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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纳姆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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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对加拿大的政治发展也具有有益之处。首先,促成了上下加拿大的改革派进行联合斗争,以实现责任政府制;其次,推动了下加拿大法裔政治家的进步,他们在同英裔改革派政治家的联合斗争中学会了英国议会斗争的方法。后来,他们也拥护在下加拿大实行责任政府制,分享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力。法裔政治家认识到,如果实现了英国式议会内阁制,原来盘踞在两个委员会内少数英裔加拿大人托利派的专制集团,就不能继续独揽大权而肆意危害法裔居民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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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无论是上加拿大,还是下加拿大,实现责任政府制还需时日。虽然这时由开明的约翰·拉塞尔掌管英国殖民部,授权殖民地总督必要时可改组行政委员会,旨在取消委员终身制,使得特权集团失去部分权力而瓦解它的力量。为了改善总督与殖民地议会的关系,甚至接纳鲍德温进入联合后的行政委员会。在下一任总督查尔斯·巴戈特(Sir Charles Bagot,1781—1843年)时,为了同样目的,也让法裔改革派政治家路易·拉丰丹(Louis-Hippolyte Lafontaine,1807—1864年)进入行政委员会。改革派进入政府,甚至鲍德温也以为责任政府制实现了一半。这只是盲目乐观。实际上,总督仍全权在握,高踞殖民地政府之上。1843年巴戈特离任后,新任加拿大总督是统治印度37年的老牌殖民者查尔斯·梅特卡夫(Charles Metcalfe,1st Baron Metcalfe,1785—1846年),他支持托利派腐败集团攻击改革派,使加拿大在政治上倒退。他的一个论调是,“改革者要求建立责任政府是追求滥用权力,掌控钱袋及官员的任命,议会控制行政的言论,是为掩盖贪婪而放出的烟雾”。在他当政的3年中,改革派一直为实现加拿大的议会制责任政府而继续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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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40年代,英国国内改革之风兴起,对殖民地改革是有利的。在这一时期,英国大体完成了工业革命,建立了工业霸权,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处于绝对优势,因此工业资产阶级从保护关税转向提倡自由贸易。在他们的压力下,甚至一向反对自由贸易理论的皮尔领导下的保守党,从1841年也转向自由贸易政策。1846年,辉格党罗素政府再度上台,连续执政20多年,自由贸易更是大行其道。1846年,废除古老的《谷物法》,3年后又取消自16世纪已经实行3个世纪之久的《航海条例》。与经济贸易政策转向相适应的是,英国政府也彻底改变建立在重商主义理论基础上的、从政治和商业上控制殖民地的殖民垄断政策(诸如强行征税、限制殖民地自主发展经济和贸易,或把殖民地作为英国的独占市场或原料产地)。1846年辉格党罗素政府上台,由格雷执掌殖民部,接受德拉姆关于将自由作为维系殖民地与宗主国纽带的思想,迎合加拿大和新斯科舍的改革派,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实行责任政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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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责任政府 1847年,德拉姆的侄子埃尔金(James Bruce,8th Earl of Elgin,1811—1863年)奉派出任加拿大总督,推行格雷的殖民政策。埃尔金实行有利于改革派的选举制,在英属北美殖民地长期统治的托利派专政政权最终在1847年大选中失败,在1848年年初不信任动议后辞职。埃尔金邀请改革派领袖罗伯特·鲍德温(Robert Baldwin,1804—1858年)与路易·拉丰丹(Louis-Hippolyte Lafontaine,1807—1864年)组成第一届责任政府,改革派掌握了行政委员会,任命官员,管理政府。新不伦瑞克在1846年、纽芬兰在1848年提出同样的要求,也先后在1854年、1855年建立责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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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鲍德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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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斯科舍和加拿大省能够最早实行责任政府制绝非偶然,这是改革派长期斗争的结果,他们始终是英属北美殖民地争取责任政府制的主要推动者。自19世纪30年代政党责任内阁制度在英国演变以来,在多伦多的罗伯特·鲍德温、在哈利法克斯的约瑟夫·豪,一直密切注视着英国事态进展,为把责任政府制引进北美殖民地而坚持奋斗。到19世纪四五十年代,殖民地新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有利于他们实现目标,但阻力也相当强大,为了保住特权,托利派集团仍顽固抵抗。埃尔金总督根据立法议会的选举,任免政府部长,就遭到了托利派专制官员的谴责。1849年,加拿大省改革派政府通过《起义损失法案》(Rebellion Losses Bill),赔偿1837年起义中财产受损失者,因为细分普通平民和积极参加起义者,托利派借题发挥,加以破坏。一群富贵的英裔子弟4月25日在省府蒙特利尔聚众闹事,用石头或鸡蛋袭击埃尔金总督出行马车,冲击议会,并用新发明的煤气灯焚烧议会大厦。就是在这次事件后,加拿大省政府迁离蒙特利尔,1850年移驻多伦多,后又迁到魁北克城,没有再回蒙特利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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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事者焚烧议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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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41年联合省建立到1848年实现责任政府制,加拿大走上了一条独特的政治联合道路。