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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哭:弘光列传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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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去并无什么污点的人,终在三十七岁、眼看步入不惑之年的时候,因一场宦海风波,从原本的受害者,一夜之间卷入污泥浊水,且一发而不可收,愈行愈远,直至变成一个龌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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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细予分辨,从起因上必须讲明一点,他叛出东林、委身阉党,是政治原因,而非理念或意识形态的选择。政治原因,是指遭东林抛弃后,他审时度势迅即认清,只有阉党可助他反戈一击。在这过程中,他一面抱上述政治目的,一面又以得位后的迅速抽身,显示自己在理念和意识形态上不喜欢或至少不看好阉党,内心并不糊涂,而是明镜高悬。某种意义上,他深知这次挑战东林,是一次意识形态的玩火,亦即迈出了与“奸恶”同流的危险一步。他明知如此而仍然敢行,除了实难咽下那口气,还因他自认为思前虑后,有很好的布局。一旦泄忿,马上撤退,脱其干系。他会觉得,自己一箭双雕、两全其美,既让东林尝了厉害,又不真与魏忠贤绑在一起。他其实做了两个预言,一是“我便善归,看左某如何归耳”,看出东林祸到临头;二是以逃之夭夭的行为,表示已料到阉党可得势一时,却终将没有好下场。天启四年,他在政坛弈出的这两手棋,应该说算路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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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人生正如行棋,也总有算不到处。有关他对触发天启党祸所起的作用,钱秉镫写道:“次年春难作,毒遍海内。”[45]《南疆逸史》说:“未几,汪文言狱起,连杀琏、光斗等六人……”[46]亦即,惨案恰在他向东林发难不久很快爆发。这一时间上的咬合,本身并无太多必然性,东林、阉党之间矛盾酝酿已久,其爆发既非一日之功,更不是阮大铖所能左右,故而钱秉镫一面点出时间的咬合,一面讲了句公道话:“其实非大铖所能为也。”[47]不过,阮大铖的倒戈及出卖在时间上的特殊性,仍成为一个标志,而被普遍认为是惨案导火索。之后,他性情中“几微得失,见于颜面”的轻薄一面,也替自己惹了一些嫌疑。《南疆逸史》说:“是时,大铖里居未与事也。然对客则诩诩自矜其能,谓‘我坐而运筹,能杀人于千里’,欲使人畏己。由是人皆指目,谓魏阉之恶,大铖实导之。”[48]类似的表现,阮大铖是有的,但以上描述不合情理,不大可信。同样情形,钱秉镫所述方觉丝丝入扣:“大铖方里居,虽对客不言,而眉间栩栩有伯仁由我之意。”[49]对客不言,是抽身撤退策略的继续,而“眉间”之意却暴露了他“悻悻然小丈夫”的心性。这才是阮大铖:头脑明睿,但自控弱,好自矜,不能喜怒不形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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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二三年,他徘徊清醒与难捺之间。这是他的自我搏斗,是体内明睿与愚蠢两种力量的厮咬。他对大局认识不成问题,却有动摇的时候。“丙寅冬,召起太常寺少卿,数月即回,心知魏阉不可久恃。”[50]丙寅即天启六年(1626)。他没禁住诱惑,居然赴任,但马上后悔,又在短时间内后退。阉党阵营中,他是唯一料定魏忠贤必败而未雨绸缪的人。“凡有书币往候,随即购其名刺出”。一边勾结,一边销毁证据。后来魏氏覆灭,追查余党,虽然东林亟盼获得阮大铖罪证,花了不少气力,却竟然“无片字可据”,末了只能用“阴行赞导”的不实之词给他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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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阮大铖不是被东林打败,而是被自己打败的。假如他能完全听从其过人的聪黠,而抑制住耐不得寂寞、蠢蠢欲动、性情轻躁的另一面,或连“阴行赞导”的罪名都可躲过。他不该在魏氏垮台前一年,接受太常寺少卿职位,更不该于翌年崇祯即位之初,引火烧身。后一次失误最严重,令他以杰出预判为基础的苦心布局,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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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帝即位之初,举朝皆阉余党,东林虚无一人,于是杨维垣乘虚倡议,以东林、崔魏并提而论,盖两非之;不意倪公元璐于词林中毅然抗疏,极诋其谬,分别邪正,引绳批根,维垣为之理屈词穷。而大铖在籍,既闻阉败,急作二疏,遣赍入京。其一疏特参崔魏,一疏为七年合算,以熹宗在位凡七年,四年以后乱政者魏忠贤,而为之羽翼者崔呈秀辈也;四年以前乱政者则为王安,而羽翼安者东林也。