧回复说:郃阳盐枭恣行,不得已派兵前往,官兵“未射一箭,未放一枪”,除了将十五名盐枭拿获押解省城外,并未造成平民伤亡,“若果有杀伤平民之事,众耳众目万难掩饰,臣情愿甘罪,断不肯下庇属员,上欺圣主”。其时,“倒年”正在进行当中,这样大一个罪状,雍正帝怎容他随意解释几句,就轻飘飘放过。于是,他在朱批中对年羹尧说:
1706145518
1706145519
范时捷说你被人蒙蔽,今你此字中言他被人蒙蔽,今朕若听你言便寝此事不究,则被你蒙蔽矣,若听范时捷之言即治金启勋之罪,则朕被范时捷蒙蔽矣。此事你二人中必有一人被人蒙蔽,尔等被人蒙蔽不过坏一省吏治之事,若到不可用尚可摒斥而更人。朕若被人蒙蔽则天下政务所关,尔等未必能为伊、霍之事也。此事你必究明根源覆奏,朕必明此事矣。你若不能彻底详明此事,朕被你蒙蔽尤可,你蒙蔽朕之罪恐当不起天下人之指论也。
1706145520
1706145521
皇帝将话说得这样重,年羹尧只好派陕西按察使黄焜等人再查此事,并在两个月后奏报说:去年八月官兵突至郃阳,虽然并无威逼之事,但该县老幼妇孺共六人,因为惊吓,或自缢、或跳崖、或触发旧疾病死,当时俱未报官,所以自己并不知情,现在既经查出,自请处分。对于年羹尧的奏报,雍正帝未置可否。五月中旬,年羹尧从西安离任,新任川陕总督岳钟琪又奏说,据按察使黄焜禀报,郃阳县因官兵突至横死者,老幼共计十二人。人数比年羹尧所报的死亡六人翻了一倍。对于这个说法,雍正帝似乎也不满意,只简单批复岳钟琪:“另有旨矣。”事实上,事态变化到了这个时候,雍正帝对于郃阳案,已经有了自己的态度和信息渠道,而毫不理会陕西方面的说法了。
1706145522
1706145523
其时,钦差吏部侍郎史贻直、刑部侍郎高其佩已经结束了关于年羹尧贩卖私盐的调查,准备从山西运城返回北京。雍正帝一纸令下,命史、高二人参与调查郃阳案。七月初八日,史贻直、高其佩上奏称已与岳钟琪及新任陕西巡抚进行了联合调查,除年羹尧所报六名死者外,现在又发现因兵而死者十三名,死者人数合计达到十九名。另外,郃阳县被官兵抓走的盐枭中,也有人口供有出入,理应再审。针对史贻直的这道奏折,雍正帝也没有就增加死亡人数本身有所表示,而是批示:“知道了,尔等且在此等候,朕使人来,有面交与之事。”
1706145524
1706145525
大约与史贻直、高其佩同时,陕西固原提督马焕也上一密奏,他通过自己所管的绿营兵系统对此事进行了秘密调查,描述颇为细致。他说:在雍正二年八月十八、十九、二十三日内,年羹尧先后遣发三拨官军,共一千两百七十人,由金启勋等人率领进驻郃阳县城。于二十日夜放炮出城,到离城二十里的村寨抓了十几个人,随后几日又在周边地区抓捕百姓一二百人,金启勋随审随释,最后只留下十八名认定为盐枭,押解西安,斩首九名。现在监狱中在押的有一名秀才,识文断字,对当夜情形的描述还算清楚。据该秀才回忆,当时官兵半夜出城,百姓十分畏惧,落河投井跳崖者为数甚多。
1706145526
1706145527
综上所述,自雍正三年三月郃阳案旧事重提之日起,到当年七月的四个月间,各方调查上报的郃阳百姓死亡情况从无人伤亡,到六人,到十二人,再到十九人,人数逐渐扩大,但均在可以理解的范围内。然而,到了九月十五日,雍正帝下达的一道上谕中,郃阳案死亡人数却突然变成了骇人听闻的八百零五人!
1706145528
1706145529
雍正帝为此痛心疾首,在上谕中对郃阳受难群众进行了沉痛哀悼,表示:年羹尧如此草菅人命、毒害无辜,以致八百多人受其惨酷,这都是朕任用匪人的缘故,朕实在太惭愧了,无法面对无辜受害的郃阳人民。既然都是朕的过错,那么现在的陕西地方官要代替朕好好抚恤当地群众,雍正四年郃阳县的税收,免了!