这是上下加拿大英裔与法裔改革派政治家的政治创造,意义重大,对英属北美几个殖民省的政治发展乃至未来加拿大自治领国家的诞生和成长都有很大影响,起到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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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斯配角到萨尼亚绵延1 600公里,上下加拿大共同拥有圣劳伦斯湾、圣劳伦斯河及其支流与大湖构成的圣劳伦斯谷地平原,加上大湖新修的运河系统,以及正在铺设的铁路系统,形成统一的经济区域。虽然上下加拿大在地理和经济上实现了统一,但是在社会和文化上仍是分裂的。下加拿大(魁北克)继续保持自己的语言、民法以及与天主教会联系密切的教育制度。同时,按旧的领地制占有土地(曾运用技巧立法废除过领地制,1854年、1855年又立法恢复),这些都与上加拿大(安大略)截然不同。尽管如此,上下加拿大却具有潜在的共同利益,包括商业、交通和政治制度。1848年建立责任政府,就是“并非不重要的政治制度”的进展,在同一地理区域居住的两个民族,在共有的立法机构中拥有平等代表权,尽管1841年下加拿大人口比上加拿大多出将近50%。实际上,这就创立了潜在的联邦制度。按英国殖民当局,平等代表权本意是为了抵消法裔加拿大人的优势,然而,最终被改革党挫败。罗伯特·鲍德温劝说路易·拉丰丹,联手建立两省改革派的统一政党,组成罗伯特·鲍德温—路易·拉丰丹政府,从1848年到1851年实行“双重制”,即由英裔加拿大人和法裔加拿大人两个总理轮流掌权,首府驻地也由魁北克和多伦多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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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拉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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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政府制的建立,还促使政治党派在19世纪50年代纷纷建立,起先至少有左中右7个政党。1854年,上加拿大优秀的年轻政治家约翰·麦克唐纳(John Alexander Macdonald,1815—1891年)联合下加拿大法裔政治家乔治·卡蒂埃(George-Étienne Cartier,1814—1873年)成立自由保守党(Liberal-Conservative Party);乔治·布朗(George Brown,1818—1880年)领导的左派“砂砾派”联合下加拿大激进派“红党”组成改革党(后改称自由党)。这样,英国式议会民主制的基本结构——议会、责任政府和政党在加拿大就一应俱全了,形成了完整的政党内阁制度的基础。1857—1862年,组成约翰·麦克唐纳—乔治·卡蒂埃自由保守党政府,轮流在东西加拿大行使权力,议案必须经东西两部分议员多数即双重多数通过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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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麦克唐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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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卡蒂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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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年,英国政府最终批准纽芬兰殖民地成立责任政府,英属北美殖民地5省全部完成了政治改革,各省行政委员会变为政府内阁,成员不再由英王通过总督任命,也不对其负责,而是由议会多数党组阁,只对议会负责。司法委员会变为上院。总督成为殖民地名誉首脑,也不再过问政务。这些变化意味着立法议会的权力在增大,殖民地政务已由责任政府管理,帝国政府已经从殖民地部分撤出权力,只留下与帝国利益直接相关的部分,即外交和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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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在19世纪50—60年代之交,一种共同利益逐渐成为几个殖民地的共识。此前,沿海殖民地也同19世纪40年代以前的上下加拿大一样,除优惠关税之外,没有统一利益,而与圣劳伦斯河地区更是相隔千山万水,互不了解,以至于一位加拿大部长1864年10月从夏洛特敦归来后,人们问他东部“是什么人”。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这种状况在政治改革中有所改变,这就为下一步自治领联邦运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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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运动兴起 1858年英属北美殖民地兴起的联邦运动,是加拿大省东西两地经济、政治和社会矛盾发展的结果。随着责任政府的建立,法裔加拿大人逐渐右转不可避免,因为英国减弱了控制,他们对自己的语言、宗教和民族命运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更强调“法裔加拿大人的主导地位”。这引起上加拿大左派政党即乔治·布朗与“砂砾派”的不满,感到与法裔加拿大人在政治上相处很困难,确信加拿大省不能再这样走下去。乔治·布朗是苏格兰移民,克尔克派新教徒,崇尚自由,生性反对天主教。在19世纪30年代的改革运动中,他便利用非常活跃的宣传喉舌《环球报》,将西加拿大代表农场主利益的“砂砾派”改建成强大的左派改革党。在19世纪50年代后期,改革党提出三大诉求:首先要求取消《1840年宪法法案》规定的平等代表权,在议会下院给西加拿大省与其人口相应的代表权。乔治·布朗呼吁,东西部分享相同代表权的不公平制度该结束了,因为西部人口现在比东部(魁北克)多50万人,“50万新教徒在立法议会中应与加斯佩外的鳕鱼有一样的代表权”。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英国移民大量涌入,西部加拿大人口很快超过东部。1851年东部89万人,西部95.2万人,而1841年实行平等代表权时,东部69.7万人,西部45.5万人,东部比西部人口多50%,明显不利于法裔加拿大人,而当时法裔加拿大人并没有提出实行按人口选派议会代表,因为是被压迫民族,只有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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