谕役特示维垣,若局面全翻,则上前疏;脱犹未定,即上合算之疏。是时维垣方与倪公相持,得大铖疏,大喜,即上之。从此东林诸公切齿大铖倍于诸阉党矣。[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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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聪明反被聪明误”,这里的阮大铖就是典型。当其“急作二疏,遣赍入京”时,大概很为自己的聪明而兴奋,一如孔明付锦囊之计于赵云。所出之计,也确实高妙。翻手是云覆手则为雨、鱼和熊掌兼得、万无一失、立于不败之地……似乎都可形容其高妙。而他因何有此冲动?仅仅是神算子的自我陶醉?还是因见杨维垣身陷难局,一时技痒,没能忍住出手的欲望?他确有这种性情,以及表现欲。但关键不在这里。大家注意“七年合算之疏”当中一个词:天启四年。以此为界,“四年以后乱政者魏忠贤,而为之羽翼者崔呈秀辈也;四年以前乱政者则为王安,而羽翼安者东林也。”我们知道,他与东林分道扬镳、借阉党之力得到吏科都给事中职位然后抽身还乡,即在该年。玩味一下,他制订这个时间表,暗藏两个动机:一、希望东林与魏忠贤一样被清算,这是几年来他内心最炽热的饥渴。二、以天启四年为界划分东林、魏党专擅期,极利于他自我保护——相对于天启四年以前,他是东林受害者,相对于天启四年之后,他则以远居乡里、置身事外而择清与魏党的关系。所以“七年合算”是个很完美的设计,细针密线、机关算尽。唯有一点,对形势完全误读。当时,魏忠贤虽走投无路自尽身亡,但整个局面尚不明朗,此即钱秉镫所讲“举朝皆阉余党,东林虚无一人”,阮大铖误判形势,客观上与此有关,但根本而言,他错在没能辨认什么是暂时混沌,什么是大势所趋。以其思谋能力,本不难辨认,但对东林的刻骨仇恨,终于使蠢蠢欲动的机会主义情绪占据上风,在不该出手时出手。他用几年的时间,抹去、掩盖与阉党的关系,现在却冲动一时,提出什么“七年合算”,以为能捅东林一刀,结果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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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命运的真正转折点。过去,不论天启四年职位之争,乃至天启六年昏头出任太常寺少卿,虽都是污点、嫌疑,却尚不足以把他推上风口浪尖。此番不然,钱秉镫言之甚明:“从此东林诸公切齿大铖倍于诸阉党矣。”“七年合算”之说一出,他身陷逆案的结局再也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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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重要然而不大被注意的事实:“七年合算”之疏前,阮大铖不仅安然无恙,且在起用名单中;不但被起用,还官升一级——“崇祯元年,奉优旨起升光禄卿”。足见他在新时代的开端,顺利而美好,“东林诸公切齿大铖倍于诸阉党”既是以后的变故,原本甚至可以避免。只因投机性情间歇性发作,引火烧身,亲手把自己推向逆案,“旋被劾罢回”,处分是“削夺配赎”,削去官职、剥夺身份,但免于法办,允许他赎罪为民,“十七年不能吐气矣”。[52]十七年,是崇祯皇帝在位的总年数。因为是“钦定逆案”,与个别、孤立案件不同,一损俱损,除非整个案子推翻,否则身入其中,永远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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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铖咎由自取,但就事论事,整个过程东林方面可谓相当霸道。前面说过,阮大铖被指从逆时,“无片字可据”。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法律角度,罪名不能成立。若在今日,即便人人皆知、人人皆信某人犯有某罪,但只要没有疑无可疑的证据,辄不得论其罪。美国辛普森案就是一例,当时由于警方几点重大失误,致辛普森无罪释放,美国民众眼睁睁看着必为其人的辛普森逍遥法外,亦无可如何,因为大家懂得,对法律的信守,比辛普森受惩远为重要。我们不会要求十七世纪初明朝具有这种法治水准,但即以当时眼光看,东林对待阮大铖亦难辞党同伐异之嫌。阮大铖获罪,不光是全无证据,实际上,导致他名列逆案的,并非是与阉党的关系,而是“七年合算”之疏。这道奏疏,无非提出以天启四年前为东林专擅期,不论它如何混淆了是非,归根结底,只是一番言论而已。所以,阮大铖实际是以言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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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眼下所知,关于阮大铖与东林的恩怨,我们约可这样概括:恩怨之起,是因东林有负阮大铖,阮大铖随即叛东林而与魏党近迩,借此得到了他本应得到而在东林把持下被剥夺的职位,还以颜色后他迅速离职回乡。其间,他与魏党保持联系,还曾得到任命,然仅就与东林冤狱的关系而言,他一是不在“犯罪现场”,二是没有实施罪行所需职权,应该不负任何责任。崇祯即位,他代杨维垣草疏,提出“七年合算”,用心确在打击东林,然事情本身无逾乎建言献策,东林将其打入逆案,亦属恃权倾轧。