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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古古虽然偏激,但忠肝义胆,他对史可法不满系忠义所致,不存恶意。应廷吉就不一样了。应廷吉对史可法暗怀幽怨,其于扬州之变后所著《青燐屑》,以史幕近僚身份讲述许多“独家”见闻。职是之故,它是我们较重视的参考书,然而,其中不少地方挟怨寄私,彰彰明甚,即无慧眼亦不难见——有关应廷吉之怨的由来,及《青燐屑》抹黑史可法之处,后面再具体指出——而《南明史》第五章第四节“扬州失守”,却主要以《青燐屑》为本,尽采其意于史可法不利的说法。如说“史可法惊惶失措,胸中漫无主见”[73];又说,面对几支逃军,“史可法以倘若阻止他们出城投降恐生内变为理由,听之任之,不加禁止”[74],似乎“恐生内变”是史可法所编造的托辞;还如,“当清军初抵城下时,总兵刘肇基建议乘敌大众未到,立足未稳,出城一战。史可法却说:‘锐气不可轻试,且养全锋以待其毙。’”[75]暗示史可法贻误战机、坐以待毙。情节均取自《青燐屑》,顾氏则在此基础上变换字眼,宛转发挥、添油加醋,像“惊慌失措”(应廷吉原话为“阁部方寸乱矣”)、“以……为理由”、“却说”之类,皆属此类小技巧,以将读者印象进一步引向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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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作者拿出了一揽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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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分经营江北将近一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直到清军主力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劲旅,史可法驭将无能由此可见。即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把史可法捧为巨星,无非是因为他官大;孰不知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然,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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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遑亲读史料的读者,见了这一段,不知将把史可法想成如何渺小可鄙之人。而稍知史事者,则将极诧于作者抹煞、昧没情理一至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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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每个具体指责,都无视明确事实,我们现在就一一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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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以所谓“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例。真相是什么?真相是:史可法督师江北,最苦无饷,名义上财政应拨钱款数额明确,事实上则迟迟不能落实,诸记以及史可法奏疏中,催讨记录正不知有多少,无奈,史可法不得不思屯田图之,甚至亲至大户人家劝捐……我们且看几个材料。甲申八月,为军饷屡讨不至,性格善忍的史可法罕见地发起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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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闻诸臣条奏,但知催兵,不知计饷。天下宁有不食之兵、不饲之马?可以进取者,目前但有饷银可应,臣即躬率橐鞬为诸镇前驱。[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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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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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杰方刻期进取,为请饷于朝,而马士英以镇将与可法协,为不利己,阴裁抑之。可法因疏言:“臣皇皇渡江,岂直调和四镇哉?朝廷之设四镇,岂直江北数郡哉?高杰请进取开、归,直捣关、洛,其志甚锐。臣于六月请粮,今九月矣,岂有不食之卒可以杀贼乎?”士英益靳之,不发,数诏趣出师,可法举示四镇,皆曰:“不能给我饷,而责我战乎?”由是坐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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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史可法敦促朝廷下达“讨贼诏书”,又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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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行最苦无粮,搜括既不可行,劝输亦难为继。请将不急之工程,可已之繁费,朝夕之燕衎,左右之进献,一切报罢……振举朝之精神,萃万方之物力,尽并于选将练兵一事,庶人心可鼓,天意可回。[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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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一股清兵首次出现于黄河以南的宿迁、邳州一带,史可法派总兵刘肇基、李栖凤往援,同时将动向上报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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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而报至南都,士英大笑。时杨士聪在坐,惊问:“何为?”士英曰:“君以为诚有是事邪?