1706145530
1706145531
这八百零五人的数据是钦差史贻直、高其佩报给皇帝的。二人关于此事的题本笔者未见,但用雍正帝的话说,这八百零五人中每一个死亡人员都有“乡保甘结”和“该县册结”,是凿凿可据的。不过,仅就上文的大致描述,想必读者心里已经有一个大大的问号:在一个没有DNA技术、没有精准户籍登记的时代,短短两个月时间,史、高二位对当地情况毫不熟悉的京官,是怎样对一桩发生在一年多前的泼天大案进行独立调查,一一核实了八百多名死者的身份和死亡原因呢?这样的诧异,年羹尧本人也是有的。于是,当钦差拉锡带着郃阳结案谕旨到杭州向年羹尧宣读时,年羹尧大为震惊,不肯认罪,回称:“此事缘由,我前已奏过,抑或日后可明。”拉锡又问:“如果按尔抵赖所言,日后自有明日,难道是高其佩、史贻直编造乎?”年羹尧则反复表示:“日久后自明。”当然,无论年羹尧本人怎样说,郃阳一案最终被定成铁案,作为他九十二款大罪中很重要的一条;同时,也为其残忍暴虐、滥杀无辜的历史文学形象打下了基础。
1706145532
1706145533
金启勋是年羹尧川陕军政集团中的核心人物之一。年羹尧举荐金启勋为河东盐运使,支持他擅改成规、横征盐利,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年氏家族在河东盐务中的既得利益。至于事前批准金启勋发兵捉拿盐枭,事后对其偏袒庇护,遮掩因其半夜出兵吓死无辜百姓的事实,年羹尧也都罪无可辞。不过,雍正帝几经指示授意,公布的郃阳案八百余人死亡数据,实在水分过大,不合情理,不足确信。另外,无论郃阳当日到底死了多少人,也并非年羹尧亲自带兵前往,他只应承担用人不当、袒护下属的领导责任,而非直接责任。
1706145534
1706145535
1706145536
1706145537
1706145539
年羹尧之死 万事豪华如转烛
1706145540
1706145541
九十二款大罪分析至此,想必大家也可以感受到,年羹尧这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的罪状,绝非条条坐实、件件可靠。当时主审年案的刑部司官中有一人名唐绍祖,后人为其作传时写道:“先生借补刑曹郎,推勘年、汪两案,悉当上意。”可见唐某身为法司之官,办理年案的功劳,并非证据确实、依律审断,而在于“悉当上意”。由此可见,雍正帝的“用数目字管理大案要案”虽然看起来比动辄“烹之”“族之”、拉出去打一顿要更加理性体面而合乎制度,但实际上,在强大的皇权主导下,钦差的车马劳顿、刑部的加班加点,都仅限于配合皇帝完成刑审程序,个中细目,是完全经不起仔细推敲的。
1706145542
1706145543
与年羹尧同赴黄泉的是他的儿子年富。年羹尧的长子年熙此前已经病故,年富是其庶出的次子,其时年纪大致在二十岁上下,曾于雍正二年十一月承袭年羹尧的一等男爵世职。年富因为年纪较长,遂较深入地参与到其父的公私活动当中,充当年氏家族在河东盐业买卖中的代言人。年富的个性与年羹尧相类,属刚强骄悍一路。在“倒年”公开化后,他不但表现得“毫无畏惧之形”,且“随处探听音信,怨愤见于颜色”,令雍正帝大为恼火。所以在年羹尧被赐死的同时,年富也被判斩立决,随父而死。
1706145544
1706145545
年羹尧其余诸子,十五岁以上的,被发往云贵、广西极边烟瘴之地充军;十五岁以下的,等年龄长到十五岁后再陆续发配。对年氏家族中的男性而言,比这更严重的是另一个惩罚措施,即年羹尧族中男子凡有现任或候补文武官员,一律革职,年羹尧嫡亲子孙永远不许为官。雍正五年正月,大约是为了安慰病中的老岳父年遐龄,雍正帝下旨,命将年羹尧远徙边地的诸子全部赦回北京,交给祖父年遐龄看管。不过,关于年羹尧子孙不许做官的禁令并未解除,年羹尧本支就此败落,不可挽回。
1706145546
1706145547
事实上,以“倒年”的声势之浩大,雍正帝最后仅仅处死了年羹尧和年富两人,而未对年氏家族其他成员造成人身伤害的结果是出乎年家人意料的。所以当时就有传说,称年羹尧在落难过程中,将年幼的儿子和怀孕的姬妾分头安置各地,防备自己落个满门抄斩、诛灭九族的下场。这样的传言也被雍正帝听说,是以他专门下旨,“有匿养年羹尧之子孙者,以党附叛逆例治罪”。即便如此,现在如青海等地,仍有不少关于年羹尧遗孤流落当地,几百年来族支繁盛之类的传说。至于是真是假,笔者无暇考证。
1706145548
1706145549
年羹尧原配夫人早亡,继妻觉罗氏因为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子、英亲王阿济格一脉的宗室女,此次免于株连,发回母家居住。除年贵妃外,年羹尧另有一妹,嫁给了雍亲王府属汉军镶白旗人胡凤翚。因为这一层关系,胡凤翚在雍正初年接替了大名鼎鼎的李煦担任苏州织造兼浒墅关监督。事实上,这种躺着发财的钱袋子职位,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给当今皇帝的亲戚朋友做的。曹雪芹家族及其姻亲李煦一家是康熙帝的亲信,不是雍正帝的亲信,雍正帝上台后让他们将职位腾出,按照当时的政治惯例是理所当然的,并不需要阴谋,完全都是阳谋。雍正帝立意“倒年”后,很快开始敲打这位“连襟”,让他小心谨慎,不要误了自己的身家体面。不过,同对年家其他人一样,雍正帝并不想对胡凤翚施以辣手,只是在年羹尧死后将他革去苏州织造职务,并令江苏巡抚张楷和新任的苏州织造高斌对其进行离任审计,至多处理一下其经济问题。不料胡凤翚心理压力过大,审计还没有结束,就在当年四月,同妻子年氏及妾一人,在织造衙门自缢而死。巡抚张楷将胡凤翚夫妇的死讯上奏后,雍正帝大皱眉头,斥责张楷、高斌不会办事,说:
[
上一页 ]
[ :1.706145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