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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为难能可贵的是,新美国革命史学的这些成绩,是在史料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取得的。关于革命的绝大多数材料乃是精英留下的或是与精英有关的,而涉及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的史料,不仅稀少和零散,而且大多经过了精英气息的熏染。新美国革命史家的过人之处,正是从如此有限的材料中发掘了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的革命经历。然则他们的缺陷也恰恰与此相关:由于材料不足,他们难以对史事做出细致而条贯的描述,在许多地方不得不借助引申和推测。例如,纳什在讨论反英的思想意识对黑人追求自由的影响时,完全是出于推断,而没有多少经验证据来支持。[132]同时,也是由于材料单薄的局限,同以精英为主角的美国革命史相比,新美国革命史著述多少显得支离破碎。更重要的是,如前文所论,新美国革命史学并不纯粹是一个学术现象,其孕育、形成和流变,与美国社会风气、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有着复杂的关联,因而还存在其他严重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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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在《不为人知的美国革命》中提出,美国革命同时存在几条不同的战线,即对抗英军的军事战线,黑人造反的战线,印第安人反对美国扩张的战线,以及革命阵营内部相互冲突的战线。[133]但是他提到的这四条战线,非但不能涵盖美国革命的主要内容,反而混淆了美国革命的主流和支流。类似的问题也存在于其他新美国革命史学著述中。综观两百多年来关于美国革命史的讨论,可以看出它至少包含三种相互关联的历史运动,即独立战争、国家构建和社会改造。这三者都牵涉到革命的全局,而精英的观念和行动在其中起了更重要的作用。换言之,由精英主导的这三种运动乃是美国革命的主流;至于普通民众的自发行动,他们对革命战争的参与和支持,以及边缘群体的诉求和活动,固然是革命的内容,但只是其支流。新美国革命史家片面强调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的作用,刻意贬低甚至“丑化”建国精英,容易造成一种印象,似乎美国革命乃是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一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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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国革命史家大多是乐观主义者,他们相信人类不断改善的可能,并希望某一次革命能够一劳永逸地为这种改善开辟道路。于是,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把对革命的规范研究引入了对革命的经验研究,混淆了革命的实际目标与革命的理论目标,用理想的革命标准来衡量实际发生的革命,以此揭示美国革命的种种欠缺和不足。历史地看,美国革命需要完成的任务,一方面是摆脱英国的控制而成为一个独立国家,另一方面则是把这个独立的国家建成一个不同于欧洲诸国的共和制国家。这实际上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为了做好这件事,需要对美国社会进行适当的改造,对社会关系做出一定的调整。对主导革命进程的精英来说,通过革命来建立一种有利于他们继续控制政治权力和社会核心资源的体制,并以此来结束革命,无疑是最理想的方案。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受到革命的激励,提出了各自的利益诉求,但是他们的主张和愿望本身并不是革命的目标,而且以当时的形势和他们所处的位置,也不可能进入革命的“议程”。可是,新美国革命史家依据革命后几百年美国社会所发生的变化,认定革命者当初应当一举解决后来美国人用了几百年才解决的各种问题:废除奴隶制,承认黑人的平等和自由;解放妇女,实现男女平等的社会格局;满足穷人的愿望并保障其权利;承认印第安人的独立和主权,维持部落生活的条件。可见,新美国革命史家是依据后来的社会状况和意识形态来为历史上的革命制定“议程”,这样做显然违背了基本的史学规范。然则这些史家都接受过严格的史学训练,许多人乃是成熟的历史学者,难道他们不了解史学的基本规范吗?究其缘故,可能是他们在面对意识形态和学理要求的冲突时,轻而易举地舍弃了后者,而满心喜悦地拥抱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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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就史学常识而言,“美国革命史”和“革命时期的美国史”是两个范畴,后者可以包容前者,而前者不能代替后者。对英国的战争,战时的经济和社会改造,各州和联邦的立宪,关于奴隶制存废的争论,这些无疑是革命史的内容;而同一时期的边疆冲突,制宪以后的民众造反,印第安人部落的活动,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作用的变化,这些虽然与革命有着某种关联,但是只能属于革命时期美国史的范畴。新美国革命史家的惯常做法,就是把革命时期的美国史,统统阑入美国革命史的范围。诚然,实际发生的革命乃是一种过去实存,革命者对于他们所做的事情有自己的理解和界定,而后世的历史学家也有权利做出不同的认知和解释。但是,无论怎样做都必须受到历史主义意识的制约,不能脱离基本的历史条件而随意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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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关于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在革命时期的诉求和活动,也应当加以区分,不能一概视作革命的内容。普通民众发起或参与反英活动,参加大陆军对英作战,在战争时期打击“效忠派”和支援军队,参与制定或修改宪法,推动和参与政府变革,这些活动写入革命史自是理所当然。除此之外,在革命期间还发生了其他一些事件,如民众不愿参加大陆军,拒绝缴纳税收,军中士兵哗变甚或围攻革命政府;这些事件在道义上是否正当固然可以商榷,但是至少不应视作“革命”行动。至于革命后一些地方民众起事以反对政府,只是合法政府治下的社会抗争,不能因为它们发生在紧接革命之后,或者因为它们的矛头指向了精英主政的政府,就把它们视为革命的组成部分。妇女积极参加支援革命的活动,或者通过家庭生产而维持战时经济,这些属于革命史的范畴;而她们在角色和身份意识方面的变化,则是革命的影响或连带反应,本身不属于革命的一部分。对于黑人和印第安人在革命时期的活动,更需慎重辨析。黑人参与反英活动和加入大陆军,自然属于革命的行为;而那些投奔英军阵营以获取应许自由的奴隶,则另当别论。另外,革命期间许多印第安人部落站在英国一方,协助英军袭扰边疆居民和革命军队,这在道义上也许有其合理性,但是并不能因此进入美国革命的范畴。[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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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美国革命史家还常用后出的观念来改造历史。