此史道邻妙用也。岁将暮矣,将吏例应叙功,钱粮例应销算,为叙功、销算地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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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士英念念于猜忌、掣肘,有此人在,而说史可法“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罔顾事实,岂可如此?此说之诬史可法,较马士英闻报笑称不过是“为叙功、销算地也”,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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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如“驭将无能”。若能平心而论,都不会否认史可法固有督师之名,实则迹近光杆司令。且不说马、阮在南京始终作梗、遥加沮抑,即诸家镇将,除高杰后为史可法所感、愿供驱策,哪个不是拥兵自重、唯知自保不肯利国的军阀?史可法对他们确不能驭,然而,原因竟是他“无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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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扬州“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的问题。粗知当时实情者晓得,清兵迫近之前,黄得功和刘良佐已被马士英西撤对付左良玉,而刘泽清和高部李成栋则各率大军逃至沿江。及满清兵临城下,扬州守军又有甘肃镇李栖凤、高岐凤部及川军胡尚友、韩尚良部先后逃走、投降。不要说野战主力,稍有战斗力的地方部队也不过是刘肇基所率四百余人[81]。如此兵微将寡,你让史可法怎样对装备红衣大炮的多铎大军实施“有效抵抗”?史载颇明:“城内兵能战者少,可法乃闭门坚守。”[82]当此绝境,史可法不动如山,以身殉国,我们又何忍责其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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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尤不可理喻,明军的普遍望风而降,居然也归咎于史可法。稍具理智都不可能无视两个基本事实:诸将都降了,唯独史可法作为督师未降;南京整个内阁班子,或降或逃,唯独史可法未降未逃而死任上。面此事实,“他所节制的将领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劲旅”这句话,究竟想说什么?凡此种种,如果据而认为顾氏对史可法有一种怪异难解的敌意,实在不能算强加于他。不过,怪异难解仅是从事实或“人之常情”角度讲,自顾氏本人观念而言,却一点不难解释。我就从书中读出了两点,一是作者对史可法以“平寇”优先深深嗛恨,无法释怀;二是出于如下一种心迹:“把史可法捧为巨星,无非是因为他官大;孰不知官高任重……”还是那个“大人物”的话题,亦即质疑史可法是否配得上“大人物”。你都官至宰辅、兵部尚书了,却不能扭转乾坤、一柱擎天;如此,讥而啐之,有何不可?他想必主张英雄和伟人都是伟大、光荣而正确的,而失败和没落如史可法者,必定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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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哭:弘光列传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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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批评史可法,也并不自顾诚《南明史》始。史可法同时代就有这样的声音,乃至出于“同一营垒”,例如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刚刚开篇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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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英之所以挟可法,与可法之所以受挟于士英者,皆为定策之异议也。当是时,可法不妨明言,始之所以异议者,社稷为重、君为轻之义;委质已定,君臣分明,何嫌何疑而交构其间乎?城府洞开,小人亦失其所秘,奈何有讳言之心,授士英以引而不发之矢乎?臣尝与刘宗周言之,宗周以为然,语之可法,不能用也。[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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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就定策一事,批评史可法失误。黄宗羲认为,当时,应本着社稷为重、君为轻之义,开诚布公,大胆陈述不迎福王朱由崧而迎潞王的道理,史可法却惧担嫌疑,不能坦荡坚持,反被马士英钻空子,作为把柄捏在手中。单论道理本身,我投黄宗羲一票。然而黄的思想层次——唾弃君主专制——史可法达不到,他是传统意义上的正派朝臣,而非叛逆者,没有多少批判精神,要他超越礼法是不现实的。再者,史、黄还有一点不同,前者在位谋政,后者是可以率性而论的清流;这个差别远比想象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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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阎尔梅,也是一个著名的史可法批评者。但阎尔梅也好,黄宗羲也好,批评史可法乃是基于政治或策略的异见,其间孰是孰非,都可以或者有待辨析和讨论。应廷吉所著《青燐屑》则不同。作为以亲历记面目出现的江北史幕见闻记,其史料价值不必抹煞。不过,文中对史可法的评论乃至某些陈述,心存芥蒂甚而捏造杜撰,是很明显的。下面一段就比较突出。应廷吉说甲申年十一月初四,在一次私下谈话中,对时局倍感失望的史可法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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揆厥所由,职由四镇尾大不掉。为今之计,惟斩四臣头悬之国门,以为任事不忠之戒,或其有济。昔之建议而封四镇者,高弘图也;从中主张赞成其事者,姜曰广马士英也。依违其间无所救正者,余也。[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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