这是继天启四年后,东林再次重创阮大铖;较诸上回平白夺其职位,这次由于逆案的“钦定”性质,东林从政治上彻底葬送了阮大铖。纵观两次恩怨,撇开阮大铖人品不论,东林都扮演了“加害者”角色,一次完全理亏,另一次道德正确而过程毫无公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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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十七年,阮大铖都如过街老鼠,极度孤立。钱秉镫在乡先与之善,然后避如瘟疫一事,便很表现他恶劣的境地。废斥里居,阮大铖寄意诗文,一来是才情自逞,二来借此交友、消其寂寞。“当是时,大铖发愤为诗,抒其才藻,以博人之称誉,今南京盋山精舍所刻《咏怀堂诗》十卷,大都皆为其罢官里居时所作。”[53]“一与时忤,便留神著述。”[54]崇祯五年(壬申,1632),中江社在桐城成立。朱倓说:“明季结社,其数盈百,而势力之伟大,无如复社;而与复社隐然相抗与之敌对者,其惟中江社。”[55]该社实际领袖,便是阮大铖。钱秉镫之子钱禄所撰《先公田间府君年谱》(钱秉镫晚号田间老人)讲述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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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人举中江大社,六皖名士皆在,府君与三伯与焉,首事潘次鲁、方圣羽也。次鲁为阉党汝桢子,圣羽则皖髯门人,皖髯阴为之主,以荐达名流饵诸士,由是一社皆在其门,皖髯与余家世戚,门内素不以为嫌,府君乡居,不习朝事,漫从之入社。[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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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可见,当时一般外省对朝中政治派别、意识形态对立,不甚以为意,例如钱家明知阮大铖以逆案废斥,却仍以“世戚”视之,“门内素不以为嫌”,所以阮大铖的文望诗名犹具号召力,而能罗致“六皖名士”,结成大社。但情形很快有变。同年,方以智到“吴下”(苏南一带)游历一番,而我们知道苏南乃东林渊薮,他回来时,带来外面的消息,并促钱秉镫与阮大铖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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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方密之吴游回,与府君言曰:“吴下事与朝局表里,先辨气类,凡阉党皆在所摈,吾辈奈何奉为盟主?曷早自异诸!”因私结数子课文;其中江社期,谢不至,诸公既知有异心矣。[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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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习朝事”的钱秉镫,由此知时下潮流,立刻疏远阮大铖,不再参加中江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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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秉镫对阮大铖的疏远,应有相当代表性。它显示,阮大铖继从官场败归后,又因舆论影响在社会中益形孤立;其次,复社正在取代东林,成为他的主要烦恼。东林和复社,两者一脉相承,这种关系中有两个要点:第一,如果东林是朝堂政治的主流,复社则控制着在野的思想导向;第二,复社是以诸生为主体的青春知识团体,它许多重要人物,本身就是东林名宿之后,人称“小东林”。阮大铖既被逐出政坛,斗争空间则从朝堂移至社会,复社开始扮演斗争主角。钱秉镫在方以智劝说下走向阮大铖对立面,就显出这种作用。而最著名的例子,无过乎轰动一时的崇祯十一年秋《留都防乱揭帖》事件,复社精英发动声势浩大的“痛打落水狗”行动,迫使客居南京的阮大铖遁迹牛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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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名逆案以来,阮大铖与东林-复社之间发生的一切,通常看作正邪之斥。其实,还有一种解读,即生存空间的攘取。一方不断地挤压,另一方则作悬崖边的抵抗,而看起来两边各有理由。阮大铖政治上已经是失败者,他失掉了以求取功名为目标的人生,甚至失掉了回归的希望,剩下的不过是以文会友、“抒其才藻,以博人之称誉”,然而,连这点空间也不断遭挤压,他的感受只能是“逼人太甚”。而在东林-复社看来,灰溜溜铩羽而归的阮大铖,是隆冬之蛇,假死不僵,甚至假死都谈不上,不甘寂寞、四处活动、心怀叵测,念念不忘东山再起,对这样的人如果掉以轻心,何啻姑息养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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