他们忽视历史时间的制约,任意上推或下延美国革命的时限;或者不顾历史常识而使用当代术语,如用“非洲裔美国人”(African Americans)来替代“黑人”(Negroes),用“土著美国人”(Native Americans)来指所有部落的印第安人,用“黑人建国者”来称呼某些黑人活动分子,还把妇女活动分子塑造成现代女性主义者。这实际上是用多元文化主义和女性主义所形成的社会观念来改造革命时期的美国史,其“时代倒错”是显而易见的。此外,有些史家还忽视《独立宣言》的历史语境,把其中为反对英国统治而辩护的具体话语,视作真空中的抽象观念,从而怀疑或否认宣言起草者的诚意;或者依据这些话语与其实际作为之间的反差,来谴责他们“背叛革命”。诸如此类批评建国精英的手法,都带有非历史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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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富于反讽意味的是,革命时期的黑人奴隶、印第安人、妇女、甚至普通白人,在采取许多行动时并没有革命的意识,也没有把自己视为“革命者”,而后世史家却慷慨地把“革命者”的桂冠戴在他们头上,把他们的各种诉求和行动都贴上“革命”的标签,由此制造出“黑人的革命”“印第安人的革命”“民众的革命”或“妇女的革命”等种种史学神话。这生动地体现了现实政治、特别是意识形态对历史知识的强大塑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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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海员对约翰牛》作序时,匹兹堡大学教授马库斯·雷迪克谈到,莱米什为之奋斗的史学理念包括“‘从下往上看’的阶级视角,坚持在史书中长期被排除在外的人们的历史创造权,过去和现在之间的明显联系”。[135]这些当然不只是莱米什一个人独有的理念。另一些激进史家也明确表示,他们之所以欣赏民众及其领导人,正是由于其(经济或政治的)“平民主义”。[136]显然,对于新美国革命史家来说,为历史上和史学中长期遭到排斥的群体“打抱不平”,既是他们治史的政治动机,也是追求学术影响的有效途径。这些史家在研究和写作时,有意或无意地打开了意识形态这个“潘多拉之盒”,在成功地改写美国革命史的同时,也制造了一种他们或许没有料到、也无法控制的高度意识形态化的局面。一部美国史学史反复揭示,历史在被“文本化”的过程中,总是伴随着或明或暗的政治和伦理争端,关于美国革命的历史叙事自然也难以成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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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写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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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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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识形态”(ideology)是一个争议颇多的概念。英国社会学家约翰·B.汤普森对“意识形态”一词的缘起和演变做过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界定:“意识形态”是被用来“建立并支持统治关系”的“象征形式”。见约翰·B.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高銛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5—13、30—81页。中国学者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讨论,见王立新:《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政策:以20世纪美国对华政策为个案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0页。本文所说的“意识形态”,是指一个社会中对数量较多的成员的思维、言说和行动具有塑造性影响的成系统的思想观念。一个社会可能出现多种意识形态并存和竞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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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据H.巴特菲尔德所论,英国史学中长期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史家站在新教和辉格派的立场来写作历史,以成败论英雄,“强调过去的某些进步的原则”,并力图以历史来论证现实的正当性。他把这种倾向称作“辉格派历史解释”。H.巴特菲尔德:《辉格派历史解释》(H. Butterfield,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伦敦1968年版,第v、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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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国学者阿瑟·谢弗认为,美国建国初期的历史著述的最大特色是“nationalism”,正是这种观念使历史学者赋予美国一个“可信的过去”,也使他们的写作有别于启蒙时代的历史写作,即不再相信普遍的人类经历的观念,而关注不同的国民群体的经历(阿瑟·谢弗:《历史学的政治:书写美国革命的历史》[Arthur H. Shaffer,The Politics of History: Writing th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1783-1815],芝加哥1975年版,第36页)。他这里所说的“nationalism”,意为把分散的各个前殖民地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并为之构建一个统一的过去,从而形成统一的国民情感和国家认同。所以,这个“nationalism”只能理解成“国家主义”,而不是本文所说的“民族主义”。而且,“国家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谢弗本人对早期革命史写作意图的界定,并不能确切反映当时革命史写作的思想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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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戴维·拉姆齐:《美国革命史》(David Ramsay,Th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2 vols.),印第安纳波利斯1990年版,重点参见第1卷,第14—29页;第2卷,第124—125页(http://oll.libertyfun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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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罗斯玛丽·扎格里:《一个女人的困境:默西·奥迪斯·沃伦与美国革命》(Rosemarie Zagarri,A Woman’s Dilemma: Mercy Otis Warren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伊利诺伊州惠灵1995年版,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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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沃伦的传记作者罗斯玛丽·扎格里认为,“公共美德的衰落和美国风习的转变”构成其革命史的一个主题;而沃伦著作的最大特色是“明确地从一个女人的立场写成的”。见扎格里:《一个女人的困境》,第143、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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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默西·奥迪斯·沃伦:《美国革命兴起、进展和结束的历史》(Mercy Otis Warren,History of the Rise,Progress,and Termination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2 vols.),印第安纳波利斯1994年版,重点参见第1卷,第77页;第2卷,第6、129—131页(http://oll.libert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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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谢弗:《历史学的政治》,第7—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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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乔治·班克罗夫特:《美洲大陆发现以来的美国史》(George Bancroft,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from the Discovery of the American Continent,vol. 7-10),波士顿1860—1874年版,第7卷,第295、301、312页;第8卷,第474页;第9卷,第33页;第10卷,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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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陈新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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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伯纳德·贝林:《美国政治的起源》(Bernard Bailyn,The Origins of American Politics),纽约1968年版,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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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进步主义史学中涉及美国革命的著作主要有:卡尔·贝克尔:《纽约殖民地政党史(1760—1776)》(Carl L. Becker,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Parties in the Province of New York,1760-1776),威斯康星州麦迪逊1909年版;查尔斯·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Charles A. Beard,An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纽约1913年版;J.富兰克林·詹姆森:《作为社会运动的美国革命》(J. Franklin Jameson,The American Revolution Considered as a Social Movement),普林斯顿1926年版;等等。关于进步主义史家对美国革命的研究的评论,参见艾尔弗雷德·扬:《美国历史学家遭遇“革命的转变之手”》(Alfred F. Young,“American Historians Confront‘The Transforming Hand of Revolution’”),载罗纳德·霍夫曼、彼得·艾伯特编:《革命的转变之手》(Ronald Hoffman and Peter J. Albert,eds.,The Transforming Hand of Revolution: Reconsidering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as a Social Movement),夏洛茨维尔1995年版,第373—374页;戈登·伍德:《美利坚的理念:关于美国诞生的思考》(Gordon S. Wood,The Idea of America: Reflections on the Birth of the United States),纽约2011年版,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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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扬:《美国历史学家遭遇“革命的转变之手”》,第377—3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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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梅里尔·詹森:《邦联条例:对美国革命的社会—宪政史的一种阐释》(Merrill Jensen,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Social-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1774-1781),威斯康星州麦迪逊1966年版(1940年第1版),第6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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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扬:《美国历史学家遭遇“革命的转变之手”》,第380—3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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